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蹉跎(近代现代)——slisha

时间:2024-02-03 09:27:07  作者:slisha
  她和王岳的孩子白白净净的,怯生生地看着村里的皮孩子们,但很快就能你追我赶地玩起来。
  当时那溶洞菩萨庙里的抽烟大叔就是村长,他由衷地感谢着他们为村子做的贡献,现在不同于以往,他们也不再一味抵触外来的人,甚至还让村民们办起了农家乐接待外地客人。
  省去那些繁琐的步骤,最重要的还是吃席,村民们都拿出自家种的蔬果用来做特色菜,满满几大桌挤满了村民,他们代表的就是自家亲人,朋友只有那一小桌,方举云也邀请了几个大学同学,来的人却只有哪几个,对当地的民俗风情啧啧称奇。
  虽然没有拜天地拜高堂的环节,方举云还是和萧予明一起郑重地向方晴敬酒,她的脸上也浮现出淡淡地笑容,把洁白的瓷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在这热闹又温情的山区里,没有外界的喧嚣也没有媒体的穷追不舍,只有在自己人生中占比最重的人陪伴身旁,方举云握紧了萧予明的手,念出婚书上的内容:
  结为佳偶,永戴百年
  待众人仍觥筹交错,目酣神醉之时,方晴悄悄离开坐席。
  她手里拿着用红布盖着的物件,吃力地抱在怀里。
  这阶梯长且高低错落,她上了年纪有些浮肿的身子走得很是吃力,可依旧咬着牙用力往上走着。
  是山顶,她仍能听见山脚下人们热闹的声音,而山顶却只有风声。
  她的手微微抖着,揭开了那象征喜庆的红布,里面是一模一样的白瓷罐,装着那她两位丈夫的骨灰。
  她以为自己会不舍,会歉疚,但此刻却感觉心里异常宁静,有如山谷在胸怀的旷远。
  像平时一样不在意地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她把这两样物件留在了这里。
  然后走向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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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搬完了!真的很仓促呢 一章里至少拉了好几年的时间线 再次感谢每次评论的@快乐废柴 请小可爱点番外,有想看的情节我可以写
  暂定番外1️⃣方晴和萧予明更细腻真实的亲子线2️⃣竹岭知青追妻线(那必须搞点车啊
 
 
第40章 后记1
  这本是在23年三月的某一天,我突然萌生了写个故事的念头,嗨,随便写写吧。毕竟现实生活中忙起来总是没有太多精力去思考和细挖一些深刻的内容。
  结果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勉强算是长篇)的小说。
  里面融合了大量我自己的家庭要素,虽然没有这么狗血,但和萧予明的心路历程基本上符合。
  当我把角色塑造出来,他们逐渐有了形状,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放下了很多仇恨————《追风筝的人》里叫做“艺术偷走了生活”,我能像萧总一样原谅他们,有实力去释怀;村上春树则说,写作是一个自我排毒的过程,而解药也只能自己提供。
  我很感谢每一个愿意阅读的读者,因为最初写完这本小说之后我自己都没有勇气再去看一遍。直到现在每天搬一章,像是面对另一个人写的东西,结果发现偶尔也有可取之处。
  当然,后面的进度实在太快,24年的我只能尽可能用番外来弥补一下,我亲友说我的短篇小说和长篇风格迥异,那说明我还有很多可以探索的空间。
  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这部作品,也谈不上继续创作。
  自从我拒绝打游戏和看小说以后,我似乎有了更多可以支配的时间用来世俗意义上的“成长”和“进步”。尤其是自学经济学后我常常会去考虑长期效应和另一种选择的成本,用来写小说的时间还不如去学点别的,或者做些看似更有意义的事情。可对小说的热爱就是,意义是人自己定义的,哪怕没有名气,也谈不上任何经济回报,可还是会坚持,有时候可能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回报,它的存在的的确确影响了我的现实生活。
  所以直到23年的12月,我才又开始萌生“写点什么”的想法。
  诚然我现在回首去看自己再早一点(16年)写的东西也会觉得幼稚,但是那些感动、悲伤、快乐随着故事的展开都是真实的,并不是说它们是虚构的而失真,反而随着我现在的成长沉淀了下来,也让我有了勇气去继续喜欢,一个能一直让自己喜欢的东西想必就可以称为“热爱”了
  相信和爱惜自己笔下的每一个角色,他们也都是真实存在的
  无论是这本《蹉跎》,还是仍在连载的《情寄》,我无论有没有发表和得到大家的反馈,总是会陷入很深很深的虚无感里,因为容易自我怀疑。但在这个过程中,我明确了“只是想要写”才是真正的目的,这个过程让我痛并快乐,带着挑战慢慢成长,拥有独属于我才能创造出来的小世界。而且幸运的是,哪怕只有一个人喜欢,那也说明,有幸通过文字邀请您进入了我的这一方天地。
  真是的!作为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作者怎么有这么多话!可又暗自窃喜自己能和“作者”这个曾经理想的名号靠得那么那么近。
  再次感谢大家!!
 
 
第41章 番外1 创可贴
  十七岁的萧予明被叫到了办公室,他手心渗出薄薄的汗,在听到老师说的内容后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方晴让他今年寒假回家,一起吃个年夜饭。
  办公室里的几个老师都用那种可以称为“同情”或是“怜悯”的表情看着他,萧予明已经习惯了老师们眼神的言外之意,只是不可见地抿起嘴,从内心拒绝这种居高临下的关心。
  高中时期的少年已经褪去了初中的青涩,虽眉眼和身躯还没长开,但也是挺立如松柏,加上他本就生得好看,哪怕成绩不名列前茅,也总是老师们议论的对象。
  “真是可怜,听说这些年都是住校的,以前过年也不知道把这孩子放哪儿……”
  “你看萧予明这学生,跟一般男孩子就不一样,文气得很,听话懂事的。亲生父母真是舍得……”
  萧予明加快了步子,可那些声音还是会被他听到。
  我不需要这样的怜悯,我不觉得自己可怜。
  他一遍遍地对自己重复道。
  放学的时候,他拿着手里的纸片,上面是养父母家的地址。其实他不应该忘,但就好像是刻意让自己不去想起,以免抱有别的期待。
  他坐在公交车上,安静地看着窗外的景色,边上有不少同校的学生害羞地看着他。
  “同学,可以给我一个你的QQ吗?”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鼓起勇气向他走来。
  萧予明对她微微一笑,对方便更是脸都红了起来,却听见这位生得顶好看的男生说了一句:“抱歉,我没有手机。”
  女孩的同学一把拉住她,在她耳边说,“他还不如说自己没带手机,居然这么敷衍你。”
  萧予明只是发着呆,数着站点,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爸妈给的东西,有的人,光是能维持温饱就已经是幸运了。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在小区门口就看到了方晴,对方看到他之后马上招手,“予明!过来,我怕你找不到家里在哪一幢。高中是不是很累啊?”
  他心里一暖,嘴里一句“妈”脱口而出。
  女人絮絮叨叨说的都是自己小儿子的事情,萧予明低着头听他讲着,这个弟弟是怎么调皮捣蛋不好好上学,爱和老师顶嘴;又总是撒了野地出去玩,让她不放心;最近又迷上了踢足球,给他报了个兴趣班还得买一堆新的足球服……
  萧予明暗暗羡慕了一下这个弟弟,却知道自己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毕竟亲生的和领养的孰轻孰重实在一目了然,自己越是懂事顺从,反倒能让方晴更舒心些——他没有任性的权利。
  看到眼前偌大的房子,这些优渥的条件和他并无关系,自己只是短暂地来拜访,叨扰一下这户人家。
  方晴手里提着一个礼品袋,嘴里说道,“予明,妈给你买了几件新衣服,你过来试试看合不合适。”
  她把衣服拿到萧予明的房间,只是打开房门就是一阵愣神,“王嫂怎么没给你打扫?”
  只见他的房间里全都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杂物和各式各样的东西,简直就已经是一间库房了,连那钢琴上都蒙了尘,被好不爱惜地当作摆架搁置着。
  “没事的妈,我平时也都在学校里住着,房间空着也是浪费空间。”
  方晴的表情却是很自责,她刚纹过的眉微微皱起,“妈给你把床重新铺一下,东西一会儿也收拾一下。总不能让你和小弟弟挤一个房间吧。”
  她如今虽然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卷发、美甲一个不落,手指上还有着漂亮的宝石戒指。可干起活来却是麻利得很,拿起抹布就把钢琴擦得锃亮,嘴里念叨着,“你弟弟真是,粗鲁得很,钢琴他也不感兴趣,还是你弹比较好。”
  萧予明看着她忙上忙下的,立马也抬起了东西。只是方晴又从他手里接过。
  “哎哎,东西放着就行,你现在还在长个子呢。”
  萧予明回道,“妈,我来就行。”少年的手臂也是结实有力,终究是比她的力气要大,轻松地就将几个纸箱里的杂物搬到了门外。
  女人看着男孩的背影,忽然有些晃神,总还记得他奶声奶气怯生生地叫自己“阿姨”的样子,可现在居然已经接近成年,比自己都高出了半个头。
  带着一半欣慰,她笑着叹道,“我的儿子已经长大了啊。”
  方国强还在厂房里忙,打了几个电话也不见接,方晴本想让他去机构接一下上兴趣班的方举云,现在也只能和萧予明先在家等他们了。
  她常常重视自己作为“妻子”和“女主人”的身份大过“母亲”的身份。因而像现在这样和萧予明两个人待一起也是少有的时刻。
  “嘶”萧予明倒吸一口凉气,他不知道那箱子里装的什么东西,估计有些是厂房里要用的零件,竟是锐利地割伤了他,鲜红的血从白皙的指尖渗了出来,连着一串血都滴在了地板上。
  萧予明第一反应并不是包扎伤口,而是想着拿纸巾擦干净地板。
  “这是怎么弄的?让妈看看,口子深不深?”
  少年像是习惯性地往回收了收手,让方晴一时抓了个空,她佯装不在意地数落他,“多大的人了,还这么不小心。”
  而在她转身的一瞬,面上就再也掩饰不住地红了眼眶,她一想起来自己这些年又是亲手将他推远,如今不亲近也是应该的结果,可她又止不住地难过和愧疚。
  自己真的,真的亏欠这个孩子太多了。如果可以,她宁可他跟自己顶个嘴,而不是想着怎么不让自己看见伤处。
  方晴擦了擦眼泪,抹了把脸,从医疗盒里找来找去也就只有小小的创可贴,甚至边上的胶都有些泛黄。
  她看着有些拘谨和手足无措的萧予明,拉着儿子的手,拿碘伏给伤口消了毒,好在并不是很深,只是表面划开了,不由分说地就把创可贴给粘在了伤口上。
  母子二人之间竟只剩下沉默,还是方晴先开口,“予明,对不起啊,妈妈不该让你做这些的。”
  萧予明受宠若惊一般,他感受着指腹上母亲更为粗糙的手。
  还没等他张口说什么,门口就响起了音量极大的一声“妈!”
  十二岁的方举云脸上和衣服上都是脏兮兮的东西,方晴连忙放开萧予明的手,上前去提小儿子的耳朵。“你这小祖宗!昨天刚买的新衣服就糟蹋成这样啊!”
  萧予明感受着手指上的余温,他乖巧地将房间剩下的东西都收拾好,听着底下母子大呼小叫的声音,不时摸了摸指节上的创可贴。
  随着年龄增长,和方晴的疏远像是必然的结果,提及“妈妈”这个词,就又会拉扯到内心最为隐秘和脆弱的伤口,只是暂时,用这一小张创可贴,遮掩一下有些不会好的伤疤吧。
  “哥?你在想什么。”方举云在萧予明的面前摆了摆手,他这几日故意在不少人面前炫耀自己的手,无名指那一点银白的戒指。还总是忍不住要捉住萧予明戴戒指的手亲。就连萧予明洗澡也不允许他把戒指摘下来,要不然又借题发挥。
  “你车上怎么放了创可贴,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方举云仔细检查着萧予明有没有皮外伤,紧张地翻看着他哥的手。
  “只是备用着,没有哪里受伤。”
  手心被弄得痒了,萧予明忍不住笑得眯起眼,他的眼镜被萧予明摘了下来,被捧着脸亲了好几下。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你十二岁的时候我们一起吃过年夜饭。”
  方举云“啊”了一声,明明如今也是西装革履,在外沉稳。可在他哥面前又是撒娇卖傻,“那十二岁的我…是不是很蠢?”
  “不知道,记不得了。”
  听到这个回答,方举云又是在他哥的嘴上咬了一口,不满道,“我就知道你方才想的不是我。”
  萧予明看着方举云的脸,他虽长得更像父亲,可长得好看的地方倒也是遗传了方晴,也难怪不少人觉得他们相像。对此方举云都是解释道这是夫夫相。
  自己如今就算回想过去,心底似乎也不会再像针扎似得密密地疼,对于缺失的家庭的爱,如今竟是以这种方式加倍补偿回来了。
  “对了哥,今天晚上还是去妈那里吃吧。”
  萧予明一愣神,“你最近怎么总是麻烦妈,她看你不嫌烦?”
  方举云浓密的头发蹭在他的颈侧,“就是要她看顺眼了才是,要不是你顾及她的感受,我早半年就能跟哥结婚了。”
  萧予明一时感慨地喟叹,果然是被偏爱的孩子有恃无恐。
  对爱的期待曾让他体验何为真实的疼痛,可如今,爱又成为了最好的止痛剂。
  “走吧,去妈那里。”
  “她这两天好像下了个短视频软件,还在上面发自己唱歌的视频……”
  “好了啊,不许当着妈的面说她,要不然她要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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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动笔写的新鲜的!有没有觉得文笔很不一样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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