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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Omega的早死前夫重生了(近代现代)——八月中林

时间:2024-02-20 10:06:55  作者:八月中林

   顶级Omega的早死前夫重生了

  作者:八月中林
  文案:
  陆延林在婚后第一年便撒手人寰,英年早逝。
  他的美貌妻子秦时宜抱着他的骨灰盒面如死灰地枯坐了三天三夜,随后像无事发生一般。
  丧偶后的秦时宜像熟透了的果子散发着迷人的韵味,整个北城追求迷恋他的Alpha数不胜数。
  他却不计前嫌地改嫁给了觊觎他许久的陆延林的继弟。
  后来陆家人的意外之死成了整个北城的爆炸性新闻,民间传闻那个漂亮近非人的Omega就是手持屠刀的恶魔。
  与此同时,陆延林重生了,重生到了和妻子初见那天。
  *
  十三岁那年,秦家幼子秦时宜才从狼群里被发现,随后接回秦家。他长相精致妖孽,动作情态却凶狠野蛮和雪狼没有分别。秦家家主可惜他顶级Omega的天赋,只当成一颗用来联姻的弃子。
  同年,秦时宜在一场宴会中逃开束缚,闯入主家内院,撞见了梨花树下那个正在看书的少年。
  那人穿着衬衣黑裤,温润斯文,一派光风霁月的模样。
  第一次,秦时宜躲在园门后没敢妄然出声,怕自己打搅了对方。
  后来,他成了对方的未婚妻。
  陆延林说,他的信息素比满园的梨花都好闻,他是他的最爱。
  温润谦和×满嘴獠牙小甜受
  阅读指南:
  1.互宠日常慢慢慢慢热文,有点古早味。
  2.架空背景,同性可婚。
 
 
第1章 
  结婚后,陆延林和秦时宜没有选择另买别墅作为新房,而是住在陆延林从小生活的老宅里。
  每年春天,满园的梨花盛开,清新的花香便蔓延了整个园林。
  陆延林喜爱书法,于是花香、墨香以及檀木的香气杂糅在一起,形成了这座老宅独特的回忆。
  周末的晌午,陆延林在书房处理集团事务,觉得心脏有些闷痛。
  他是早产儿,从小身体便比旁人虚弱,于是一直被陆老爷子和妻子带在身边养育。近年来,心绞痛更是家常便饭。
  陆延林习以为常,吃了两粒药后也打算休息片刻。
  卧室的门半开着,入目之处是一人雪白滑腻的肌肤。秦时宜酣睡在床上,那一双清丽勾人的桃花眼此刻正安详闭着。他穿着丝绸的睡袍,大片锁骨毫不客气地曝露在空气中,浓郁的梨花香挤满整个卧室,比窗外满园的梨树味道更浓烈。
  老宅里只有他们两人,在他面前秦时宜向来无所顾忌。
  陆延林勾勾唇角,随手在书架上拿了本闲书,便半躺在新婚妻子身侧。早春微凉,他伸手替秦时宜盖好被子,手腕就被用力攥住。
  对方总控制不好力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其要谋害亲夫,其实陆延林才清楚秦时宜对他就容易这样。
  哪怕是亲密时,对方也总在上方大开大合,浑身的蛮劲。
  原来还在酣睡的男人,兀地睁开那双桃花眼,半爬起身,用虎牙轻磨着陆延林温热的指腹,眼里盛满狡黠的笑意。
  他的身体柔韧性很强,细腰不软却韧,白皙有力。
  “终于舍得抛下工作了?”秦时宜的嗓音却不像他的样貌那般甜腻,反而是微微沙哑的,有股野性的味道。
  是与狼群生活留下的后遗症。
  他十几岁才开始与人接触,学习人类的语言。一开始秦时宜被带回秦家时,有社会学家断言,他估计很难再学着成为一名正常的人类,顶多改掉动物茹毛饮血的凶恶习俗。
  但也许是秦时宜作为基因优秀的Omega学习能力不错,也许是他为了变正常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千倍万倍的汗水,终于让人看不出狼孩的痕迹。
  陆延林没和他说不舒服的事,为避免秦时宜忧心。
  对方总会过度关心。
  “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了?”他轻轻在秦时宜嘴唇上落下一吻,才问。
  说起这个,秦时宜刚浮上可疑红云的脸就垮了下来。
  因着十三岁才开始入学,他的成绩一向差劲,辛辛苦苦才考上家附近一所普通的大学,就是为了离未婚夫近点。
  他原以为结婚了就可以把学业抛之脑后了,安心做陆夫人。每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好不容易把自己熬进陆家,谁料陆延林才是那个最紧着他学习的人。
  “差、差不多了。”秦时宜磕磕绊绊撒谎,才显出一些笨拙意味。
  “拿笔记本过来让我瞧瞧。”陆延林一眼看穿,好整以暇地道。
  秦时宜睁着桃花眼怨怼地望着他:“没、没写完。”说完就泄了气。
  “今天周日,时宜陪我休息。作为回报,明晚开始我陪你写论文。”陆延林对他从来不严格,反而循循善诱。
  “好。”偷得一日闲便是一日,秦时宜见好就收。
  这样算来,剩下几个月能把论文写完。凭陆延林的实力,说不定还能教他的论文评上优秀论文,他打的字那就是他的!等他毕业了还能来帮陆延林做事,身兼秘书和保镖的职责,日日夜夜都能呆在一起。
  秦时宜想的特别好,全然忘记了秦家让他联姻可不是让他胳膊肘往外拐。但是一个除了皮囊别无他用的狼孩能顺利嫁给陆延林,已经超出秦家人的预期了。
  “以后不让爸妈他们来了,家里被搞的乱糟糟的。”秦时宜环着陆延林的腰,继续就着对方侧腰磨牙,低声道。
  他说的是昨天陆父和继室卢玉香上门来的事。
  他们嘴上说是关心新婚小夫夫,但实际是在为陆延林的继弟陆浩天争取集团的利益,吵吵嚷嚷、虚与委蛇,害得陆延林头疼了一晚上。
  秦时宜看不下去。
  至于那一家人背地里骂自己没礼貌没家教,是个以色侍人的野蛮畜生这种话,秦时宜晃晃耳朵就窜过去了,偶尔还能有样学样地骂上几句。
  有陆延林在,他们也只敢逞逞口头威风,并不敢真对秦时宜做些什么。所谓是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
  客观上秦时宜的确没完全开化,并不知道礼义廉耻。
  秦时宜刚嫁过来不久,对陆家的事不太了解,或者说压根不懂明里暗里的争权夺势,但是他知道那一家子对他丈夫不好。
  “好,以后不让他们来了。”陆延林摸摸秦时宜的头。
  陆家是北城数一数二的世家,阿谀奉承者不计其数,人人都知晓陆家长孙陆延林是未来陆家的掌权人。
  他出生尊贵,母家显赫,又谦和果决,受陆老爷子亲手栽培,可惜身体病弱,但好好保养也没有太大问题。
  于是各家都想把自家的Omega嫁过去,最后却让秦时宜占了便宜。
  陆老爷子走之前,把整个陆家交给了长孙陆延林,只给陆父那一家子分了些股份,他们拿着分红也能一生无忧。可惜那一家人当然不满足,隔三差五就来闹事。
  并不是陆延林容不下后母和继弟,只是用陆爷爷的话来说,稍微有点不好听,他儿子陆承恩是烂泥扶不上墙。
  陆氏的创始人是陆爷爷,他生了陆承恩之后家里的事业已经有些起色了,所以陆父从出生起也就没过过什么苦日子。年轻时陆父就吃喝嫖赌样样都沾,家里给他历练的项目都打了水漂,只有一副皮囊还算好看,于是也就这么骗娶到了陆延林的母亲。
  陆延林出生时他母亲难产去世,为此母家和陆家断绝了来往,只同陆延林亲近。
  他也因为早产身体病弱。
  庆幸陆延林遗传了父母的优点,不仅相貌俊秀,作为Alpha还聪慧敏捷,小时候就帮陆老爷子解决了好几个难题,让集团更上一层楼。
  于是陆老爷子一门心思把指望都放在了陆延林身上。
  后来陆父再娶,又生了陆浩天。他倒是是像极了陆父,小小年纪就是个坏胚子,惹了不少祸事。
  为了集团的发展,陆延林当然只能遵循陆老爷子的遗嘱。他一直对他们十分宽容,但如今影响了夫夫正常生活,陆延林也不打算再大度。
  “时宜你想不想回家?结婚后咱们还没回过秦家,岳父想叫我们过去小住。”陆延林担心秦时宜想家,又问。
  “我不想,我就喜欢和你呆在这里。”秦时宜摇摇头。
  他也搞不清楚他的亲生父母到底喜不喜欢他。
  是秦家人找到他后将他带回,找老师教他说话写字。但秦时宜还隐约记得,自己那时候很不聪明,他父亲在他面前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并无所顾忌地谈论着如何将他嫁出去。
  但是他们让自己嫁给了陆延林,并且对自己和颜悦色,每次回家都亲热有加,所以秦时宜很搞不懂。
  不过他知道,他最喜欢的是和陆延林两个人呆在一起。所以,哪里也不去。
  “好,你想怎样都可以。”
  陆延林觉得身体越发无力困顿,便捞过秦时宜在自己怀里:“时宜,再陪我睡一会儿。”他温声道,声音越来越轻。
  “我不。”睡了大半天的秦时宜抗拒,但看着陆延林闭上了眼睛,便也没再吵。
  秦时宜从懂人言后就常听别人夸自己长相美丽,但他觉得他丈夫才是顶好看的人,只是秦家人都诚惶诚恐地教他不能夸Alpha好看,于是他也只能默默地想。
  眼前的人长着一对如墨一般的眉,薄薄剔透的眼皮致使眼窝更深邃明朗,其下是高耸的鼻梁,侧边有一颗浅棕色的小痣。他的唇常是浅色,亲亲就会透出粉来,因而秦时宜很喜欢亲。
  以前他不敢,在对方面前畏畏缩缩的,现在他知道陆延林对他一直包容的没有底线,自然想怎么亲就怎么亲。
  他又亲了亲,然后做贼心虚地盯着陆延林,以为对方会被他亲醒。
  “陆延林?睡这么沉?”礼尚往来,秦时宜所受的人类教育看来很好,他替陆延林也细心盖好被子,然后硬是躺了几个小时,偶尔看看天花板。
  脑子里想着晚上的伙食,他想吃烧鸡。想着毕业后的蜜月旅行,想着陆延林要教自己练书法,怎么用这对爪子应付过去,毕竟以前他只用来抓鸡……
  窗外的梨花开的一如初见时,屋里静悄悄的,静到没了呼吸声。
 
 
第2章 
  在24岁这年,陆延林就这么死了,没有任何征兆地死了。出人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毕竟陆延林体弱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死前他貌美年轻的妻子还不知疲倦地在玩弄他的手指,轻啃轻咬……顽劣好动地不似常人。
  刹那间,整个陆家乃至北城都变了天。
  而长相过于艳丽的寡夫秦时宜成了众矢之的。
  背地里不少世家之人将其当成一桩丢人的笑谈,他们依旧不敢对陆延林有所微词,但是不堪污秽的脏话却都往秦时宜身上扔。
  “听说陆家少主是死在那位的床上……”
  “我以前见过他几次,野蛮不懂礼,看那面相就是个狐媚败家的玩意儿。”
  “他琴棋书画一样不会,甚至还没完全脱去兽性。陆家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让他进门,把丈夫克死了。”
  ……
  陆延林的葬礼声势浩大,他生前喜静,最爱的地方便是度过童年时光的老宅。
  于是葬礼便也在这里举办。
  那几天阴雨连绵,叫人心烦意乱,但是来人众多,几乎北城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来了。就算年纪大些的不便行动,也起码让家里的小辈来了。
  在一众灰扑扑的宾客中,秦时宜同样穿着最简单朴素的黑西装,与其他人无异,整个人也如同失了魂的傀儡。
  但却引人频频侧目。
  他实在美得让人惊心动魄,微红的眼眸里泛起一圈圈水雾,脸色惨白无望,举手投足间有种病西施之美。
  “呵,我看他三天闷着不吃饭就是故意的,耽误了延林的葬礼,还在亡夫的葬礼上还使劲浑身解数勾搭人。”继母卢玉香对着身边的宾客尖酸刻薄地道。
  “唉,别这么说,你儿媳长成这样有什么办法?”
  “延林就不应该娶他进门,我苦命的孩子……”卢玉香竟哭哭啼啼地流下泪来,真像那么回事。要不是众人都知道他们陆家的腌臜,还真以为卢玉香是个极好的继母了。
  “你还是敬着他点,延林死了那遗产有一半可都是他的,陆氏的一半呐……要是延林留了遗嘱只怕都得是他的。”有好事者火上浇油道。
  “他想都别想!”卢玉香脸上难以控制地露出了尖酸刻薄的神情,让旁人都不堪再看。
  这一切陆延林都看在眼里。
  说来神奇,他死了却没完全死,而是化作一缕魂魄时刻围绕在秦时宜周边,也许他的魂魄也知道他最爱的人是谁。
  对于死亡这件事陆延林并不害怕,他知道自己的身体,也早早地未雨绸缪好了。遗嘱他提前找律师立下,是信得过的长辈,陆老爷子的人。此外集团里也有爷爷以及他培养的职业经理人,届时能在秦时宜初次接触接团事务的情况下稳住陆氏。
  陆爷爷的终生愿望就是希望陆氏越来越好,陆家子孙衣食无忧即可。陆延林深知这一点,便没想过把陆氏交到那一家人手里,他信得过时宜。
  但是在看到秦时宜发现他没了呼吸时惊慌无措似小兽时的神情,看到对方发了疯似的拨120嘴里重复着救命时,陆延林突然就舍不得就那么死了。
  秦时宜还不懂事,甚至比正常的大学生要更幼稚,却背上了寡夫的名号。
  他的□□被送往火葬场火化,陆家人神情各异,只有秦时宜抱着他的骨灰死活不撒手。
  “你不松开,延林的骨灰怎么下葬?”他的继母着急早拿回遗产,在秦时宜三天抱着骨灰盒不出门时终于是忍不住找人踹开了门。
  秦时宜枯坐在地上,连眼神都没分给旁人。只是卢玉香要上去抢,原本安安静静的人却凶狠地将其手臂咬出血来,那眼神和当初他刚被接回来时别无二致。
  但凡卢玉香再慢点松手,只怕要被咬掉一块肉。
  这种关头,社会各界乃至媒体都盯着陆家,卢玉香哪怕想叫秦时宜去死也不敢枉然行动。
  最终,葬礼的棺材里其实是空的,众人并不知晓。
  秦时宜不愿意给出骨灰,陆家人也没办法,只能出此下策。甚至卢玉香觉得这个狼崽子简直就是个变态,对他心有余悸。
  *
  葬礼结束后,老宅又归于平静,它似乎永远不变。秦时宜同亡夫一样喜欢这个地方,只有这里才能让他的脑子里充斥着鲜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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