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教室的时候偶尔观察他,他和邓斯这种熟悉的人说话就和别人不一样,有时候也会笑,露出一颗很漂亮的小虎牙。
雕塑系的日常其实很无聊,搬石头,和泥,打泥,都是力气活。
不少女生没力气了就会找男生帮忙,开始的时候还好,久了男生们也不愿意。
又没有什么好处,凭什么一直帮你干苦力?
周锦书是男生里最有耐心的,叫他帮忙他从不推脱,长得也是最帅的。
班上除了她也有不少女生喜欢他。
但她最大胆。
周锦书观察了一会儿,“应该是架子的问题,你这个天使翅膀太大了,里面的架子要做得更细致一点,边上可以多挂一些铁丝,这样泥会更稳。”
他指着开裂处:“你看,你裂开的地方不是均匀的,关节处最严重,这里可能要重新做。”
江悦看着他弯弯翘起的睫毛,脸忽然靠近,“你好厉害!我刚刚想了好久都没弄懂!”
周锦书不习惯有人靠他这么近,吓了一跳,往后仰,“你现在懂了就好。”
江悦看着他慢慢染红的耳尖,很满意自己的成果,“为了感谢你,等会儿我请你吃饭吧?”
班上其他同学收东西的动作更慢了,他们都竖起耳朵等着听八卦呢。
周锦书愣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身后有一道清越的声音响起,带着他熟悉的懒洋洋腔调:“锦锦,下课了怎么还不走?”
邓斯正吃瓜呢,回头看了一眼愣在原地。
这。
他没看错吧?
体院那位大名人?
程庭?
教室里很快响起小声私语,有几个女孩儿激动地差点叫出声。
江悦也呆了。
周锦书转头看,程庭没骨头似的靠在门边,看他看过来眉毛一挑:“?”
他犹豫着跑过去,小声问:“你怎么来了?”
程庭弹了一下他的头,“不是说中午一起去吃饭吗?”
邓斯捂着嘴瞪圆眼睛。
程庭啊,贴吧上不知道多少照片,都被他的小迷妹小迷弟们盘出浆了。
但是这些照片都没有本人这么近距离站在面前冲击大。
他比照片更高,肩宽腰窄腿长,往门口一站压迫感极强。
此刻他笑着和周锦书说话,眼底的温柔掩都掩不住。
?这两人什么关系?
周锦书和江悦摆了摆手告别,拉着程庭出了教室。
邓斯马上掏出手机给他发消息。
【斯:好啊你,什么时候认识程庭的?居然藏着掖着不说!】
【斯:上次我说起他你还一副不认识的样子,你们看起来不是很熟吗?】
【斯:(撒泼打滚.jpg)不管不管,我要闹了!我要闹了!】
江悦眼睛亮闪闪地感叹:“果然帅哥都和帅哥一起玩!”
程庭任由他拉着,不紧不慢地跟着在后面走。
“你接我可以到门口,怎么进来了?”
程庭:“你们教室又不是禁区,有什么不能来的。”
周锦书不太高兴:“这种事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下次不要进来了。”
程庭反手握住他的手,眼里意味不明:“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周锦书抿嘴:“不能。”
虽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也不是很能见人的事。
再说,他知道程庭在学校受到很多人关注,他和他这么高调演习,到时候难免会又很多人注意到他。
作为一个社恐,被全校的人关注简直是一种酷刑。
程庭见他生气,捏着他的腕骨往上揽着他的肩哄人说:“好好好,我不出现在教室,下次就在门口等你。”
从他这个角度,能看到周锦书因为抿嘴而微微鼓起的侧脸,棕色的眸子迎着光,透亮得像琥珀。
有点像某种高傲又需要顺毛的波斯猫。
“在外面也别叫我小名。”
见过哪个朋友喊人这么亲昵喊小名的?以前他也不这样喊啊。
“好,以后只私下喊。”
程庭太顺从了,周锦书噎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刚刚是不是有点凶?
他干巴巴弥补说:“那好,我们去吃东西吧。”
程庭笑了,“不吃食堂了?”
“我知道你不想吃食堂。”周锦书看了他一眼:“你想吃什么?”
程庭拉开车门,用眼神示意他上车,“去个新地方吃饭。”
.
他说的新地方就是北门后街新开的一家德国餐厅。
装潢是上个世纪古欧洲风格,内有很多中世纪油画,高水晶吊灯闪着璀璨的银光,餐具和椅子上上下下都透露出两个字--昂贵。
周锦书有点惊讶。
他还以为吃饭就是随便找个地方吃饭,没想到会来这么正式的地方。
“你确定我们....要在这里吃饭?”
程庭熟练的和服务员说了位置,拉着他问:“你上次不是说想吃德式烤排吗?这家是连锁,我听说挺正宗的。”
他说的是有一天晚上,周锦书看了吃播大半夜给他发消息,说要他请他吃德式烤排。
周锦书:“.....其实我是开玩笑的。”
程庭扬了扬下巴:“我没开玩笑。”
两人坐下来点菜以后,周锦书看了一眼手机,顺便回了消息。
【TS: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斯:!!原来是发小!之前没发现程庭是这么温柔的款!我也想做他朋友啊啊啊!给我介绍!】
【TS:好啊,那我推微信给你。】
【斯:别,我开玩笑的,我不敢。】
【斯:那你给我要个签名吧,我珍藏一下子。】
【TS :?认真的?你要他签名?】
【斯:当然是认真的(星星眼),说不准几年以后奥运会,程哥就是下一届金牌冠军。冠军的签名!可值钱!】
【TS:.......干不出这种丢脸的事。】
程庭拍了一下他的手:“吃饭了,和谁聊这么开心?”
周锦书放下手机,“和班上的朋友。”
程庭帮他把小排都切好再推回去,“你以前不喜欢交朋友,你说你只喜欢一个人玩。”
他还记得他小时候。
虽然程庭每天都找他玩,他偶尔也会主动来找他,但只要他不在,他就变得很安静。
有一回运动会,他拉着他在过道两旁看跑步比赛,老师喊他过去问事情,他去了五分钟回来,周锦书就不见了。
他到处找他。
最后发现他就蹲在蓝色垃圾桶后面,戴着一顶黄色的小帽子,小小的一团,一个人揪草玩。
活脱脱一个自闭儿童。
周锦书心安理得的接受程庭的服务,吃着小排,“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你觉得这样的变化不好吗?”
他现在也不是个外向的人,只能勉强像个正常人一样和别人相处而已。
程庭笑笑:“不,这样很好。”
周锦书吃着东西,嘴唇旁边粘上炒饭的米粒,程庭拿了帕子要给他擦,被他有点惊悚的躲开:“我自己来。”
“你....你这样挺奇怪的。”周锦书忍不住说。
以前程庭对他也好,但没那么....没那么柔情似水,要不是知道他们在演习,他还真以为程庭爱上他了。
还是说,这就是程庭能够风流到现在还没翻车被揍,受女孩欢迎的秘诀?
程庭放下手里的刀叉擦了擦手,“这样不好吗?”
周锦书憋了憋,没说话。
其实也没有不好,估计就是他还不太习惯。
程庭演起来真的太好了,他有时候心里莫名发毛。
程庭说:“这几天我打算找房子,搬出来住。”
程庭现在住的房子是任昭名下的,也是新房,但是程庭不喜欢。
高三那段时间,程庭和他说过这件事。
还说就算真的上了A大,也不会住那里。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学刚开学他就改了主意,搬了进去。
现在又说不住了。
周锦书问:“为什么突然决定不住了?”
随后他大惊失色:“你不会是为了接送我吧?”
大可不必啊好兄弟!
第八章
程庭看了周锦书两眼,说:“你想多了。”
周锦书松了口气。
“你打算找哪一片的房子?”
“还不清楚,这两天就打算搬。”
“这么急?”周锦书问:“那能找到吗?要不我也帮你一起找?”
程庭拒绝了他,“不用,应该不费什么时间。”
吃完程庭开车送他回家,下车的时候他又拉住了他的手。
周锦书觉得压力山大。
程庭是真的敬业。
他转身有点犹豫的抱了程庭一下,双手环过他肩膀的时候闻到一阵洗衣液的味道,应该是薰衣草味儿的,怪好闻。
幸好这次程庭没怎么样他,只是笑了一声:“明早见。”
周锦书:“明早见。”
回家冲了个快速的凉水澡,周锦书躺在床上刷平板。
虽然恋爱演习已经开始了,但他其实还没明白恋爱相处和朋友之间具体有哪些差别。
如果只是一起吃吃饭这种程度显然不够。
他输入:情侣之间一般爱做哪些事。
网页跳出来第一条,情侣之间doi技巧,如何让对方离不开你。
......
周锦书差点把平板扔出去。
这个可不能演。
第二条,亲亲贴贴。
这个也pass。
亲什么亲。
想象着自己和程庭腻在一起亲来亲去的画面,周锦书有点不适的摇头,要把脑子里这些不和谐的画面全部甩出去。
第三条,约会牵手看电影。
这个倒是可以试试。
但是看电影......这种事他已经不知道和程庭干多少次了。
出了什么好看的新电影,都是他们俩一起去看的。
很平常。
周锦书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点进这一条。
【在私影这种安静暧昧的氛围下,周围黑漆漆的,电影屏幕上男女主难舍难分,你们的呼吸也渐渐变得灼热.....慢慢的贴在一起。口口口口口口.......】
......原来是个小H.文。
周锦书无语的躺在床上叹了口气。
算了,这种事程庭应该有经验,让他主导就好了。
下午三点的时候,方熹发消息来:
【学姐:今天下午有个展,等会就开始,级别和我们要参加的那个差不多,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周锦书本来裹着被子在床上看雕塑技法,收到消息马上就下床换了衣服准备出门。
雕塑展不好遇到,特别还是本市的。
他打车到的时候方熹已经到门口了,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背心的寸头男生。
两人看起来很熟悉,方熹笑着捏他的手臂,男生虽然没笑,看向方熹的眼神却很柔和。
这神情和他看起来很凌厉不好惹的五官形成了有些冲击力的反差。
周锦书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受,总归是有点失落的。
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方熹已经发现他了。
她高兴地冲着他挥手:“锦书!这里。”
周锦书走过去,她介绍道:“张霖,这是我学弟周锦书。长得可爱吧?”
周锦书红了脸:“学姐。”
男人不能总说可爱。
张霖长了张面瘫脸,声音意外的很温和:“你好,我是熹熹的朋友张霖。”
周锦书友好地和他握了手。
所以今天是三个人一起看展?
方熹转头朝张霖摆手:“好啦好啦,我说了有人陪我了吧,别担心了,快回去吧。”
张霖沉默着,和周锦书点头示意了一下,转身走了。
周锦书惊讶问:“他不来看展吗?”
方熹看出他的疑问,笑着说:“不是,他是专门来送我的。”
她上前自然地挽着周锦书的手臂,不在意地说:“只有两张票,他来了你可就进不来了。再说他对这些不感兴趣的,看了也是白看。”
周锦书手臂僵了僵,方熹看出他有些不适和窘迫,开玩笑道:“干嘛这么紧张?怕我吃了你啊?”
“不、不是。”
过了一会儿他还是问:“张霖是学姐的男朋友吗?”
方熹没再逗他:“不是。他是我朋友,我们认识了应该有......十几年了吧。反正我有记忆的时候就认识他了。”
她笑说:“你别看他长那样,其实脾气很好的,只是不太会说话。”
周锦书给保安递了入场券,“学姐喜欢他吗?”
方熹噗嗤一声笑出声来,笑得直不起腰,“我?喜欢他吗?”
“怎么可能。”
她拍了拍周锦书的手臂:“你知道什么叫竹马天降吗?”
周锦书呆呆地摇了摇头。
方熹说:“就是从小就认识的人是不会在一起的,因为太熟悉了。如果非要说的话,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半个亲哥了。”
“你会对你亲哥产生那种感觉吗?”方熹调皮的耸了耸肩:“那可是乱.伦。”
周锦书又摇摇头。
“总之,太熟悉的人,就算是握手,也像左手握右手,是不会有什么感觉的。”方熹总结:“所以,青梅竹马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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