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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荒六族那些事(玄幻灵异)——久眠青衣

时间:2024-01-15 08:44:58  作者:久眠青衣
  夕华郁猝:“等我恢复神力的!”
  好在他虽然没了神力,五感还是比一般人要强的。他听到有脚步声传来,赶紧躺在了床榻上,把被子盖好,装成一副刚刚睡醒的样子。来人正是阿飞,这两天一直都是他在给他端茶送饭,本来盛承平说是让他和他哥看顾着他的,然而沙鹰不愿意干,就一股脑扔给了阿飞这个便宜弟弟,这傻小子也是乐在其中,每天都按时按点地往他的帐篷跑。
  “今天的饭好像不太一样啊。”夕华看着托盘上的牛羊肉和酒,虽然都是好吃的东西,闻着味道就知道很香,但阿飞平时给他送来的东西,都是一些很普通的窝头青菜什么的,尽管他不挑,但他也知道,窝头青菜哪有肉香?
  阿飞把菜拿下来放在他床头的小桌子上,道:“这不是因为来客人了。”
  “哦?”
  “高山王。”阿飞道,“妖族入侵是越过无尽海从中州的北边登陆,最先受难的是牧云部和离北部,高山部位于中州最南边,是从前人族十八部落中唯一没有和妖族交过手的部族,兵力比较充沛,人也心高气傲的,来找我们大王结盟也趾高气昂的。好在我们大王是个和善的人,虽然觉得那高山王讨厌,但看在他是客人的份上,还是上了好酒好菜来招待他和他带来的人,这是匀出来的一点酒肉,大王让我给你送来。”
  夕华闻着那好闻的肉香,不自觉地流出了口水:“你们大王人还怪好的,还给我留点。”
  阿飞也觉得纳闷:“谁知道大王中了什么邪,难道墨河一战之后,他被什么东西上身了吗?”
  “谁知道呢,反正我也不了解他从前是什么样子,不过他现在这样就挺好的。”夕华先喝了一口酒,酒液并不是十分醇厚,比普通的白水也好不了多少,但好歹是有一点酒味的,那种给舌尖带来的刺激是普通的白水比不了的,“还不错,你要不要也吃点?”
  阿飞连连摆手:“不不不,你自己吃吧,我不敢跟你抢。”
  “不是抢,是我让你吃的。”夕华道,“你看你给我送来这么多吃的,我一个人吃不完,现在正是打仗的时候,粮食紧缺,不能浪费啊。”
  “那也不行。”阿飞道,“你要是觉得一顿吃不完,那就分两顿吃吧,反正现在天冷,食物放一天也不会坏的。”
  夕华皱了皱眉,显然这是他们这里的规矩,他改变不了,索性就不管了。吃过东西之后,他揉着圆鼓鼓的肚皮绕着帐篷走路消食。走到帐门前时,他忽然想到自己被救到和盛部这么久了,都没有出去过。他听着外面战靴踩过积雪的声音,最终打定了主意,决定出去走走看看。
  外面下着大雪,天寒地冻的,梯子上都结了冰。夕华披着厚实的大氅,手扶着栏杆,缓慢地走下阶。他这么多天头一次从帐篷里出来,虽然外面没有很强的日光,仍旧让他感到不适。
  外面有守卫把守,看见他出来,啧啧称奇:“公子这是头一次从帐篷里出来吧。”
  “怎么,我难道还不能出来了?”夕华道,“我是犯人吗?”
  守卫知道他是被盛承平带回来的人,不敢怠慢,连忙摇头道:“小的不是那个意思。”
  夕华拢了拢大氅,往手中吹了一口热气。他听到外面有纵马呼喊的声音,道:“你们大王呢?”
  守卫道:“在练兵场和高山王比拼骑射搏斗呢,要我带您过去吗?”
  夕华搓了搓手,道:“不用,我自己去找吧。”
  他听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最终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在漫天风雪之中,他披着一件狐裘大氅,慢慢朝着练兵场的方向走去。
  ……
  高山王女纵马驰骋,领先和盛部的战士摘得了红旗,她高举手中的红旗,勒马大笑,围在练兵场的高山部士兵纷纷附和鼓掌。高山王见此情形,也哈哈大笑地为他的女儿鼓掌:“好,非常不错!有我当年的几分风范呐!”转头,他看到盛承平也在看着他女儿,不免骄傲道:“和盛王觉得呢?”
  “啊?”盛承平回过神。他其实根本没有正眼看高山王女一眼,注意力全在高山王女骑的那匹马上,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血统极为纯正的汗血宝马,就算是放在离北部和牧云部,那也是不常见的。若是能讨来骑一骑,也是相当过瘾的。
  “父王你放心,有我在,高山部必将安稳太平!”高山王女把马鞭抽了个响,从空中飘落的雪花落在她麻花辫的珊瑚坠角上,将高傲的公主衬得更加艳丽。
  看着高山王女的样子,盛承平忍不住笑了笑:“公主还真是异想天开啊。”
  “你什么意思?”高山王女道,“你莫非是看不上我吗?我可是摘得了红旗,得到了第一名的!”
  “不过一个第一而已,真当自己挺厉害的?”盛承平毫不客气地说道,“那些跟你比试骑马的,都是我和盛部刚学习骑马没多久的少年而已,你赢了他们,有什么可骄傲的?”
  高山王道:“这赫赫有名的大英雄最开始也是牙牙学语的婴孩,慢慢来啊!何须如此着急呢?”
  盛承平笑出声,道:“高山王这句话说的真是轻巧,妖族都已经把中州半数疆土收入囊中了,人族十八部落折损过半,朔风部在墨河一战惨败,牧云部更是只剩下最后一个后裔存活于世,大敌当前了,高山王还有功夫在这里夸赞女儿赢了骑马比赛?果然刀子不插在你自己身上就永远不知道疼。”
  “朔风部和牧云部如何能与我们高山部相比较?”高山王道,“他们会惨败是因为他们弱,是因为那些作恶多端的妖族没有碰上我。”
  盛承平摩挲着骨扳指,道:“哦?那请问妖族越过无尽海登陆中州,大肆屠戮牧云部的时候你在做什么?狐族与朔风部在墨河大战的时候,你又在做什么?朔风部不敌,向其他部落求援的时候,高山部的援军又去了哪里?高山王,有时候我实在是佩服你的自信,妖族都已经打到家门口了,你还能安稳地享受你的生活,沉浸在自己不可一世的美梦里,永远看不清外面的世界。
  “还有你这女儿,都是已经成年的公主了,还像个小孩一样毫无心计,娇纵蛮横……高山王说女儿要娇养,这话倒是不假,可你能不能分清楚时候?乱世当前还将自己的孩子养得不知天高地厚,怎么?你能保护她一辈子吗?若是真遇到危险,自己保护自己才是最佳选择,这么点道理,也需要我这个晚辈来教你吗?”
  高山王怒道:“盛承平,你不要太狂妄了!”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高山王不要动怒啊。”盛承平看着他,道,“说回正题,像是令爱那样的骑射水平,在我们和盛部排倒数,没什么好值得夸耀的。我在部族中随便找一个和公主年龄相当的,就能虐得她哭天喊地。”
  高山王道:“你挺大的口气啊!”
  “父王,你让他来!”高山王女道,“我才不怕呢!”
  盛承平抬手指向围在练兵场内圈的士兵们,道:“你自己选吧。”
  高山王女在那一群身材魁梧的士兵中巡视了一圈,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因为那些士兵一看就知道是久经沙场之人,她一个被父亲养在温室中的公主肯定是比不过他们的。可她话已经说了出去,总不能出尔反尔,那样不光自己会丢人,她父亲高山王也会在盛承平面前失了面子。
  大雪天里,高山王女竟然因为紧张出了很多的汗。别人是骑虎难下,她这是骑马难下,紧张地在人群中巡视了一圈,忽然,她看到了一个踏雪而来的身影,他裹着厚实的大氅,如墨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身形看上去比其他的和盛士兵瘦弱了不少。
  “就是你了!”高山王女心中暗喜,她指着那个人道:“就你吧。”
  盛承平挑了挑眉,他是想看看这不知死活的女人是挑了哪位战士,谁知他一偏头,却在寒风朔雪中看到了夕华的身影。一旁的沙鹰也注意到了,他俯下身在盛承平耳边说道:“这高山公主还真是会选,大王,咱们要不提醒她一下?夕华公子不是咱们和盛部的人,而且他重伤未愈,若是不说明了就让他上场比试,加重了他的伤势不说,关键,也有损咱们和盛部的颜面啊。”
  盛承平道:“不用,听听他们怎么说、”
  夕华好不容易找到练兵场,还没见到盛承平就先被这个骑着马的女人拦了下来。他颇有些不悦,冷冷地问道:“你想干什么?”
  高山王女道:“和盛王说,和盛部随便一个人都比我的骑术精湛,我不信,就想找个人比试一下,于是,我选中了你。”
  夕华:“我?”在天上生活了万年的鬼王并不懂人情世故,他左右看了一圈,又看了看高山王女和自己,一下明白了什么:“你是看着我比那些士兵瘦,觉得我比他们弱,所以才选我的对吧。”
  沙鹰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夕华公子真是快人快语,半点都不客套。我估计那高山公主的脸,这会儿肯定已经绿了。”
  盛承平道:“笑得收敛一点,这么多人看着呢。”
  其实笑的人不只是沙鹰,和盛部的士兵也都笑了,一个人的笑声很小,但是几百个人同时发出笑声,那声音就是震耳欲聋的了。高山王女被这笑声气得脸红脖子粗,她硬着头皮道:“你到底比不比?”
  这时,盛承平道:“高山瑶,你光看他的身形就知道,他并非我和盛部的人。他叫夕华,是前段时间我率军横渡墨河去支援朔风部的时候把他捡回来的,这段时间一直留在和盛部,他伤得很严重,到现在都没好利索,你还是换一个吧,赢了他,一样是胜之不武。”
  高山王女还没说话,夕华已经因为一句“胜之不武”翻了白眼,他道:“盛承平,我只是病人,不是废人,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我一定会输呢?”
  “哦?”盛承平挑了挑眉,道,“那这么说,你有把握赢咯?”
  “差不多吧。”夕华看向高山王女,“你想怎么比?”
  高山王女举起手中的红旗,道:“待会儿我会把它挂在旗杆上,我们一人骑一匹马,绕练兵场跑两圈之后进行争夺,谁抢到谁赢,一次定胜负,如何?”
  夕华道:“可以啊,谁给我弄一匹马来?”
  盛承平饶有趣味地对沙鹰道:“去把我的马牵过来。”
  沙鹰讶道:“啊?大王,你确定要让他骑你的马?”
  “我像是在跟你开玩笑吗?”盛承平道,“你也不看看高山瑶的马是什么品种,寻常的马能跑得过吗?”
  “可是,黑风认主的。”沙鹰道,“大王驯服了它,是它的主人,所以黑风在大王面前才十分温驯。换做别的人,它可是不认的,到现在它还对我尥蹶子呢,给夕华骑,万一受伤了怎么办?”
  盛承平道:“让你去你就去,你到底是沙鹰还是阿飞,怎么这么墨迹?”
  沙鹰无话再说,只好恭敬地说道:“是。”
 
 
第151章 【盛承平卷】赛马
  夕华抚摸着黑风乌黑光亮的皮毛,道:“大王当真愿意将这匹马借给我和公主比试?”
  风雪渐歇,盛承平拢了拢身上的大氅,道:“你要是能赢了她,我把马送给你都行。”
  黑风在夕华手上发出了叫声,这让其他人以为,是野性难驯的黑风在反抗。当初盛承平得到这匹黑色的骏马之后,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才将其驯服,之后除了盛承平之外,任何人都没办法进黑风的身,盛承平将黑风给了夕华,不管盛承平怎么想,在黑风眼里他就是外人,高山王就看着那匹倔强的黑马一脚把那弱不禁风的男人蹬飞。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现在那一人一马中,战战兢兢十分害怕的,不是夕华,而是黑风。他一匹马怎么也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看见天上的鬼王,吓得他发出了阵阵嘶吼:“鬼王……大人,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夕华抚摸着它的皮毛,道:“出了一点小意外,不管没关系,我已经没事了,多谢你的关心。”
  黑风:“……”谁要关心你。
  “你主人说让我骑着你赢得比赛,给点面子行不?”夕华道,“我现在虽然没有了灵力,但是收拾你这匹马,还是绰绰有余的,并且不会让盛承平看出一点端倪,所以……你知道该怎么办吧?”
  黑风抖着马腿,瑟瑟发抖道:“小的明白。”
  高山瑶道:“你在嘀咕什么,要比就赶紧比!”
  “比就比。”夕华二话不说就骑到了马背上。黑风出奇地乖巧安静让所有人都傻了眼,盛承平道:“你们没给黑风吃饭吗?”
  很多时候黑风都很野,唯有它饿肚子的时候会安静乖巧一些。
  沙鹰惶恐道:“大王,属下就是自己不吃饭,也不敢让黑风饿肚子啊!属下冤枉啊!”
  “不用这么害怕,我就随口一说。”盛承平饶有趣味地看着马背上的夕华,“难得有第二个能靠近黑风的人,说不定,他真能赢了高山瑶呢。”
  沙鹰转过目光,夕华和高山瑶已经勒紧缰绳,策马绕着练兵场跑起来了,这会儿是高山瑶稍微领先,但跟在她后面的夕华,倒是也看不出有多吃力,他不禁感叹道:“夕华公子看着弱不禁风的,谁知道这御马的技术倒是一点都不差。”
  盛承平道:“人不可貌相,谁告诉你越强壮的人越厉害啊?那赤车王跟你一比瘦得像小鸡崽子似的,可你还不是怕他?”
  沙鹰道:“赤车王身手矫健,轻功更是了得,关键爱玩阴招啊。”
  “你管他玩什么招,你是不是打不过他?”盛承平道,“在这个世道,甭管是什么手段,能保住自己的性命,那就是本事。”
  沙鹰道:“对了大王,今早从永安城传来消息,说那牧云王妃已经生了。”
  “哦?”盛承平道,“是男是女啊?”
  “牧云部遭逢大变,王妃身怀六甲被咱们救了出来。她因为失去了丈夫,孕期一直郁郁寡欢,生的时候没少遭罪。”沙鹰道,“好在稳婆有经验,虽有波折,但最后还是逢凶化吉,牧云王妃于五日前顺利生下了一个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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