程庭好脾气笑道:“好。我会主动说,过敏这事真的不是故意瞒你的。”
他脖颈上的红痕还没消退,眼尾都带着红,长睫微耸。
周锦书一看他的样子,语气又软了几分:“你是从小就过敏吗?”
“是。”
“初中的时候我让你帮我喂小黑,你怎么没事?”
程庭:“它很怕我,我去换了吃的和水,它才会出来吃。只要不直接接触,是没关系的。”
“那你还让我养狗?”
周锦书没好气道:“你经常来我们家玩,要是我养了狗,你怎么来?还是你打算来一次就过敏一次?”
程庭刚喝了药,有点犯困,拉着周锦书的手懒懒道:“你不是喜欢狗吗?”
“你说过,我不在的时候,你会觉得孤单,要是有只小狗陪着你就好了。”
周锦书是个很矛盾的人。
他是个社恐,怕人多,也怕没人。
他有时候看起来很勇敢,有时候又不是。
比如方熹被偷拍,他可以不顾一切冲上去,好像一点也不怕死。
可是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又怕鬼。
他经常一个人在家,家里很大,空荡荡的没有一点人气。
尽管有程庭这个朋友,经常串门一起睡,也有一个人的时候。
何况程庭要是去比赛,他也不好意思待在他家打扰任昭。
他很喜欢小狗,小狗的世界只有主人,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治愈人类而生。
他希望有这么一个小东西陪着他。
程庭还记得那天晚上,周锦书拎着刚刚送到的外卖,穿着校服戴着他送的帽子站在楼梯间,圆眼睛里满是落寞:“程庭,我不想一个人吃饭,你能陪我在这里一起吃吗?”
他家里没人,于是他拎着饭在楼梯间踌躇了半个钟。
程庭陪他坐在天台吃饭,周锦书看着小区楼下牵着小狗路过的人,羡慕得不舍得移开眼:“程庭,你不在的时候没人陪我吃饭,我好想要只小狗陪我。”
他记住了他的话。
他不在的时候,小狗可以陪他。
天黑的时候让他不害怕,难过的时候让他变开心,吃饭的时候摇尾巴。
他不想在这双眼睛里看到落寞、失望。
不想因为他过敏的事改变他想养一只小狗的想法。
所以那个暑假,他迫不及待向他提议:“周锦书,我们一起去领养一只小狗吧!”
周锦书愣了好久没说话。
程庭犯困,侧身头轻轻枕在他肩上,发尾蹭着他的脖颈,在睡着以前说了最后一句话:
“锦锦,没有小狗也可以,我会陪你。”
第二十二章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休息室旁边的百合,照在周锦书眼皮上。
他睁开眼睛,入目是医院有点年久失修的天花板。
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还在医院里。
稍微动了动,后面碰到一只缩着的手。
周锦书小心地翻了个身,看见和他躺在同一张小床上的程庭。
他还没醒,昨天太困了,不知道最后是怎么躺床上来的,只有一张床,他有点可怜的缩在最边上,三分之一的身子都腾空了。
这个高难度的睡姿堪比小龙女睡绳子。
周锦书没动。
近在咫尺的程庭和平常他看到的程庭又有点不一样,睫毛又密又长,眉毛浓密凌厉,鼻梁高耸,唇色红润,少了很多凌厉。
他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昨天程庭说的那句话。
平时他们玩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说这样正经的、有些肉麻的话。
可能是现在正在扮演情侣,又或者昨天的程庭身体不舒服有点脆弱,所以突然说了这么一句煽情的话。
周锦书一时间不知道怎么面对这样一句话。
但他是开心的,很暖很暖。
那一瞬间,非要形容的话,就像是心窝里被灌了开水似的沸腾。
虽然有点土,但就是这样的。
他没想到那么久远一句话,程庭还能记得这么清楚,有人真正把他放在心上,记得他无意说的每一句话,是个人都会感动。
程庭这个朋友在他心里,也是不一样的。
昨天那点因为程庭瞒着他过敏的不愉快早就烟消云散了,所以程庭醒的时候,他愉快而难得地和他打了招呼:
“早。”
笑眯眯的。
程庭睁眼,嗓子还有点哑,看了他两眼:“你这样笑看起来有点像昨天那只狗。”
“......”
笑容消失术。
“你才是狗!你是狗你是狗你是!”
程庭扬起笑容,吊儿郎当:“你不是喜欢狗吗?夸你呢。”
周锦书有点无语地起床把被子抖了抖:“起来,要走了。”
“好。”
被子抖了半天,程庭看不下去了:“我来吧。”
他三两下就把被子叠了:“好了。”
周锦书有点嫉妒:“你怎么学什么都这么快?”
“人聪明就是学什么都快。”
熟悉的欠揍。
“教我。”
程庭严词拒绝:“你都学会了,我可就没有用了。”
歪理邪说。
不过周锦书对他这番歪理邪说接受良好,因为其实他也懒得做。
他看了他的手一眼:“都消下去了吗?”
程庭随意道:“消了吧。”
“看看。”
程庭站在原地非常配合地抬起手,挑着眉眼:“好了吧?真的没事。”
周锦书上前拉了拉他T恤的领子,往里面看了一眼。
白皙结实的胸膛干净无一物,往下是漂亮的腹肌和若隐若现的人鱼线,灰色运动裤的松紧边勒着劲瘦有力的腰,标准得吓人。
看起来就是身体很好的样子。
周锦书默默收回手,“看样子应该没事了。”
程庭看他一眼:“又羡慕了?”
周锦书不想看他这副得意的嘴脸,转过头撇嘴:“小狗身材。”
程庭挑了挑眉:“放狗里面我应该是藏獒。”
“快点走,我回去补觉了。”
“过两天有选拔考核,你来看吗?”
“为什么我要来看?”
“我想让你来。”
“看心情。”
“......”
周锦书偷笑,感觉自己扳回一局。
.
周锦书回去睡到大中午。
昨天晚上总共就睡了两三个小时,还睡得不好,他感觉他黑眼圈比熊猫还大了。
一到中午,手机信息就叮叮咚咚地响,没完没了。
他拿起手机,几乎全是程庭发来的消息:
【男菩萨:吃饭。】
【男菩萨:吃饭】
【男菩萨:吃】
【男菩萨:饭】
【男菩萨:起来】
【男菩萨:吃饭】
......
吃饭这几个字被他翻来覆去地发了无数遍,骚扰性极强。
周锦书回他:
【TS:藏獒行为】
方熹也给他发了消息,告诉他选题,并且定了大致方向。
周锦书对于她定的方向没什么意见,毕竟方熹比他有经验多了,当然知道这种展会最好做什么方向。
她还说了一句有点莫名其妙的话:
【学姐:这次我们可能不能在学校的雕塑教室做了,快期末考核都占满了,应该会在我家地下室,记得和程庭说一声。】
?
雕塑教室占满了,为什么要和程庭说一声?
这和他有关系吗?
周锦书沉吟一会儿,还是回了:
【TS:好的,在哪里都可以,谢谢学姐。】
新好友那里有个夺目的小红点,周锦书看了两眼:
【我是朱茅,你加我,我有话问你。】
周锦书想了一会儿,才想起这么个人,皱起秀气的眉毛。
这个人又要干嘛?
他没加,一会儿朱茅又发验证消息来:
【昨天晚上,我看见你和一个男的在下面散步了,还拉了手,你不是喜欢】
【女的吗?所以你是骗我的?】
朱茅和他住同一个小区,这里离A大哪个门都不远,条件也不错,是A大出来走读租房的最佳选择。
小区里一半是A大的学生,另一半是教职工。
几乎可以说是A大另一个宿舍。
而这就是住在这种校友密集的小区不好的地方。
没有丝毫隐私可言,散个步都能被偷窥。
......
周锦书有点不高兴。
他本来就是很慢热的人,平常的朋友,和他一点点的熟悉很久,才能一步一步跨进他的领域。
这个朱茅,他和他一点也不熟。
只是说了两句话,他就这么唐突的过来质问他的私事,没有一点分寸感。
周锦书很少不喜欢一个人,但他现在不太喜欢这个朱茅。
朱茅锲而不舍:
【骗人是什么意思,你这也太表里不一了吧?你真的伤害了我!】
周锦书:“.......”
你也伤害了我。
他回他:
【我的性向和你没关系,我不觉得我要向你汇报什么。】
朱茅:【那个男的是谁?为什么他可以,我不可以?他哪里比我好?】
【还是你移情别恋了?他是你男朋友吗?你们已经上过床了吗?】
周锦书觉得这人好烦。
他哪有义务给他解释这些?
莫名其妙。
他生气地飞快打字:
【是男朋友,哪都比你好,上过床了,体验感很好,你这个菜鸡比不了!】
第二十三章
这段话刚发出去,周锦书就有点后悔。
不过算了,气气对面那个傻子也好,免得他大白天的骚扰他。
朱茅果然没有再发什么东西过来,不知道是不是被刺激到了。
周锦书没管他,放下手机去卫生间洗漱,打开水龙头泼脸,水珠溅到镜子上,留下一串水痕。
发尖被打湿,湿漉漉地贴着脸,刚睡起来的脸还有些红润,看着气色挺好。
周锦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停了几秒用力拍了拍脸。
大早上就红脸,他迟早要被他的脸气死。
看看给他惹了多少麻烦出来。
大众对于红脸还停留在害羞、窘迫这样的阶段,他们不知道有些人,他们情绪稍微一激动会红脸,红的程度取决于当天的天气。
三十度是淡红,三十五是晚霞红,超过四十度像干了三瓶二锅头。
如果正常人脸红的阀值是8,周锦书觉得自己应该只有1.
他红着脸和人讲话,加上他话少,很多人都会以为他真的在害羞。
高中集训班上有个女生在课间过来问他水彩技巧,当时他位置在暖气片旁边,坐太久了他脸就自动热红。
旁边的男生一直起哄,最后女生的脸也红了。
之后她来问问题得更频繁了,周锦书讲的时候还总是偷看他。
他早就察觉到了,但他不能说什么,只能尽量离远点。
有了脸红这个前提在先,他怎么躲避都是害羞、不好意思、脸皮薄。
他又不可能直接说,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喜欢我了。
别人都还没说什么呢,也没表白,你拒绝什么。
拖了小半年,女生终于表白了。
他高兴地拒绝了。
人家不信:“你不喜欢我,那你和我说话为什么脸红?”
他邀请女生来他座位上坐,把暖气调到最高,真诚道:“这个位置热吧?你看你坐你脸也红。”
女孩儿的脸真的红了,并且气哭了。
当众宣布在班上最讨厌的人是周锦书。
......
所以比起朱茅这种一上来就表白的,他反而更怕这种一直追着他跑就是不说的。
追个一年半载的那才是真的噩梦。
邓斯在门口叫唤:
“阿锦!阿锦—-在家没---邓哥来给老年社区送温暖了--快开门。”
啪的一声门开了。
周锦书穿着宝蓝色衬衫,扣子开着两颗,锁骨被衬得又白又亮,头上还整齐地戴了帽子:“干嘛?”
邓斯诧异:“??你这是?要出门?”
不是他太惊讶,周锦书可是没有必要不出门的,而且现在外面这么晒,他出去干什么?
周锦书看着他提着一大堆东西,看起来应该是吃的。
想到在信息里疯狂轰炸他去吃饭的程庭,他犹豫了两下:“你......打算过来和我吃饭的?”
“对啊。”邓斯晃了晃手上的袋子:“这不是想着你在家休息,应该没吃呢吧,正打算和你一起吃饭呢。”
“没想到来得不是时候。”
周锦书一个人的时候不好好吃饭,邓斯不出去玩的时候就会陪他吃饭,这都是传统了。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四天没来找周锦书,第五天进来的时候他正在拌圆白菜,还有黄瓜,一桌的绿,没有一点油水。
他还以为他要减肥。
当时他大叫:“我去,阿锦,你这身材还要减肥啊?你想变成白骨精啊?”
周锦书回他:“这样简单,而且几分钟就能吃完。”
于是邓斯最多三天就找他来吃一顿饭,免得他把自个儿饿死了。
周锦书看着他提着午餐,不想辜负他好意,“没关系,不用出门了,本来就是打算出门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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