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打又打不过,只能干瞪眼生气。
这一点,陆明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么打得过一身蛮力的猎户,只有被按在地上摩擦的份。
何况君子动口不动手,打架有失读书人的风度,粗俗,粗鄙,他犯不着为了一个陆远自降身份。
陆明只能这么安慰自己,给自己找了个不动手的理由。
“你要是想当圣父,你自己当去,反正我家夫郎不想当,说不原谅就不原谅,就算他原谅了,我也不原谅,陆童生,有个词叫祸从口出,凡事在开口之前,都掂量掂量,别一开口就得罪人。”
陆远说完,也不管陆明是个什么反应,拉着云秋梧换了个地方,坐到了最远的一张桌子,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陆明一张脸白了又青,青了又黑,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可他的心情是一点都好不起来。
最后他连宴席都没吃,径直拂袖而去。
吃瓜群众们忙着吃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吃瓜吃得津津有味。
看来童生也没啥本事,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连陆猎户都说不过,只能灰溜溜地跑了。
到了中午,去迎亲的队伍回来了。
新婚夫郎是坐牛车来的,虽然牛车很简朴,和八抬大轿什么的根本不能比,但还是让女人和哥儿们好生羡慕了一番。
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那是高门显贵之家才有的排场,在桃溪村这么个小地方,仪式从简,谁也没钱摆那么大的场面。
寻常女子或是哥儿出嫁,大多是走路,条件好些的,骑小毛驴,要是再好一些的 ,才会坐牛车,十桩喜事里不过有一两桩就是多的了。
“王家还挺重视的,舍得花钱让新夫郎坐牛车过来。”
“好像不是王家,是新夫郎的娘家给租的牛车,听说新夫郎娘家是宽裕人家,挺有钱的。”
“有钱也不是人人都舍得花在哥儿身上的,有些人再有钱,也只舍得给儿子花钱。”
……
陆远没那么八卦,但他也被迫听到了不少八卦。
这王家刚把新夫郎娶回来,村里人就什么都打听到了,这消息,挺灵通啊。
看来无论在什么时候,八卦的传播速度都是很快的,谁让总是会有八卦的人在呢。
望着从牛车上被新郎官牵下来的新夫郎,云秋梧眼里浮现出淡淡的羡慕。
大红色的喜服,欢呼声,祝福声……
好多女人和哥儿有过的东西,他一样也没有,一次都没有得到过。
要说一点儿都不羡慕,那是不可能的。
但也只是有点羡慕,云秋梧已经不会再觉得遗憾了。
因为他有了疼他护他的夫君,就很足够了。
他不贪心的,只要能和陆大哥一直这么过下去,就知足了。
不过,要是他可以给陆大哥生两个宝宝,白白胖胖的娃娃,就更好了。
那看来自己还是有点儿贪心的,都有夫君了,还想要宝宝。
可他最多最多只贪心这么一点了。
……
吃过饭后,又帮忙收拾了下碗筷,陆远和云秋梧就回家了。
途中经过一户人家,里面传来骂声。
“不是跟你说了,差不多要开席的时候就赶紧去王家吃饭,你倒好,躲在家里不出门,怎么着,是见不得人吗?村里的哥儿都去了,就你没去,你一个人最金贵是不是?”
“非要吃家里的米粮,当家里是有金山银山吗?都说了给王家随了礼的,能吃就多吃,能把本吃回来最好。”
“既然你吃不下宴席上的好饭菜,你今天就别吃了,要是让我发现家里的粮食少了,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赶紧出门割猪草去,猪都在叫唤了,你耳朵聋没听到啊,一点儿都不勤快,难怪嫁不出去。”
骂声实在是尖锐刺耳。
片刻后,有个哥儿背着背篓出来了,手里拿着把镰刀,看样子是要去割猪草。
陆远认出来那哥儿是李素。
第三十四章 意外
陆远皱起了眉。
看李素那样子,摇摇欲坠,面如白纸 ,似乎身体很不舒服的样子,也不知道会不会昏倒在半路上。
李素抬头,看到了陆远和云秋梧,嘴皮动了动,到底还是没说什么 ,沉默着慢吞吞地走远了。
“他过得不好。”云秋梧忽然道。
这是很明显就能看出来的事实,即使云秋梧对桃溪村的情况不熟悉,也不知道李素家里是怎么回事,单从先前听来的那一顿破口大骂和李素的样子,就不难猜出李素的日子不好过。
“天下的苦命人有很多。”陆远怜惜地看了身旁的小夫郎一眼。
第一次见到梧哥儿的时候,一身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样子,比起李素又好得到哪里去呢。
回家后,云秋梧在家里忙活,趁着天色还早,陆远打算去山上一趟。
他不指望靠打猎过活儿,但要是时不时能有点野味尝尝,也是不错的。
许是有好些天没来了,陷阱里收获颇多,还除了野鸡野兔,还有一只狍子掉进了陷阱里。
野兔里有两只小兔子,一只一身黑毛只有四个爪子是白的,另一只恰恰相反,全身白毛唯独四个爪子是黑的,陆远把这两只小兔子拎起来看了看,觉得它们长得还挺凑巧的。
这么小的兔子,就算是吃也吃不上几口,因为就没几两肉,而且看上去乖乖的,很可爱,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要是看到了,肯定舍不得吃,而是会弄来养起来。
都养鸡养鸭了,好像再养两只兔子也没什么。
“看你们运气够不够好,要是梧哥儿舍不得,你们就能活着,要是梧哥儿要把你们给吃了,就是命。”陆远揉着小兔子毛茸茸的脑袋,自言自语道。
接着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在山里,白天都不算多安全,晚上就更不安全了,说是危机四伏也不为过,眼看天马上就要黑了,为了早点回家,陆远抄了一条近道。
紧赶慢赶,还没走到一半,天几乎完全黑下来了,亏得陆远眼神好,还能勉强看得清路。
草丛里忽然冒出来个东西,拽住了陆远的腿。
陆远吓了一跳,等辨认出来是个人的时候,才算放下心来,惊魂未定地长出一口气。
还以为是钻出条长虫来了。
原来是个人。
“救……救我……”
那人勉强地说了几个字,还没等到陆远的回答,就先昏死过去,即便人事不省了,还紧紧地拽着陆远。
虽然光线不好,看不清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但在深山老林,突然遇到个人,还是个有着外地口音的外人,怎么看都不是一件好事。
加之陆远还闻到了很浓烈的血腥味,刹那间,脑子里冒出了刺杀,追杀,谋杀……等等之类的阴谋论。
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犹豫。
不是他不善良,善良不是滥好心。
要是救了这个来历不明的人,万一这人是个为非作歹的坏人,上演一出东郭先生与狼,恩将仇报不就玩完了吗
他自己玩完了不要紧,可他是有家室的,会连累到梧哥儿。
也可能他救了个好人,但也会惹祸上身,像这种出了意外的,是真的意外还好,要是人为的意外,那就很麻烦了。
到最后,陆远还是把人给救了。
原因,说起来有点儿无奈。
陆远想一走了之但是他走不了,一条腿死死地被抱着,怎么都挣不开。
想着自己迟迟不回家,家里的小夫郎怕是着急得不行,陆远没时间再继续耽搁下去,试探着和昏迷的人说了句自己会救他。
巧合的是,他说了这句,那人好像就放心了似的,终于松开了手。
看他求生欲望这么强烈,又刚好碰上了,陆远到底是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人去死,他今天要是走了,恐怕余生都会良心不安,睡不成一个安稳觉,叹了口气,想办法把人给弄下山。
等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下山时,天早就完全黑了下来。
云秋梧提着灯笼,在门口翘首以盼。
当看到不远处走来个熟悉的身影时,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连忙提着灯笼跑过去,一边跑,一边喊。
“陆大哥,陆大哥。”
望着朝自己跑过来的人,陆远面色一柔,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唇。
云秋梧跑到陆远面前来的时候,才发现他背上背了个人。
“这是……”
“山上遇到的,顺便救了,走,我们先回去。”
三言两语,陆远简单把事情经过说了。
回家后,陆远才看清他救回来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身上有块成色很好的玉佩,显然身份不一般,是个非富即贵的人,但是身上血淋淋的,腰上,背上,腿上都是伤,看样子像是刀剑所伤,换下来的是件血衣。
陆远给他清理了伤口,找出家里的金疮药,敷药包扎。
桃溪村是没有大夫的,这个时间了,大晚上的,要去镇上还得现找牛车,搞得大张旗鼓的,谁都知道村里多了个来历不明的人,到了镇上医馆也关门了,所以陆远只能将就着家里有的伤药临时赶鸭子上架,充当一回大夫。
“尽人事听天命,能活下来是你命大,要是活不下来,也别怪我,不是我害的你。”
之后陆远给人重新换了身干净衣裳,晚上还守了一晚上,等人不烧了,这才回屋睡觉。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了,陆远问了云秋梧,得知那人还没有醒,嘱咐了云秋梧几句,打算自己再上山一趟 。
看这情形,他救回来的这人落难绝非偶然,昨天太仓促了,他得回去一趟,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要是有的话,尽早给处理了,救人不代表他想要把麻烦给引到自己家来。
陆远都准备要出门了,忽然又想起什么,转过身来,“梧哥儿,我带回来的兔子里面有两只小兔子你看到没有,你要是想养的话可以养。”
云秋梧笑得眉眼弯弯,“我看到了,陆大哥,正要给它们做兔子窝呢。”
第三十五章 花脸猫小夫郎
当天晚上,陆远和云秋梧在吃晚饭的时候,人醒了。
听到屋里传来咣当的响声,陆远和云秋梧同时放下碗筷进屋。
“醒了,感觉怎么样?”陆远问道。
看到地上摔碎的碗洒出来的水后,再看看床上的人干得起皮的嘴唇,心下了然,转身从桌子上倒了碗水递过去。
男人应该是渴极了,咕噜咕噜地喝了一碗水还觉得渴,又喝了一碗水后,才感觉喉咙舒服多了,不渴了。
“谢过公子的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我慕九今日铭记于心,来日必定回报。”
慕九这名字一听就很假,但陆远也没拆穿,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反而不是什么好事儿,男人一看就是个不简单的,他既然不说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是有自己的原因,没有必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免得给自己招惹麻烦。
“回报不回报的以后再说。”
陆远摆摆手,对慕九报恩的说法不置可否,他的本意也不是指望能得什么回报,主要是为了图一个自己的良心能安。
“梧哥儿,你去厨房煮点粥。”
等云秋梧去厨房了,陆远才面色凝重地看向慕九。
“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你的事情我不过问,我只有一个要求,要是你的麻烦找上门来了,你就离开,不要牵连到我和我的夫郎。”
什么打打杀杀的,陆远不想沾染上,他只想过平静平凡的生活,现在这样就很好。
慕九也一本正经地道:“恩公所说,慕九明白了,请恩公放心,慕九绝不会拖累恩公的。”
当时慕九身受重伤,抓住了陆远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本来也没指望自己真的能获救,世上多得是见死不救的人,冷漠无情确实冷漠无情了些,但也不是作恶,明哲保身罢了。
就算真的没救自己,慕九也没什么好怨恨的,就当是认命了。
但自己被救了,是他命不该绝,死里逃生,断不可能会让恩公和他的夫郎陷入危险当中。
陆远看慕九眼神清正,一身的正气凛然,不像是个作恶的,心里松了一口气。
“对了,这是你的东西。”
陆远把玉佩物归原主。
慕九眼波微动,从善如流地收下了玉佩。
之后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陆远是因为和慕九不熟,所以没什么可说的。
慕九则是心里装着事,没什么心思说话。
片刻后,云秋梧端着一碗清粥进来了。
慕九吃了粥,陆远给他换了药,之后便各自休息去了。
因为家里只有两间能住人的床,慕九住在了原本陆远住的杂物间,剩下的就只有寝屋了。
头一天晚上,陆远守了慕九一晚上,天亮了才去睡觉的。
到了晚上,摆在陆远面前的是一个有关于他自己睡哪里的问题。
睡杂物间,不行,本来就是张单人床,只能睡得下一个人,而且和一个伤员挤,挤到他倒是无所谓,要是把慕九给挤到了,伤口裂开了不就是麻烦了吗?
睡大堂吗?
把几条板凳弄来拼在一起,临时当床好像也不是不行,就是硬得很,睡一晚上怕是腰酸背痛。
算了,有地方睡就不错了,有什么可挑剔的。
就在陆远找板凳给自己搭一张临时的床出来的时候,云秋梧来了。
“陆大哥,睡寝屋吧,板凳太硬了,睡不好的。”
云秋梧的声音小小的,但在安静的夜晚,是能听清楚的。
陆远顿了顿。
睡寝屋
那不就是和梧哥儿一起睡了吗?
怎么可以!
可是随即心底又有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怎么不可以
梧哥儿是自己的夫郎,他们是有名有分的,睡在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
哪家的夫郎和夫君不是睡在一起的。
要是不睡在一起,那才是让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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