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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了孽徒男主的饭碗(穿越重生)——金宫

时间:2024-01-27 09:18:10  作者:金宫
  “过去看看?”
  沈映宵话音刚落,忽然听到一阵顺风飘来的唢呐声。
  他一怔,顿时收声。
  唢呐是种神奇的乐器,个头不大,音色却足够雄浑,有时听着聒噪了些,却吹什么曲就有什么样的氛围。就如此时,他们尚未看清唢呐声传来的方向,却已经听出了那欢快喜悦的声音。
  ——像是有人迎亲。
  两人对视一眼,往树丛深处避了避。
  没多久,便见一台喜轿被四个人抬着,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本该是喜气洋洋的景象,连音乐声都是欢喜的,可当看清抬轿的人,沈映宵却本能屏住了呼吸。
  不管是轿夫,还是前面的唢呐手,所有人脸上都没有表情,步调完全一致,透着一种古怪的僵硬感。
  沈映宵立刻想起了当初青竹镇中的傀儡。
  想了想,他指尖一弹,混沌灵力无声压垮了路边的一段树枝。
  抬轿的人没注意,径直走了过去。树枝尖端刺破了他的小腿,那人却像没有痛觉一样继续迈步。被划破的地方没有出血,而是翻出了一些柔软白瓤似的东西——果然就是那种傀儡扎成的人形。
  沈映宵在凌尘耳边低声道:“轿子里有东西。”
  那个被划破腿的轿夫虽然不疼,却被树枝戳的乱了步伐,平稳的喜轿晃动了一下。
  这额外的一晃,便显出了其中重量的不同。沉甸甸的像是坐了人,也不知究竟是哪个倒霉鬼被塞进了轿子里。
  不过这地方人迹罕至,平时压根看不到人影。比起人,轿子里的应该是另一只傀儡吧,也不知这群东西在自娱自乐地玩什么游戏。
  在两人的注视下,喜轿不停,越过他们晃晃悠悠地往远处走去。
  它刚走,沈映宵和凌尘便从藏身处起身,隔着一段距离无声跟上。
  这段小路并非一片坦途,中间仍旧穿插了无数变幻的阵法,他们有好几次险些跟丢。
  好在跟着那顶喜轿,他们终于走对了路——远处的炊烟和房屋越来越近,眼看着就快要进城了。
  沈映宵的注意力被那座城镇引了过去。
  刚看了两眼,一脚踏出时,地面忽的下陷,像一口漩涡,猛地把人吸了进去。
  ……
  天旋地转的坠落感只在一瞬间,尚未作出任何反应,沈映宵便已经重新脚踏实地——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他只是不小心绊了一下。
  然而只是这一晃,他却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周围不再是那片树林里,他正身处一间破庙当中。
  当然,树林不树林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
  “凌尘?”
  沈映宵喊了一声,没得到任何回应。
  他心里一慌,推开门冲到院里,便想踏上剑去找。
  然而雪白灵剑往空中一丢,只短暂浮空片刻,便“当啷”一声掉到了地上。
  剑灵嘶了一口气:“扔我做什么。”
  沈映宵怔了怔,俯身捡起剑,意识到一件要命的事。
  ……他的灵力,竟然连御剑都做不到了。
  这种修为被压制的感觉有些熟悉。沈映宵试着一挥袖袍,原本散出去能铺天盖地的药蝶,此时只剩下零星三五只。
  漆黑蝴蝶飘悠悠地从他袖口飞出,没飞几丈便累得落下——别说散出去找人了,就连维持形态不散,都极为艰难。
  “这里居然有压制修为的阵法。”沈映宵终于确认了,“上次青竹镇中的那个,只能压制合体期以下,这里居然连合体期都能压住,这到底……”
  一想到合体期,就忍不住想到凌尘,一想到凌尘,不安就细细密密地泛了起来。
  自从把人抓……接到洞府,沈映宵就再也没有过这种对凌尘了无音信的时候。即便途中将人放出,他也时刻走在凌尘身边,一有不对就能立刻将人收起藏好。
  可如今,明明刻意走在一起,一眨眼的功夫,人却丢了。
  久违的焦躁袭来,沈映宵的太阳穴突突直跳,全身血液仿佛都在往头顶倒灌。
  “那个人莫非早就盯上我了?这里是他专门用来抓捕师尊的陷阱?师尊人呢?他现在境界比我还低,如果那些人支开我对他动手,他……”
  剑灵被他的一连串思绪吵得头疼,只得打断:“你先别急,这未必是陷阱——若真是陷阱,周围一定早有埋伏,哪里还有空让你慢吞吞地御剑试药蝶?
  “而且严格来说,刚才踩到阵法的人是你,走丢的也是你,你师尊当时还拉了你一把,只是你消失得太快,他没拉住。”
 
 
第126章 
  不管丢的到底是谁, 沈映宵现在满心都是把人找回来。
  听剑灵说,他跌进来时,凌尘还在林中。沈映宵于是想回树林找, 可放眼望去, 远处茫茫一片树影, 根本分不清哪里是来时的方向。
  犹豫片刻,沈映宵离了破庙, 打算先围着外城绕上一圈:这座城极可能与魔种相关,凌尘见了不会不管,如果他离开树林往城里走, 自己或许能在半道与他相遇。
  沈映宵于是收好剑, 往稍有人烟的地方行去。
  ……
  本以为藏在深山老林里的城镇, 气氛和居民都会十分诡异,谁知走着走着, 沈映宵却发现这里满是寻常集镇的生活气息。
  这让他一时有些恍惚,感觉自己只是在普通的外城散步。
  可能换了身衣服的确管用, 平时他用分身一身黑衣走在路上, 又戴着面具, 鲜少有人敢同他搭话。如今穿了身白的, 倒是有热情的小贩笑眯眯地招呼他。
  沈映宵看了一眼担子里草编的小玩意儿, 没有停步。他正要继续往前走,忽然斜前方传来一声怒吼——两个中年男人迎面遇上,愣了片刻, 突然打成一团。其中一人一拳过去,另一人的鼻血就溅在了地上。
  ……等等, 鼻血?
  沈映宵倏地望向他们, 心中惊讶:“这是活人?”
  据他所知, 那些用来填充青竹镇的傀儡,平时外表与常人无异,可唯独没有血液。
  ……而这两个打架的人,却居然能血溅当场。
  沈映宵想了想,挥挥扇子,像个多管闲事的世家公子一样走过去搭话:“两位因何斗殴啊?”
  那两人一个身材壮硕,黑的像炭。另一个身形瘦高,白如面皮,乍一看仿佛黑白无常正在打架。他们打得天昏地暗,听到有人问话也不搭理,早已杀红了眼。
  沈映宵合拢折扇一点,残存不多的灵力横插进两人中间,硬生生将他们分开。
  那两人只是凡人,在修士面前毫无反抗之力。挣扎了几下见动弹不了,只得转头看向那个多管闲事的混蛋,敢怒不敢言。
  沈映宵把两人往隐蔽处带了带,又问了一遍:“你们从何而来,何时到的此地,因何斗殴?”
  听到他问,那个黑炭般的壮硕男子朝对面唾了一口:“我们都是北屿赵家的护卫,前两日陪主人家送一批货去南边,路上却遭山匪血洗。混战中我摔晕过去,醒来时周围已经遍地尸体——所有人都死了!只有这小子和山匪头目勾肩搭背,定是他将路线告知了山匪!”
  沈映宵于是又转头看着那个白净高瘦的人,好奇:“你跟山匪是一伙的?”
  黑炭壮汉怒而抢答:“他是我徒弟!一身功夫都是我教的,本该与我一同为赵家效力,可他却…!”
  沈映宵:“原来如此……”孽徒还真是遍地都有。
  正想着,那孽徒却也呸了一口,他抹掉被打出的鼻血,阴冷道:“护卫?我卑躬屈膝跑去给人当护卫,为的就是这么一天!——当初赵家假扮劫匪杀我父兄,吞我家财,逼我家人上山落草之时,就该想到今日!”
  黑脸壮汉愣了愣,旋即更怒:“赵大与你有仇,你去杀他便是,我等都是与你出生入死的兄弟,你竟然……”
  孽徒阴冷依旧:“若无你这样的狗腿,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主,如何作威作福!”
  眼看着两个杀红了眼的人又要打到一起,沈映宵连忙拦下:“等等,等等,既是遭了山匪,你们怎会出现在这座城镇当中?”
  黑脸壮汉道:“山匪走后我爬起来,绕路到半山腰,趁他们过崖时推下巨石砸死了几人。可这小子运气好,竟没被砸中,我便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思将他扑到崖底,刚掉下一半就眼前发晕,再睁眼时就到城里了。”
  孽徒大恸:“砸死我七弟的果然是你,我就说好端端的,巨石怎会落得如此蹊跷,受死吧!”
  灵力都拦截不住,两个人又嗷嗷地打成一团了。
  沈映宵:“……”
  一笔糊涂账,他也懒得帮忙算,问完话就撤了灵力,在拳拳到肉的闷响中离开。
  “看来我先前的确不是中了陷阱,而是这座城就是这么拉人的——四面八方坠崖的、迷路的、往深山老林里乱钻的,恐怕都在这了,这么一算,城里的确有不少活人。”
  多多少少得了些情报,沈映宵心下稍安。他一边走,一边凝神打量着周围。
  此时正值白天,街上的人三两成行,言笑晏晏,氛围和睦极了。路上竟还有孩子当街撒喜糖。
  沈映宵迎面被抛了一把,他侧身躲开,看着几个挽着篮子的小童笑嘻嘻跑了过去,又低头看看脚下无人问津的糖块,心想若这里真是一座普通的凡人城镇,那的确称得上富贵安宁。
  ……可惜就连他也分不清街上究竟哪些是人,哪些是傀儡。这副安宁景象如同泡沫,随时都可能消失。
  漫无目的地沿着外围逛了半日,始终没遇到凌尘,也没看到哪片树林眼熟。
  想了想,沈映宵转头往深处走,去了城中茶楼。
  这地方消息多,也醒目,若凌尘没打算找他,而是直接进了城,或许会先往这边来。
  ……
  然而在茶楼里等了好一阵,还是没能等到凌尘。
  倒是茶楼里那个闲的发慌的说书人摆弄摆弄惊堂木,晃晃扇子,最后实在坐不住,朝他走了过来。
  沈映宵知道自己身上这亮晶晶的白衣,放到修仙界叫光风霁月,放到凡人城镇则像一个不知白衣难洗的冤大头。
  见有人主动过来闲聊,他自然不会退拒,便干脆顶着冤大头的形象在袖中翻找,最后找出一点用来炼器的金银,连同灵石一并丢过去,旁敲侧击地问出了一些事。
  “我在这里生活了多少年?”那说书人把玩着新鲜热乎的灵石,笑眯眯道,“怕有二十余年了。”
  沈映宵见他言行灵动,像个活人,于是问:“待这么久,不闲无聊?你莫非没想过该如何离开?”
  “离开?”说书人捻了捻山羊胡,面色古怪,他打量着沈映宵,“您还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吧。”
  沈映宵:“若是知道,我会坐在这同你闲聊?”
  说书人哈哈笑了:“此地乃‘金盆洗手城’。”
  沈映宵:“?”……什么城?
  说书人:“其实最初并未特意起名,只是传着传着就都这么叫了。您大概不知——这里正是四国两宗的交界之地,是个没人管的混乱地方,外界都传,若侠盗散修想金盆洗手,从此不问世事,便可来此地退隐。”
  他抬手往远处指了指:“城边有一口洗心革面井,入城之人,需在三日内打来那里的水,于金盆中洗手净面,便能与外界纷扰划清干系,抛弃争斗之心,安然隐归。”
  沈映宵不由想起了刚才那一对打破头的黑白无常:“若不肯抛弃争斗之心,也不想金盆洗手呢?”
  说书人脸色微沉:“那便并非同道中人,不能留在城中。”
  顿了顿,他很快又笑开了:“可见识过我们这的和谐安宁,又有几人舍得离开呢?您也好好考虑考虑——再没有比金盆洗手村更宜居的地方了。”
  沈映宵心不在焉地应付过去,心思依旧在魔种身上。
  想起前不久的极乐城,他迅速锁定了可疑目标,问道:“既然叫做‘城’,这里可有城主?”
  “当然有了!”说书人啪的合上折扇,来了兴致,“不过这会儿可见不到,城主大人今日娶亲,正忙着呢。”
  “娶亲?”沈映宵想起了路上看到的喜轿,“是从外面抬进来的?”
  说书人唇角一勾,脸上露出暧昧的笑,整个人飘荡着八卦的气息。他摇了摇头:“原本应该是这样,可城主迎亲时,恰好遇到一个突然出现的外地人——听说那姿容相貌,啧啧,像天仙落下来似的,城主当即就把手里的花球砸了过去,抛下花轿抓……咳,请了那人成亲去了。”
  他咂咂嘴:“可惜我当时不在现场,只能听几个同行转述,否则真想亲眼看看天仙是什么模样。”
  沈映宵:“……”
  ……突然出现的外地人。
  ……姿容相貌像天仙落下来似的。
  ——师尊?!!
  沈映宵险些捏碎了桌角,心里大骂:“娶亲娶亲,天天娶亲,那幕后之人对大婚究竟有什么执念?烦死人了!”
  魔尊倒是笑得开心:“婚礼风俗已持续万年,乃天地间约定俗成的融合之道,以它为仪式,最易蒙蔽天道,求得速成。而且大婚当夜便能双修,当中妙趣你若不懂,本尊可以慢慢教……!”
  话没说完,就被迎头砸了一剑。
  剑灵:“……”你看看他都气成什么样了,这时候招惹他干嘛。
  沈映宵没管那眉飞色舞的说书人,无言起身,攥着剑柄转身出门。
  魔尊见他忙得没空砍人,更开心了,不记打地飘过去:“小剑修走这么快作甚?是去救人,还是抢亲,还是赶着欣赏你师尊身着婚服时的风采啊?”
  沈映宵沉默片刻,忽然摸了摸手上雪白的剑,微笑道:“他再出一声,我就带你去果楼里捅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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