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在【狼人杀】之中,如果有人死了,主持人会问女巫是否要使用解药救人一样。原本的游戏,在现实之中,就变成了概念上的魔法。
但是就和【预言家】的马甲一样,【女巫】同样是有限制的。【预言家】是限制在一晚上只能预言一次。
【女巫】的限制是,一场游戏之中,只会刷新出一瓶毒药和一瓶解药。
一开始瑟维没明白【游戏】应当如何进行,如何才算是结束,等真的上号之后,他才明白,这个所谓的【游戏结束】,同样是一个概念。
只要瑟维发自内心觉得【游戏】结束了,那么,他就可以让【女巫】刷新出新的魔药。
只要瑟维脸皮够厚,他一天可以刷出几百瓶解药,并且每一份解药都是一样的效果。
在明白这一点之后,瑟维立刻意识到了这个马甲身份的可怕,并且当即就决定了如何给这个【女巫】设定性格。
既然关键词和【游戏】有关,那么瑟维毫不犹豫,就给女巫设定了游戏人间的性格,女巫只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毫无道理,也可以具备逻辑。
她可以一时高兴救下快死的猫咪,也可以因为无聊,屠杀一个城市的人。
越是肆无忌惮,那么未来如果瑟维需要解药救人,那么就越可以随意让女巫出场——反正她本就是毫无道理、无法用逻辑来解释的无序性格。
瑟维的目光扫过挑染了一缕白色刘海的青年,要不是他的衣服没变,瑟维也无法这么快确认眼前这个男人就是那个红头罩。而且说不上为什么,他觉得这个男人取下头罩后的这张脸,有点眼熟。
想了想,瑟维干脆按照人设就直接开口了。
有着一头红发的女人侧过头,墨绿色的眼睛打量着青年的面孔,红唇勾起,她开口说道:“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青年手里还举着那个啤酒杯——他很适合啤酒,这种并不算多么高档的廉价酒,和这个男人、也和这个场所更加符合,没有一点违和感。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关系,青年抬起自己的脸时,在破碎的灯光的映衬下,那双蓝色的眼睛里流淌过一抹代表着疯狂的绿色。
挑染青年低笑道:“你是在对我搭讪吗?说真的,这个搭讪词老套到我10岁的时候就不会用了。”
这像是一个嘲讽,直到他带着略显飘忽的口吻继续道:“但是你本身,就可以让人忽视这糟糕的台词,将其变成了最华丽且让人荣幸的邀请。”
瑟维微微眯起眼睛,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反而低笑了起来。
红发的带着魔性魅力的女巫弯起眼睛,像是被什么逗乐了一般,她的口吻变得更加柔和,对着眼前的青年说道:“连啤酒都会喝醉,你真是太可爱了。”
甜蜜的话语在女人的喉间流露出来,她带着毫无恶意的温柔口吻说出那个称呼:“——男孩。”
第16章 你欠我一杯酒。
红头罩和瑟维之前想象的不太一样。
红头罩是曾经的小丑使用过的代号,在过去,也有不少人会使用这样的特征、代号犯罪。
所以下意识的,瑟维就将红头罩代入了小丑的形象,并且他在红头罩和罗宾的战斗之中感受到了疯狂——所以这样的想法就更加鲜明了。
可是在见到他头罩下的真实面容之后,在感到些微的熟悉之后,瑟维也出乎意料的发现,他比自己预料的要年轻很多。
瑟维认为对方根本没有到能喝酒的年龄,不过在这种地方也根本没有人管就是了。
他控制着红发女巫走到没戴红色头罩的红头罩的旁边,带着和这个人设非常贴合的笑容反问道:“不请我喝一杯吗?”
挑染白发的青年哼笑一声,透着些微疯狂的蓝眼睛对上女巫:“我是不是应该担心一下你会给我下毒?”
“对于可爱的男孩,我总会给一些特权的。”女巫愉快地说道。
“其实你下毒也没有关系。”青年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说道:“因为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包括你?”女巫反问。
“包括我。”青年毫不犹豫地回答。
然后,他毫不预兆地拿出一把手枪,突然对准一个人开枪!
枪声响起,原本站在吧台内部的酒保速度极快地从原来的位置消失,而其他所有的客人,有尖叫着逃走的,也有毫不犹豫同样拿起手枪对准了青年的方向,霎时间,枪声和碰撞声尖叫声混乱无序。
红头罩在这片无序和污泥之中疯狂地大笑道:“你看!就像是这样!”
他看上去仿佛只是单纯宣泄着情绪,但是每一发子弹都出现在了非常恰巧的位置。这代表着他还保有着理智。
在这片混乱之中,瑟维没有站起身,所有人都像是遗忘了女巫的存在一样。
这是一个小小的忽视魔法。唯独红头罩没有忽视她的存在,用着类似于抱怨的口吻道:“哦——我真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懂得尊重女性?”
瑟维有点意外,他没想到红头罩竟然还具备魔法天赋。
于是女巫笑道:“或许这就是我的魅力?”
“也对,让女士出手也过于不绅士了。”红头罩也不知道信还是没信,疯狂到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会受伤,没一会儿,房间里站着的人就只剩下他了。
血腥味和硝烟味在房间里弥漫开来,瑟维才慢吞吞地不得不从破损了一个角已经立不稳的凳子上站起来。
于是,现在站着的就是两个人了。
“你欠我一杯酒。”女巫说道。
“这里的酒可不适合你这样高贵的女士。”青年勾着肆意的笑,说道:“下次我请你喝最棒的。”
“那我就开始期待了。”女巫回答道,她看上去心情好极了。
他们没有互相告知姓名,也没有说之后应该如何见面,红发的女巫从青年的面前走过,长发微微扬起,红头罩嗅到了她发间的一缕清香。
那股浅淡的香味让充斥在他大脑里的疯狂和痛苦都减弱了几分,让他无意识地回想起了韦恩庄园干净又温暖的气息。
——韦恩庄园。
迪克趴在沙发后背上,对着抱着笔记本的提姆说道:“你最近对香水感兴趣吗?我说不定能给你一点意见。”
提姆一点也不意外迪克会知道香薰的事情,蝙蝠家向来没有所谓的隐私。
“是有点。”提姆没有否认。
迪克立刻笑道:“你也到了这种年龄了啊,提宝。”
迪克随意地说了几个牌子:“我推荐这几款。”
提姆的目光没有从笔记本屏幕上移开,随口道:“你的哪个前女友给你的意见?”
“是莎……咳!提姆!”迪克做出一副受伤又震惊的表情。
“我还以为是贝娜,我记得她在香水公司工作。”提姆说道。
迪克:“……”
迪克捂住脸:“你变得不可爱了,提姆。”
提姆:“我本来就不适合用可爱来形容。”
提姆一边敷衍着迪克,一边确认着香水的成分表,并且他还在回来的路上买了瑟维利安同款的水晶石香薰。
虽然味道似乎没有什么差别,成分也没有任何区别,但是提姆还是可以确定,这和他之前在瑟维利安家里闻到的那股味道还是有区别的。
现在去他助理家再偷一次样本如何?提姆在心里思索道。
瑟维利安为什么会在这么晚的时候出现在公司,他已经知道原因了,因为他今天去韦恩企业的时候,刚好看到瑞娜对瑟维利安表达感谢以及歉意。
“幸好你没出事!要不然我绝对不会原谅我自己的!!”瑞娜紧张慌乱地说道:“我没想到昨天晚上公司竟然会出现小偷……幸好助理你刚好错开了!”
至于瑟维利安为什么会离开的这么晚……提姆轻咳了一声,对这些员工说道:“既然公司安保出现问题,你们的项目不用这么着急,可以稍微放缓一下进度,之后就不要在公司加班到太晚了。”
之后提姆就在公司干了一整天的活,顺便调查了一下红头罩的事情。
和瑟维一样,在听到红头罩的时候,提姆也第一时间想到了小丑——他也非常理解为什么迪克和布鲁斯想把他隔开。
因为他的前一任罗宾,就是因为小丑而去世的。
提姆和前两任罗宾不同,他并非是布鲁斯收养的孩子,而是自己发现了蝙蝠侠的身份,在某一天突然意识到蝙蝠侠失去了罗宾,行事变得暴躁之后,先去找了迪克——那个黄金男孩。
然后中间出了一些事情,最终提姆成为了第三任的罗宾。
虽然提姆德雷克一开始完全没想过自己会成为罗宾,也一直抱着结束了就重新去当普通人的想法。
但是简单用一句话概括的话,可以解释说提姆德雷克其实是自荐成为的罗宾。
比起由蝙蝠侠选择的罗宾,自荐的提姆出现的时间相当尴尬,也自愿承受了蝙蝠侠那段时间因为失去罗宾而暴躁混乱的情绪。
因为他本就是为了这一点而出现在这里的。
提姆无声叹了口气,他原本是抱着结束之后就恢复成普通人的想法。可是真的成为了罗宾,遇到了这么多事情之后,提姆已经意识到普通人的生活和自己已经距离有多远了。
他很难——像是一开始那样,仅仅只是拿着照相机跟在夜晚的保护者身后看着了。
他已经做不到这一点了,所以他只能让自己变得更好,做得更好。
今晚,迪克和布鲁斯应该会去试探这个红头罩,那他应该做什么?
去试探小丑?哦,这个选项太糟糕了——B是绝不会允许的。
那么,就去做他最擅长的事情吧。提姆没让迪克看到他眼里的狡黠。
提姆在没有被蝙蝠侠训练之前,就可以独自一人抱着摄像机出现在哥谭阴影的大街小巷之中,现在被训练之后,当然只会做的更好。
蝙蝠侠和夜翼现在所做的,只能知道宏观意义上——红头罩做的事情,而他可以做到更多,他可以在红头罩出没的地方,向那些居住在那里的普通人套话。
有时候,这些人更加敏锐,注意到哥谭的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变化。
就像是第二代罗宾,在犯罪巷的口碑是最好的,很多人都不会对第二代罗宾抱有警惕,甚至毫不犹豫地对二代罗宾说自己的小道情报。
他们有着自己的一套认人的方式。
提姆还记得,自己成为罗宾后第一次踏足犯罪巷的时候,救下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后,男孩看向他的目光从惊喜变成了失落,小男孩对他说:“你不是他!”
不只是这个小男孩,有不少犯罪巷的常驻人口,都表现出了类似的情绪,只是没有小男孩那么明显。
提姆当时没有说什么,但是后来没忍住换了个身份,在白天的时候去询问这些人对罗宾的看法。
而当时那个瘸腿的老先生,一边吐着烟,那双浑浊的双眼在这一刻却透着一点说不清的清醒与智慧:“嘿,你肯定不是我们这儿的人。”
“犯罪巷是一个沼泽,她会给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孩子刻下一辈子都抹不掉的印记。”
“我们都认得出来,之前那个罗宾,是我们之中的一员。所以只有他才能理解我们想要什么,明白我们的想法。”
老爷子呵呵笑了一声,没有什么恶意地说道:“你不会懂这些的,富家小子。”
当时穿着老旧破损的衣服的提姆,没想到会被点破这一点,他留了点钱给老先生,老先生也毫不犹豫的接了下来,没有一点扭捏。
犯罪巷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和准则,所有外来人只会在其中显得格格不入。
二代罗宾一直处在最初的黄金男孩的阴影之下,但他绝对想象不到,作为第三代罗宾的提姆,同样处在他的阴影下——甚至提姆是处在他们两个人加在一起的阴影下。
还要在加上蝙蝠侠暴躁的情绪和控制欲。
所以他总是会在心里想,如果是迪克,他一定能做的很好,如果是杰森,他一定不会产生这样的失误。
他知道这样的心态是错误且不正确的,但是……人总不能完全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是吗?
提姆有些走神,他不由再次为罗宾的离开感到遗憾。
他是第一代罗宾——那个黄金男孩,迪克格雷森的忠实粉丝——不仅仅是罗宾的,他还是那个马戏团小子的粉丝。
但是他同样也追逐着第二代罗宾杰森陶德的身影。
哥谭的哪个男孩不喜欢罗宾?不论是哪一位,都是最好的那个。
提姆换了一身装备,又一次在不是使用罗宾身份的时候前往了犯罪巷。
那位老先生在这几年之中搬了家,所以提姆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再度遇到那个老先生。
他看起来更老了,腰已经挺不直了,拿着一把破旧的雨伞充当拐杖,可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孩子,一个五六岁大的孩子。
提姆忍不住靠近了一些,开口问道:“需要帮忙吗?”
小男孩警惕的看着他,把老先生护在自己的身后。而那个老先生却带着和犯罪巷不符的乐呵呵的笑容,拍了拍小男孩的头:“没事的,你先回去。”
“小子,你这次又想问什么?”老先生把小孩哄走之后,笑呵呵的问道。
他看上去更老,却多了一份意外的慈爱感。
提姆笑了一声:“没想到您还记得我。”
老先生回答道:“像你这种会主动来犯罪巷的富家小子,我这辈子见过的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刚才那个孩子是……?”提姆问道。
“那是我捡的,我孙子!怎么样,可爱吧。”老先生的口吻之中透着骄傲:“他可聪明了,我打算等他再大一点,送他去学校读书!”
老先生说着对未来的期待,提姆没有打断,认真地听着这些话语。
而提姆分明还没有问出口,但是老先生自己先提起了那个红头罩:“最近的东区,乱起来了——我不知道这是好的还是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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