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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穿越重生)——岁见长安

时间:2024-03-06 09:11:16  作者:岁见长安
  比如和寝屋只有一门之隔的净房,要是晚上起夜的话就不用出房间了,天气不冷的时候还好,要是大冬天,晚上出去上个茅厕再回来,冷得够呛,身上半天都捂不暖和。
  净房是陆远设计的,用青砖堆砌了洗漱台,窗外架起了水箱,仿照水龙头的样子,伸了根竹管进来,洗漱的时候很方便,还有淋浴间,淋浴间还有一个大浴缸,一次容纳两个人一起洗浴不成问题。
  当看到那个大浴缸的时候,云秋梧好像明白了什么,似嗔似怒地瞪了陆远几眼。
  以为是说说,没想到还真付诸行动了,他都能想象得出,以后住进了新房子,他们会怎样的胡天胡地,他又得被自家夫君变着法儿的“欺负”了 。
  以前怎么没发现夫君这么“坏”呢,焉儿坏焉儿坏的,总有一些磨人的小手段。
  陆远摸摸鼻子,浴缸是洗浴的正常需要,他没私心,绝对没私心。
  ……
  两天后,房子正式完工,当天陆远下厨,张罗了一桌好酒好菜来招待胡老大他们。
  胡老大是个爱喝酒的,陆远做陪,也喝了不少,两人喝到最后都耍起酒疯来。
  胡老大非要拉着人和他一起划拳,陆远则是抱着个酒壶当话筒,声嘶力竭地唱起来。
  一会儿是“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一会儿是“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一会儿又是叽里咕噜的“You raise me up”……
  关键是一起喝酒的都觉得他唱的好,啪啪鼓掌,让陆远越唱越来劲了。
  第二天上午,陆远醒了后,把昨天喝醉了酒的事情都给忘了,只觉得脑壳痛,还晕,喝了自家小夫郎给他煮的爱心醒酒汤后才好了些。
  “夫君,你还记不记得昨晚上的事情”云秋梧一脸促狭的笑意。
  从没想过喝醉了酒的夫君会这么可爱,像个小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又唱又跳的。
  陆远面色一滞。
  他的酒品应该还行吧,不会一喝醉了就变成个酒疯子吧。
  虽然他以前几乎没有喝醉过,酒喝多了,也断片了,啥都不记得了。
  但看小夫郎的脸色,即便是发酒疯,应该也没做什么不好的事,不过出糗是肯定的了,不然小夫郎不会笑得这么开心。
  “咳咳,昨天晚上和以前一样啊,没发生什么啊。”陆远故作镇定道。
  反正他不记得了。
  “不是喔。”
  云秋梧摇了摇头。
  “昨晚上……”
  喝酒断片了,自己不记得有什么要紧的,有人会记得 。
  前者比如陆远,后者像是云秋梧。
  云秋梧很“贴心”地帮陆远重温昨晚的回忆,故意拉长了声音。
  “大家都说夫君你唱歌好听呦,很好听呦。”
 
 
第五十七章 素哥儿落水
  乍一听,云秋梧好像是在夸陆远,在夸他唱歌好听。
  然而陆远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他自己唱歌的水平怎么样,到底好不好听,他自己心里是有数的,有人唱歌是有如天籁,而他唱歌只能用魔音贯耳来形容,天生的五音不全,唱啥都跑调。
  所以好听是绝不可能的。
  陆远耳根一红,死要面子地嘴硬道:“是吗?那就是好听呗。”
  云秋梧怔了一下,眼睛微微睁大,似是有些不可置信。
  这……
  夫君的脸皮可真厚啊。
  云秋梧弯了弯唇,露出一个戏谑的笑容来,伸手在陆远脸上点了一下,促狭道:“夫君,你这里好厚啊。”
  陆远:“……”
  小夫郎越来越调皮了怎么办,都敢开他的玩笑,吐槽他的脸皮厚了。
  他今儿非得给小夫郎树立一下他身为夫君的威严,让小夫郎别再这么肆无忌惮。
  陆远伸手搂住了自家小夫郎纤细不堪一握的腰肢,手指不安分地找到一个地方按了下去,还掐了掐。
  云秋梧登时腰就软了,身子不受控制地塌了下去。
  他的腰如今本来就是比较敏感的地方,最敏感的是腰窝那里,一碰就痒,就没力气。
  “好啊你,都敢笑话你家夫君了,你真是长本事了。”
  说着,陆远趁机又光明正大地占了占小夫郎的便宜。
  小夫郎身上这腰窝生得真好,恰恰戳在了他的心上,每每让他爱不释手。
  云秋梧被他弄得痒得不行,咯咯直笑。
  “没有啊,夫君,我没笑你,你冤枉我了,你唱歌好听,很好听,最好听了。”
  软肋捏在别人手里,云秋梧是不服软不行,因为快没力气了。
  他的语气一听就很敷衍,让陆远这腹黑的大灰狼找着机会,挑他语气的毛病,不肯放过他 。
  玩闹一通后,云秋梧气喘吁吁地靠在陆远肩上,等缓过来后,忽然凑到陆远耳边,“夫君,你其实你唱歌还是不是那么好听,我刚刚是骗你的。”
  说完,他嗖的一下就跑了,火急火燎的样子像是一阵小旋风,好像生怕会被陆远给逮住,然后又被欺负。
  陆远能怎么办,人都跑了,跑出去多远了,难道还要把人给逮回来不成。
  不过小夫郎又当了一回小骗人精,他记下了,等有机会,他得好好和小夫郎算这笔账。
  既然小夫郎说他唱歌不好听,那他就听听小夫郎唱歌有多好听。
  话说小夫郎音色清脆,唱歌应该挺好听的吧 。
  ……
  下午,陆远和云秋梧一起去侍弄自家的菜地。
  大热天的,两人还要手牵手,跟分不开的黏糕似的,也不嫌热的慌,某些看见的村民心想 。
  不过这也说明了人家夫夫俩感情好着呢,倒是挺让人羡慕的,毕竟自家汉子/夫郎出门在外,都不和自己牵手的。
  “陆大哥,我们晚上吃茄子好不好?”
  茄子树上挂着长长的紫色大茄子,又大又漂亮。
  云秋梧忽然有些馋陆远做的肉沫茄子了,那味道,啧啧,好吃得很。
  “好,想吃茄子摘就是。”
  陆远这个宠夫郎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昨天买的肉还没有吃完,做个肉沫茄子正好。
  捯饬好了菜地,又采摘了晚饭要用的蔬菜,陆远和云秋梧刚要回家去,就听到有人在大喊。
  “不好了,不好了,有人落水了。”
  桃溪村是有一条河的,前几天刚下了一场大暴雨,河里水位涨高了不少,估计还没有退下去。
  就算退下去了,水深的地方是能淹死人的。
  有人落水这是大事,云秋梧和陆远对视一眼,都去了河边。
  河边挤满了人。
  “是谁落水了?”陆远随口问道。
  “造孽啊,是李家的素哥儿,多半是在李家的日子太苦了,过不下去了,逼得素哥儿不想活了。”说话的老丈一脸惋惜。
  这个老丈打了一辈子光棍,当初听说山上有个被人遗弃不要的娃娃,本来是想捡来养的,可惜被李老头抢先一步。
  后来李老头死后,老丈看李铁柱夫夫对李素不好,也曾提过要是他们不养的话,就让素哥儿跟着他,结果李铁柱夫夫当然不答应,虽然嘴上骂李素是个吃白饭的,但谁都知道李素为李家当牛做马,什么脏活累活都干,是远对得起他吃的那点粮食的,养他根本不是白养,反而是赚到了 。
  素哥儿
  一听落水的人是李素,云秋梧立马就急了。
  他在桃溪村没几个玩得好的哥儿,到现在也只有李素和林芷。
  “夫君。”
  陆远自是知道自家小夫郎的担心的,闻言安抚地捏了捏他的手,然后带着他从人群中挤进去 。
  他人生得高大,又冷着一张脸,村民们不自觉地给他让出了一条路。
  于是陆远和云秋梧很快就走到人群的中心,看到了全身湿透,被沈烈抱在怀里的李素。
  李素这会儿脸色惨白,似乎已经没气了。
  沈烈悲从中来,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竟然当众哭了出来。
  “素哥儿,素哥儿……”
  这悲恸的声音让在场众人无不为之动容,听了就觉得难受。
  人都没了,也没人说什么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哥儿和一个汉子抱在一起不成样子,丢人现眼。
  “可惜了,素哥儿才十几岁,都还没成亲呢,咋就不小心落水了呢。”
  “才不是,素哥儿是自己跳河的,王家夫郎亲眼看见的。”
  “那他为啥跳河”
  “听说李铁柱夫夫要把他卖到宋家当小侍。”
  “当小侍是苦,但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
  云秋梧也以为素哥儿没了,捂着嘴巴小声抽泣,忽的身体微微发抖。
  陆远却没注意到他的异常,他走近去看,发现李素胸口处还有微微的起伏,还没有落气,连忙一拳捶在沈烈身上。
  “别愣着,素哥儿还没死,还有救,快点,照我说的做。”
  这一拳把沈烈给打醒了,沈烈顾不上其他,二话不说就听陆远的安排,把李素给放下来平躺着,然后按照陆远说的,给李素做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第五十八章 寻死
  虽然人们知道陆远让沈烈这么做多半是在救人,但从来就没听说过还有这种救人的法子,嘴对嘴的吹气,按压人的胸口就能把人给救活吗?怕不是在借救人之名行猥亵之便吧,当下便议论纷纷,指指点点起来。
  “哎呦唉,这是在干什么,胡闹,真是胡闹,陆猎户又不是大夫,他懂个屁的救人。”
  “人不是大夫,但是个有见识的,说不定真就知道救人的法子呢,试一试又没损失,死马当活马医,好歹是一条人命。”
  “我不信能救活,肯定是唬人的。”
  “就算真的救活了,素哥儿的名声也坏了,沈烈可是个汉子。”
  ……
  陆远不管别人说什么,只是盯着沈烈继续重复急救动作。
  云秋梧心里的震惊一点不比别人少,但他相信陆远,更希望李素真的能被救活,因此有人在他耳边阴阳怪气,说三道四他只当听不到,理都不理,只觉得这些人很多事儿,嘴巴碎得很。
  不知过去了多久,就在众人都以为肯定是没救了,昏迷的李素忽然有反应了,吐了一大口水出来,整个人也渐渐恢复了意识。
  “活了,居然真的活了,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落水的人能活的。”
  “可不是嘛,稀奇得很。”
  “我就说人陆猎户是个有见识的吧,还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有真本事,素哥儿这不就留了一条命。”
  ……
  沈烈紧紧抱着失而复得的心中所爱,根本不愿意放开。
  “你要吓死我了,素哥儿,你怎么这么傻啊,干啥去跳河”
  他和素哥儿一起长大,是知道素哥儿会水,水性好的。
  他跳河去救人的时候,以为是有水草绊住了素哥儿,可根本没有,是素哥儿自己不想活着,任由自己往水里沉下去,俨然就是在自寻死路。
  沈烈想不通李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生命,明明他们都说好了,约定好了下半辈子要一起过。
  李素双眼黯淡,眸中一丝光彩都没有。
  他没回答沈烈的问题,只是喃喃道:“你不该救我的,让我死了多好。”
  他等不到沈大哥攒够彩礼钱娶他的那天了,因为他已经被卖给别人当小侍了。
  当小侍啊,也许咬牙熬一熬,还是有活路的,是听说有不少小侍年纪轻轻就死了,但也有些岁数长的。
  可他实在是不想再熬了,他没有熬下去的理由,不知道该为谁熬下去。
  以前爷爷在,爷爷疼爱他,他想孝顺爷爷,回报爷爷的恩情,后来爷爷不在了,沈大哥说要娶他,娶他回家做夫郎,一起过日子,所以再苦再累他都熬下去。
  他告诉自己,只要熬到离开李家,沈大哥来娶他的那一天就好了。
  可是他永远都等不来那天了。
  一旦给人当了小侍,他和沈大哥这辈子都不能在一起了。
  哪怕是被厌烦了,玩腻了的小侍,也只有被送人,被贩卖的份,不会有自由的。
  他把身子给了沈大哥,哪怕不是以沈大哥的夫郎的名义,但他已经知足了,了无牵挂,可以安安心心地去死了。
  为什么还要救他呢,让他回到这个对他残忍无情的人世间。
  或许在被自己的父母遗弃的时候,他那时就死了,还要好些,不是说早死早投胎吗,不用受这么多年的苦。
  “胡说八道,我不许你死,你死了,我怎么办?”
  沈烈说得咬牙切齿,眼中却有热泪盈眶。
  虽然天气不冷,但李素和沈烈两人身上都是湿的,时间长了,有可能会生病,陆远见一时半会儿的应该也理不清那些弯弯绕绕,索性道:“行了,有什么话留着以后再说,各自回家换衣裳吧 ,小心着凉。”
  就在这时,闻讯而来的李夫郎看到还和沈烈抱在一起李素,又听到个别人的指指点点,脸色一沉,上来一巴掌就扇在了李素脸上。
  “我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哥儿,定了亲还和别的汉子抱在一起,丢尽了李家的脸。”
  “你不是要跳河吗?去跳,现在就去跳,不如死了干净。”
  李素愣愣的,任由李夫郎骂个不停,一声不吭,像是个没有灵魂的木头人。
  “我说李夫郎,素哥儿虽然不是你亲生的,到底是个懂事的孩子,人才刚活过来,你就叫人去跳河去死,你这心肠太毒了些吧。”
  “我看呐,素哥儿好好地突然跑去跳河,肯定又是被你磋磨了,受不了了才想死的。”
  有知道些许内情的嗤笑道:“还好意思说是定亲呢,素哥儿是被你卖了,不知道你收了宋家多少银子,把素哥儿卖给宋少爷做小侍,李夫郎,你未免太没良心了些,素哥儿尽心尽力地伺候你们一大家子,连个好归宿都不给人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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