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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穿越重生)——岁见长安

时间:2024-03-06 09:11:16  作者:岁见长安
  陆远把砍刀往门上一砍,咣当一声,门晃了好几下。
  陆奶奶腿一软,脸色惊惶,骂不出来了。
  “你要干啥?”
  这个不孝敬长辈的混账东西,咋又提着砍刀上门了,不是把钱都给他了吗?
  陆远把砍刀抽出来,“陆刘氏,你是不是又忘记了,我陆远和你们断亲了,没关系了,我家的事情,用不着你操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你要是再散播谣言,这刀就不是落在门上了。”
  陆奶奶身体抖了抖,看了看自己的手,恍惚又想起两年前自己的手差点儿被砍下来的情形。
  当时的砍刀也是这一把,听远小子说,他拿着这把砍刀不知道砍过多少人,上面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
  这一刻,陆奶奶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些懊悔,不是懊悔她传闲话,而是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把事情做得更隐蔽些,以至于陶家和陆远都知道了是她搞的鬼,一个两个的,都找上门来要和她算账。
  “听清楚了吗?”陆远冷冷问道。
  陆奶奶点点头,“清楚了,清楚了,你和陶家哥儿啥事都没有。 ”
  陆远挑眉,看来还是得用吓的,原主这招给陆奶奶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陆远走后,陆奶奶惊魂未定。
  这个天杀的煞星,她招惹不起,招惹不起,还是远着点好。
  管这个煞星和陶家哥儿有没有不清不白的关系,要不要纳小,她干嘛要去掺和。
  都怪老三媳妇,要不是她一个劲地叽叽歪歪,她怎么会想到要瞎掺和。
  于是陆奶奶把陆老三媳妇,也就是周秀芬给揪出来痛骂了一顿,当着一众小辈的面,骂得狗血淋头,头都抬不起来。
  有关陆远要娶侧夫郎的谣言很快就没了,因为被另一桩消息给取代了,谣言不攻自破。
  ……
  “哎,听说了吗?陆猎户家要办酒席了。”
  “人要搬家了,办酒席有什么奇怪的,不都是这样嘛。”
  “才不是因为搬家,是喜宴,成亲娶夫郎的喜宴。”
  “什么?喜宴,咋的,陆猎户是真的要娶陶家哥儿当侧夫郎啊?”
  “什么陶家哥儿,有陶家哥儿什么事,是他那官配的夫郎,为了云家哥儿办的喜宴,你不记得了,当初云家哥儿来的时候就这么来了,啥也没有就跟了陆猎户。”
  “都几个月了,跟都跟了,又跑不了,没必要再摆酒了吧,还不如省钱过日子。”
  “你懂什么,那是陆猎户给云家哥儿的体面。”
  ……
  陆远和云秋梧说的是搬家请大家伙儿来热闹热闹,实则是一场婚宴。
  直到喜宴的前一晚,云秋梧才知道明天就是成亲的日子。
  “夫君,这是……”
  “是喜服,我买的,对不住,梧宝,先前瞒着你,没有告诉你,但你现在不许生气。”
  “你看看这喜服可还合你心意好不好看?”
  床上摆放着两套红色喜服,陆远说着,拿起其中一套,递给了云秋梧。
  云秋梧面露惊喜,忍不住摸了摸。
  哪个哥儿这辈子不想穿一次喜服,星哥儿成亲那日穿了的,穿上去跟换了个人一样,好看极了。
  即使没有婚宴,能穿一次喜服也足够了。
  为夫君穿一次喜服。
  “好看吗?”陆远问道。
  喜服的样式是陆远自己挑的,没有多复杂,偏向简洁。
  不是所有哥儿出嫁都会穿自己绣的喜服,毕竟也不是每个哥儿的针线活儿都很好,如果是让云秋梧自己绣的话,陆远当然相信小夫郎会绣得很好。
  但是太费时间了,怕是得日夜赶功,而且他准备的是个惊喜,都让小夫郎绣喜服了还有什么惊喜可言。
  陆远自己并不是一个很注重仪式感的人,在他看来,他和云秋梧是处着处着日久生情,水到渠成就在一起了,一开始没有办婚宴,后续也没想起来这事,而且是过了官府明路的,在律法上是合法的,家里也没个长辈提点,哪里想得到在风俗上的讲究。
 
 
第七十八章 成亲的小夫郎(一)
  直到上一次沈烈和陆星成亲,陆远察觉到了自家小夫郎对陆星隐隐的羡慕,忽然才想起,他和自家小夫郎还差了一场婚宴。
  他没有见过穿着喜服的小夫郎,也没有洞房花烛夜。
  或许他觉得可有可无,小夫郎也不觉得有什么,但到底是有些羡慕的。
  又不是上天入地,摘星揽月,只要是他有的,可以给小夫郎的,都要给小夫郎,小夫郎用不着羡慕其他人。
  “好看。”
  云秋梧连连点头。
  虽然喜服都是很好看的,但他觉得他手里的喜服是最好看的,因为是夫君买的。
  “我们是要成亲吗?”
  云秋梧隐隐有个猜想,但他又不是很确定。
  “梧宝真聪明,是要成亲,就在明天。”
  “可是……明天不是要搬家吗?”云秋梧疑惑道。
  随即他好像是明白了什么,嘴角扬起的笑容像是绽开的一束花。
  怪不得夫君这几天都不要他到新房子那边去,还有星哥儿也是,老是用那种奇奇怪怪的眼神看着他,原来他们都知道啊,就他一个人不知道,被蒙在鼓里,直到现在才知道。
  “瞒着我?”
  云秋梧轻哼一声,撇了撇嘴 ,“怎么不干脆瞒着我到成亲的时候好了”
  “那不行,瞒不了那么久,我家梧宝太聪明了。”
  陆远的诚实换来云秋梧情意绵绵的一瞪。
  这么说来,要不是瞒不下去,找不到借口无缘无故地让他换喜服,拜堂成亲,夫君还真想瞒着他直到最后一刻啊,等到拜堂,还是等到入洞房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要成亲了。
  陆远长臂一伸,把人抱在怀里,轻声道:“还有个原因,想要梧宝提前开心,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嫁给我,我想给的是惊喜,不是只有惊,没有喜。”
  虽然陆远以前没谈过恋爱,但他没少见身边的朋友,室友,同学谈恋爱,最让他不能理解的就是有的人虽然是在准备惊喜,初心是好的,但往往给到恋人的不是惊喜,就比如有些求婚的,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的,在亲朋好友的支持和起哄中求婚,而恋人却一无所知,甚至是在心情不好,灰头土脸的时候还要做出人生中的重大决定。
  陆远见到过有的惊喜没送成反而闹分手的,他试着想了想,成亲是人生大事,如果真到了那一天,他自己心中胸有成竹,可小夫郎却慌慌张张的,或许就不能让小夫郎和他一样高兴,提前一个晚上,小夫郎有个心理准备,有所期待,却不会等太久,只有几个时辰,等到天亮,新的一天到来,小夫郎就要嫁给他了,明媒正娶,不让小夫郎留遗憾,他也不会留遗憾。
  云秋梧吸了吸鼻子,声音软软的,“那我就原谅夫君了,只有这一次喔,下一次夫君不许再有事瞒着我了,不然我会生气的。”
  “好,没有下一次了。”
  云秋梧都没有试穿喜服,就知道喜服他能穿,是他的尺寸,不会大也不会小,他穿衣的尺寸陆远是知道的。
  将两件喜服展开看了看,是一模一样的款式,云秋梧试着想象了一下自家夫君穿上喜服的样子,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一定很好看,夫君可是个很俊朗的汉子。
  这一晚上,云秋梧以为自己会睡不着,因为他太开心了,一想到自己也会穿上喜服,拜堂成亲的一天,心里就激动得不行。
  说起来也是可悲,他活了两辈子,上辈子卖到宋家当小侍,一顶小轿从宋府后门就给抬进去了,不是正妻,不是正夫郎,是没资格从正门进的,穿的不是喜服,也不是新衣裳,而是桐哥儿不要了的旧衣裳,要不是怕穿补丁衣裳宋少爷瞧见了会生气,估计他也和这辈子被赶出家门那天一样,从头到脚,一身都是缝缝补补的破烂穿着。
  而他嫁给夫君后,不仅能吃得饱饭,有新衣裳穿,现在还能穿一次喜服了。
  出乎意料的是,云秋梧这一晚上睡得很好,嘴角一直带着笑,大概是在梦中也梦到了一些让他开心的事情。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陆远就先起了。
  他刚洗漱好,沈烈一家都来了。
  沈烈和陆星成亲的时候,陆远没少帮忙,现在陆远成亲,沈烈当然是要来还人情的。
  “哥夫郎还在睡吗?”
  “不急,等他睡醒了也不迟。”
  陆星低下头,心想,这成亲可是大事,万一误了吉时可就不好了,虽然现在时辰还早着,但万一来不及呢,还是早点起来做准备比较好。
  其他人不方便去喊哥夫郎,陆大哥看上去也不着急,还是他去当一回恶人,把哥夫郎给喊起来,等会儿还要给哥夫郎梳妆打扮。
  于是陆星便跑去喊云秋梧起床了。
  也不需要他喊,陆远醒了后没多久,云秋梧自己就醒了,只是脑子还有点懵,迷迷糊糊的。
  “上一次是哥夫郎给我打扮,这次换我给哥夫郎打扮了,哥夫郎放心,一切交给我。”
  脱离李家,嫁给沈烈后,陆星渐渐变得开朗起来,最明显的就是话比以前多了,笑容也比以前多了,不再成天阴沉沉的,没点生气。
  “还有我还有我,我也要给梧哥儿打扮,我手艺可好了。”
  后来的林芷忙不迭地表示自己要参与其中 。
  在陆星和林芷的合力打扮下,云秋梧脸上那道骇人的疤被遮掩了大半,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什么痕迹,不像是个毁了容的人。
 
 
第七十九章 成亲的小夫郎(二)
  只见云秋梧整个人容光焕发,面容娇美,眉弯似新月,樱唇似丹朱,眸清如秋水,顾盼流转间,似娇似媚,风情潋滟。
  “哇,梧哥儿好好看啊,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婚哥儿了。”
  林芷睁圆了眼睛,像是第一次认识云秋梧一样,捂着嘴巴发出小声的惊叹。
  他知道梧哥儿本身就底子好,五官好,可惜就是脸上有疤,很容易让人忽略掉他的美貌,不然比村里好多哥儿都要好看。
  陆星也连连点头,“嗯,真的很好看,陆大哥一定会看呆的。”
  云秋梧腼腆地笑了笑,望着铜镜中的自己,忽然有些恍惚起来。
  有多久,他没有看到过自己这张没有毁损过的脸了,两年多了,他顶着残缺的,丑陋无比的半张脸,都忘记了自己一开始的样子。
  还好,他还能以完美的样子出现在夫君面前,一次也够了。
  身为新郎官的陆远按理来说应该比较忙的 ,但他其实并不怎么忙,甚至还有闲工夫到房间来,想要看云秋梧。
  结果隔着门被打发走了,陆星和林芷都不要他看。
  陆远也无法,总不能非要进去,只好退一步道:“那我走了,麻烦芷哥儿和星哥儿照顾我家梧宝了。”
  云秋梧搭在门栓上的手紧了紧,到底是没有开门,主要是他也开不了门,林芷死死地按着他的手。
  早在陆远来的时候,云秋梧就想开门的,是林芷眼疾手快地制止了他。
  “别开,哪有这会儿见面的,等会儿入了洞房再见也不迟,难道你不想给你夫君一个惊喜吗?”
  林芷这么一说,云秋梧想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便应下了。
  直到陆远离开,云秋梧都没想着要再开门。
  “我家梧宝,咦,星哥儿,听听,好黏糊啊,是梧宝哎,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林芷玩笑道。
  云秋梧垂了垂眼睫,细若蚊蝇道:“我也很黏夫君的。”
  林芷顿时露出一副没眼看的表情,转而问起同样成亲了的陆星来,“星哥儿,你和沈烈也是这么黏糊的吗?”
  这个还正在说亲的单身哥儿表示很好奇。
  陆星点点头又摇摇头,微微红了脸,“有一些,但比不上哥夫郎他们。”
  大概是因为沈烈经常要到镇上给人打短工,不是每天都在家里,所以不像陆远和云秋梧那样日日夜夜都腻腻歪歪的,但只要是在一起的时候,也是黏黏糊糊的,比起陆远和云秋梧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陆星被撺掇着说了一些夫夫间的事情,林芷捧着脸一脸期待地道:“原来嫁了个好汉子是这样的,那我一定要找个好汉子,会疼我的,宠我的,哪怕穷些都没关系,只要两个人齐心协力,日子总能越过越好的。”
  ……
  陆远成亲,万掌柜和龚老板也是知道的,两人在上午的时候便携礼而来,万掌柜是一个人来的,龚老板则不是,还带了自家夫郎。
  “陆老弟,恭喜啊恭喜,这娶夫郎就是不一样,今儿收拾得真俊。”
  龚老板一上来就呼哧呼哧地拍了陆远几下,显得比陆远这个新郎官还要激动,然后递给了陆远一个盒子。
  “一点薄礼,祝你和弟夫郎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陆远也不客气,“多谢龚大哥,今儿忙,要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多多担待。”
  万掌柜露出一个过来人都理解的笑容,同样送上贺礼,“你忙你的,我们几个都是老熟人了,不需要招待,跟当自己家一样。”
  村里有人认识龚老板和万掌柜的,看到他们和陆远关系还不错的样子,心想,这陆猎户看起来不声不响的,其实还挺厉害,能结交到大酒楼的掌柜的,粮店的大老板,当下对陆远又高看一眼。
  老房子距离新房子没有多远,几百米的距离,即使是走,也用不了多少时间,然而陆远没让云秋梧走,而是雇人弄了顶轿子,背着云秋梧上了花轿,从老房子一直抬到新房子。
  “还有花轿,啧啧,好大的排场,陆猎户真是舍得啊,怕是得要好些钱吧,没有二两银子这花轿请不来。”
  “谁说不是呢,这也没几步路,走过去都行,可人家陆猎户就是舍得花这个钱。”
  “我只在前年在桥头村吃酒的时候见到过坐花轿的,现在我们村里也有了,还是有钱好啊 。”
  ……
  不少村民再一次后悔莫迭,这么大的排场,这陆猎户要是娶的是自家哥儿,今天他们该多有面子啊,可惜不是,这天大的福气没落在自家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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