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如一块玉。
捂一会儿会温,离开了,没过多久,就又转凉了。
卢照水很喜欢贴着林中鹤,整个人都黏在他身上,前胸贴前胸,前胸贴后背,反正就是不管在什么位置,他都要贴在林中鹤身上。
他这样的火炉子就要靠这么点冰雪降降温。
林中鹤好几次想要变换位置,都被他突然贴上来的举动阻止。
林中鹤狠下心将他按在床上,他就神志不清般呜呜地叫,林中鹤干脆堵上他的嘴,后来或许是卢照水太累了,也就不主动贴上来了。
二人折腾到半夜。
中途林中鹤抱着卢照水去洗了遍澡,卢照水那时一动不动,只剩下睫毛在颤抖。
林中鹤很喜欢亲卢照水,于是趁他睡觉时,又把人劈头盖脸地给亲了一遍。
他来过月小山庄,所以很娴熟地从柜子里拿出床单,换了一遍。
入睡时,卢照水已经是清清爽爽的了。
林中鹤只穿着中衣,下床,推开门。
门口的小食盒还放在那。
他入秋后便一直在喝药。
今天晚上才到,还没来得及喝,于是他便让阿九把药放在门外,不要等他。
可谁知道,现在才来喝药。
为了绕道叶城,他们来到更加北方的宁州。
他身体虽没有调理到完全好透彻的地步,但到底也不会一遇到寒天就病倒,只是偶尔在情绪波动大时还会有冰雪钻心之感。
汤药自然已经冷透。
他也不会叫醒谁再去给他熬药,于是只将药放在屋里,借着屋里的暖,缓解下药的凉。
从屋外一进到屋内,那旖旎的气味就格外明显。
林中鹤又想到了刚刚手上,身体上的触感,那种快要从心中爆出来的满足和狂喜之感。
他耳朵尖又悄悄地红了。
他想回到床上,却又没有。
他现在的脑袋需要冷静一下。
沉溺。
掉入湖中的人,只会越沉越深,越挣扎沉得越快。
林中鹤避免了挣扎,但他的心却吸饱了水,很沉重了,在湖里沉得很快。
他轻轻地将窗子打开了一条缝,夜间的凉气溜了进来。
但也只是一会儿,他将窗子又合上。
屋子里的气味也在向外流动。
他并不想气味很快地溜走,这是他在沉溺之后能真实感受到的,他和卢照水现在彼此相爱的证明,合上窗子,好歹能停留久些。
作者有话说:
再战!!重新发布!!!给大家好好甜了一场,下面我要停更两周(也不排除会更新一两章)因为我的精神病现在一触即发!!!但是大家不用担心,欠下的章数,我会还给大家!!加更的!!我会还!!!
第96章 懒起迟会北堂子
早上。
卢照水醒来时,旁边和往常一样,依旧没人。
衣服被整整齐齐地叠在一边。
他刚要坐起来,林中鹤就进来了,衣服换了,是湖色的,不是昨天的那件碧青色水云纹的衣服了。
他才发现,林中鹤以往都穿白衣,近些天来,却都穿湖色、碧青色这类颜色的衣服了。
他仔细看了一下叠在枕边的衣服,也换了。
他自然是知道是为什么换。
卢照水挠了挠头,想起昨晚的事,咳了几声,才开口:“早。”
林中鹤微笑应道:“早。”
其实不早了,太阳都老高了。
林中鹤问他,“有什么不舒服吗?”
卢照水干笑,“呵呵,没有。”
其实屁股很疼。
卢照水要坐起,林中鹤不动声色地往他腰后塞了个枕头。
卢照水也没阻止。
但他只靠了一会儿,就略显尴尬地起身了——坐着还是有些疼。
他站起来,预备穿衣服。
林中鹤找着了事干,自己在那里侍弄花草了,卢照水也不知道该不该张口将他赶出去。
林中鹤又看不见,让他待在这也没什么,而且之前他换衣服的时候也不在意林中鹤在不在这。
但确实,昨晚那事做过后,他现在有些别扭。
要不说人家新婚夫妻大早上起来都相敬如宾,卢照水今天算是知道了,那哪是相敬如宾?那是昨晚啥啥都看了,啥啥都干了,大早上再看到彼此肯定不好意思,那自然是相敬如宾啊。
他硬着头皮穿戴,打破沉默,问林中鹤:“我们下午走么?”
林中鹤摇摇头,抬头“看”向他,给卢照水吓了一跳。
但只是愣了一下,他很快便继续穿戴了。
“不走。明天走,我下午约了人。”
卢照水拍了拍衣服,林中鹤自然地走上前,给他理理衣领,顺顺褶皱。
林中鹤垂头,卢照水顺着他的脖颈向下看,在他锁骨上,有一个浅浅的牙印,不知道是昨晚什么时候咬的了。
卢照水脸微微发烫,但他还是伸手,将林中鹤的衣领子压了压,“有牙印。”
林中鹤手略微顿了顿,客气道:“多谢。”
相敬如宾的氛围不就是客气和沉默吗?
没沉默一会儿,倒是很客气,“以后还要劳烦你多提醒我。”
卢照水撅着嘴,嘟嘟哝哝,“总不能我每天早上忍着屁股疼给你脖子再检查一圈吧。”
卢照水分明看到,林中鹤低着头,肩头在轻微耸动。
他在笑。
“我就知道,你在骗我。”
卢照水老脸一红,“你怎么能看出来。”
林中鹤依旧微微垂着头,似乎还在检查卢照水的衣服上还有没有褶皱,如果他没在微微发抖的话。
“你下床的动静比平时要大些。”
人在笑,声音却还是稳的。
卢照水恼羞成怒,把他拉开,林中鹤果然就不笑了,面色一如往常,只有眼睛往上微微挑,还有点笑意的尾儿没收尽。
“你不是在看花吗?还一心二用?”
林中鹤抿嘴,“不算,一心都向着你的。”
卢照水扯他的脸,不重,“骗人!一心向着我还骗我?你和我说,昨晚那个东西在哪学的?”
林中鹤笑意完全收了,他斟酌了一下,“书里。”
卢照水得意了,“好啊你,林中鹤,亏人家赞你洁白如玉,是不是早就打着我的主意了?这种东西我都没看过。”
林中鹤只好如实答道:“是。”
正当卢照水要细细询问一番时,阿九见着门没关,一股脑进来了,“公子,人来了。”
“这么早?”
卢照水疑问,“谁啊?”
“北堂子。”
第97章 话北堂竹亭初遇
二人出去,只见院子里一个着鸦色锦袍的高大男子背对着他们,正抬头看光秃秃的树。
那便是江湖上的大刀状元——北堂子。
他是南方北堂家的嫡次子,北堂是介于江湖与庙堂之间的一个家族,跨度极其大,天南海北、士农工商中都有北堂氏人的存在。
北堂家知恩图报,制有北堂家令,若有人同北堂家结了善缘,便可得北堂家令,哪怕走到江湖天涯海角,只要拿出北堂家令,就会有北堂家人帮你。
北堂家人口众多,封侯拜相者有之,古怪奇异者亦有之。
北堂子就算其中一个怪者。
他是庆元二十年的状元,但当考上状元的消息被敲锣打鼓地送到北堂家时,他人却不知所踪,后来有人说在江湖上见过他,但他那时称自己无族无家无名无姓。
北堂家族内部倒是没掀起多大波澜,毕竟北堂家太多怪人了,但北堂子的父亲北堂幸得知自家悉心教导,前途一片光明的儿子不愿当官,浪迹江湖的消息,气的吹胡子瞪眼,于是直接上报朝廷,说自家那考上状元的小儿子被仇家抓去,估摸着是死了。
皇帝李乾也不好去责怪家族势力庞大的北堂家,人家父亲自己都说儿子死了,况且又没人能确定那江湖上的是北堂状元,这事也就搁置了,并未追究,于是,庆元二十年,没有状元。
北堂子回头,冲他们点点头。
北堂子原名北堂向烛。
后来江湖人只叫他北堂家的儿子,叫着叫着就简称为北堂子了。
他自称无名无姓,人家叫他北堂子,他也倒应着。
这是一位五官端正,气质奇佳的男子,身上没有一点江湖气,即使没着官服,却是周身的乾坤正气。
只一眼,卢照水就能想到他穿上官袍那样方正凛然的模样。
卢照水笑着冲他颔首。
三人坐定。
卢照水忍不住瞥了这北堂子和林中鹤这二人一眼,气质迥异,却又意外的合拍,一个是松风水月,一个是典正琼树。
北堂子寒暄,“久仰卢大侠的名声了。”
卢照水客气,“我才算是久仰。北堂子的万合归一刀法,堪称是一绝啊。”
北堂子一副文官做派的人,用的却是大刀,攻击人都是抡圆了,稳、狠、准。
一把归元刀,把人从头劈到尾,两半,两边不多也不少,还是对称的
只是他一般不出刀,也不喜杀人,倒是一副菩萨心肠,谁问他刀法,他都倾囊相授。
只不过,即使大家都知道了他刀法的诀窍,江湖上也没出第二个北堂子来。
阿九这次倒是殷勤,来给他们端茶,眉眼俱是笑意,话是对着北堂子说的,“北堂大哥!上次一别都好久了,你不是说去北塞了吗?那里怎么样?”
北堂子道:“北塞那里,风沙大,人大都好武,但性情纯炙,嗜辣,食物种类少了些,但烤肉奇妙,是个不错的去处。”
林中鹤微笑,言语间打趣,“你还记得他贪嘴,都捡着吃的说了。”
阿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北堂子看向阿九,“一别一年半,阿九个头见长,都这么大了。”
北堂子入江湖,无家无族,无名无姓,无牵无挂,没有参照的事物,他已经很久没有感知到过时间了,再次看到阿九,这才五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时间如水般的流逝。
上次分别时,阿九还只是个看起来很小的孩子,只是一别一年半,就已经隐隐有了少年的形骨和爽朗之气了。
恰他今天又穿着件明黄色的衣服,袖口微束,头发利落地束起,清俊伶俐的少年气简直逼人。
阿九顺势坐下,接着话,“一别两年,北堂大哥黑了许多。”
北堂子笑着摇头,“我挑你好的说,你还是不让我。”
林中鹤喝了口阿九端来的茶,笑语盈盈,“你当年不辞而别,阿九可气坏了。”
卢照水瞥了眼北堂子,又瞧了一眼阿九。
北堂子是目中含笑的。
阿九到底年纪小,说是生气,却一副藏不住事笑眯眯的样子,稚气未脱的脸上都是欢喜。
北堂子同林中鹤是何时认识的?
能让阿九如此看重且欢喜的人,如今除了林中鹤,便是他了,想必认识时间也不会短。
北堂子吃茶间谈及自己游历到江南地区,遇见了医仙沈韵节同一男子,“我是在春城见到他们二人。”
他说沈韵节并不孤身一人,身旁还有位着布衣的男子。
“沈医师早年同我父亲有些交情,我幼年时远远见过一面,这么多年,他变化倒不大,所以识得。”
北堂子的父亲,自然就是北堂家南方的家主,北堂幸。
卢照水和林中鹤自然都是心里有数,知道那布衣男子是何人的。
卢照水也懂得,北堂子这样私密的话不避着自己,是相信自己,但也从侧证明了,他同林中鹤交情不浅。
要不,也不会在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面前提及和自己的身份有关的话。
信他,本质上是信林中鹤。
卢照水说不上吃醋,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总觉得林中鹤有些事情瞒着自己。
他觉得自己不太能看懂林中鹤了。
他从前总想着,喜欢就喜欢,爱就爱了,哪有这么多的顾忌,可等到他真正将自己全身心交付于他时,却总恨自己了解他了解得不够多。
林中鹤侧头,似乎在思索,“春城。那是个不错的地方。”
茶毕,阿九主动说要去招呼饭,给北堂子露一手,卢照水表面上说去给阿九打杂,实际上套话去了。
也就阿九那嘴守不住事,不时还露些话出来。
北堂子既到宁州,便同林中鹤要去宁州的八宝斋。
宁州曾出过一个书法家,叫颜卿的,甚会制作毛笔,时也命也,恰巧他所在朝代的那任皇帝痴迷书法,因此召他进宫,甚至还为他在宫内特设了一个毫官之职。
整天就是舞文弄墨,陪侍皇帝,偶尔也做几支笔讨皇帝开心。
那任皇帝身死后,他儿子继了位,是个崇兵尚武的,于是颜卿被晾了几年后便告老回家乡颐养天年了。
他家乡宁州地偏,百姓多穷困,颜卿在宫中多年,见惯奢靡,巨大的便落差使他不由得心疼起自己的父老乡亲来,于是他便将自己制作毛笔的技艺传给了宁州人。
宁州顶着这么一位大书法家的名号,加之精妙的制毛笔技艺,百年发展之下,“宁笔”成了众毛笔之首,宁州由颜卿创立的八宝斋更是其中佼佼。
北堂子好墨,林中鹤同他便结伴到八宝斋去。
北堂子瞧见一只狐毛笔。
他拿起来笔来,一旁店家拿来墨纸砚,他蘸墨,近前看了看,又随手在纸上几个字,“开笔笔锋整齐,吸墨笔中笔根圆,下笔收笔笔头尖,三分笔于纸面自如。好笔!不错!”
那店家竟没理他对笔的称赞,反而注意起他的字来,赞道:“公子这几个字实在不错!”
“处江湖之远…”
他念叨着,觉得很是奇怪,看这人通身的气度,哪里像是处江湖之远的人,分明就是居庙堂之高。
北堂子略微颔首,“老板谬赞了,随手写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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