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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废物(玄幻灵异)——贰两肉

时间:2024-01-03 10:19:12  作者:贰两肉
  奕炀看到了,但没说什么,等他自己回来把雨衣递给他,“打雨点了,快穿上。”
  “嗯。”乐言的心砰砰砰直跳,他吸气吐气,默默劝自己不要紧张。
  信都找到了,就不用跟着再上山了吧……
  乐言无奈。
  因为他意识到,在这种深山老林里,奕警官是不可能放他一个人离开的,即便是偷偷地跑,乐言寡不敌众。
  跑不掉。
  --------------------
  兔子:为什么奕炀总想窥探我的隐私!
 
 
第6章 妨害公务罪
  山沟有水,断层形成了小瀑布,淌下来的水颜色偏深,像自助饮料桶里装的可乐,一截黑一截白。
  乐言觉得有必要和警官们说明,这些发黑的物质到底有多危险。
  可现在,他需要担心的是自己。
  对于身强体魄的警察来说,踩着粘鞋子的黄泥爬山是一件小事,但对穿着比自己的脚足足大了两三码的鞋子,脚上还有伤的乐言来说,简直举步维艰。
  鞋底附着的黄泥越来越多,他不仅抬腿费劲,基本走两步就需要拔一次鞋!
  兔子在这个队伍里拖了后腿,一个人不知不觉落在最后头。
  只是看上去比较可怜,这仅仅是乐言的一个计谋。
  如果警察们能够以大局为重,抛下拖后腿的他,那么他就不用再跟着上山,谎言也就不会有被拆穿的风险。
  乐言为自己的‘冷处理’感到沾沾自喜。于是,迈出的右脚,再次陷进了泥坑里。比前几次陷得更深,他很用力才把脚拔出来。
  鞋还陷在泥巴里……
  好像有一点过分了。乐言皱眉,盯着不争气的筒靴。
  如果任由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即便是搜救团丢下了他,他也不能很顺利地下山回家。说不定还会碰到处理完事情,下山回来的警察……
  这还不如直接滚下山来得快!
  “你在看什么?”奕炀在乐言开始努力拔鞋的时候折回来了,扶着他的一只手臂,帮他保持平衡。
  “你怎么回来了?”乐言抬头,瞅了一眼前方,提醒道:“你的队友已经在拐弯了。”
  “是我让他们先走的。”奕炀拔出泥里的筒靴,在手边的树干上‘哐哐’摔了两下,鞋底的泥打下来不少。
  乐言愣住,其实是吓着了。
  经过半分钟的分析,兔子觉得奕炀现在的行为,有80%的可能是已经看穿了自己的计谋。虽然还没表现出生气的样子,举止却已经在为揍人做练习了!
  先遭殃的,竟然是那棵树……
  在波及自己之前,乐言先为自己类似搅屎棍的行为开脱:“这双鞋有点麻烦,它很大,我每一步都像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奕炀忍着笑,给他换了另一只鞋,重复刚才的动作把泥打下来。
  还是那棵树,声音更响。
  揍人手法逐渐娴熟了。兔子暗咽口水。
  奕炀说:“愚公移山比喻的是坚持不懈的精神,你,恰恰相反。”
  “我说的仅仅是愚公移山的动作。”乐言搜肠刮肚,也没能找到合适反驳的词汇。
  另一只鞋奕炀没当时就给他穿上,而是弯腰把人扛起来,走到相对干净且夯实的石子路再放下。
  兔子还在纠结挣不挣扎的时候,单腿踩在地上,看迷茫样子,是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鞋子摆在他面前,奕炀略微严厉地说:“你不准故意再往泥巴里踩,被我发现,你就是妨害公务罪,关你进局子。”妍陕听
  乐言才不怕!
  “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兔子理直气壮地说:“里面的罪行无论哪一点我都不符合,如果你擅用职权把我关起来,这也是犯法的!”
  奕炀忽然觉得他特别有意思,但还是故意严肃着脸:“记得这么清楚?”
  能不清楚嘛……
  乐言进过局子啊,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犯了法,于是昨晚在上山的路上,一边爬一边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仗着过目不忘的好记性,全记住了。
  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只是看上去比较蠢,用处还是很大的。毕竟有一个忽好忽坏的警官邻居,适当掌握一点法律,不至于轻易被’关局子’三个字唬住。
  “你会滥用职权吗?”乐言问。
  “你都说是犯法,我总不能知法犯法。”奕炀说:“但你故意制造麻烦,拖延上山进度,总不是我冤枉你吧?”
  “你没有证据。”乐言悄悄瞪他一眼,“我也没有故意制造麻烦。”
  “从刚才开始你就故意往泥巴里踩,弯腰拔鞋,一次就要磨蹭两三分钟。可这一段大部分都是石子路,想踩进纯泥巴里,不那么容易。”
  乐言只有一点点心虚,表情控制得非常好,“我不是你们队伍里的人,即便制造麻烦也是给自己制造,和你们没有关系。”
  “我们在这里遇见并且救助了受伤的你,有义务对你负责,直到你安全为止。”奕炀看着他,这个时候的语气已经没有刚才那么严厉了,他说:“如果你觉得脚痛,走不动路又不好意思说,我可以背你。至少在今天,你自己偷偷跑不了,我们也不会丢下你。”
  乐言就知道,全部都被看穿了。
  人类需要台阶,兔子同样也需要,他装模作样揉揉膝盖,说:“脚确实很痛,走不动。”
  奕炀二话不说弯腰背他,走路步子迈得很大。乐言磨磨蹭蹭拖延了好久的路程,被他十分钟之内就赶上了。
  同时也到了山顶,和所谓的周博士会合。
  奕炀把人放下来,“你记得去和周博士报平安,一会儿会有架直升机抵达山顶,你要实在难受,就先送你去医院。”
  “哦。”
  乐言心里极其焦虑。因为那一堆人里,他根本认不出谁是周博士。但又不想被奕炀看出来,硬着头皮朝那堆人去了。
  “叶子别碰,很可能有毒。”乐言路过,好心提醒了一个戴鸭舌帽的年轻女孩。
  女孩对他笑了笑,从包里摸出一瓶矿泉水,“警察叔叔喝水,你们刚上来,一定特别累。”
  警察叔叔?
  乐言脑子里一下冒出了两个疑问
  首先,这个女孩为什么称呼他为警察?其次,人类的辈分为什么这么举棋不定。菜场的阿姨喊他小帅哥,上个山的功夫,就变成了叔叔!
  女孩非常热情地把水塞到乐言手里,这期间仍旧警察叔叔不离口。
  后来乐言终于明白了,是因为奕炀的外套!警服穿在他的身上,肉眼看上去确实是一个警察!
  这个错误非常好!
  乐言仰头喝水,悄悄喵一眼不远处的奕炀,心中不住暗喜。
  他现在是警察眼中的科研学生,也是科研学生眼中的警察!
  好刺激。
  兔命险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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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言再次发愁:要怎么才能完美伪装好这两个身份?
  作者:离奕警官远一点。
  奕炀:?
 
 
第7章 完了完了
  喝过的水,按理说还回去不太好。
  可如果不还回去,在观感上就不会显得有多熟络。奕警官还在后面看着呢,乐言一举一动都必须经过精心设计。
  为了看上去是和周博士一起来的,他一直没话找话和姑娘聊天。一边把矿泉水盖子拧好,自然地递给姑娘,问他们什么时候上来的,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姑娘记着周博士上山前嘱咐他们的话,关于兔子的事是只字不提,模棱两可扯些别的。乐言当然也无心听她说了什么,余光一心一意往奕炀那边瞟。
  “周博士,这是协助我们搜寻工作的警察。”姑娘把乐言拉到自己的身侧,介绍给了周博士。
  乐言顺势抬眼看。
  原来这个稍微有些发福,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就是他们一直不离口的周博士。长得确实和这几个年轻人类不太一样,鼻梁上的眼镜特别厚,看着就学识渊博。
  乐言挺直腰板,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心里暗暗期待这个周博士能和他说几句话。
  奕炀还在后边看着,这个平安他必须得报!
  周作伟说:“辛苦同志们了,你们从西山那头上来,路好不好走?”
  乐言期待的对话终于来了。
  不过……这个问题乐言不喜欢。
  周博士身上干净,看样子应该走的是大路。出实验室时,沈老师也曾和乐言说过,银戈山有条宽敞的大路可以走。
  只是乐言还没找到那条路,就先滚下了山……
  明知上山有大路可走,博士还让警察走另一条泥泞的泥巴路!如果闭嘴什么都不说倒还好,现在假惺惺的关心,真的让有思想的人类喜欢不起来。
  好坏的博士,和实验室里有几个一模一样!
  乐言念在奕炀背他上山的份上,替他打抱不平,说:“我们走的那条路不能算作路,是泥巴堆起来狭窄小道,一不留神就会摔下去。不是人走的。”
  说着,乐言突然特别关心地问:“你们呢?有没有受伤?走的是不是人走的路?奕警官说,等一下会有架直升机过来,受伤的可以先回去。”
  真挚又诚恳。
  姑娘蹙眉问:“你们走的是泥路?”
  乐言点头:“你们走的难道不是?我以为大家都一样,你们穿得这么干净,我还以为是上山重新换的衣服。”
  “不是的……”姑娘有一点尴尬。这个‘警察叔叔’看上去确实特别的……狼狈。
  周博士心知肚明,咳嗽两声,感受到一点点的冒犯,他不想和乐言说话了。注意力转到乐言的身后。
  乐言好奇扭头,望见奕炀和白微正走过来。
  周作伟率先客气寒暄:“奕警官。”
  奕炀点头:“博士,我刚才简单看过地形,地下实验室被毁得很彻底。刚才也电话沟通过,挖掘机很难上来,救援工作开展有点难度。”
  周博士面露难色,“你也知道,这地底下埋着的是重要的科研成果,再困难也得把东西挖出来,何况底下还埋着这么多人……”
  “这个我知道,消防队也在赶来的路上了。这次博士出发突然,我们匆匆跟来主要是保证您和学生的安全。其他的不归我们管。”
  周作伟沉吟片刻,没说话。
  奕炀却说:“博士要找的是兔子?活的?”
  “?”周作伟有一瞬间的惊慌,不过很快就缓和了,解释说:“地下室研究的是兔子,我想的是,如果资料不能齐全,能找到兔子研究样本也好,只要研究出大概的结果,损失就不算太大。”
  奕炀:“这种情况下,兔子能活吗?”
  “那只兔子被提前放出来了,理论上能活……这项实验本身就重要,一众科学家即便牺牲自己也不想前几年的努力白费。”
  “您的意思是兔子没有被埋在底下?”
  “或许其他的兔子埋在了下面,但研究成功的那只样本兔确实被提前放了出来,这是实验室出事前,海博士给我传的最后一条通讯。”
  完了完了。
  乐言听着听着忍不住愁眉。
  他很可能要辜负沈老师对他的生存期望了。
  这些人已经知道兔子被放了出来,也就是说,他们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找兔子
  ……而兔子就混迹在其中,和他们一起找自己。
  好蠢的事。
  正常的人类应该不会这么做。
  乐言想回家了…
  奕炀了然,说:“既然如此,那就沿着周围500米再找一找,再深就不行了,这个地方地形复杂,容易出意外。大家先收拾收拾,一部分去,一部分留在原地等消防队来。”
  他安排完,看着乐言,问:“你呢,感觉怎么样?是想和我们一起找,还是等直升机来去医院?”
  乐言差点迫不及待点头答应了,矜持是美德,为了不显得太过急切,乐言矜持道:“我也不是特别难受,直升机什么时候来?”
  “真的不难受?”
  为什么奕炀听话只听半句!乐言在奕警官热切的目光下,违心点头。
  “那行,你跟着我们一起。”
  “啊?”
  兔子有一点生气了。怎么会有这么不会劝人的人类。乐言每天去菜场买菜,学会的知识根本没办法用在奕炀的身上。
  买菜还会讲价还价,何况是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在!
  “你不想?”
  乐言:“我想回家。”
  奕炀不说话,带他过来,坐在相对干净岩石上。白微刚才过来,在路上捡到了乐言的鞋子,不过只捡到一只。
  但是……
  乐言看到了两只。
  另一只是上次他滚下山丢的,黑色,右脚。
  现在一黑一白,一左一右正好凑成一对。
  “那只黑色,不是我的。”乐言红着脸狡辩,抬手装模作样的抓头发,其实是担心兔耳朵冒出来。有时候太过难为情,他的耳朵也会冒出来……
  “来,试试合不合脚。”奕炀本不用亲自帮他穿,现在,此时此刻,他蹲在乐言面前,帮他换了筒靴,说:“条件艰苦,偶尔吃点苦有助于成长。”
  完了完了。
  乐言又发现,两只不同的鞋,鞋带的捆绑方式一模一样。虽然表面看上去都是丑丑的蝴蝶结,但解开你就会发现,它们还都是死结。
  “不错,特别合适。”奕炀放下他的右脚,换左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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