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来见周蝉,刚好摘了还上,顺便看看能不能把自己那根被秦闻改装过的,给周蝉当拐杖的衣架子取回家。
不过还不等他把链子从脖子上摘下来,周蝉就拦下了他的动作。
虽然看他神色似乎未变,但眼神里却多了一些不轻松,对林夙说道,“先不着急,恐怕你还得多戴它一阵子。”
第72章
至于为什么周蝉宁愿一瘸一拐,行动不便,也不愿意直接收回自己的这条腿,林夙并未被完全告知原因。
原本,林夙猜测这是否是因为周蝉担心秦闻会不乐意,所以抹不开面子。但看他的模样,的确不是。
周蝉倒也不是故作神秘不想说,也不是严令禁止不能说,而是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毕竟有些危险只是刚刚露出苗头而已,尚未被底下的人调查清楚,所以多说无益,反倒可能节外生枝。
但保险起见,他还是叮嘱林夙,让他时刻把自己的氪金腿带在身边,无论如何都不要摘下。
林夙应了。
“不行,我还是不放心,这么着吧……”周蝉以防万一,认真对林夙说道,“你发誓。”
林夙:……请问你是今年贵庚?
但见周蝉坚持,林夙倒也没别扭,张口就来,“我发誓。”
“不行,不够严肃。”周蝉不依不饶,“你说,你发誓一定随时随地都把我的腿带在身边,包括洗澡。如果违背誓言的话,就让秦闻禁欲五百年……不,一千年!”
林夙沉默,“有必要吗?”
周蝉点头,“当然有必要,你快说!”
行吧,林夙无奈,就当是哄人玩儿了。
于是,他抬手三指并拢,依葫芦画瓢道,“我林夙发誓,一定随时随地都把周蝉的鸡……周蝉的腿带在身边,包括洗澡。如果违背誓言,就让秦闻禁欲千年。”
话音刚落,只听地府千万年暗云翻涌的天空里响起了一道惊雷,林夙脸色一变,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不就是誓言成了嘛,不要大惊小怪。”周蝉喜滋滋说道,“咱们在地府里当值的鬼差,一直自带一个功能。就是如果发誓的话,会被自动记录在天道系统当中。如果违背了誓言,那么天道系统自然会依照你发誓的内容来惩罚你。是不是很玄妙?”
“玄妙你个头!”林夙面如菜色,“我刚刚发的誓连个时间限制都没有,是打算让我带一辈子吗?!”
周蝉听罢,脸色也突然变得不好看了——这意味着,他可能也得瘸上一辈子。
无奈之下,办错了事的周蝉只能带着林夙去鬼王殿负荆请罪。
秦闻正坐在宽大的桌案后处理公文,听了周蝉含糊讲完的前因后果,他倏然抬起头眯了眯眼,沉声问道,“你照做了?”
这话问的对象自然是林夙。
林夙抬起手本想着推一推自己的眼镜腿,却忘了今天戴的隐形。
于是,他只能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故作轻松地说道,“这不是以为就随口一说嘛,谁想到是这么个结果。我不是故意的,都是周蝉没有说清楚,我以为他跟我开玩笑来着。”
站在更远处的周蝉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心中委屈又愤懑——听听听!这是什么黑心的甩锅大王!明明自己是好意提醒,怕在这风雨飘摇的时候出乱子。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如此,他还是得说的。
周蝉长叹一口气,觉得自己虽然算得上是整个西南地府政务系统里最年轻的鬼,可天生操的就是个老妈子的心。
罢了罢了,他去无间地狱扫厕所赎“罪”总行了吧。
小惩大诫,秦闻真就直接打发周蝉去了无间地狱扫厕所。旋即,他双指之间倏然出现一张黄表纸,大约手机那么大小,上头黑红色的鬼气抽丝缭绕。
秦闻闭目而坐,仿佛在用意念画符咒一般。片刻之后,那黄底色已经尽数被符文所覆盖。只见秦闻双眸张开,眼底红浪翻涌。
那黄表纸如在猛烈骤风中一般抖成了筛子,最终居然莫名自燃起来,化作了灰烬,被骤风裹挟着飞上了天空。
秦闻仰头看着穹顶,那纸灰随着风往看不见的地方飞去。但唯独剩下两小片,如嘲笑一般在两人周围快乐地转着圈。
“这……”林夙不解,“作法吗?”
秦闻本身绷着一张脸,但对着林夙也着实没办法绷太久。
他无奈地站起身来,将这看起来精明,但却颇有几分好骗的恋人一起拉到书案后坐定,然后开口回道,“是作法。要不然就任凭你那个荒唐的发誓永存吗?”
这地府的誓言诚如周蝉所说,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虽然这内容听起来非常荒唐,但是一旦誓言即成,那么不管你是平民小鬼还是尊贵鬼王,不管你发的誓言是茹素还是禁欲,总归都得说到做到。
先不说林夙会不会无意间将这玩意儿遗落,若是真的遗落了,那岂不是……
林夙听罢,好奇问他说,“那你这作法是成功了?”
秦闻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眉心微蹙道,“基本算是成功了。誓言已成,抹除是不可能的。我用符咒追加了两个条件,其一是若摘下后在半小时内重新戴上,那么就不会出发誓言惩罚。其二,这个誓言的有效期是三个月。只不过……”
“不过什么?”林夙追问。
“天道系统接受了我的第一个追加条件,然后拒绝了第二个。它认为三个月太短了,显得他们系统跟摆设一样,跟我说最低两年,行就行,不行拉倒。”
林夙沉默,看样子现在环绕在他们身边的纸灰,就是天道系统派来讨价还价的媒介。
行吧,两年就两年。他倒是可以把这链子改装一下,春夏秋冬不同款式搭配衣服,就当是护身符了。
只可惜,周蝉要实打实地再瘸两年,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备用腿给他先凑活使。
果不其然,等林夙答应了这第二个追加条件之后,绕着圈的两片纸灰就瞬间消散成了黑色墨点,瞬息间就晕在空中看不见了。
“你看这……”
林夙这没见过世面的话还没说出口,就直接被某位不务正业的鬼王大人翻身压在了公案后,暧昧的气息升腾在肃穆的空间当中,居然莫名有几分刺激感。
“以防万一,及时行乐,先做再说。”
林夙感觉到自己的耳垂被这家伙含在了唇间,细细碎碎地吮着。身躯最深处的那团火被撩拨起来,坠着他的灵魂不断沉溺。
·
转眼就到了下一对新人,不,新鬼,举办婚礼的日子。
照旧,林夙和曲久云提前赶到,前者忙着按要求布置场地,后者打扮新郎新娘。不过这次工程量极小,因为这对新郎新娘是寿终正寝的老夫妻,在人间时教书育人功德无限相当富裕,于是刚恢复自由鬼身就自己去换了回颜丹,重回年轻时候刚刚相恋时的模样。
虽然,这回颜丹只能改容貌不能改声音,音画不符还是略微有点怪怪的。
这对夫妻对婚礼的要求也非常简单,就是看着小年轻们穿婚纱礼服的那种西式婚礼很好看,想体验一下——对林夙来说,完全专业对口。
不仅林夙乐得轻松,负责主持的于时煦也长舒一口气。
自打他入职婚恋处以来,第一场婚礼是两只小猫咪,他差点没去学猫叫。第二场婚礼是凌野和薛长河的,鬼王大人亲自主婚,没用上他,但功德照拿。如今这是第三场,他舌灿莲花的本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一场婚礼声情并茂,把自己在人间时历经的那些婚礼的好词儿都拿过来改了改,简直说得全场痛哭。
“我觉得于时煦有点过了。”曲久云悄声皱眉道,“他怎么不按稿来呢?他这不是给自己加戏吗?这知道的以为咱们在办婚礼,不知道的以为谁家出殡呢,我在我们单位也没见过哭的这么齐整有排面的。”
林夙抽了抽鼻子,道,“曲老师你注意一下自己的措辞,听,于哥主持的多好,我都哭了……你要知道,于哥在进娱乐圈之前原本就是文化人出身,有才有貌,能说会道。先不说他当年的每一个采访说的话都能拿出来当教科书用,你回去看看他演得那些个电影,每一部的台词都感人至深,不乏是他自己润色的。”
说到这里,林夙投向于时煦的眼神愈发赞赏。
“所以,今天这点场面算什么,不过是煽点小情而已。可惜于哥死得太早,要不然发展到现在,应该早就成了德艺双馨的老艺术家了。他值得更大的舞台,他值得面对更多人的表演,他值得所有人为他庆贺鼓掌……”
曲久云采取了半屏蔽模式,暗地里撇了撇嘴,心道追星狗真可怕,吹彩虹屁不分阴阳,滔滔不绝。
连林策划这种理智人也不能免俗,甚至威力更甚……鬼王大人来管管诶!
不过。
曲久云见这婚礼流程走到了尾声,扯了扯林夙的袖子,继续皱眉道,“林夙,我今天再见到于时煦,觉得他灵魂的气味儿越来越不对了。之前还只是浅浅的药味,现在几乎已经刺鼻了。”
第一次见于时煦的时候,林夙记得曲久云就跟他说过这件事。
他思忖道,“我回去重新查过所有能查到的资料,于哥去世时的报道也有医院的正式文书,看起来不存在什么问题。我鼻子不灵,闻不到你说的味道。但是我想问你,在你的认知里,这药味代表什么,这药味如果加重的话又代表什么?”
第73章
听林夙这么一问,曲久云组织了一下自己语言,浅白回道,“按理来说,这人正常死的话,家人朋友会在灵前烧纸,纸香源源不断地烧着,这灵魂里就被渗进了香火的味道。”
“于哥的灵魂里应该也有吧?”
林夙疑惑,他在报道里还看到于哥恩爱无比的妻子一边烧纸一边哭晕在灵前的新闻片段,当年让人倍感心酸。
曲久云点头,道,“有是有,但遮不住。”
香火遮不住的味道,就是那股药味儿。
尤其是在理应很浓厚的香火之下,仍旧遮不住的味道,那恐怕是极烈的药。
说到这里,曲久云顿了顿,接着讲道,“上一回婚礼结束时,我刚好撞上其他部门的一个女孩子,叫伊……伊什么来着?”
“段秋娘。”林夙精准地定位了她的本名。
“对,好像我听到周处长是这么叫过她来着。”曲久云一脸清明,“她身上也有类似的味道,但不是同一种。我以帮她补妆为名,想着套两句话。本以为她会忌讳,结果她出人意料地健谈。”
曲久云好奇的点在于,为何一个人死去后,灵魂里能透露出除了香火气之外的其他味道。或者换句话说,到底一个人怎么死,能死成这个样子?
对于这种问题,段秋娘也不是不忌讳,甚至她比其他人都忌讳提起自己的过往。
但是谁让这问问题的人是曲久云?
曲老师这一手巧夺天工的化妆技术,三下五除二就给段秋娘化得心服口服,恨不得当场跟她义结金兰,好从此每天漂漂亮亮。
于是,她十分详细地跟曲久云讲了她上辈子死掉的经历。
昔日段秋娘是个普通农户家出身的姑娘,虽不富庶,但有几分薄田,足够度日。虽不显赫,但父母恩爱,身体康健,家中姐弟关系融洽——算得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和谐优秀家庭。
但这好景不长,家乡遭了天灾。父母带着她们姐弟二人踏上了逃荒的路,一路上风餐露宿,险境丛生,还没等到目的地,就双双撒手人寰。
段秋娘带着年幼的胞弟如飘零浮萍,好不容易挨到了城里,却发现这人谋生怎么就这么难?
她做过绣活儿,也做过洗衣娘,甚至去倒过恭桶……但微薄的银钱还是无法养活自己和弟弟。
后来弟弟病重,她没钱买药,只能绝望地看着弟弟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于是心一横,直接把自己卖入了秦楼楚馆。
段秋娘姿色出众,挂牌接客的第一天就被城里有名的富绅看上了。而这富绅似乎食髓知味,砸了大价钱直接把她从青楼里赎了出来,抬回家做了小妾。
这对于任何一个青楼女子来说,都是莫大的福气。更别提这富绅才至中年,家中后院稀薄,只有一妻一妾而已。大家都觉得,此番段秋娘是撞了大运,从此摇身一变,从人尽可夫的青楼妓子变成了受尽宠爱的富家太太。
可段秋娘说,这才是噩梦的开始。若是再让她选择一回,她宁愿委身于八旬老翁、村头傻子,也不愿意做这劳什子富家太太。
原因无他,这富商后院的清净纯属因为他有个河东狮正房夫人。
夫人出身大户,自小脾气嚣张跋扈,被人宠着捧着,占有欲极强。听说富商早年是想纳妾的,寻得是出身清白的良家女,但这人还没进门,就离奇惨死在了外头。一个这样也就算了,后面两个三个也是如此。从那之后,富商也就暂且绝了纳妾的心思。
那富商就任凭这样被一介女流管束?
当然不是,只不过富商早年发家不算光鲜,夫人手里捏了他一些把柄,虽不要命,但也绝对惹火上身。
府中不还是有另外一个妾室吗?
那妾室是正房太太的陪嫁丫鬟,只占了个名分,但实际无半点夫妻之实——用来挡外头那些不好听的风言风语罢了。
后来年岁渐长,富商的生意越做越大,结交的达官显贵也越来越多,根基愈发厚实。
曾经再怎么不光鲜,也都被冲淡在了滚滚洪流当中,再也翻不起什么水花。
如此一来,这富商就重新动了纳妾的念头,刚好撞上了这青楼里头刚刚挂牌的段秋娘。
抬一房青楼女子回来做妾,自然不光鲜。
但这富商要的就是这不光鲜。
多年来,他在夫人的拿捏下处处忍气吞声,心里的怒气早就到了顶点。他深知这女人素来标榜自己出身大户自命不凡,厌恶与身份低微之人共处同一屋檐。
没错,段秋娘就是一颗专门用来恶心人的棋子罢了——你不是不让我抬良家女进门吗,好,那我直接抬一房妓子回来,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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