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会去赎回来,”韩墨骁蹙着眉, 白净的脸因愤怒而有些发红, “这才多久,他竟然就拿去卖了!”
可是那块表在他从童氏饭店回来不久后便被抵押给了刘二爷,梁今曦应该也就见过一两次, 怎么会记得那么清楚?
“是很重要的东西吧?”梁今曦问,“那表不在之后, 你好多次把手都抠破了。”
是了,衣服一脱就能看见。韩墨骁不自觉地捂住手腕,低声说:“那是我养父送给我的成人礼。”
“摔过?走得不太准, 上面还有刮痕, ”梁今曦道,“我已经让人送去调整清理, 今天送回。”
“四爷怎么会认得我的表?”韩墨骁忍不住问。
“这几年喜欢收藏这些,”梁今曦淡淡道,“你第一次见我时将它放在叠好的衣服上,我刚好有块差不多的,便多看了两眼。”
韩墨骁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多少钱赎回来的?我还给您。”
梁四爷便不说话了,深沉的眸子静静看着他。
他眼里并不带着对他不自量力的嘲讽,眼神甚至有些温和,好像他在说什么多余的事。
“我真的会还的,”韩墨骁却突然脸热起来,“就是慢一点,得分好多次……”
他向来认为自己活得问心无愧便够了,有为了钱四处奔波的时候,但心里极少为了钱感到难堪或自卑。这么久以来,这是他第二次因为自己的贫穷感到羞愧。
第一次也是在梁今曦跟前,他跪在地上捡那块银元,梁四爷就那么走了进来,他顿时便有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拿稳,让钱掉了。要是他顺顺当当拿了钱买了蛋糕,抱着彤彤出门时再遇到他进来该多好。
不知道为什么,偏偏不想叫这个人看见自己为钱窘迫的样子。
“举手之劳若能博小韩院长一笑,也算美事一桩,”梁今曦仿佛很享受看他这么无措,勾唇道,“不必算得这么清。”
“你……”他咬了咬下唇,“不要这样。”
银钱好计较,人情难清算,这还是为他自己欠下的人情,想推都推不掉。
买卖不是这么做的,梁四爷这是在坏规矩,叫人难做。
“哪样?”
“不要做多余的事,我浑身难受,”韩墨骁把脑袋低下,红着脸道,“要不,不需要上床的时候…我们别见面了。”
上次白吃了他的蛋糕,这次又拿了他的表,下次呢?
他和梁今曦甚至不是和琼斯那种关系,吃两次饭,一人请了一次,以后就算不再往来也就罢了。
一声轻笑传入耳膜,韩墨骁抬眼,对上梁今曦那双含笑的诗意的眼睛。
“看来小韩院长看我,还真是和看畜生没有区别。”梁四爷垂着眼又笑了一声,唇角还勾着,下垂的睫毛却将眼里的光遮住了。
“不是……”
“那是什么?”
韩墨骁张嘴忙要解释,却又好像被人说中了似的,回想自己对梁今曦的种种判断,顶多把他当成一个衣冠禽兽。
不过他看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和梁今曦乃是一丘之貉,不然也滚不到他床上。一个买,一个卖,都不是好东西。
他又想起那个暴雨天,外面的暴风骤雨疯狂肆虐,他们在房间里也和野兽一样疯狂□□,除了发泄欲望和进食睡觉,几乎什么都没做,不是畜生是什么?唯一还像人的地方,只是没有亲吻对方的唇,保持了这一丝清明罢了。
或者还不是故意保持的这一点理智,而是因为全身感官都集中于一处,别的都不重要了。
那更畜生。
但是梁今曦这么说出来,不知为什么,韩墨骁突然觉得难过。
“四爷,”他低下头,用拇指扣着左手手腕内侧,“我要是惹你生气了,你随便打骂。”
“别抠了,一会儿就把表戴上,”梁今曦将他的手拨开,拿过他被抠得通红的手腕送到唇边吹了吹,低低问,“你在怕什么?”
轻柔的风弄得手腕有些痒,韩墨骁把手缩了回来,没回答他的话,只说:“反正您使劲用我就成了,没必要对我好。”
“因为对你好的人都死了,”梁今曦见他面露惊骇,又笑道,“你担心我也活不久?”
“四爷福大命大,哪是我能克死的,柳芽他们也都好好的,您可别乱说,”韩墨骁一脸无语,“我只是觉得没必要,您只需帮我护着逢春院,我自然随您摆弄。”
“有没有必要,你说了不算。”梁四爷缓缓说完这句话便合上了眼,端坐在一旁闭目养神,不再说话了。
韩墨骁知道自己又惹了人不高兴,只得也乖乖闭了嘴。
到了梁公馆,那块表果然已经送回来了。
梁四爷把那个方形的锦盒递过来:“要用钱跟我说,既然是重要的东西,就好好留着,下回可不一定能到我手上。”
韩墨骁打开盒子,里面的表已经被护理得焕然一新,表盘上的钻石在灯下重新散发着夺目的光彩。他小心翼翼地将它拿出来转到背面去找那个熟悉的划痕,又看了看表带,用拇指轻轻摸了摸那个很小的“墨”字,总算彻底安下心来。
“错不了,”梁四爷瞥了一眼那表带,“字是你亲自刻的?”
韩墨骁一愣:“四爷怎么知道?”
“你的字我一眼便认得出。”
韩墨骁闻言“噌”地站起来,厚重的实木椅被翻倒在地,他盯着梁今曦,胸膛起伏、呼吸急促,放在身侧的拳头握得死紧,指甲陷进皮肉里。
一旁的下人被巨大的声响吓了一跳,连忙把椅子扶起来。
“什么意思?”韩墨骁颤抖着声音,脸上的表情要笑不笑,“四爷看过我一幅行草,连楷书的字迹也认得了?”
梁今曦示意下人们都出去,漫不经心地勾了下唇:“小韩院长以为当初这蒲州城不管谁写了拜帖来找,我都会去赴宴;空口说一句写字酬谢,我就会答应帮忙救人?”
韩墨骁微皱着眉,不用问也知道梁四爷肯定会查他。但他以为那是在他们第一次见面分开之后,梁四爷想把他留在身边才会让人查他。
眼下看来,从他写拜帖去求见到见面之前,梁四爷或许就已经他的情况都摸透了。
梁四爷要查一个人的身世或许简单,可就算他喜欢收藏字画书法,有所钻研,也要原先见过才知道是谁写的,为什么会连他第一次见的楷书也认得?
梁今曦看着韩墨骁一脸戒备的样子,也不多做解释,转身往外走:“跟上。”
又是那种沉稳笃定的口气,搭配梁四爷那暗哑低沉的声音,平添了一丝不容反抗的意味。
韩墨骁咬着牙跟过去,凶狠地盯着那人后脑勺的发茬,想到他让自己写的《将进酒》,恨不得一棒子把人敲晕掉。
梁今曦肯定是故意的!他知道他最不愿意写的就是《将进酒》却非要逼他写!
他一言不发,恨了一路,眼珠子都盯得发酸泛红,任由梁今曦带着他下了地库,又转了几个弯,在某扇紧闭的门前停下来。他忘了停下脚步,直愣愣就往人家背上撞了上去,发出一声闷响。
“发什么呆?”梁今曦扭头看他,见他捂着脑袋瞪着人,一副要发作的模样,不由想笑。
一身傲骨,偏又一世飘零。
他掏出一把精美的铜钥匙开了门,把韩院长带了进去。
韩墨骁气冲冲的,想看看梁四爷打算再拿什么捏住他的七寸,谁知进屋后梁今曦把身子一让,露出后面的墙壁,韩墨骁立刻变了脸色,心脏猛地狂跳起来!
这是一间藏宝的库房,里面放着好几个博古架,上面摆放着各种名器和古玩,登过报的那座金山用玻璃罩子锁了起来;房间角落里有好几个大小不一的保险柜,几面墙上还挂画着不少壁画,中国的西欧的都有。
进门后左手边的那面墙上却全是书法。
大的小的,白的泛黄的,草书、楷书、小篆、隶书……零零总总起码有三十多幅,全部都用玻璃和木框仔仔细细地裱了起来,和其他墙壁上的名家字画一样慎重地展示着,供人瞻仰。
一张欧式沙发正对着这面挂满字画的墙放着,陷在三个高大的博古架中间。
那些书法,竟全是韩墨骁在欧洲期间写的。
第27章
“你……”韩墨骁喉咙发紧, 眼眶立刻就红了,几乎站不住,他转身揪住梁今曦的衣领, 仰头颤声问, “你认识我?你早就认识我?!”
这些字全是他在留学期间写的,怎么会在梁今曦手上?
他果然认识他, 见过他,知道他在欧洲的事,知道他大哥为他丧了命,掉进那湍急的河流里再也没起来!
那时, 韩墨骁还是白骁, 正过着他人生中最春风得意的时光。
白骁当年和大哥白墨卿一块在英国留学,天高皇帝远, 谁也管不着,又都是风度翩翩有钱人家的公子哥, 每日里不说寻欢作乐, 却也是前所未有的畅快和潇洒。
白墨卿比白骁高一点,五官清俊,性格斯文, 喜欢弹钢琴,颇有点玉树临风的味道, 去了没多久就惹得许多大胆的姑娘暗送秋波;白骁长相更秀气,又白净,写得一手张扬肆意的行草, 在中国留学生里人气颇高。
这两人站在一块, 一个比一个意气风发,丝毫不比那些洋学生逊色, 要多惹眼有多惹眼。
那时候的天是蓝的,空气是自由的,人生是美好的,未来是金色的。生活可爱到白骁忘了自己曾经流过浪、捡过垃圾、跟野狗抢过吃的,后来才被逢春院的韩院长捡回去,取名韩骁。
许是原先老吃不饱、又吃过一些别的苦头,韩院长坚持不懈地投喂了韩骁半个多月,这小崽子才终于放下戒备,让他牵回了逢春院。
刚去的时候韩骁野性不改,天天抢别人的饭菜、揍其他孩子,比他大的也去挑衅,挨了打下次还敢,搅得院里每天乌烟瘴气、哭啼不止,小野狗似的。
韩院长没办法,最生气的时候举着教鞭要打他。
他呢,叼着从小伙伴手里抢来的饼子不撒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瞪得韩院长后背发凉。
大抵摸透他虽然戒心重,但依然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韩院长那顿鞭子终究没忍心落下来,那之后便抓着他苦练毛笔字修心,写不完就不给饭吃,就这样一练好多年。
后来白老爹从南方来蒲州做生意,机缘巧合下把韩骁领回了白家,请了师傅来家里教他写字,也不许他有一日偷懒。日积月累下,他的字写得越来越像样,行书更是颇有风骨。
在欧洲的日子虽然无拘无束,但两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第一次远渡重洋,花钱也没个节制,很快就有些捉襟见肘,本想写信回家要钱,你推我我推你,终究还是不敢。
白老爹虽然疼小孩,但也不过分溺爱,要是知道他们在外面花天酒地,少不得要派人去英国把他们捉回去家法伺候。
后来两人合计一番,决定各凭本事。白墨卿教女同学弹钢琴,白骁写字拿去卖,剩下的时间给其他留学生写写作业、做做论文。
两人狼狈为奸,一拍即合,如此厮混了许久,倒也把缺钱的事对付过去。
可韩墨骁不记得卖过字给一个叫梁今曦的,且梁四爷这张脸极有识别度,如若见过,韩墨骁不可能会忘记。
更何况两人相差六七岁,韩墨骁去欧洲时,梁今曦应该已经在蒲州接手家业了。
“别紧张,”梁今曦把他的手掰开握在手里,将被他扯皱的衣服捋捋平,沉声道,“我只认识你的字。”
韩墨骁平时本就不喜欢和他亲近,此时心里怀疑了一堆,自然更加抗拒,马上就要把手抽出来。
梁今曦不许他挣脱,将他拖到那面墙跟前,看着正中间的一幅字,脸上依然淡淡的:“和朋友聚会时看到你这幅《西江月》,觉得不错就买了下来。可你这幅字的心境不对,我当时看着还挺生气。”
他说得随意,实际上并非这么简单。
彼时梁老爷子刚咽气,梁今曦在北方剿着匪,被刚出月子的家姐梁今昕抓回来继承家业。
他那时比韩墨骁现在大不了多少,之前读的是军校,压根没过问过家里的生意,根基本就不稳,又没人能教,家族里不少长辈打着其他算盘,堂兄弟们虎视眈眈,外面更是世道炎凉,不少老生意伙伴都转投他人,甚至有人还帮着族亲打起了拆分欣日的主意。
来不及整理心情,各种事情便扑面而来,他咬着牙撑了两年多,什么手段都用上才把父亲的生意一点点收了回来。
后来有一回中秋,他和人在蒲江边上聚会,聊起字画收藏,有个人在英国留学的弟弟刚好回家探亲,拿了一副字出来给大家鉴赏,将写字的人吹得天上有地上无,扬言日后必成大家。
旁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字写得矫若惊龙、是难得好字;也有人说写法过于张狂,和这首词苦寂的意境脱节,还得再练练;更有人不懂字,单说这词和当下的中秋氛围南辕北辙,该换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来赏。
梁今曦心中不屑,如今的人会点皮毛就吹得老高,也不怕别人笑话。听那位弟弟描述,写字的人也不过十七八岁,大抵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能写出什么像样的字来?
可当那副字传到他这儿、铺在他眼前时,他随便扫了一眼,竟如遭雷击、心如鼓擂,盯着那雪白的宣纸久久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副行草,少年人下笔沉着痛快,行文流畅如飞鸟惊蛇、凤泊鸾漂。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风叶已鸣廊。看取眉头鬓上。
酒贱常愁客少,月明多被云妨。中秋谁与共孤光。把盏凄然北望。
那个时候的韩墨骁是多么意气风发,哪有什么深沉凄婉的想法?写字就为了换英镑去胡花,下笔半点不沾苏东坡的愁思和孤寂,可越是这样酣畅淋漓、一气呵成的写法,却越叫梁今曦觉得振聋发聩、如鲠在喉。
大哥殒命沙场,三哥意外被害,父亲又骤然暴毙,留下烂摊子一样的梁家和一双年幼的弟妹等着梁今曦,生生将二十二岁的他从快意恩仇、铁马金戈、以身报国的梦里拽回四面楚歌、兵荒马乱的现实。
梁今曦曾安慰自己,不过是换了个战场,商场上一样血雨腥风、可以任他驰骋,既然兄长和老子都没了,以后他就是梁家的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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