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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情歌(近代现代)——坤臻

时间:2024-01-11 09:14:25  作者:坤臻

   摇滚情歌

  作者:坤臻
  简介:
  地下摇滚题材。一个乐迷与乐手的故事。(京味文)
  ??发表于1个月前 修改于20小时前
  攻:北京地下摇滚界红了多年的主唱吉他手,史铮。
  受:无人管教又热爱摇滚的不良少年,陆晓天。
  17岁的夏天,陆晓天被他的男神错认有了一炮之缘。一个敢教,一个敢学,睡着睡着就成了情侣,又成了乐队成员。
  可人生不是电视剧,爱情也不仅仅裹着蜜糖。
  要磨合也要前进,路在何方得共同探索。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他们共同的成长,还有梦想与爱。
  故事开端设定大约发生在2010-2015年之间的北京。
  那时,脏街和青年都在,MAO也没搬离鼓楼。
  那时,空间狭窄,却尚有余地。
  那时,前途未卜,但我们还怀揣逆流而上的梦想。
  预警:保证he,但也会出现一些三观不正的情节。
 
 
第1章 男神等我
  【死忠乐迷这就要去看live了!】
  陆晓天自小没妈,亲爹又是个有钱的浪货,除了挣钱就是在睡姑娘,多看儿子一眼都没工夫。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一路野蛮生长的陆晓天跟着狐朋狗友聚众斗殴,从所儿里几进几出呆过快一年,终于因为办不出无犯罪证明,与秀水街后头那个大院子里发的签证无缘,眼看着他爹潇洒得挥挥衣袖带着蜜果儿*移民去了美利坚。
  (“蜜果儿”,同“尖果儿”,北京话,意指漂亮姑娘。“果儿”,老北京话里就是姑娘,后来被北京摇滚圈用来特指喜欢睡乐手的骨肉皮。)
  他爹一走,陆晓天那种一不做二不休要非搅合的家里鸡飞狗跳的混账劲儿就变成了独孤求败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的萧瑟寂寞。
  这些年,他无人管束照顾,心里总有一股无处发泄的怒气,逼着他必须得干点什么,于是生龙活虎地打架闹事。如今这团心火大概是跟着美联航一起去了洛杉矶,留在北京的他只剩下一个空壳儿,反倒还不如以前犯浑的时候有活气儿。
  “这么吵,你也睡得着啊?”胖乎乎的费乐进屋先关掉狂躁震耳的音乐,接着掀了陆晓天的被子,全身白到透亮只穿着条黑色三角裤趴在床上的陆晓天就这样无遮无拦地被暴露在空气中,那瘦腰圆臀大长腿原本是一幅大好风光,可费乐真是欣赏不了,他一脸要吐出来的德行飞快地去开窗,还埋汰陆晓天道:“我艹,你这儿都要馊啦。我这一开窗户,以你为圆心,能臭到街对过儿去。咱不晒太阳也可以出去放放风儿了,回头街坊孙奶奶以为你这儿杀人藏尸,再把片儿警招来。你爸走了你也不能这么自暴自弃啊。”
  费乐是陆晓天以前玩乐队时认识的朋友,虽然乐队功败垂成最后树倒猢狲散,但费乐和陆晓天,一个是爹一家儿妈一家儿跟着爷爷奶奶混到大,一个是妈在坟里躺爹在妞儿家睡,颇有点英雄惜英雄的劲儿,三五年了关系还挺瓷。
  “费小乐儿,你丫给我把窗帘拉上,晃你陆爷眼了!”陆晓天翻身又把被子蒙回去了。
  “这都快7点了!您看看!那是夕阳!晃你丫毛个眼啊!”费乐踹了陆晓天一脚,“快起!费爷带你出去嗨!”
  “滚!不去!”陆晓天回踹了一脚,没踹着。
  “你可别后悔!你费爷惦记你,才弄了票给你,还不起来谢恩?”费乐站起来作势要走,装模作样嘀嘀咕咕,“阵痛乐队和蛇头乐队都来,今晚愚工移山的票啊,那是一票难......”
  “费爷~”陆晓天一骨碌从床上跳了起来,也顾不得穿鞋,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去抓住费乐,一脚踩在一次性饭盒上,差点就跪了。
  “呦,还没过年就要磕头啊,我的亲孙儿?”
  陆晓天扎扎实实给了费乐一脚,抢过票,正面反面翻着个儿地看,理也不理这种口头占便宜,自顾自嘀咕道:“我操,之前说阵痛要取消这次演出啊.....也不知道出场顺序,来不来得及啊?!”他之前关注过这场演出,但因为他爸要走,他失心疯一样闹了好久,就没在盯着后续消息,以至于几乎错过了。
  “顺序估计又是抓阄儿。但时间再紧迫也麻烦您也先洗一把,您臭得跟一酱菜坛子似的去见男神,不嫌寒碜吗?”
  陆晓天嗷得叫了一声,扭身奔进厕所。他滴男神!可以一定要等他!
  TBC
 
 
第2章 阵痛乐队
  【男神出场】
  位于地安门的愚公移山是北京最出名的几家livehouse之一,老板是给魔岩三杰里的何勇当过贝斯手的欧洋。
  史铮此时正在愚公移山里刚刚调完音,他那把心爱的吉他接口有点松,吴昊劝他找块胶布贴上得了,他没吱声儿,小心翼翼把吉他放回琴架上,钻出那扇朱红斑驳的木门,靠在青砖墙上抽烟。室内也不是不让抽烟,但他忍不住想出来透口气。
  “今儿你弹吉他?宋毅呢?”吴昊也跟出来,随口问了一句,他掏出烟叼在嘴里,浑身上下摸了一会儿,没听见回答,又呜里呜突地说:“唱完别急着走,介绍个人给你。”
  史铮斜瞄了一眼胡子拉碴的吴昊,把手里的打火机扔过去,挤兑道:“皮条吴,你又睡了什么集邮的果儿,轮到我这了?好看的你多惦记我,要是还和上次一样,我可就要收钱了。”
  吴昊是蛇头乐队的主唱,和史铮是台上共用过话筒,台下共享过屁股的交情,说话也不讲究,“我觉得挺漂亮的。谁知道你狗逼眼睛怎么长的?咱们这样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地混着,眼看小年轻儿都炸起来了,你就别穷讲究了。”
  史铮垂下眼睛,咬着烟头怒嘬了一口,然后把烟屁股扔在地上狠踩了几下,忽然笑了起来,骂道:“操,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过得去,爷们儿今天就带ta登月。”
  北京的路况总是没有最堵只有更堵,半路转乘了地铁的陆晓天和费乐还是到晚了半个多小时。竖长的live house里肉挨肉挤满人了,躁动的吉他和鼓声混杂着人群跳跃的共振,空气中震荡着汗水与火热,音箱里嘶哑的呐喊让人精神亢奋。陆晓天扯着脖子问身边已经一身粘汗的陌生人——阵痛出场了没?
  “还!没!”陌生人举着双手一阵乱颤,转头不转眼地喊回来俩字。
  陆晓天耳膜里充斥着“民主人士来了,帝国主义来了.....他们来了!他们来了!”的叫嚣,觉得自己的精神也来了,他跟着“两只老虎”旋律的吉他尾声,嚎了一嗓子。紧接着慢板的音乐响起,绕口令儿一样的歌词盘旋而上,“你会在你现在出现的地方消失,并不代表着你不会在你过去不该消失的的地方出现......”,迷幻的情绪粘住了每个人,犹如数百条沙丁鱼专心致志在躲避穿着比基尼的透明鲨鱼的围猎,红色漆墙围住的罐头盒变成了白色的浴缸任由它们翻滚游动 ,每一次扭动都眼花缭乱的整齐,仿佛在消失和出现之间有了一个中间状态,肉体还在地上,灵魂已经出窍交缠在了滚着热浪的天花板上。
  合成器吱吱嘎嘎的声音乍停,几个乐手一句话都没说,干干脆脆毫不留恋就下了台。台下的人群还没从要消失不消失的状态里出来,一个穿着皮裤、搭着棕黄色廉价假皮草的高大男人挎着吉他走了上来,皮草的前襟敞开着,露出光裸的胸腹被吉他的肩带勒出一条浅浅的肉槽。红色的胶带缠在电线上一圈一圈,最后在黑色的吉他上贴出一个大大的“X”。
  所有人都安静着,贝斯手和鼓手也跟了上来。台上三缺一的局面让陆晓天有点着急,但台下不知道谁爆喝了一声“The *** is the mafia!!”然后吉他声和所有人的尖叫声就一起暴躁响起了。
  陆晓天无暇再想,高喊着“阵痛!阵痛!”,叫声要从他胸口崩裂出来。
  鼓点与贝斯裹住吉他的叫嚣,音箱带着砖墙一起嗡鸣,搅动的沙丁鱼瞬间变成了狂躁的野牛,狭小的空间容不下这粗野的热烈,只等着那个男人开口就拉开撞针炸翻屋顶。
  这世界它出了问题
  这环境它出了问题
  这人类它出了问题
  睁开眼睛就看见了吗
  打开耳朵就听见了吗
  你的心呢
  你的心呢
  它麻木了吗
  它顺服了吗
  谁给你指出了方向
  带着虚伪的希望
  谁推你堕入了深渊
  失去自我的思考
  捆着你的
  你膜拜
  鞭打你的
  你臣服
  你出了问题
  你就是问题
  挣扎
  绽放自由的躯体
  怒吼
  炸开沉闷的胸膛
  呻吟吧
  踩在脚下
  发射吧
  灵魂激荡
  男人把那条恨不得从胸口开叉的长腿踩到音箱上,一双浓眉下画了眼线的狭长眼恶狠狠地扫视全场,他边唱边顶送腰胯,粗野又淫荡,他的声音带着愤怒和力量,轰隆隆炸裂开,每一声质问,都被附和,每一句呐喊,都引爆尖叫。
  陆晓天目不转睛地看向台上,那男人的声音陪伴他5年,他爹的漠视令他困兽般无所适从的时候,这个不甘地嘶吼都给他撑下去的勇气。
  音乐忽停,贝斯抖动低音,面目高傲的史铮亲了一下手里的吉他拨片然后抬手甩向台下,疯狂的女粉丝顿时发出尖叫,他拿下话筒架上插着的新拨片用力在吉他上一滑,音箱里乍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啸叫,然后是军鼓极速单跳,把音乐的节奏拉得再快一层。陆晓天感觉到脑门上血管的跳动,男声再次响起,他开始颤抖不停。
  击溃!
  虚伪的假象!
  撕碎!
  伪善的嘴脸!
  虚伪的说教
  都是谎言!(阳奉阴违)
  表面的关怀
  都是冷漠!(虛与委蛇)
  他不愿给的
  我去抢夺!
  他给不了的
  我来制造!
  滚蛋吧!
  口号
  滚蛋吧!
  安抚
  我拥有创痛
  夺不走我的一切!
  我还未屈服
  交还回我的一切!
  陆晓天不知道自己在流泪,他仰望神祇一样仰望着台上的男人,只觉得视线模糊的讨厌。那无数寂寞到辗转无眠的夜晚,这首歌让他还想活下去,还不愿屈服于自我厌恶。
  当然了,从陆晓天他爹的角度看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陆晓天听摇滚乐和陆晓天打架滋事,究竟哪个先哪个后根本说不清楚。反正就是一个本来少言寡语的乖孩子忽然有一天就听着扎耳朵的噪音进警察局了。摇滚乐之于老一辈,大约就是这么个垃圾玩意儿。
  史铮唱完有点兴奋,但又不像几年前那样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他随便换了件骚包的背心儿,蹲在后台拆吉他上的胶布,小心谨慎的劲儿像在给新生儿剪脐带。
  贝斯手张群过来说,还没联系到宋毅,说想直接回去,不跟着他们出去喝酒了。史铮点点头,又拍拍张群的背,没说话。
  吴昊无赖似的声音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铮子,人在外头等你了啊!个儿高,皮儿白,大眼睛,穿kiss乐队!”吴昊被钻进后台的妞儿缠住了,他对着史铮喊了这么两句,就又和姑娘火热去了。
  TBC
 
 
第3章 认错人了
  【对,陆晓天被认错,然后带走了】
  史铮哧了一声,心说,你拉皮条还能再不敬业一点吗?这能找得见才有鬼了呢!他让张群把他的吉他带走,自己则准备去散根儿烟。
  一路往外挤,一路被人叫名字拍肩膀,他被人拉了一把,回头看见一个个头儿到他肩膀的姑娘睁着一双大眼睛对他笑,他很随意地点了一下头,没等对方开口,就抽出胳膊继续往前挤。他没去猜想究竟哪个是吴昊说的人,只按照自己的喜好在人群里乱瞄。
  陆晓天借着身高优势,从一众脑袋顶儿上目视史铮溜着边儿要出去,他激动啊,恨不得多看他男神一会儿,不,一眼也行,于是就从另一头儿跟着也往外挤。
  他看见史铮出了木门就被几个人围住,男人歪着嘴角,说了几句什么,接过笔在CD壳子上签字,可距离太远,他分辨不出男人此刻脸上带着的情绪。
  陆晓天没有凑得太近。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听阵痛的现场,也不是第一次这样远远地望着史铮。
  有一种心情叫近乡情怯,使得陆晓天不敢上前,他虽然平时一直表现得粗俗又浪荡,实际上心里却总感到自卑,他想从他爸那要的不多,不过就是一点陪伴,可无论怎么表现,都没能得到回应,所以他更不敢跟外人要求什么。17岁的他用不屑与愤怒做成外壳武装了自己的自卑,可面对史铮时,那层伪装出来的东西都消弭了,真实又柔软的他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失去了无差别攻击性的他觉得自己就这样远远看着就行,他和他男神的交流靠音乐,史铮要说的话在音乐里已经说清了,而他也听懂了,这就够了。
  史铮咬着笔帽在签字,听见门里有人喊“赵伟!赵伟!”瞬间感到周围的人少了一半。说不酸,那是没可能的。他抑止不住的想“爷们儿去迷笛住树村的时候,丫还穿开裆裤呢!”,转念又想起今天唱得歌都是七八年前写的了,心里就十分怅然,他想要写更多更好的歌,可许久都没有觉得满意的作品了,对于创作者来说这是一种难以摆脱的痛苦。流俗来取悦大众,还是坚持自我孤注一掷,平衡点到底在哪里?
  史铮呢就跟他的歌一样,以感性且充满洞察力的目光去审视周遭的一切,然后用粗野又狂放的方式表达出来,所以人也是个混杂了细腻与粗糙的矛盾体。
  签完字,他就推脱拒绝了那几个人想多聊一会儿的话头儿。点烟的功夫儿从人缝儿里他看见了朱红色大门另一边有双被黑色破洞裤裹着的又细又直的长腿,沿着被扎进马丁靴的破裤子往上瞄——明显是拿T恤手工剪出来的黑色背心儿上是kiss乐队的logo,毛茬茬豁开的袖洞儿里伸出两条白花花的胳膊,圆润的手腕儿贴着裤缝儿,发红的手尖缠着裤子裂缝上断开的帆布线一边抠还一边拽。“高,白,穿kiss。”史铮默念了一句。再往上看……他心里叹服了一声:吴昊啊吴昊,你丫也有不瞎的时候啊!
  陆晓天看见史铮一边说话一边狠狠嘬了几口烟,也不等抽完就踩熄了,然后那个男人就拨开人群,忽然向自己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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