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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吃喝日常/在灾荒年代养夫郎(穿越重生)——alyuppie

时间:2024-02-06 14:34:46  作者:alyuppie
  这里的冬天漫长,冻豆腐能保存很久,于丁一大手一挥,就把冻豆腐包圆了,“都卖给我吧,婶子。”
  “行啊,我给你算便宜点啊。”过年之前,她家都会冻很多这样的豆腐,买不起肉,冻豆腐哏啾的口感配上带着猪油的汤,跟肉似的,根本不愁卖。
  结果今年刚冻上点,猪跑了,猪跑了就算了,房子还烧了,这样的情况下,谁家还有闲钱买冻豆腐啊,只能看着没有出路的冻豆腐发呆。
  这回见好不容易有人要,婶子给了很好的价格,只比成本高一点,就是赚个辛苦钱,于丁一也敞亮,自已扛着婶子收拾好的冻豆腐回家了。
  “呈哥儿 ,我回来了。”于丁一刚到院子,就往屋里喊,他放下满满当当的冻豆腐,挑出几块,剩下的放到地窖里。
  呈哥儿披着毛毯站在门口接他,外面太冷,他就不想出去了,快到饭点了,清哥儿都走半天了。
  于丁一进屋,先搂住呈哥儿嘴一个,才拿出手里的豆腐给他看,“今天吃这个,好吧。”
 
 
第144章 感觉
  看着在于丁一手里显得分外小巧的冻豆腐,无意识的勾起了嘴角,这就是呈哥儿家过年的标志,他家条件好,他爹会在过年前买整整一板的冻豆腐。
  过年前几天就能吃到用猪油炖的豆腐,好像吃肉一样,接下来的每天就都是好吃的冻豆腐,一直到除夕那天的正主——肉,上场。
  冻豆腐的替身生涯仍然没有结束,过年五天,豆腐就是最好的美食,根本吃不腻。
  呈哥儿冷不丁的看见冻豆腐,少时对于过年的记忆才忽然像潮涌一样出现在脑海里,那样纯粹的期待和欣喜即使再久远,也能清晰的回忆出来。
  没有新衣服,甚至连块肉都是奢望,给孩子一小块糖甜甜嘴,就已经是平时得不到的幸福了,根本想不到像现在这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是怎样的幸福。
  冻豆腐的空隙很大,能浸入饱满的汤汁,想想就要流口水了,呈哥儿拿过于丁一手里的冻豆腐,笑意吟吟的说:“我来给你露一手。”
  于丁一从善如流把手里的豆腐递给他,默默地跟在呈哥儿身后打下手,帮呈哥儿去地窖里拿白菜,切已经冻硬的猪肉。
  呈哥儿洗着白菜,看于丁一切猪肉,忽然笑着转头说:“今天清哥儿过来说,那个要不卖给咱们猪肉的小哥儿家的猪跑了。”
  “啊,还有这事?我还以为这猪直接被烧死了呢。”于丁一一边回答着呈哥儿的话,一边用力的切着手里的猪肉,这肉冻的太硬了,而且野猪肉确实比家猪更硬一些。
  “那咱们什么时候,卖猪啊,我也不卖给他。”呈哥儿洗着白菜,眼睛都笑弯了,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哼哼哼的发出小猪声。
  于丁一本来一心放在切猪肉上,被呈哥儿可爱了一脸,要不是手上沾了肉和水,他真想好好的亲亲呈哥儿。
  “小年后吧,咱们把猪肉卖了,留着也没什么用,你还不喜欢吃。”自从呈哥儿说了想要卖掉野猪的想法后,于丁一就留够自已吃的,剩下的冻在了外面。
  他把地窖的猪肉分成小块,到时候直接按块卖,一块多少钱,免得上秤还得分部位,麻烦人的很,先到先得。
  要是按照于丁一给猪肉分的肉块大小,肯定不能每一户都买到肉,那就他们自已分,自已合买,要是卖不光,自已留着吃也是好的。×|
  呈哥儿对着于丁一眨眼睛,拿过他手里的切好的肉片,热锅烧油,放肉,大锅的饭菜就是这样的香味,永远也学不会矜持,永远猛烈的,热情的抓住你的鼻腔。
  盖上锅盖,只等着柴火收汁,就是呈哥儿儿时过年的大菜,只有除夕夜才能吃的。
  于丁一做好一个合格的小跟班,正准备盛饭呢,呈哥儿小手一摆,表情严肃:“一碗就可以,我要吃馒头蘸着汤,不吃饭。”
  于丁一挑眉,“还怪会吃的。”他把饭勺一扔,傲娇道:“那我也要吃馒头,不想吃米饭了。”
  “学人精,就讨厌你这样的,和二林子一样烦人。” 呈哥儿小手一掐,小嘴叭叭的。
  于丁一大手直接搂住他的腰,声音里带着笑意,“怎么,故意的是吧?二林子又是哪来的人物,我一点也不想知道他是谁,知道吧?”
  越往后说,声音越是带着咬牙切齿,他当然知道呈哥儿是故意说着逗他玩的,只是这“二林子”不能细想,越想于丁一越遗憾,他很想参与呈哥儿的童年,看看小时候的呈哥儿是不是一样的聪明。
  要是他真的是于丁一的儿子,真的在于丁一身边长大,可能过的还没有现在快乐,呈哥儿那点小聪明最后都用会在于丁一身上。
  呈哥儿有脑子,但是不喜欢学习,于丁一肯定不会惯着他自由散漫的,会看着他学习,看着他读书,看着他背题,这小子惯会撒娇,又哭又求的不想学习,难道他还能狠下心吗?
  大概呈哥儿挨的揍会更多吧,不写作业,要挨揍,考试考得不好,要挨揍,老师找家长,更要挨揍,要是早恋呢?
  漂漂亮亮的小哥儿,眉心带着红艳艳的小痣,就像神仙座下的小童子下凡,皮肤雪白细嫩,说话轻声细语,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似的。
  “我真的一点也不想知道,你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于丁一的嘴和他的肌肉一样硬,明明心里想知道的不行,嘴上还是不想知道。
  “啊~,不想知道啊。那我就不说了,他就是我一个远房亲戚罢了,小时候玩过几天而已。”而已两个字而已咬音很重,尾音发飘,忍不住笑意。
  于丁一哼哼,一口咬在了呈哥儿露出的单薄肩背上,上下齿轻轻研磨,留下浅淡牙印。
  呈哥儿掀开锅盖,升腾的雾气带着家常菜的香味,闻着就很下饭,盛出来是满满的一盆,连汤带水,这道菜和呈哥儿记忆里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肉,他小时候根本不会放这么多。
  “走喽,开饭。”
  呈哥儿还端来了爽口小菜,这样的一桌,简直比过年还要丰盛了,他把馒头掰成两半,带着汤汁的冻豆腐比肉还要好吃。
  最后剩下的竟然是求之不得的肉,呈哥儿失笑,怪不得清哥儿说他现在太狂了,满满的一盆菜,剩下的怎么会是肉呢?
  “二林子是谁?”于丁一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呈哥儿还沉浸在冻豆腐里呢,“你不是不想知道吗?”
  于丁一还是嘴硬,“我不想知道啊,谁想知道二林子是啊?你的青梅竹马吗?”
  呈哥儿拍于丁一的肩膀,结果被神奇的手感吸引,变成了捏他的肌肉,“你瞎说什么,当然是我的青梅竹马啊。”
  于丁一故意绷紧了自已的肌肉,气定神闲的说道:“我才不信,清哥儿早就告诉我了,你俩两个小哥儿,根本没人带你俩玩。”
  呈哥儿捏不动了他的肌肉,换成自已的牙去咬,好家伙,原来早就打听过了,怪不得这么淡定。,囔着:“二林子就是清哥儿家的狗。”
 
 
第145章 狗啊
  于丁一没听清呈哥儿含含糊糊的话,放松了自已手臂上的肌肉,随便他咬,暗自琢磨着二林子到底是谁,什么时候出现的这号人物。
  他早就问过清哥儿了,他俩小时候就是小可怜来着,根本没有人带他俩玩,所以只能他们两小只自已跟自已玩,别说和他们玩的小汉子了,连个和他们玩的小狗都没有。
  那这个二林子是谁呢,是亲戚家的孩子?古代表亲是可以结婚的吧,越想越是了不得,这二林子可别是什么娃娃亲之类的吧?
  他一把拉过正在专心致志啃于丁一手臂的呈哥儿,装作不经意的拿出呈哥儿馋了很久,于丁一都没给他吃的炸薯条。
  简单的半成品,做起来很简单,但是毕竟是油炸食品,能少吃就少吃。
  呈哥儿看见薯条眼睛都亮了,他就是个土豆脑袋,明明什么好吃的都吃过了,最爱的还是土豆,在于丁一超市里保存过的食品仍然保持着刚出锅的样子。
  表壳酥脆,内里带着土豆的香甜,呈哥儿吃薯条什么都不喜欢沾,就是吃土豆自已的香味,自已吃一口不忘给于丁一一口。
  于丁一咽下薯条,偏头躲开呈哥儿接着递上来的薯条,装作漫不经心的问:“二林子,他吃过薯条吗?”
  “肯定没有,它怎么可能吃过?”呈哥儿一口一根薯条,吃的正开心,胡乱的答应着于丁一的话。
  “那咱们以后给二林子吃薯条啊?”于丁一故作镇定的试探。
  呈哥儿噗嗤一笑,顾不上手里的最后一根薯条,沾着油的手捧在于丁一的脸上,嘟起嘴唇碰了一下于丁一线条冷硬的嘴唇,说:
  “二林子,就是清哥儿家的狗啊,你怎么找它吃薯条啊?”
  于丁一被呈哥儿的手捧着,听见自已的假想敌忽然变成了狗,没有尴尬,反而松了一口气似的,他知道呈哥儿很爱他,也绝对不会离开他。
  只是他会想,没有他参与过的呈哥儿的过去,有这样的一个不知道的“二林子”替他参与,只要想想,于丁一就嫉妒至极。
  没有这样的“二林子”,于丁一也不想,那样的话,呈哥儿的小时候得有多孤单啊,只有清哥儿一个玩伴儿,这个玩伴儿的亲娘还是一个觊觎爹技术的坏女人。
  亲爹想要儿子,周围的亲戚虎视眈眈的看着这家绝户,只等着四处瓜分,连个一起玩的朋友都没有。
  “唉。”于丁一搂过自已的小夫郎。
  猫冬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悠闲,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吃喝玩乐,好像唯一能代表时间流逝的就是天上挂着的反复运动的太阳和月亮。
  以及偶尔撒下的一场或一场的雪,呈哥儿的肚子就是在这样的平淡的时间里慢慢鼓起来。
  他纤薄的腰肢逐渐圆润起来,让于丁一忧心的是,呈哥儿的肚子不是像水桶一样圆成一个圈,反而是薄薄的肚皮向前凸,现在只是微微变大了一点,不知道月份大了以后,肚子会成什么样。
  于丁一出入房鸿运家的频率更高了,云秀嫂子已经出月子了,身体恢复的很好,经常抱着孩子去于丁一家串门,没事和呈哥儿说说话,这样简单的日子,就是这样打发过去的。
  于丁一正在房鸿运家的院子里煮中药呢,自从云秀出了月子以后,一家三口就搬出来了,和榆树村人一样找了一个“无主”的房子住着。
  只是好的房子早就抢没了,房鸿运家的这个破房子也被烧的差不多了,只比剩下的几个公房强一点,和于丁一一起收拾了好久才到勉强住人的程度。
  为什么要在房鸿运家煮中药呢?因为呈哥儿闻不惯这个味道,每次喝药要劝的比之前更久了,大概是母体真的不喜欢喝药,连带着中药汤的味道都闻不了了。
  云秀抱着越来越漂亮的小丫头穿戴严实,准备出门找呈哥儿,于丁一在这,那家里只有呈哥儿自已,云秀去陪他唠嗑。
  云秀叮嘱道:“先煮一天试试,要是呈哥儿真的不喜欢喝,不喝也行,还是让他开心最重要。”
  于丁一点头答应,“知道了。”他目送着云秀的背影离开,一脸忧愁的看着眼前的药罐子。
  房鸿运靠在炕上,随意的往嘴里扔几粒花生米,看着于丁一说:“你担心啥啊,呈哥儿才几月份啊,要是找你这担心法,不等儿子出来,你先垮了。”
  于丁一拜拜手,说:“你不懂,我都找云秀嫂子了解过了,虽然她说没事,我看呈哥儿那肚子真是累的慌,以后更累。”
  房鸿运下地,把于丁一拽起来,后背抱住他,结果身高不够高,只能勉强的搂住,说:“你看呈哥儿累了,你就这样帮他抱住肚子,云秀说,这样舒服。”
  “是吗?”于丁一手劲贼大,一把拽过示范的房鸿运,把他拽了一个趔趄,火急火燎的模仿,他身量高,这样的动作正好,“是这样吗?”
  房鸿运好险被他拽到,说:“是这样没错,你在家就这么大劲儿,别把呈哥儿拽散架了。”
  于丁一记住捧的位置,就松开了房鸿运,两个大男人拉拉扯扯的,多腻味。|
  边看着药,边回想,跟房鸿运说:“我还能跟呈哥儿使这么大劲儿,肯定收着啊,他那小胳膊小腿,我是真不敢使劲啊。”
  房鸿运又往嘴里扔了几个花生米,这是于丁一拿过来给云秀吃的,结果全到房鸿运的嘴里了,他一边吃,一边喊于丁一,说:
  “你家的野猪什么时候卖啊,就这两天了吧,别忘了给我留一块好的地方啊,我要的多,得给我多留点,那些下水什么的呢?”
  于丁一眼睛都没从药罐子移开,说道:“放心吧,都给你留着呢,就是不卖给别人,也不能少了你的那一份,下水那玩意儿我和呈哥儿都不吃,你愿意要,都给你们几个分。”
  房鸿运得到准话,慢悠悠的仰头倒下,说:“那就好,你和呈哥儿留多少肉啊?”
  于丁一认真想了想,说:“半只猪吧。”
  “我去,你是真豪啊,也对,那野猪就是你家的,愿意留多少就留多少。”
 
 
第146章 卖猪
  “肉也不嫌多的,我这都怕不够吃。”于丁一往后一靠,屋里的光线十足的昏暗,怕冷风吹进屋,所有的缝隙都用干草堵住,只有明明暗暗的火光。
  即使一直烧着火,屋里也留不住热气,还得穿个小棉袄,房鸿运看着被熏黑的屋顶,念叨着:“肉哪有吃腻的,只有吃不起啊,你再多给我留一块吧,我闺女快长牙了,给她留点啊。”
  “行,给你留着。”这野猪肉还没开始卖呢,已经分出去不少了,下水都给几个兄弟亲戚留着,几个关系好的就已经把半只猪分没了。
  于丁一自已留半只,只剩一只猪卖给榆树村的人了,他早早的放出去话,先到先得,不讲价,不挑部位,都一样的大小,可以不买,别嫌这嫌那的。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于丁一把药液倒出两碗,放在竹里,看了一眼摊着的房鸿运,说:“走不走,去我家把你要的肉先挑出来。”
  “走走,顺便把我媳妇儿接回来,好像长你家了。”房鸿运套上个棉袄就跟着于丁一走了,大门一关,被冻的缩了缩脖,这是真冷,才出来一会儿,露在外面的皮肤就开始疼。
  他一边拢着衣服,一边跺脚,“这死冷的天,”房鸿运低声骂,好在这个房子离于丁一很近,走几步就看见于丁一家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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