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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轨(近代现代)——不甜茶

时间:2024-02-27 09:14:52  作者:不甜茶

   错轨

  作者:不甜茶
  文案:
  陈路生身边总跟着一个任劳任怨的跟班。
  “你这跟班长得不赖,送我玩玩怎么样?”
  在那些京圈二代口中,林重成了可以送人的玩物。
  “你随意。”陈路生说。
  那晚,林重揍了陈路生一顿,然后彻底消失在了陈路生的生活里。
  三年后,陈路生找上门来。
  林重装失忆:“你哪位?”
  后来,在酒店房间里,林重咬着烟,看向对面的陈路生和另一个男人。
  “你们要不然打一架?赢的留下,输的离开。”
  *真疯子忠犬人妻攻✘偶尔发疯且美而不自知的残疾受
  *从头追到尾的追妻火葬场,疯狂虐攻,从三年后追妻开始写,穿插回忆,回忆内容很少
  *林重(chóng)
  一句话简介:从头追到尾的追妻火葬场
  标签:现代,都市,强强,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HE
 
 
第1章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窗户上覆了一层薄雾,林重靠窗户近,从窗户缝透进来的冷空气冰得他一哆嗦,胳膊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他迷迷瞪瞪睁开眼,意识恍惚。
  混沌中,听见有人说“陈路生”这个名字。
  宛如日光破开云层,黑暗被一束光亮灭尽,霎那光明,他瞬间清醒了。
  时隔两年,这个名字仍具有令他心脏骤缩的能力,片刻窒息感过后,他若无其事地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靠着椅背打哈欠。
  以往这些同事对那些京城二代们也不感兴趣,只是最近有个富二代进了选秀节目,流量不小,办公室里有个新来的小姑娘是他的黑粉,逢人就吐槽他。
  喜欢炫富,张口闭口他家怎么怎么样,和京城二代里有名的谁谁谁是哥们。
  结果最后被人翻出来,他只是个假富二代,家里欠了一屁股债。
  不过因为他,也带出了一波牵扯到京城二代的涟漪,其中被牵扯最深的就是陈路生。
  假富二代可是多次扯着陈路生这张虎皮,在台前摇曳,浪得不行。
  “连一张正面的照片都没有,你怎么就看出他帅了?”有人质疑。
  “看背影就很帅啊。”
  那人无语。
  不屑的哼哼切切,此起彼伏,小公司很少有独立的办公室,在他们公司,也只有老板的那间办公室是单出来的,其他人都挤在大办公区里。
  人多,也热闹。
  话一落,能激起千层浪。
  陆雪忿忿不服地走到林重面前,把照片亮给林重看,“林哥,你看他帅不帅?”
  被突然拉进话题里,眼中全是猝不及防的懵逼,林重盯着手机屏幕上的照片发愣,西装勾勒出男人劲瘦的腰身,肩宽背挺,身形修长。
  比三年前更显野性和压迫感。
  陆雪迟迟等不到林重回应,急得用手肘轻轻怼了下林重的肩膀:“林哥。”
  林重敷衍道:“帅。”
  陈路生当然帅,他当初就是被陈路生这张脸和那身段迷得神魂颠倒,做狗都心甘情愿。
  “帅哥是懂欣赏帅哥的。”陆雪拍了拍林重的肩膀,脸上满是遇到志同道合者的欣喜。
  闻言,林重只冷淡地扯了扯嘴角。
  这个话题似乎结束不了了,陈路生三个字不停地往耳朵里蹦,有关他的事,就算林重不想听,也进耳朵里了。
  听他如何成就,如何辉煌。
  分开以后,陈路生似乎越过越好了,光鲜亮丽,人生璀璨。
  而林重,
  他从兜里摸出一盒软包烟,烟盒在手掌的搓揉下变形,几块钱的破烟,抽起来又辣又苦,呛人嗓子。
  “林哥,抽烟出去抽。”陆雪不喜烟味。
  林重皱眉。
  陆雪摆出一脸奶凶相回击。
  林重投降。
  椅子腿摩擦过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林重趴桌子睡久了,腿也不动一下,这会儿有些麻了,不听使唤,起身时带了下椅子。
  一阵噪音抓挠人的耳膜。
  踩着直达脚尖的麻意,他叼着烟,一瘸一拐地走到门口。
  正要迈出去。
  有人叫住了他:“小林,你知不知道公司要被收购的事?给大家透点内幕呗。”
  众人的目光落到林重身上,带着探寻的意味。
  这一句话,直接把林重架在了火上。
  收购的事林重知道,从四个月前就开始走程序了,他之前忙就是在整理走程序需要的东西,但他知道的也不多,收购方挺神秘的。
  林重轻睨了说话那人一眼,“我能知道什么内幕。”
  “你不和张总认识嘛。”
  张总,他们的老板,等公司被收购后,就是前老板了。
  林重吐了口烟,“你给我两万块钱呗。”
  “凭什么!”
  “我和你认识,我不可以朝你要吗?”林重的声音不大,但足够所有人听见了。
  空气仿佛凝滞,办公室里一下静得针落可闻,外面的雨声更明显了。
  雨没那么大了,稀稀拉拉的。
  林重迈出办公室,玻璃门合上,隔绝了里面的人声。
  通向室外的走廊里摆着两盆百合竹。
  花盆里全是烟头。
  林重靠墙而站,烟尾的火星忽明忽暗,火光映入眼眸,天色阴沉,光线灰暗,更显他眸色深黑。
  “一个瘸子,拽什么拽。”
  办公室里的纷争和硝烟尤未停息。
  “背后说人坏话,容易烂嘴。”陆雪嘎嘣嘎嘣磕着瓜子。
  “等新老板来了,人员估计会有变动吧,别人且不论,实习生和瘸子绝对是最先走的。”阴阳怪气声不止。
  “那你还打探什么啊?”
  陆雪轻呵一声。
  “还给大家透内幕,你自己想知道,扯别人干什么,我们可没有你那么不要脸。”
  陆雪白了他一眼,“丑男多作怪。”
  捧着一把瓜子,陆雪踩着她的小高跟,哒哒哒走了。
  她才不怕呢,走人就走人,她来这儿是因为公司里有个帅哥养眼,如果林重走了,那她也不待了,上班这么苦,还要面对一帮丑男人,想想都崩溃。
  走廊里的烟味浓重,陆雪刚出来就被呛到了,咳嗽了两声。
  边用手扇风,驱散烟雾,她边走到林重身旁。
  “讨厌烟味,还出来找呛。”林重无奈把烟掐了。
  花盆的土壤里又多了一个烟头。
  “我更讨厌多孔河童。”陆雪嘟囔道。
  窗户打开了一扇,捎进来风雨,地上湿了一片,林重伸手把窗户关上。
  透进来的冷意顿时少了,雨声也小了。
  “林哥,要是不能在公司干了,你打算去哪啊?”陆雪拨弄着手里的瓜子,没心情嗑了。
  林重静默不语。
  他能回答去哪呢,这份工作是走后门才得到的,人情用尽,下一份工作可走不了后门了,而凭自己本事去找的话,找得到嘛。
  找不到的,他已经试过了。
  其实以林重的学历找工作不难,名牌大学毕业,在校内的表现也很优秀,可……林重看了眼自己的右腿,无声叹气。
  连工作都要丢了,比起陈路生,他还真是过得有够凄惨的。
  陆雪闲得无聊,摆弄起手机。
  边嗑瓜子。
  她向来心大,郁闷一会儿就开始给自己找乐子了。
  手机里传出男人的声音:“陈总不接受采访,他现在出差去国外谈合作了。”
  林重瞥了一眼,陆雪放的是财经频道最新的采访。
  记者把话题往陈路生身上引,被采访人一说到陈路生就敷衍了事,含糊不清,只言片语间倒也模糊塑造出一个工作狂的形象。
  叫人听了不禁感叹,有天赋和背景就算了,还那么拼命。
  林重心里倒没有多少感慨,只心想,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一天有时就睡三个小时,这样咋都不猝死呢。
  真他爹的命硬。
  陈路生现在大抵在国外快活呢,喝着红酒,说不定怀里还搂着一个金发披肩的漂亮女人。
  林重光想想就郁闷。
  陈路生的快活令他心塞、不爽,而更让他难受的,是他破破烂烂的人生,和他身上跌落低谷的狼狈。
  云泥之别,使他难堪。
  显得他对陈路生可有可无,没了更好。
  而陈路生对他,
  很重要。
  重要到没了他,他好像过不好余生。
  “又帅,又有钱,还那么厉害。”陆雪犯起了花痴“救命,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啊。”
  林重又想抽烟了,“那他要是个渣男呢?”
  “那……”陆雪纠结片刻“我边粉颜边骂他。”
  林重:“……”
  雨一直下个不停,一会儿大一会儿小,雨珠蜿蜒过窗玻璃,留下扭曲的水痕,公司大门忽然被打开,两人收了伞,往里走。
  一人是张总,另一人林重没见过。
  不过那人看了林重好几眼,经过他们了,还回头又看了林重两眼。
  陆雪不禁怀疑:“林哥,那个人你认识?”
  “不认识。”
  “那他为什么那么看你?”
  “可能,因为我帅吧。”林重说完自己都笑了。
  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长得还可以,皮肤白净,五官也还算端正,但也就在普通人里稍微显眼些,没有多好看,不到惊艳人的地步,大学的时候,同寝室的室友说他有种寡淡的美,他都不知道那算是讽刺还是实在找不到可以夸的。
  林重想,也怪不得那时陈路生看不上他。
  陆雪听林重说完跟着笑:“林哥,你变自恋了。”
  张总和那人在办公室里待了很久,到下班的点了,也不见人出来。
  外面的雨倒是停了。
  林重慢悠悠地把花盆里的烟头清了,然后才走,走出公司大门,见到同事们也都还没走,一个个围着门口的迈巴赫,又是惊叹又是拍照。
  这么个小破城市,像迈巴赫这种车少见。
  陆雪出来,嘟囔了一句:“迈巴赫而已,有什么好拍的。”
  随后她拿出车钥匙开锁,上了自己的宝马。
  人不同命,林重感叹一句,双手插兜,绕过他们,找到自己的红色小电驴,掀开遮雨布,抖了抖上面的雨水,团了团塞进后备箱里,骑车走了。
  那辆迈巴赫有点眼熟,不过车嘛,同一款的车那么多,谁能确定那车就是他熟悉的那辆呢。
  林重不知道的是,在他骑车离开后,迈巴赫的后车窗忽然降了下来,一个男人探出头,看向林重离开的方向。
  防窥膜隔断了所有人投进去的视线,车的“主人”还在办公室里和张总喝茶呢,同事们自然而然地以为车内没人,所以见此纷纷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顿觉手里正在拍照的手机烫手。
  他们对视几眼,尴尬地逃一般离开。
  于是便没人看到男人的目光定格,许久未收回,直到张总和另一个人走出公司,那人坐进了迈巴赫的驾驶位,开车驶远,男人才终于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作者有话说:
  路生:(。ò ∀ ó。)我来找老婆了。
 
 
第2章 
  林重回到家,家里人已经吃上了,他自顾自去盛饭,家里没有个像样的餐桌,一家人围着小茶几,沙发被占了,留给他的只有一个木板凳。
  板凳很小,显然是给小孩坐的,且破旧,是他上小学时就有的旧物什。
  他没坐板凳上,小板凳早负重不起他了,他怕他坐下去,板凳得散架,他直接盘腿坐在地上,夹了几筷子菜进碗里。
  他哥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他,“弟弟吃。”
  他哥傻呵呵地笑。
  他哥是真傻,智商等同于四五岁的孩童。
  鸡腿还没被他碗里的米饭烘热乎呢,他妈又把鸡腿夹走,放回了他哥碗里:“他那么大个人了,他不吃,小瑞吃。”
  他从始至终没说话,吃自己的。
  整个人被沉默笼罩。
  在这个家里,他并不需要说话。
  至于鸡腿,怎么放过来,怎么被拿走,他的筷子尖就没碰到过那玩意儿,家里的鸡腿永远没他的份儿,那都是他哥的。
  不知是不是因此产生了报复心理,他以前跟陈路生吃饭的时候,点一份炸鸡,鸡腿和鸡翅,陈路生永远都抢不到,煮两碗面,荷的两个荷包蛋,陈路生也都抢不到。
  陈路生总笑他没出息,抢食的样子像条没人要,饿了好几天的流浪狗。
  他听完回一句——你要我。
  然后陈路生不应他的话。
  辣椒籽不经意滑进了嗓子眼里,呛得他连连咳嗽,辛辣感凝在喉咙,他灌了好几口水也没能压住,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他揉了揉潮湿的眼睛。
  抢食还不算太没出息,想陈路生才是真的很没出息。
  额角的疤又开始疼了,人一疼,就没那么多可想的了。
  其他人吃完,一家三口打开电视看相声节目,他坐在地上,倒也碍不着他们的视线,他吃完,收拾完碗筷,回了自己房间。
  顺梯子爬上自己的小阁楼。
  他们家住顶层,附带一个小阁楼,阁楼很矮,他只能弯着腰进去,这个自初中起便让他直不起腰的方寸之地,就是他的房间。
  他躺在床上,给手机充上电,闷头睡去。
  第二天是周末,不需要上班,但他还是到点就醒了。
  早上六点前必须起床,哪怕发烧,哪怕前一天加班到深夜也得起来,这是他们家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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