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你想吃嘛,昨夜你不是嫌那酸菜啊、梅子啊不够酸,我尝过了,这个酸,回去洗洗再给你吃。”
“奶奶…… 。”年轻孕妇有些动容。
小老太太买好了东西,同林筠初告别,年轻孕妇也笑着跟着对林筠初和叶新夏颔首:“我奶奶常来这边,平日里多谢大家照顾了。”
“夫人客气,两位慢走。”林筠初和叶新夏异口同声。
待两人走远,叶新夏就兴奋地拉拉林筠初的袖子。
林筠初有点莫名其妙:“怎么了?”
“那个奶奶是张家老夫人呢,就是衙门那个张山海的娘亲,上次来没认出来,没想到张老夫人这么平易近人。她家都那么有钱了,还来摆摊卖菜。真厉害。”
“正常,在家没个消遣,老人家多动弹动弹,对身体好。”
林筠初不知道张家的事儿,浑不在意地耸耸肩。
“也是。”
叶新夏不爱八卦,一般只听不说,刚刚主动同林筠初说,也不过是有点吃惊。
到底是交通相对闭塞、资源又比较匮乏的地方,一年到头的水果也就靠山吃山的村民不缺,镇上的人家就只能靠村民背来的应季水果解解馋。
所以林筠初带来的葡萄即使酸一些,人家也不介意,没多久便也都出了手。
林筠初将两个空背篓叠在一起,往背上一背,朝叶新夏说道:“时间还早,我们逛逛吧,我看看有没有什么活可以做。”
“也好。”
小镇人员流动毕竟小,一圈走下来,还真没什么人招工。
两人逛着逛着就到了衙门门口的告示栏前。
告示栏上的寻人启示被撤了下来,重新贴上的,什么失物招领、寻物启事都有,不过最上头的一张人像图盖了一个红艳艳的章。
林筠初不识沅国的字,只好问叶新夏:“那张盖章的是什么?”
“通缉令,嫌疑犯黄期,四十一岁,高约六尺,籍明达镇白石村人,涉嫌杀人逃逸,抓住嫌疑犯者赏银五十两,提供有效信息者,赏银五两。”
“这……”
林筠初看着潦草的画像,深度怀疑嫌疑犯如果就站在这告示牌下恐怕都没有人能够认得出来。
不过,总归是个来钱的渠道,林筠初只好细细观察画上之人的特点,有额头有道疤,蒜头鼻,方脸,从画像看,应该是个瘦子,别的就看不出来了,不过有点文字辅助,也还好。
“六尺是多高?”
叶新夏给林筠初比了个高度,林筠初看了看,对比自己的身高,自己一米七,那这个通缉犯大约就是一米六左右。
“还行。”遇上了应该能打得过。
“什么还行?”叶新夏懵逼地看她。
“没什么,走吧,去别的地方逛逛。”
不想让叶新夏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免得她担心,林筠初含糊了过去,拉着就要离开。
没走两步,就见衙役又拿了张纸出来,往告示栏上贴。
林筠初:“这又是什么?”
“寻人启示,是张家的小外孙,林景扬,十四岁,今日早晨离家出走,提供有效信息者,赏银五两,将人带回者,赏银三十两。”
叶新夏照着启示上的信息念。
林筠初搓了一下背篓的肩带,原来方才年轻夫人说的小哥儿就是这个林景扬。
启示一贴,周围旁观的人就开始议论纷纷,热度竟超过了那个通缉犯。
“张家真是大手笔啊,三十两,跟那通缉犯差不多了。”
“嗐!毕竟是小外孙,张家又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听说这林家也是挺有钱的,这小外孙丢了找不回来,两家怕是要结怨了。”
“可不是,不过这通缉犯我们不敢惹,但是找找人还是可以的。这个可得仔细记好了。”
“说得在理啊。”
林筠初听着也觉得在理,找人,有难度,但不危险,要是运气好,还能搭上张家的关系,以后要是真有什么,人家说不定一句话就给解决了,稳赚不赔啊。
转头见叶新夏也看得认真,林筠初不由调侃道:“你也想找找张家小外孙?”
“倒也不必特意花时间去找,先记着,说不定哪天踩了狗屎运,就撞上了呢。送上门的银子哪有不要的道理。”
叶新夏笑着说,看起来是想要这个赏钱的,但是呢,又不是特别想要的样子。
“也是。”
这边众人议论纷纷,张家也不平静。
老太太坐在主位上对着被紧急叫回来的儿子张山海一顿催促。
张山海头都大了,启示已经叫人贴了出去,衙门的人他一个小小的户籍登记管事可使唤不动人,再说,这小外甥是留了信的,不是被人绑走的,不在衙门处理的范围内,面子再大也不能耽搁别人的正事不是?
第35章 被抢
林景扬死皮赖脸、好不容易跟自家长辈求得两个月的假期,不用上学,轻车简从从历洲来到历先镇外婆家,打算好好玩上一番。
张家人怕他出事儿也没让下人带他走远,在历先镇疯跑了大半个月,把镇上跑了个透,实在没地儿玩耍了,想着舅舅就在衙门做事,搀着舅舅讲衙门里的故事。
不讲不知道,一讲,林景扬的心思就开始活络了起来。
人贩子一案,外头虽有传言,但总归是经过添油加醋的,不够真切。
张山海是内部人员,说起这件事就是实话实说,反而真实许多。
林景扬一听,那颗侠义之心就止不住怦怦跳了。
他从小就特别崇拜那些行侠仗义的人,也特别喜欢听这样的故事,想着自己终有一天也会和这些侠士一样,荡尽人间不平事。
在历洲,家中管得严,他知道不少侠义之士的英雄事迹,但是从来没见过真人。
现在没人能管得住他,林筠初和祁方这两个人,他是认定了。
林景扬听完舅舅讲的故事时候,当晚,小脑袋一晃,留了一封信,叫外婆舅舅表哥表嫂不要担心,第二天一早就没了踪迹,完全没想过外家长辈见到这封信之后会有多着急。
林景扬没去过榕树村,也没经历过什么事,全凭一时冲动,抓了个路人问了路,就朝榕树村出发。
小家伙生得白嫩,又锦衣华服的,扔到人群之中也能一眼瞧出来他的与众不同,所以……
林景扬离家没多久,就被那些无所事事的小混混盯上了。
这些小混混平日里无事可做,就四处晃荡,见到年轻女子就调笑一番,见到小孩子,要是看上了小孩子手上的东西,就想办法忽悠过来,忽悠不了就明抢。
林景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便抓住问路的一个人,就是这群混混成员之一,懵懵懂懂就进了圈套。
“小公子,好巧呀,我们又见面了。”黄衣小混混倚在路边的树干上,嘴里叼着根不知从哪里扯来的草,贱兮兮地朝林景扬笑。
林景扬没多想,只当巧合,还挺开心地朝黄衣小混混打招呼:“好巧,你也去榕树村吗?”
“那得看小兄弟了,小兄弟要是上道,给点带路费,也不是不顺路。”
林景扬再蠢,也隐约意识到这人有问题,暗暗警戒起来:“这位大哥这是什么意思?”
“也没什么,就是说,你要是需要我带路呢,就给点带路费,要是不呢,就交个买路财,不多,就……五两,怎么样,不过分吧?”
黄衣小混混瞧着林景扬身上的华服,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是肯定不便宜就对了。
这小子一个人出来,身上哪能没带钱。
这是遇上拦路打劫的了,林景扬捏了捏自己的衣袖,眼珠子滴溜溜转,开始想办法逃跑。
他是有钱,又不是有病,白给人家送钱。
小混混却没给他机会,他什么人没见过,见林景扬那眼珠子乱转的样子,就知道对方想跑,三步并作两步上前就抓住了林景扬的肩膀。
“小子,识相点,大哥要的也不多,给钱就放你走,要不然,我就把你扒干净了,你就光着屁股回去吧!嗯,这细皮嫩肉的,摸起来手感应该也不错,要是路上被人摸上几把……”
小混混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林景扬的样子猥琐极了。
倒也不是真对林景扬的身子有兴趣,就是巧合之下,发现抢钱的时候这么说话,得手的几率更大一些,他是没什么道德,但又不是什么变态。
林景扬从小娇生惯养,被抓住后用力挣扎了几下,也没挣脱小混混的钳制,又听小混混这么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恶心得够呛,偏偏拿小混混没办法,只好欲哭无泪地往腰间取钱。
就当破财消灾了吧,林景扬在心里安慰自己。
钱都在荷包里,小混混哪里会给林景扬数钱的机会,直接伸手把荷包夺了过来。
小混混掂量着荷包的重量,满意极了,用力拍了拍林景扬的肩膀:“这才对嘛,这事儿呢,就当没发生过吧,出去别乱说,记住没有?”
林景扬揉着被拍疼的肩膀,乖乖点头:“记住了,我保证不会乱说。”才怪!
我林景扬的钱是那么好抢的么?到时候告诉舅舅,不让这人坐牢他不姓林!
小混混满意地放开搭在林景扬肩膀上的手,颠了颠荷包,扬长而去。
丝毫没注意到林间那双紧紧盯着他们的眼睛。
林景扬瘪瘪嘴,搓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加快脚步往榕树村走。
哪成想,那小混混指路没指清楚,眼前还有岔路口。
林景扬一时摸不准该走哪一条,点兵点将好一阵,走了去往福奚村的那条路。
林筠初和叶新夏两人啃着馒头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时不时聊上几句,难得悠闲。
结果走着走着,隐隐约约听到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林筠初和叶新夏对视一眼,将叶新夏拦在身后,自己放轻脚步往传出声音的路边的杂草丛走去。
入眼一片白花花,再结合那明显是男人发出的、又略显熟悉的哼唧声,林筠初很快反应过来,止住了脚步,装作没看见,一边往回走一边朝叶新夏摇头:“听错了,什么东西都没有。”
反正这条路也不会只有自己一个人路过,不必惹一身骚。
叶新夏虽然心有疑惑,但也知道林筠初应该有别的考量,就没多问。
“没事就走吧,晚了天就黑了。”
小混混听见有人朝自己走来,以为得救了,没想到那两人看都没仔细看,就又走了,不由心有戚戚。
今天真是出门没看黄历,刚刚到手的银子,没走几步,就被一个拿刀的男人抢了,那人他还认识,就是告示栏上的通缉犯黄期,对方手上可是有人命的,他不敢造次,就这么被黄期扒了个干净,捆了扔路上。
这路上人来人往的,他哪好意思让人看光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挪到了路边,结果滚进了草丛里,被盖了个严实。
一遭下来,身上皮肉被磨得生疼,他是不敢随便乱动了。结果呢,就这样错过了被救的机会,糟心!
第36章 上门
一大早,林筠初端着木盆照常到小溪边洗衣。
远远就听到榕树下传来一阵阵笑声。
什么事这么高兴?大伙儿乐成这样,林筠初心里嘀咕着。
“各位大娘婶婶早上好。”
“筠初来啦,来来来,这里有位置。”
村长夫人挪了挪身子,叫林筠初到她身边去。
林筠初放下东西,挽起袖子:“这是遇上什么喜事了,大早上大伙儿这么高兴?”
“嗐,别说了,就我们村那无赖刘二宝,昨天叫人给抢了,也不知咋回事儿,还被扒光了扔在路边,要不是村里人赶集回来听着声响,他就得睡路边草沟子里了。活该,一天天不干正事儿。”
村长夫人啐了一口,嫌弃得直摇头。
“可不是,还好当时没被村里的女人瞧见,要不然,回来得洗洗眼睛,也不知道谁干的这缺德事儿。”林云氏,也就是之前给林筠初借锅的那个妇人,在一旁附和,看样子也是嫌弃极了。
林筠初听她们这么一说,想起了昨天路边看到的那团白花花。
果然昨天没继续往前走是对的,还好当时就看见那白花花一片,没看见别的什么东西,要是冒冒失失把人救了,还是个一丝不挂的小混混,到时候多少张嘴都说不清。
原来那混混叫刘二宝,当时她听那声音耳熟,回到家才想起来是当初被她一脚踹到石头上,听说屁股疼了好几天的那小无赖。
真是无巧不成书。
该!
不过林筠初还是有点好奇:“他不是无赖吗?怎么还有人抢劫他了,我们这一带也没听说有什么山匪呀。”
“这谁知道,说不定平日里欺负谁了,被人给报复回来了也不是不可能。”
村长夫人满不在乎。
“也对。”
林筠初点点头,没再加入她们的话题,安安静静当个洗衣工。
洗到最后一件,是张床单,林筠初不得不站起来,将床单抖开,一抬头就见小溪对面来了几个人,太远看不太清。
这平日里那头也没谁会从那边过来呀,除了当初福奚村的吴勇一行人过来找孩子,难不成是福奚村的人。
林筠初还真猜对了。
林景扬没怎么爬过山,爬一段休息一段,好不容易到了福奚村,问了村民才知道自己走岔路了。
林景扬到底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少爷,走到福奚村早就累得半死不活,哪里还有力气离开,就算有,可当时天都快黑了,时间也不够呀,当下就急得不行。
好在村里人听过林筠初的大名,虽然不认识林景扬,但是听说是林筠初的,当即热情地招呼林景扬先在他们村住一晚,等第二天再走。
盛情难却,林景扬就留了下来,晚饭的时候,结识了吴平安和吴冬,几个小家伙分享着自己的小秘密,互相表达对林筠初的崇拜,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在吴林氏的带领之下,前往榕树村拜访林筠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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