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顶级艺术生异于常人的脑回路吗?”
就算程庭喜欢周锦书,他也很怀疑这个操作,到时候周锦书能不能活着回来。
四个人的约会。
其中两人是前任关系,还有两人是合约情侣关系,合约情侣中的一人邀请合约男友的前任女友来游乐场玩,中间混着一个莫名其妙的路人。
真会玩。
第四十四章
周锦书嘴里咬着面包, 给邓斯塞了一盒酸奶:“你觉得什么情况下,分手的两个人还会留着联系方式。”
邓斯把吸管戳好,喝了两口说:
“谁知道啊....难道是为了方便吃回头草?”
“难说。”周锦书说:“说不定他们俩其实都有点忘不了对方呢?我们一起去玩,不是也能给他们俩制造机会吗?”
“也是啊。”邓斯若有所思, “如果那女孩儿不想来的话, 肯定会拒绝你的,她同意了, 肯定就是冲着程庭来的啊, 你和她又不熟。”
周锦书点点头:“到时候如果有点这样的苗头,我就和她朋友去别的地方玩,给他们俩制造机会。”
“你还真是.....”邓斯复杂道:“你确定这么久了, 他还喜欢女孩儿吗?”
莫非程庭还是个双?
“我不知道。”周锦书默然半晌, “如果互相喜欢的话, 性别只是无关紧要的事吧。”
邓斯笑他:“你说得轻巧,那程庭喜欢你, 你怎么不说性别只是无关紧要的事?如果程庭是女人,你会喜欢他吗?”
还没等周锦书回话,他已经替他答了:“你会的。”
如果程庭是女孩.....
周锦书有些怔愣。
如果他是女孩儿,他们说不定真的会在一起。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小时候门口的石凳是他经常等他的地方, 后面有一颗大树, 阳光洒落的时候很漂亮, 放学了不回家,在这里互相追着打闹幼稚地你推我搡,扔泥巴。
他们是世界上最了解对方的人, 包容着一起成长,也曾经互相鼓励, 度过人生中最孤独的那几年,和他相处不用伪装、不用逞强,想哭就哭。
时光能酿就最纯粹的酒水,也能培养出最深厚的感情。
一起十几年,他们已经成为对方人生中最亲密的一部分。
在艺术方面,周锦书喜欢大胆求新,也乐于尝试没试过的挑战,但在生活中,他只是一个胆小鬼。
害怕改变,害怕和别人不一样,害怕在人群中被一眼注意到。
异性恋是世界的主流,在知道程庭喜欢他之前,他对自己的规划像千千万万的男孩一样,觉得自己最终会遇到喜欢的女孩,会结婚。
没遇到也没关系,自己过一辈子也会很好。
唯独没想过自己会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特别是这个男人还是程庭。
邓斯接着问他:“你和他演习恋爱这么久,你确定你自己还是直的吗?”
周锦书用勺子给吐司抹了草莓酱,低着头说:“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
因为是最重要的朋友,因为不想失去,所以更不可能。
爱情能经得起几番波折呢?
就算带个女孩儿回家周无忧都不一定接受,更别说带个男人回去。
邓斯明白他的意思,微叹了一口气,倒在沙发上说:“你真是难,人生在世就是活个痛快,想这么多干什么呢?”
“每个人活个痛快需要付出的代价不一样。”
“你之前不是说有喜欢的人吗?怎么样了?还计划表白吗?”
“不表白。”
“怎么?不喜欢了?”
“不是。”周锦书认真说:“我觉得之前的我想得太简单,想法太幼稚,也许我应该深思熟虑再做决定。”
他本来的计划只是和方熹多接触,如果发现她也喜欢他,再表白。
但从最初幼稚的冲动中走出来,他才意识到,开展一段关系不是简单的一句喜欢就能冲破万难。
责任、喜欢都只是恋爱的一部分。
他不应该那么随便地看待恋爱,随便地决定开展一段关系。
而且....他觉得张霖可能喜欢方熹。
他们关系这样好,如果有人贸然闯入打破平衡,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这种压力。
“深思熟虑就不叫喜欢了,如果你犹豫,只能说明你不够喜欢她。”
邓斯一语道破。
周锦书问:“你知道我喜欢的是谁?”
邓斯笑眯眯的:“我知道啊,虽然你没说,但我一猜就知道,是方熹学姐吧。”
周锦书很惊讶,“你、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说有喜欢的人那一天,我就猜到了。”邓斯吐槽:“你不知道你其实很藏不住事儿吗?”
“......”
“不过我有时候真的不太明白,你确认你对方熹的感情,是你自己想的那种吗?”
邓斯知道周锦书在感情方面是一片空白,所以他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对方熹是什么感觉。
不可否认,方熹很优秀,在雕塑方面也很有天份,没毕业就签了工作室,在这几届学生里发展都算很好的,作品也很有个人特色,喜欢她的人不少。
周锦书喜欢雕塑,同样也喜欢她的作品,万一这只是对优秀学姐的一种仰慕呢?
因为喜欢雕塑、喜欢学姐的作品,所以认为自己喜欢学姐--对于周锦书来说,是很有可能的事。
周锦书说:“我在网上看的,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想和她待在一起,会脸红心跳。会在意对方对自己的看法。”
“如果她开心,我就会开心,如果她难过,我也会跟着难过。”
“我不知道青春萌动是什么感觉,但我当时想,如果和我共度一生的人是学姐,我们会一起做雕塑,一起讨论一起学习,一起进步,这样很好。”
说到共度一生的时候,他的声音很小,有点不好意思。
邓斯捂着肚子笑得不行:“这是喜欢的人还是学习搭子呢?”
他根本没明白什么是喜欢!
周锦书听见他的嘲笑,并不服气:“难道你觉得喜欢不是这样?”
“不,这就是喜欢。”邓斯说:“不过你只说了喜欢的一部分,没说最重要的那部分。”
“最重要的部分?”
“你本来就爱脸红,在紧张的情况下,心跳快也很正常,你怎么能确定你的脸红心跳一定是因为喜欢呢?”
邓斯站起来一副情感导师的模样,拍了拍他的肩,“所以我说,你说的只是一部分,但不是关键性的那部分。”
周锦书回拍了他一下,有点着急,“别吊胃口,快说。”
“哈哈哈哈哈哈。”
邓斯欠揍地躲了躲,随即招手说:“你过来点,我和你说。”
周锦书将信将疑地过去,邓斯趴在他耳边说:“你晚上.....的时候,想过她吗?”
“!!”
周锦书差点没把邓斯推到地上,脸发烫。
他马上否认道:“当然没有!”
邓斯耸耸肩:“那就不算喜欢咯。”
“为什么?”周锦书问:“这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吧,我本来就很少....”
“你很少就更不对了。”邓斯说:“很少,还不想,说明你对她根本就没欲.望。我知道每个人喜欢的情况不一样,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作为一个男人,功能正常的话,对喜欢的人不可能不想。”
他说:“你又不是修道士,也不是和尚,功能正常,你不想,这说明什么?”
周锦书舌头就像打了结,想反驳两句,怎么也说不出口。
他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但他确实....一次也没想过她,可他不只没想过她,他没想过任何人。
....
门被敲响,程庭的声音在外响起:“锦锦。”
邓斯从桌上把周锦书刚抹好没吃的吐司抢走,一边往外走一边说:“程庭来了,我先上楼。”
“自己好好想想吧,要实在不知道,你今晚就试着想想。”
他冲他眨眼:“你要是能想,说明你感觉是对的,想不了,那就没办法了,你得面对现实。”
程庭开门,迎面撞上邓斯。
邓斯丝毫没被周锦书和他的弯弯绕绕影响,和他自然地打了招呼,叫程哥。
程庭侧开身子让他过去。
关门以后,周锦书还没从刚刚的对话里出来。
他现在也搞不懂自己了,他....真的弄错了?
程庭应该刚洗完澡过来,身上没擦干,穿着的白色T恤被水打湿了部分,腰迹的布料贴着肉,看得分明。
他走过来敲敲面前的桌子,“开始吗?”
周锦书回过神来,才想起今天的主要任务。
喉间慢慢变得干涩,他不敢看他:“嗯。”
他站起来把窗帘拉上,只留一条不可窥探的小缝,房间骤然陷入一片黑暗,只有小光束打在沙发的一角。
眼睛适应了一会儿,他把灯打开,又把空调的温度调高,在桌上点了一根线香,努力保持镇定:“你先脱.衣服吧”
“好。”
画架早上已经搭好,周锦书在沙发上铺了一层富有层次纹理的布,指着它说:“等会你...就躺在这里,想摆什么姿势都可以。”
程庭慢悠悠地应了一声,周锦书坐在椅子上抬头看他,他正双手扯着衣袖的下摆往上脱T恤。
怎么能有人穿着衣服和没穿差别这样大。
脱.了衣服才知道这些年的训练确实是颇有成效
他身高腿长,穿什么衣服都上镜,体态也好,看着又瘦又高,行走的衣架子。
随着他往上拉的动作,手臂肌肉一松一紧间清晰流畅,腹肌饱满,光打在他结实的腰和胸腹上,和肌肉的纹理一起明明灭灭,远看着像大理石雕就一般泛着光。
腰间运动裤的松松紧紧圈在腰间,往下褪的时候能看见腹肌上被勒出的一点痕迹,大腿结实修长,肌肉流畅却不夸张,充满男性荷尔蒙的爆发力,和他高中的时候比也已经大相径庭。
周锦书不敢再看了,低着头假装整理画笔。
布料摩擦的声音还是横冲直撞地闯入他的耳朵。
“好了。”
“噢。”
周锦书听到声音,下意识抬头,又慌张地移开眼,惊得他心都漏一拍。
……?
他瞪着圆眼睛忘了说话,手上的画笔戳在白色的纸上,留下一团显眼的黑。
程庭看到了他的表情,悠悠然问:“这个姿势可以吗?”
他按照周锦书说的那样半靠在沙发上,手肘压住底下皱在一起的布料上撑着,腹肌随着他的动作起伏。
周锦书啊了一声回过神来,还沉浸在刚刚的震撼里。
半晌才干巴巴道:“可以。”
他已经画过很多人体,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以为早就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完成所有步骤。
但就算脑子告诉自己把面前的人体当雕塑看,心也会砰砰跳个不停。
陌生人和熟悉的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周锦书再次后悔,但已经太晚。
他的眼睛不敢看他,起来从餐桌的花瓶中折了一朵开得正艳的向日葵,拿在手上,目不斜视地站到沙发面前。
程庭挑眉不说话,仰头看着他。
周锦书低头对上他的眼睛,手一抖,花准确无比地落到程庭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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