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妈不是谈恋爱他把头拧下来给他们当球踢!
乐言进来又见到那位问他读高几的女警官,特意挺直腰板,忽然记起眼镜没戴,慌乱扯下来戴上,然后和人家打招呼。
奕炀一把把人捞回来,接了杯水安顿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手上的工作大概要再忙一个多小时,肚子能等吗?”
“能。”乐言喝完半杯水,咧嘴不好意思道:“想上厕所。”
兔子回来办公室里多了三个警察,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听到‘银戈山’几个字,他轻手轻脚进去坐回沙发。看似认真翻看手里的防诈骗宣传,其实灵敏的耳朵已经捕捉到‘偷’,‘跑’等字眼了。
什么?
乐言忽然意识到不对,拍宣传手册而起。
兔子的那组照片被人从研究院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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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肉:奕警官喜欢揉你的脸,这件事你自己怎么看?
乐言:有求于人,就得能屈能伸!
第21章 手撕兔肉
说好一个半小时,真正忙完天只有灰蒙蒙亮。头顶一整片黑洞洞的云,压得很低,衬得对面的写字楼高耸入云。
刚还在办公室坐着的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奕炀保存完文件关机电脑,微微偏头,视线在窗外的空地巡了一圈。乐言又坐在花坛边,低头像是在玩手指。陪他一起坐着的是没事做但是要值班的白微。
白警官说了什么好笑的,用肩膀杵一下乐言的肩。乐言似乎并不觉得好笑,低着头,脸上的表情大半笼在灰蒙夜色里。从玩手指到紧张地扣银边眼镜的边框,放松的两条腿也不晃了。
雨前的凉风裹挟傍晚的余热,一股脑灌过来,乐言头顶上的发被吹得乱跑。
白微看着乱飞贴在乐言眼睛上的一撮头发,强迫症犯了,抬手拨开后接着刚才的话说:“兔肉的口感真的还可以,蛋白质比猪牛鸡肉的含量高,还没脂肪,人家都说兔肉是美容肉。”
美容肉…
乐言默默决定,从现在开始他不会喜欢白警官了。白警官好像一个兔肉狂热爱好者,喋喋不休地给他科普怎么杀兔子最方便,还恶劣的推荐一只兔子也去吃兔肉。
苦在这是乐言自己的秘密,他不能控诉任何人……为了显得礼貌,乐言即使再不开心也极力控制好了情绪,“比起去‘鲜味兔’吃兔肉,我更喜欢在家吃自己做的素食。”
“自己做?”白微毫不掩饰的惊讶睁大眼。
乐言看着像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二代,竟然还会自己做饭?他眸光一亮,顿时更来劲儿了,“自己做也行,红烧兔,干锅兔这些都简单,不过我最最推荐的还是手撕兔,家里有烤箱的话一定要做,太香了。”
“啊?”乐言不敢看白警官了……
这些菜的前提一定是把兔子去毛或者直接把皮剐了。乐言很难接受自己变成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不管红烧还是干锅,都不能接受。另外,手撕兔光听名字就很疼!乐言在心里对白警官又怕又恨,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一声比平时快一倍的“嗯”,已经把他的生气表现得很明显了,乐言希望白警官能够快点听出来。
可惜白警官并没有听出来,上班之余他最爱做的事就是研究厨艺,上几个星期还真亲自做了一道手撕兔肉,这会儿热心的把方法传授给感兴趣的乐言。
白微:“改花刀用盐泡半小时去腥去血水,这样更入味。之后你再弄些姜蒜洋葱——”
乐言皱着脸,打断道:“奕炀说洋葱不能吃!”
“吃不了洋葱也没事儿,换成其他的料也行。你把这一堆佐料抓匀腌个一小时,最后放烤箱,两百度——”
“在聊什么呢?”奕炀手指圈着车钥匙,老远过来就注意到乐言的表情不对。
奕警官被那对敏感的兔耳朵实打实折磨了几次,现在他比那对耳朵更敏感。
白微说得专注,脸都不抬回道:“准备把我传家厨艺传给乐言。”
而此时的乐言已经很不开心了,悄悄瞄一眼奕炀,特别想让他马上带自己离开这里。奕炀一时没能会意,也不清楚他们在干嘛,于是在乐言的左手边坐着,催促道:“要说赶紧说,我俩得去吃饭了。
白微麻溜接着说:“乐言,记得一定是两百度烤一个小时,最后刷一层油,撒点烧烤料再烤十分钟左右就能出烤箱了。”他说得津津有味,仿佛已经闻到了烤兔肉的香味,咽下口水。
奕警官听的云里雾里,问:“这么久,烤什么?”
白微:“手撕兔啊。”
“哟哟哟!”奕炀忙不迭把兜里po文海棠废文每日更新扣裙依五而尔期无尔吧椅的手拿出来捂住小兔子的耳朵,也懒得跟白微解释,一手拎着花台面上的菜篮子,一手拉情绪依旧低落的兔子,头也不回走了。
他还生怕乐言听出点心病和阴影,边走边打岔问:“一忙忙那么久,你肚子饿瘪了吧?”
乐言摇头,把手上的眼镜学着奕炀刚才的模样别在领口。他犹豫一小会儿,问道:“奕炀,你也喜欢吃兔子肉吗?白警官说味道比一般肉好,没有人能拒绝兔子肉。”
“别听他胡说。”奕炀把菜篮子放进后备箱,折回来给乐言开车门,“兔子肉没脂肪,又腥又柴,不好吃。”
乐言抬眼认真看人,他从奕炀嫌弃的表情里看出奕炀真的不爱吃,并且很嫌弃兔子,或者说不喜欢兔子……
乐言的心比刚才更难受了。长得像高中生可以靠改变穿衣打扮来避免,可内核就是兔子要怎么才能改变呢?
坐上车,奕警官猛然反应过来,刚才那番话术对一只敏感兔子来说好像更为致命。
但话已经说出去了,怎么捡回来?
他头脑风暴过后,故作不经意地又提一嘴:“兔子多可爱啊,一般都是买来当宠物养,很少有人吃,特别那种体形小长得又可爱的,根本舍不得吃啊。”
“你觉得兔子可爱?”乐言望着他,眸里泛起点点光亮。因为沿路的灯,也因为他渐渐明朗的情绪。
“可爱,毛茸茸的别提多招人喜欢。”奕炀帮他拉安全带系上,手收回来时捏一把乐言的脸,又想岔开话题了,“不是让你待办公室等我吗?怎么又跑出去了,跟你说过的,早晚温差大。”
乐言从办公室出来是因为听到了照片被偷的事,当时他有一点点心慌,奈何今天没带渔夫帽,他害怕耳朵突然冒出来才自觉出了办公室。
奕炀仿佛知道他在担忧,于是用闲聊吐槽的口吻说:“兔子的那组照片被人偷了,但那照片只在研究院里才有作用,不是真金白银哪那么容易就有人偷,我怀疑被偷只是一个说辞。”
“嗯”乐言问:“那你……看过那组照片了吗?”
“看到一张,是特别小的白色侏儒兔。”奕炀从后视镜里望一眼乐言,说:“好像并没有兔子变成人后的照片,大家都在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说不定是新的炒作方式,说来博取社会关注的。”
“没有变成人的照片吗!”乐言一瞬间,不仅开心还特别的激动。有种死到临头时突然踩了狗屎运侥幸逃脱的如释重负。
这抹喜悦在外人看来或许不太对,有点像是幸灾乐祸。乐言不得已强行逼自己皱眉,低下声补了一句,“那真是太可惜了。”
“可惜?”奕炀有点意外,“难道你觉得这项违背道德的实验是对的?”
“不对!接受实验的兔子一般是慢慢等待和接受死亡。这个过程中说不定还要接受各种注射,以及数不清的抽血化验,很痛。”
奕炀心里咯噔,竟然感受到了这份窒息。
“那就没有可不可惜一说了,”奕炀说:“乐言,如果小兔子已经变成了人,那么这件事就论不得对错了,兔子完全可以安心地生活在人类社会。我们现在做的一切并不是讨厌,也不是一定要把变成的人的小兔子赶尽杀绝,而是在全力避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放任是会乱套的。”
乐言听明白了,问:“可以吗?兔子可以安心地生活?”
“当然可以,不过一定要遵纪守法,否则也会受到制裁。”
“嗯。”乐言呆呆笑几声,心情也好了,感叹道:“奕炀,你说话像太阳一样。”
“太阳?”奕炀没能跟上他的脑回路,问道:“太阳会说话?”
“嗯……”乐言一下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来总结心里的感受,于是直接把这份感受口头形容给他。
“热热的,像冬天晒的太阳,也像躺在温热的浴缸。舒适,放松,还有满足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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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言生气:如果我不是实验兔,如果我没能变成人,说不定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会被白警官吃下肚!
奕炀安慰:乖啦,不会的不会的。
第22章 喜欢,想要
这样的满足和幸福一直维持到誉华府楼下,乐言吃得太饱想散步消食,奕警官闲来无事,停好车陪他一起。
誉华府下来几百米是一个湿地公园,最近弄了个‘九点慢集市’的商业项目,还在试营业的阶段,但贵在宣传到位,吃完饭来闲逛的人很多。
类似那种网红街,卖什么的都有。乐言也是第一次来,蹲在一个卖水产的摊位前迈不动脚了。
没下雨,但风很凉,奕炀把胳膊上掸着的薄外套披在乐言身上,提一提裤腿跟着蹲下来,问他:“想买小金鱼?”
“有一点点。”乐言的两只眼睛在泛光,专心致志望着白色,尾巴带一点红的那条金鱼,“会养死吗?”他问卖鱼的大叔。
大叔在刷视频,闻言揣好手机热心介绍鱼的品种及习性,一堆专业介绍结束后,说:“死不了,这种鱼是最好养活的。”
乐言还是犹豫,伸手隔着玻璃缸点一点鱼身,“它真好看,尾巴有一颗痣,在您卖的一群小鱼里最有辨识度。”
“是吧,而且就这么一条,只要勤换水,定量喂鱼食就能活蹦乱跳的。”
“可是,”乐言收回手蜷在膝盖上,“我应该养不好它。”乐言顾虑的是他第一次做人,还没有经验,很可能连自己都养不好,更别说一条鲜活的小鱼。
老板还在极力推销,奕警官端起巴掌大点的浴缸,凑近了观察乐言看上的这条鱼,客观评价道:“确实很漂亮。”
“嗯。”乐言点头,把尾巴上的那颗红点指给奕炀看,“看到它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奕炀,你们都有一颗很漂亮的痣。”
“那你要不要养?”
提到这个问题,兔子低落地摇头,“我会把它养死的。”
奕炀问:“抛开养不养得活这件事,你喜不喜欢,想不想要?”
“喜欢,想要。”
“行。”奕炀把鱼递给老板,不仅买下了鱼还多挑了几条,预定了一个大点的鱼缸。他留了联系方式,麻烦老板配好吃的用的一并送上门。
乐言站着不动,显然是有许多话要说。奕炀猜到他可能会说什么,带着人继续往里走,“既然你觉得自己养不活,那就我先帮你养,放在我家里,你想看了直接来我家看,等哪天你觉得你可以养活了再把鱼缸搬回家去,这样可以吗?”
“好像…可以。”乐言又开始觉得奕炀像太阳了,温温热热,讨兔子很喜欢。
乐言挽着奕炀的胳膊,略显亲昵地说:“奕炀,我以后可以不耻下问你吗?”奕警官总会有许多办法,真厉害!
“我知道你要表达的意思,但这句话用不耻下问有点……奇怪。”
乐言重新换了个词:“那不知廉耻的…”
“停,还是不耻下问吧。”
乐言听话点头。
奕炀觉得这只兔子特别好哄,抬眼遇到个卖陶瓷玩意儿的小摊,特意买了一个兔子形状的陶瓷口哨。
他把自己脖颈上的装饰项链摘下来,套上陶瓷口哨戴在乐言的脖颈上。乐言捏着陶瓷吊坠,惊奇道:“是兔子!”
“今年是兔年,图个吉祥。”奕炀抚平乐言衣领处的衬衫褶皱,接着说:“是个口哨,能吹响,你下回来警局找我不用喊人叫我,吹几声我就知道你来了。”
乐言捏着口哨试探性吹了一小声,响了!像发现了新大陆,捏在手里摩挲,“什么时候都可以吹吗?在家里呢,可以吹吗?”
“在你家吹,我家听不见。”奕炀揉一把他的脸,“有事才吹,没事不准。”
乐言不听话玩了一路,回家路上摘下来放到了口袋里,这个兔子口哨有点沉,吊着脖子不舒服。
乐言耳朵灵敏,两人都没说话的间隙,他好像听到了第三个人的脚步声,从大门进到单元栋这一大段路一直走,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就这么跟到了小区楼下。
啪嗒——
一声砸响。
乐言吓得蹿到奕炀身上,整个脑袋都埋进了奕炀的怀来,浑身发抖不止。
身后是爷孙俩,落地的是一辆脚踏车,孙子踩上去半只脚,爷俩明显被乐言的激动反应弄得不知所措。
大概道歉了,奕炀没来得及听和回应,抱着乐言往安全通道跑。
那双毛耳朵出来了……
安全通道是感应灯,有声儿就亮,奕炀一步迈两节台阶,抽空问兔子怎么了。
乐言双手捂着脸,闷闷地说:“有人,是不是有人在跟踪我?”
乐言这几天神经紧绷,压力也大,特别是听到照片被人偷走后更是心惊胆战,似乎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要了他的命。
他也尝试过勇敢,逼自己大胆一点,可生性就胆小,变成人也改变不了……
“没跟踪,是老人和他的小孙子,咱们小区的,估计也是散完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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