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啊真是个有趣的地方,天高云淡自由烂漫,游客闲适也就算了,连这开店的也不像是要认认真真做生意的样子,那老板扔下自己的两家店不管,拉着史铮和陆晓天到了大理竟然也不急着回去,而是一天天的泡在之前提过的那间酒吧里,跟一群聚居在大理的老友们聊大天儿。
史铮见到这些人,嘴里的烟都叼不住差点烫了手,因为这些貌不惊人的老大哥里竟然还有在10年前也算得上是传说的人物。如今这群人归隐一样地住在大理,穿着粗衣布褂扎着发髻,白天买菜烧饭,晚上就聚在一起喝酒唱歌。甚至不用乐器仅仅是开口吟唱就能将人引入天地之循环生命之漂泊的景象中,既能苍凉悠远也能温暖宁静。
史铮置身在这样的环境里,想要表达的心情变得越来越强烈。他身体里涌动的是他在这次西藏云南之行中刚刚体悟到却还有些陌生的东西——于平静与释怀中将情感通过音乐或娓娓或澎湃地表述出来。他像被打开了某个开关,脑子里塞满了各种旋律,仿佛不写出来,那些五线谱就随时要从七窍里涌出来,令他根本不想睡觉。
白天,史铮抱着琴不停地写、反复地唱。夜里,他就加入到那些用音乐交流的酒局茶局里,分享这一天所想所感的成果。大家给出的肯定和赞赏又给了他更多的动力和灵感让他开始下一轮创作。
陆晓天陪着男人这么一天一天地打磨,男人经常弹着弹着就看他一眼写着写着就跳起来亲他一下,弄得他不明所以又满心欢喜。他眼看着一首首歌在男人手像拼图一样一点点成形,从无到有,从简单的片段变成完整的旋律,再配上歌词终于如画卷一样展开。陆晓天似乎能从中看到他们在一起的各种瞬间,也好像能更加明白男人那时的心境,而这样的歌,史铮一写就是二三十首。
他们实在太喜欢这里了。史铮仿佛找回了专注于音乐本身的曾经的自己,而陆晓天则守在他崇拜又深爱的男人身边享受着平静与安宁。
不过,他们到底不是已经上了岁数的人,彩云之南是个令人魂牵梦绕的好地方,却不是他们应该现在就停留下来的地方,在北京望眼欲穿的徐鸣瑟还等着他们回去。
可怜的徐大琴同志之前只是在电话里听到陆晓天描述了一下自家天才主唱的癫狂模样,等他真的见到蓬头垢面一路开回来的史铮,又听了那几十首新歌时,足足十几分钟没说出话来。
“铮子......歌真是好歌......但你想清楚了吗?这些歌儿如果录出专辑往外卖......我们可能要挨骂的。”徐鸣瑟连话都说不连贯了,他稳了稳情绪分析道:“老歌迷肯定接受不了,而且贝斯手也得重新找。”他指着陆晓天,又说:“他肯定是挨骂最惨的,歌迷会说他作为新吉他手把咱们乐队带歪了。你们可得想清楚。”阵痛原本是以愤怒和呐喊作为主基调的重型摇滚乐队,一旦曲风变成站在宇宙中心呼唤爱,那就是赤裸裸的背叛,徐鸣瑟把话说得很委婉,可这道理谁都明白。
陆晓天刚要说什么,就被史铮打断了,“歌都是我写的,挨骂我扛着。大琴,我就问你一句,你还留不留下?”
徐鸣瑟看看史铮满是红血丝的眼睛,又低头看看手里厚厚一沓谱子,叹了口气才狠狠心说道:“操!我留下!不破不立,老像以前那样也不行,这不是已经都干散了嘛,不如就改了。还能怎么样呢!”
好容易下定决心的徐鸣瑟很快又遭受了更多或好或坏的刺激——史铮在大理遇到一个不错的贝斯手过两天就来北京跟他们一起磨合试试看,乐队要有自己的厂牌了,股份合同制有分红有底薪,金主是自家主唱从路边捡到床上的吉他手,然后主唱和吉他手还要半公开恋爱关系......
“史铮......你一定是被包养了吧?所以写出这么无所顾忌的新歌儿来,而且还要公开有男朋友的事儿......你好好把金主伺候舒服了......咱们乐队的未来都靠你的服务质量了啊......”徐鸣瑟说完就一手抱着脑袋一手护住屁股跑了。
第44章 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那个不开眼的玩意儿,轮到你挨打了】
新贝斯手是客栈老板听过阵痛的老歌和史铮写出的新歌后推荐的,叫许哲,二十六岁,在大理同时给三个乐队当临时贝斯手,算是适配度很高也能驾驭各类曲风的老手。许哲很喜欢史铮的新歌,也知道阵痛,但说到要去北京还是犹豫的。然而阵痛如今是个能发薪水的乐队,徐鸣瑟还可以提供免费住宿,算是打消了他的顾虑。
徐鸣瑟对这个性格相当随和的贝斯手也挺满意,所以熟悉几天后他们就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新专辑的准备工作。
四个人没日没夜地磨合,打磨人也打磨歌。足足用了半年才终于完成第一张新专辑的录制。这期间他们没有开展任何的演出,要不是有陆晓天的家底儿撑着,别说史铮和许哲,就连徐鸣瑟都得天天吃泡面,还不能是碗装的。
录制工作完成后,快被熬死的四个人提也不提庆功宴,立刻兵分两路回家补觉。
陆晓天连睡了20个小时,又跟史铮干了一炮,才从这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里重新活过来。他坐在床上想要跟费乐分享新专辑完成的喜悦,才发现自己好久没跟这哥们儿碰面了。
“你终于想起你费爷了啊!”电话一接通,费乐简直像个老父亲似的立刻开始了控诉,“不孝顺啊!亏得我一直为你操心受累!这次必须要吃一顿吉品鲍才能抚慰我受伤的心灵了!”
“请客可以,不过只能去大董吃烤鸭了......”陆晓天裸着身子靠在床头上,他的确是打算请费乐吃饭,顺便找个机会把自己和史铮的事儿也一并说了。
费乐却没给他机会说完,嗷嗷叫着插话道:“陆晓天!你这大半年不露面儿,竟然只吃得起大董了?是不是遇到狐狸精女骗子或是误入传销组织了?!要不要费爷带人去救你?!”
“你盼我点儿好儿,行不行啊?我这算是......投资,对,投资。”
“果然是传销组织!这是违法啊!国家一再宣传要杜绝!你一定是被洗脑了!不行!费爷得......”
“你屁话可真是太多了......”陆晓天笑着反驳,然后转头瞄了一眼正裹着外套在阳台上抽烟的“传销洗脑男狐狸精”。
他和费乐最后约在雍和宫旁边的金鼎轩见面。那地方的粤菜算不上最最正宗,但三层楼上百桌的规模十多年来一直客流量极大,且隔壁就是包含live house、KTV和迪厅的糖果俱乐部,简直吃喝玩乐一条龙。
高中时,他们两个胡混的小孩儿跟其他沉迷摇滚乐和夜生活的人一样在那附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晚。如今,陆晓天已经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觉得故地重游有着回首过去展望未来的意义。
抽完烟的史铮进来听说陆晓天约了朋友,随口说道:“那我送你过去,然后回来接着弄专辑的后期。”
“我明天陪你一起弄,你今天跟我一起去吃饭吧?我想跟费乐说咱俩的事儿......”陆晓天说这话时还是会有点忐忑,他和史铮这半年来感情非常稳定,他也知道男人不会反对自己告诉朋友,可还是做不到理所当然。有很多事是没法完全改变的,比如你长成了个什么样的人,就没法彻底变成另外的样子。
“行。那你给我挑身儿衣服,我争取看起来像个特别迷人的男朋友。”史铮边说边脱掉外套,扑到陆晓天身上。
陆晓天被逗笑了,搂着男人的背说道:“你一直都特别迷人,穿什么都迷人,不穿更迷人。”
“你可别安慰我了,你跟徐鸣瑟一起合着伙儿埋汰我的事儿,我记你们一辈子!”史铮说着就咬了小孩儿一口。他这话说的是刚从云南回北京之后的事。
有一天,他穿了全套陆晓天的衣服去排练,被徐鸣瑟从头到脚地夸了一顿,说他“傍了大款就是有长进,终于从一个穿得像炸毛鸡的野生主唱成了拥有人类品味的第一眼帅哥”。
他这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他会觉得“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所以多穿穿我的衣服吧”这句话有点怪。明明是你喜欢我身上的味道应该你多穿穿我的衣服,怎么倒成了我穿你的衣服?原来是拐着弯儿嫌他衣着品味差然后打算曲线救国。废话,一身衣服好几万,谁他妈穿着都能跟蝙蝠侠一样散发出带有钞能力的品味。
恢复了体力和精神的陆晓天被咬得起了劲儿,一把摸进男人裤裆里。两个人在床上闹到火星四溅,要不是跟费乐约了吃饭,恐怕第二炮就得续上。
他们如今住在陆晓天位于国贸的家里,陆晓天把原本只是弄出来好看却没人用的书房重新装修成了放满专业器材的隔音室。当然,他们说好了不能在那里头做爱,因为做后期和混音的电脑和整套Genelec监听音箱都在隔音室,且贵的要死禁不起折腾。
史铮真的从头到脚穿了陆晓天的衣服出门,两个人手拉着手坐电梯到地下车库。尾灯款式不同且依旧看不出本色的破越野与黑色的保时捷卡宴紧挨着停在一起,史铮已经快要看习惯了。
按他的意思,这两辆车都挺令他烦躁,可陆晓天非要不修不洗留下那辆破越野占着停车位当作他们和好的纪念物,而他也不会非要陆晓天把人家亲爹的车换掉。
他到底是年长的那个,又知道了陆晓天孤独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所以总提醒自己应该少计较多包容。于是他继续发扬在生活上不讲究的精神,放弃对好与坏、贵与贱的审视,只坚守“二手货我统统闭着眼用”的光荣传统,成为了地下摇滚圈里的“二手土豪”。
他们开着卡宴去接费乐。费乐一眼看出这是陆晓天他爸的车,却没想到司机是史铮,于是坐在后座上有点不知道说什么,生怕一不小心惹到陆晓天的男神。
金鼎轩北边就是停车场,史铮付完钱要了发票递给陆晓天,陆晓天随手接过来放进钱包里,全程无对话。
费乐当然不知道这发票可以拿到经营乐队的公司里抵账来合理避税,毕竟连史铮和陆晓天也是被雇来的会计反复提醒才记住的。但这一递一接的理所当然,落在费乐眼里就带着点不寻常的味道,跟他奶奶包得了饺子,把盖帘儿往他爷爷眼前一推,他爷爷就知道该去煮饺子了似的自然。
费乐狐疑的从车里下来,跟着这俩连服装风格都统一了的人往金鼎轩走,忽然听见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句话“陆晓天那个骚货,能勾搭我就能勾搭别人,鬼知道睡了多少人,我嫌他脏,睡过也不能让他来Crow。”
费乐回过头,看见几个背着琴包的人正在十步以外的地方,约莫是要去金鼎轩旁边的糖果live house。他还没看出来究竟是谁在说话,也没想清楚这话说的到底是不是他哥们儿,原本他旁边的史铮已经出现在十步外,一脚踹倒了其中一个身上挂链子的人。
史铮揪着那人的衣领,回头叫道:“陆晓天!孟源之前耍流氓摸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打丫的?你再打一次给我看看!”
知道是一回事,当场听到又是另一回事,陆晓天早就已经气到发抖了。他冲过去一脚踩到孟源脸上,巴不得当场剁碎了这个害得他差点失去史铮的混蛋。他像暴揍那些欺负他的同学一样,一拳一拳往孟源身上捣,打得孟源抱着头在地上边滚边喊“救命”。
愣了几秒的费乐二话不说冲过去挡住跟孟源一起的几个人,撕扯间,他看见史铮转过身揪住一个冲得快的,又用手指着另外两个人恶狠狠地喊道:“你们都他妈别动!陆晓天是阵痛的人,是我男朋友!我今天打丫这个造谣的杂种,没你们的事!”
那三个人都不是Crow的,听完这话,又想想孟源这个人一贯的德行,立刻都站住了。而费乐则懵圈地看看凶神恶煞一样的史铮,又看看往孟源身上不停狂踢的陆晓天,脑子里一时间云山雾罩起来。
史铮眼看行人陆陆续续围过来还举起了手机,就回身拉开陆晓天,自己一把扯下孟源身上的金属链子照着那个满脸鼻血的狗杂种身上猛抽了十来下。
孟源缩着身子躺在地上像只活虾一样被打得直抽抽,一遍一遍求饶说“别打了,我错了,别打了......”
史铮这才扔下手里的链子,骂道:“你他妈以后再嘴贱,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打到你在北京圈子里混不下去!还要告你诽谤!”
说完他拉着陆晓天挤出围观人群,截住一辆正在下客人的出租车就往里钻。费乐这才回过神颠着一身小肥肉追过去坐到副驾驶上。
三个人在车里呼哧呼哧地喘,史铮拉起陆晓天还在发抖的手来回地看,发现皮都蹭破了,就心疼地说:“哪有用弹吉他的手打架的?得保护好手。”
陆晓天听到男人关心的声音,终于从暴怒失控的状态里回过神,茫然地四下看看,忽然问道:“咱们怎么上出租车了?”
“咱们先另外找个地方吃饭,吃完再回去取车。”史铮下指示一样说完这句,就搂着陆晓天给他呼撸胸口顺气,然后又凑到他耳朵边小声说:“你光会打架不会战略性撤退,明显战斗经验还是不足,都不知道怎么躲警察,难怪要进少教所。以后听我的,我说打才能打,我说跑就跟着我跑。”
陆晓天头一次在史铮面前露出自己暴力不良的一面,气头过去就有点紧张,结果男人竟然还要教他怎么打架。我和我男神真是天造地设啊,他这么美滋滋想着,开始靠在史铮肩上傻笑,然后小声撒娇道:“我是得再跟你学一学,你也太能打了,我不好好练一练,怕扛不住你揍。”
“啧,打你跟打别人能是一个意思吗?”
陆晓天就喜欢男人说这种把他单论的话,乐得直往史铮身上拱。
前一刻明明还戾气四起,这一刻忽然就成了吃狗粮现场,费乐只好假装什么都看不见似的给司机指路奔了簋街。
人满为患的胡大饭馆里,陆晓天坐在一堆麻辣小龙虾跟前,对费乐坦白了自己跟史铮的恋爱事实。
“合着你这一年多的爱情烦恼都是因为他啊?”费乐略带拘谨地指了指正在剥虾壳的史铮。
“嗯。”陆晓天本来是打算先旁敲侧击一下费乐对同志的态度再说这事,结果因为孟源弄成了暴击式抢白,他现在变得十分被动。
“你......嗯......”费乐艰难地清了清嗓子,“一直都喜欢男的?不会也喜欢过我吧?”
陆晓天手里的大肥腰差点掉地上,一脸无语地看着费乐。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费乐长出一口气,非常识趣地接过自己的话头又说:“我这不是怕你喜欢过我,我又没发现,伤害到你脆弱的心灵嘛。你费爷最怕就是看见你想不开......”
“放心吧,以后我看着他,”史铮之前也是一直在观察费乐的反应,听了这句就笑呵呵地往陆晓天嘴里塞了只小龙虾,然后拿起啤酒要跟费乐碰一下,“谢谢你一直陪着他,不然真是不知道他会作出什么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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