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官配还是有好姻缘的,不能一竿子都打死,看看陆猎户这样的,百里挑一的好汉子,他宠夫郎不是说说而已,但凡是有眼睛都能看得到。
这云家哥儿有福了,好大的福气。
花轿里,红盖头下,云秋梧隐隐听到外面的声音,似乎都是在羡慕他,羡慕他嫁了一个好汉子,有一个好夫君,嘴角扬起的弧度一直就没落下去过。
这辈子能嫁给夫君,什么都值了。
到了新房子,又是一系列的仪式,到了拜堂的时候,云秋梧忽然有些紧张了。
马上就要拜堂了,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好不真实,美好得像是一场美梦。
“不怕,我在这里。”
陆远注意到了自家小夫郎停下来,开始迟疑的脚步,手上微微用力,默默安抚。
感受到牵着自己的手掌上传来的温热,云秋梧蓦地回神。
不是做梦,一切都是真的。
云秋梧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抬脚跨过门槛。
陆远紧随其后,唇角勾了勾。
因为已经和陆奶奶他们断亲了,家里没有其他长辈,陆远便请了陆氏宗族里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代为高堂。
拜完堂后,云秋梧被送去了新房,陆远出去应酬了一番,等到天色渐渐黑下来的时候,宾客们都走完了,该安排的琐事也都安排好了,陆远这才终于清闲下来。
他稍微地收拾了一下,又成了那个光鲜亮丽的新郎官,从头到脚,都服服帖帖,自觉形象完美,没有瑕疵后,这才推开了新房的门。
换作往常,陆远不会这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得体就行。
但今天不一样,一辈子就成一次亲,等会儿他见到的是这辈子最好看的小夫郎,那他也要让小夫郎见到最英俊的自己,毕竟,他今天是新郎官,要当一个俊俏的新郎官,才配得上好看的小夫郎。
第八十章 成亲的小夫郎(三)
新房内,红烛高照,到处都是鲜艳喜庆的红色。
云秋梧端坐在喜床上,脊背挺得很直,坐姿无比端正,即使没有人看着,他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一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好,时不时动一下的手指透露出了他心中的忐忑。
这种忐忑既有紧张,也有期待的意味。
不知道夫君会不会满意他今日的装扮,往常时候,夫君是不喜欢脂粉味的,他自己也不怎么打扮,连胭脂都没有买过 ,有时闻到有的哥儿身上浓烈的脂粉香气,夫君还会皱眉,现在他也涂脂抹粉,身上也有香气,不知道夫君会不会喜欢。
之前陆星有给云秋梧端了一碗吃的来,所以他这会儿并不饿,只是觉得有点困,因为房间内太安静了,静悄悄的,静得连呼吸声都听得到。
不过成亲的大好日子,是绝对不可以中途睡过去的,不然那像什么样子,云秋梧掐了掐手心,重新打起精神,继续等待 。
慢慢地,天黑了,云秋梧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刹那间,所有的瞌睡虫都跑了,赶紧最后检查了一下衣裳有没有皱,然后正襟危坐,静待来人。
哥儿出嫁是要盖红盖头的,所以就有揭盖头这一步,陆远拿起放在一旁的喜秤,轻轻挑起红盖头的一个角,然后顺势掀开,红盖头下露出一张娇美昳丽的脸庞。
陆远眸中闪过惊艳,愣在原地。
纵然他想象过许多次小夫郎身穿大红色喜服,盖着红盖头嫁给他的样子一定很好看,但想出来终究是想象,远远比不上亲眼所见来得震撼,不及十分之一。
灯下看美人,又是成亲这样的特殊日子,气氛旖旎,心爱的小夫郎抬眸浅笑,陆远整个人都恍惚了,好像是飘在了云里。
陆远呆呆愣愣的,好一会儿都没有回神的反应让云秋梧忍不住笑出声来,同时心里最后的那一丝紧张也没有了。
星哥儿和芷哥儿说他好看,哪怕说得天花乱坠也不算数,要能迷住夫君才算数,就像现在这样 ,让夫君都看呆了。
听到清脆如银铃的笑声,陆远这才回了神,抬头在小夫郎光洁饱满的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佯装怒道:“好啊你,都敢笑话夫君了,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他的力道并不重,几乎没有用力,一点痕迹都没留,云秋梧自然也没感到疼,反而笑吟吟道:“我就要笑,夫君你是没看到,你刚刚的样子好像一只呆头鹅啊,看着好好笑,哎呦,不行,不能回想,一回想就想笑。”
语调欢快活泼,尾音上扬,显示出云秋梧此时的好心情。
“那是因为我家梧宝太好看了,把我都给看呆了,变成呆头鹅都是梧宝的错。”
云秋梧嘴角翘了翘,轻哼一声,“真的假的有那么好看吗?”
“当然有。”陆远毫不迟疑道。
嬉笑了一会儿,陆远掏出两枚银色素圈戒指。
“在我原来的世界 ,成亲时候的信物是戒指,把戒指送给心爱的人,象征着一生一世的守候。”
“梧宝,我喜欢你,想和你相守一生,白头到老,想把戒指送给你,你愿意接受吗?”
戒指是陆远在买手镯簪子的时候特意在首饰店定制的,这里的人有其他定情信物,他没有那么懂,所以就想到了戒指。
而且戒指戴在手上,很明显,两个人戴着一样的戒指,不用说,自然就能表明他们的亲密关系了。
云秋梧点点头,“愿意,我愿意的。”
陆远脸上笑意更浓,眸中深情缱绻,“左手给我,梧宝。”
他一说,云秋梧乖乖照做,伸出了左手。
陆远握了握自家小夫郎纤细柔软,略微有些粗糙,没有那么细腻的手,找到无名指,缓缓将戒指戴在上面,一直推到底。
“这样就好了吗?”云秋梧好奇道。
“嗯,戴上我的戒指,你就跑不掉了,要一辈子都被我套牢了,怕不怕啊?”陆远故意怪声怪气地说话,好像自己是个妖怪似的。
“不怕。”
云秋梧心想就是要一辈子才好呢,就是没有戒指,他也不会跑的,因为根本就不想跑,心早就被夫君给套住了,栓的是永远都解不开的死结。
“还有一枚,劳烦梧宝给我戴上了。”
其实不用陆远说,云秋梧大概都猜到了,当即便拿起另一枚戒指,学着陆远的样子,有模有样地给陆远戴上。
昏黄的烛火下,戒指仿佛在闪着光。
“好了,夫君你也被我套牢了,这辈子都要在我身边了。”
云秋梧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
他属于夫君,夫君也属于他,他们相互属于彼此,是这世上没有血缘关系但却是最亲密的存在。
陆远笑了笑,被小夫郎套住,心甘情愿,求之不得。
既然是洞房花烛夜,少不了自然是洞房,洗浴间的浴缸在搬家的第一天就派上了用场,发挥了作用。
陆远先在喜床上把香香软软的小夫郎给吃干抹净了,云朝雨暮,好不欢愉,然而他却没满足,接着又借着清洗身子的名头把晕乎乎的小夫郎给抱到了浴缸,继续折腾。
小白兔这晚上可乖可配合了,让干嘛就干嘛,抬腿塌腰不在话下,大灰狼自然是吃了个尽兴,餍足得不能再餍足。
陆远自认为不是一个重情欲的人,以前他一直这么以为的,然而这一切在有了小夫郎后都变了,平日里他还能收着些,不会太过分,就是最欢愉的时候也还保持着一两分的理智,心里总是有数的。
第八十一章 凶巴巴的小夫郎
然而陆远显然是错估了自己,他没想到自己的理智有全部离家出走的一天,而为他的索求无度买单的自然是云秋梧。
不过云秋梧也是乐在其中,最多就是在忍受不了的时候挠在他身上为所欲为的陆远几爪子泄愤,等到后来,整个人都软成了一滩水,湿漉漉,汗淋淋的,脑子也迷迷糊糊的,连支离破碎的泣音都发不出来了,自然也就没有力气再泄愤了,只能乖乖地任由摆弄,仿佛灵魂已经出走。
之后云秋梧都不敢回想刚成亲的那几天是怎么度过的,一回想就忍不住脸红害臊,因为实在是太放肆了,太不成样子了。
他都不知道自己做出了多少没皮没脸的事情,只隐隐约约记得,自己好像就没下过几次床,没日没夜的欢愉甚至让他都分不清外面的天色,不知道是上午还是下午,不知道过去了几天,只知道自己一次次坠入欢爱的浪潮,每次快要上岸的时候又被一记巨浪给拍了回去,继续纠缠,抵死缠绵,仿佛没有尽头一样。
等云秋梧彻底恢复意识,脑子开始清醒,不再迷糊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已经过去四天了。
云秋梧扶着身子出了寝屋,见到院子里晾晒的一张张床单,一时间,脸色变化得很精彩,一会儿害羞,一会儿恼怒的,看得陆远忍不住想要逗他一下,“放心,家里床单还多着呢,很够用。”
这话一出,云秋梧当即睁圆眼睛,凶巴巴地瞪着陆远,扑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
“谁让你说话了,不许说。”
还好意思说床单,这个败家夫君,这几天都扯坏多少床单了,虽然都是旧床单,但还是能用的,结果全被夫君给扯烂了,要不是家里还有些新床单,这会儿都没床单可以用了。
陆远从善如流地不说了,心想还是自己有先见之明,早早地就买了不少床单在家里放着,可不就是有能用上的一天吗。
说来那床单也不是他一个人弄坏的,小夫郎也没少出力,抓得可用力了。
陆远还是有分寸的,自从连着好好“疼爱”过自家小夫郎几天后,之后好几天都没有再碰小夫郎一下,毕竟纵欲过度总是伤身的,尤其小夫郎还在养身子,偶尔放纵下还行,经常放纵恐怕就吃不消了。
当天晚上,云秋梧点着灯开始数银子了。
一边数,一边算账。
忽然,云秋梧小小声声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梧宝,我们家现在很穷吗?穷得快要吃不起饭了吗?”
陆远有一下没一下地捏着小夫郎软乎乎的胳膊。
应该还有些银子吧,这次成亲他没问小夫郎要钱花,但是把分红给花得差不多了,至于收的份子钱,那就不提了,还不够办酒席的钱呢,村里人都没多富裕,随礼哪会随多少,有个三四十文都是多的了。
其实绝大部分的人办一次酒席下来都不会像陆远这样入不敷出,不然多亏啊,还要倒贴钱摆酒席,又要出钱又要花费时间,光图个热闹又何必呢。
之所以会入不敷出是因为陆远是个舍得的,酒席上的荤菜不少,六荤五素还有一个汤,荤菜里面肉不少,不是只有零星的几片,就是炒的素菜,油也放得多,所以花费就多了些,一般摆酒席的,有三四个荤菜就差不多了,素菜就真的很素,油水都没多少,更有一些吝啬的人家办的是全素宴,一桌子都是清汤寡水的,没个肉腥味。
这样一来,桃溪村的村民们那天来吃酒席倒是吃了个饱,一个个的,肚皮溜圆,心满意足,怕是过年都没吃得这么好过。
“哼,夫君你还说,就是快要吃不起饭了,家里现在只有二十两银子了。”云秋梧鼓着脸颊,看着怪可爱的。
二十两,对大户人家来说可能不值一提,随手就花出去了,但对庄户人家来说,不少了,至少能够支撑两年的开支了。
云秋梧也知道二十两银子不少,足够用上好久了,但要是在不乱花钱,也不大手大脚的前提下。
只是他之前见过更多的银子,最多的时候,有差不多三百两,所以见到二十两难免会觉得少了些。
这才没过去多久,三百两就花得只剩二十两了,每次往外拿几两,几十两,多拿几次,就不剩多少了,怎么这么能花钱啊,云秋梧拧着眉,神色苦恼。
到底是他太能花钱,还是夫君大手大脚了
好像都没有啊。
他和夫君都是该花的时候花,不该花的时候没有花过钱,为什么钱花得这么快。
还是老话说得对,挣钱好比针挑土,花钱好比水推沙。
陆远瞥了一眼,见自家小夫郎的存钱罐里的二十两银子,语气轻松地道:“不还有二十两吗,不愁不愁,饭还是吃得起的。”
以前他的经济情况最窘迫的时候,可是差点儿连房租都付不起,现在有房有地还有存款,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云秋梧睨了他一眼。
夫君心态可真好,乐呵呵的,一点都不愁。
不过银子也不是发愁就能愁来的。
云秋梧决定了,以后省着些过日子,好在家里的地比之前多了五亩,以后就是种庄稼也有地方种,日常开支是没问题的。
至于酒楼分红,希望万掌柜赶紧把生意做大做强,争取在县城,甚至是府城都开酒楼,把冷锅串串卖给更多客人,挣更多的钱,那样的话,夫君就有更多的分红可以拿了。
眼见小夫郎都在为家里的银钱花销发愁了,陆远也不好再成天的无所事事混日子,第二天便去了镇上,看有没有什么能挣钱的活计。
其实继续摆摊卖冷锅串串也不是不行,但陆远不想每天都起早贪黑的忙,加上已经和酒楼达成了合作,有酒楼卖冷锅串串了,客源就那么些,说到底,自己和自己抢生意,没有那个必要。
第八十二章 馋猫小夫郎
倒真让陆远找到一样能挣钱的活,是听酒楼说书人说书的时候想到的。
陆远听着说书先生讲着千篇一律的才子佳人,英雄救美的故事,底下的客人兴致缺缺,吃瓜子的吃瓜子,唠嗑儿的唠嗑儿,没几个听说书的,于是便想到了写话本子,也就是这个时代的小说。
想他学生年代,正是网文兴起到兴盛的时候,武侠仙侠,历史古代……各种类型的小说层出不穷。
对他来说早就看习惯了的网文在这个时代却是没有的。
于是陆远便找了说书先生谈合作。
说书先生姓莫,起先不以为意,甚至还以为陆远是在消遣他。
不过等陆远拿出自己写好的一部分纸稿,莫先生抱着不看白不看的心态翻了翻,一看就被吸引了,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翻到了最后一页,才意犹未尽地移开眼睛。
“这个故事确实新颖独特,我说了二十几年的书,头一次知道这种故事 ,那个方姓少年能拜师成功吗?最后给他父母报仇了吗?”
莫先生急得山羊胡都在颤。
陆远写的是一个废柴少年逆天而行,一路过关斩将,边变强边复仇的修仙故事,莫先生生平头一次见到这种故事,觉得新鲜完全在陆远的意料之中,而且他的悬念留得非常好,刚好卡住了关键情节,留下遐想空间,就好比说书先生常用的一句结束语,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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