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没见,他们之间聊了许多。后来是被沈铭的电话打断的。老爷子早就知道沈玉飏下飞机了,但等了许久还不见到家,不免有些生气,打电话过来“兴师问罪”了。
挂了电话,几人也只得到此为止了。
“你不和我回去?”沈玉飏有些惊讶。
沈岚风皱眉,不耐烦表现得很明显:“不去,反正明天也要回去的。”每次见沈铭,沈岚风都挺烦的,尤其是上回他老子还想给他相亲后,沈岚风烦不胜烦,“你就说我公司有事,明天聚餐会准时的。我叫小李送你们回去。”
看着沈岚风这30多岁还叛逆的样子,沈玉飏也觉得好笑。
“行吧,那我带鲁卡斯回去,就不打扰你们约会了。”说对秦良笑了笑,微微张开双臂,“抱一下?”
秦良推了推眼镜,也张开双臂,两人礼仪性地拥抱了一下。彼此都很高兴认识对方。
“往后岚就拜托你了,他这个人毛病多,你多担待一下。他有做得不对的,你不好说他,可以给我电话。”
“嗯,谢谢飏姐,以后仰仗你了。”这个拥抱让秦良感到暖心。
“呵呵,下回再见了。回头给你寄礼物,岚也没和我说你来。”
“不用客气的,能见着你我就很开心了。”
“别见外,先走啦。”
“飏姐再见。”
几人在停车场告别,秦良看着他们离开的身影,有种很奇妙的感觉。他转过头对沈岚风笑道:“你姐真好,很令人钦佩。”
“一个娘胎出来的,我们从小就玩得挺好的。择日不如撞日,再跟我去一个地方吧。”一把抓住秦良的手,在沈岚风安排小李送沈玉飏回家时,小李同志就已经尽职尽责地叫了另外一个司机过来接他们的顶头boss。
“去哪儿?”秦良有些蒙。
拉着秦良坐到后座上,沈岚风也没放开他的手,回道:“去克叔那儿,我刚问他了,他今天在家,他想见你很久了。”
“?”秦良显然很吃惊,看了看他身上随意的着装,两人身上甚至还沾了一身的火锅味儿。他听沈岚风说过沈克,也看过根据沈克剧本改编的一些影视作品,大约知道沈克是一个很有自己原则的文人,而且并不是现在网络上说的那些文人,有脾气有风骨,这样贸然前去肯定不太好。
秦良立刻否决了沈岚风临时兴起的提议,说道:“……岚,我们先回去换一身衣裳,而且空手去真的不好,这样不礼貌。”
原本沈岚风是高兴的,听秦良这么说,又想到沈克的脾气,虽然沈克不至于真的和他生气,不过作为后辈又带着秦良,沈岚风也觉得自己考虑欠奉。
“嗯,听你的。”
然后他们回去冲了一下澡重新换了一套衣服,秦良又把沈岚风叫到书房,让他帮自己选见面伴手礼。之前在马场沈岚风就说过沈书剑、沈铭可能会找上自己,秦良便估量过了,见到沈岚风家人时必定不能空手去的。
因为上次去求沈克,沈岚风后来托人从拍卖会上收了一幅前朝的字画,已经让小李去取了,等会儿送到。他原本是想以秦良的名义送的,他不事先告诉秦良就是太了解秦良的性子,秦良知道后肯定不会做这种借花献佛的事。
现在看到秦良的另外准备,沈岚风忍不住抱住人一顿亲。
“秦经理你怎么这么好啊。”
“等下,你先看下这几样,克叔会喜欢哪一个?”
秦良准备的礼物有一盒顶好的西湖龙井茶叶,有3本他以前收的民国时期的启蒙杂志原版,还有一方古砚,年代并不算久远。这些收藏说到底价值肯定不能和沈岚风准备的礼物相比,但都是在他水平之内能够拿出的最相称、最得体的礼物。
沈岚风一眼就扫到了那方砚台,最近他那叔叔最近在练篆书呢。
“砚台。”
“确定?”
“确定。”
“嗯,好的,我现在把它包一下。”
这个砚台是之前秦良去广东出差的时候买的端砚,卖家说是民国时期的东西,雕的是高山雾凇。因为是沈岚风介绍的朋友推荐的,纵使价格小几万,秦良拿着在手里觉得挺喜欢的,原本是想今后也练练毛笔字也就买了。
两人拾掇一番,大约五点这样才到沈克城郊的住所。于是沈岚风拿着字画,秦良拿着砚台,在管家的引领下进到了沈克的住宅。
一进门,秦良立刻被宅子里古韵古色的建筑风格给吸引了。花谢庭院,门楣走廊,无不像他旅游时去过的那些江南园子。所有的装饰完全没有一丝附庸风雅的意味。
本来他就听沈岚风说沈克性子有些古怪,这下有些犯怵起来。
“沈先生现在正在练字,先生说了,让我直接领岚少爷和秦先生过去。”
“好的,有劳洪叔了。”
跟在礼仪讲究的管家后面,秦良听着管家的称谓不免有些惊讶,不过语言要是放在相称的语境里面却又是令人信服的。这时候叫沈岚风一声“少爷”真的不为过。他看了眼沈岚风,似乎在说幸好真的没有贸然前来。
沈岚风不动声色地笑笑,悄悄拉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放宽心。
沈克这宅子是按照三进厅的样式建造的,在几经回廊拐弯后,管家领着他们到了沈克的书房。
确如管家所说沈克正在练书法,满桌的纸张,即便听到他们到来沈克也没有抬头,继续挥毫。管家示意他们先等等然后退下了,沈岚风看了看,大概知道沈克没有写完最后一个字是不会理他们的。
秦良不动声色地打量这间书房和书房里面的沈克,内心更是震惊。他自小练习硬笔书法,也练过一些毛笔,自然知道怎么欣赏一幅字的好坏。且看屋内展开的字联,上面的字体颜筋柳骨、铁画银钩,真真有大家风范。秦良不由得对还在低头力作的沈克多了崇敬的意味。
沈克点了最后一笔画,这才放下笔,抬头去看访客。
“中午和我说三点,拖到这时候才到?你姐呢?”
沈岚风见状,连忙领着秦良上前打招呼。
“克叔对不住,回去帮你拿字画耽误了些时间,飏被我爸叫回去了。”说着他恭敬地把字画递了过去,“这位就是秦良,前段时间和您提起过的。”
秦良也把自己手里的砚台递过去,弯腰郑重鞠了一躬,才自我介绍道:“克叔好,我叫秦良。很高兴可以见到克叔。”
沈克板着一张脸也不怎么接话,毫不掩饰地从上到下扫视眼秦良,直接把秦良看得有些忐忑。但是他面上依旧保持着得体谦卑的微笑,又把砚台往前递了递。
“克叔,这是一方端砚,希望克叔可以喜欢。”
沈克依旧没有什么表情,瞟了一眼旁边隐笑的沈岚风,问道:“是岚告诉你我在练字的?”
秦良心里顿时有些打鼓,他不太确定地看了眼沈岚风,不是说克叔会喜欢吗?
沈岚风只是握了握他的手指笑笑,没接话。沈岚风知道沈克在干什么,不就是先兵后礼么。要是他这个时候替秦良说话,沈克说不定会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也说不定,所以他只能示意秦良自己回答。
接收到沈岚风的眼神,秦良清了清嗓子,回道:“是,也不全是。说来不怕克叔笑话,我从小也练习一些书法,倒也算不上写得有多好,却也挺喜欢的。知道克叔才是大家后,便想到了这方砚台,小小薄礼不成敬意。”
听了秦良的解释,沈克又盯着秦良的右手指节瞧了瞧,脸色才放缓。
“行了,礼物放桌面吧,等会儿帮我研磨。你跟我来一趟。”说着自己率先走出书房。
由于最后一句主语未明,沈岚风和秦良不知道他指的是谁,便一同跟了上去。谁料沈克看到沈岚风也跟来了,呵道:“谁让你跟来了?你在这儿等着。”
两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互相看了眼后决定听从沈克的安排。
“好的克叔,我在这儿等着,阿良你跟克叔去吧。”
“嗯。”点点头,秦良也不知道沈克要他跟着去干什么,只能见机行事了。
大约半小时后秦良才跟着沈克又回到书房,不过回来时秦良换了一身衣服。沈岚风看到时惊呆了。
第103章
沈克现年50多岁,早年搞创作让他在文化界和艺术界颇有名气。因为对文艺的追求,让他在沈家经商浓厚的经商氛围中格格不入。
后来沈铭顺势创办了迅影,早期的影视圈还没有被流量和资本侵蚀,大众对做作品还是有要求的。家里面有搞创作的,又搞了影视公司,所以借着沈克的好些作品迅影也算站稳了脚跟。沈克在迅影股份不算多,话语权倒也还是有的。
家族产业越搞越大,沈克和家里面的关系也越发远了。等到沈岚风与沈克熟起来后,沈克已有了国学文人的骨风,住老宅,穿儒炮,练字,打坐,修身。
沈克一见秦良倒也还算喜欢,只是看不顺眼他身上穿的衬衫和西裤,便把他叫到自己的衣帽间,让秦良换了一套衣服。
沈克当然不可能给秦良穿自己的穿过的,估量秦良的身量然后给他找了一件全新的月牙色侧扣的长衫,等秦良穿上后才略微满意地点头。
“嗯,还凑合,比西装合适。”
秦良一直到站在镜子面前也还是蒙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沈克面前他就是提不出任何异议。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秦良呆住了。民国影视他自然是看过的,里面的文人儒生基本都穿长袍,大家出口成章,谈笑鸿儒,举止之间皆是风骨气节。
他是没有想到自己竟会这么合适穿长袍,镜子里面文质彬彬、儒雅温润的男人竟是他自己。
西装是西方传过来的服饰,会为广大人群所接受确实也是西装对人是有提升修饰作用的,简洁明朗的线条会让人显得更为精神,适合目前的职场要求。
而长袍呢,放在现在的审美来说接受度不广,很大原因就是很多人穿了长袍之后不一定好看,对人体的修饰作用甚少。穿长袍不仅要求穿的身形要好,肩要平背要直,身材比例匀称协调,而且更要求要有正气和精气神。否则很容易就会穿垮,像那些积贫积弱年代留下来的黑白照片那样。
秦良五官虽然没有太出挑的地方,但是眼睛生得好,隔着眼镜也显得有神,身形也板正,没有头大身小的缺陷,穿上长袍后脖子和肩颈的线条平直坚韧,整个人看着就格外儒雅,有些像穿越而来的先生。
确如沈克所说,长袍更加衬托出了他原本的气质,更适合他。
沈克左右看着也还有些不太满意,又叫了管家过来给秦良重新打理了一下头发,这才把秦良又领回了书房。
于是,沈岚风就看到了穿着白色长袍像从民国穿越过来的秦良。他一直盯着秦良看,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尤其看到秦良跟着沈克跨过门槛还提了一下前袍的动作,眸色倏然变深了一些。
碍于沈克在场,秦良只得用眼神和沈岚风解释了下。就是穿成这样他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他自知没有什么太大的才学,实在是附庸风雅了。
睨了眼沈岚风,沈克面上仍旧是不苟言笑。
“不好看?”
沈岚风这才收回视线,点头道:“好看。”
秦良的不好意思又微妙地加了几分,幸而沈克提及了刚才说过的事。
“什么人穿什么衣服,秦良,过来帮我研磨。”
“好的,克叔。”
沈克确实性格和别人不太一样,很多人收到礼物出于礼貌肯定不会当面拆开,沈克则不然,直接让秦良拆了他刚送的端砚,然后让秦良站在他旁边研磨。
秦良穿着一席白袍,万分小心,左手挽着右手的袖子以免沾上墨汁,右手则在砚石上打着圈轻轻磨着。他原本还有些忐忑怕自己买到的是赝品,没想到沈克蘸了蘸墨,写下第一个字后夸赞了下。
“墨汁细腻,发墨快,不错。”
秦良悬着地一口气松了下去,连忙去找沈岚风的眼睛,谁料沈岚风正看着他们二人有些出神,接触到秦良的眼睛后又不动声色移开了目光。
沈克又趁兴写了一幅字,甚至满意。瞧见秦良有些拘谨地样子,不经意道:“别在意,那袍子你穿了自然是你的,我那还有两件蓝的,回头你一起拿回去。”
秦良大惊,他摸着衣服的料子肯定是上品,断不敢轻易接受沈克的厚礼。
“克叔,我,我受之有愧。”
“谁合适就该给谁。”
沈克的话根本没有任何回旋余地,秦良不由得又去看沈岚风。哪料沈岚风直接“谢谢克叔”了,一点都没有婉拒的意思都没有,甚至都不去看他这个受赠当事人,一心只盯着秦良研磨的手和沈克的字看。见此,秦良也只得受领了。
“…谢谢克叔,我会珍惜的。”
“嗯,行了,你也来写一写。”
秦良当下像是被架到火上烤一样,这见家长还现场考才艺的?也没听沈岚风说起过啊!好在他之前也实话实说了,没有任何吹嘘。
“克叔,我从小学的是硬笔书法,对毛笔字没有太多研究,写得不好。”他想向沈岚风帮他找补一下,但不知道为什么从他进门后沈岚风不怎么理他,秦良不知道为什么。是对他这一身穿着觉得很奇怪吗?
“硬笔啊?那里有秀丽笔,自己拿。”
看样子沈克铁了心要让他写了,秦良也不好推脱,拿了秀丽笔,然后重新拿了张小一些的纸张准备下笔,谁料沈克又有了新指示。
“去那边,有椅子。”
秦良也没有任何异议,拿了纸笔过去。等伏案坐到椅子上时,人也慢慢定下来。他不由得想起了小学和初中在家里面练字的场景。小时候他的性子也比较静,不怎么用父母督促也能自觉练习。说实话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认真练过字了,工作上基本都是电脑打字,不过他们这工作书写的场合也还是时常有的。
握着秀丽笔,对着空白的纸张,在两人的注视下,秦良脑中想到了他初中时候练得最多的一首诗,于是调整呼吸开始落笔。
其间,沈岚风一直盯着秦良看,拉近焦距去看他的若有所思后逐渐定睛的眼眸,又去看他的一笔一划沉稳落笔的右手,复而又拉远镜头去看他穿着白袍安静书写的挺直的背脊。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秦良,静得像是这间屋子的一幅画,又白得像一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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