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辨是一个忠诚的人。他没出身于那些世代承袭的家族,也很少被人注意才能,是皇帝这个伯乐,在千军之中选中了他这匹千里马,给了他出人头地的机会。一个善于打仗的人,并非一个善于政治的人,功名显赫必将压倒脊背,沈辨很清楚这件事,所以他宁愿守在环境艰苦的边境过十年如一日的生活,远离朝政的喧嚣。
他的忠诚让他在皇权下安全,可王朝更替之时,他却成了碍脚的顽石。
边境离都城太远太远,消息传到沈辨耳里时,一切已经晚了,旧帝死去,新帝的政权轰然压来,如巨大车辕,把不愿屈服的前朝之臣压得粉碎。沈辨愤怒悲痛,走投无路,可臣服是对旧主的背叛,他生性无法做一个不忠之臣,哪怕愚忠可笑。
他带着部下反叛了,引来了新帝的震怒,旧浪过矣,天下新历,他又如何抵抗新的狂潮。
新政权恩威并施,要连同整个天下重洗,新帝要掌控所有子民和臣子。
沈辨领兵能驱逐鞑靼三千里,还在雄气赳赳的壮年,那年却死于军中内乱。有人不愿追随他做谋逆之臣,为取得他的兵符,将他杀死在乱军之中。
他们与新帝派去的军队在狭路遇袭,双方很快激战了起来。混战中,副将临阵反叛,将长刀贯穿沈辨的身体。
白入红出,剧痛深入心脏,沈辨几乎感到一种悲哀的释然,身经百战,他看出了此战时机古怪,不过是选择相信,却被贪生的意志辜负。
他不想去看身边人的目光,仰天望去,一片白云苍狗,晴朗天光,飘动的红色染进眼睛,军旗什么时候已经残破了一角呢?从第一次得到旧帝命令举旗时,他就珍惜爱护这一面旗帜,后来绣出更新、更大、更威风的,旧的他也妥善地藏放在暗阁中,每每过年回朝中述职时,他和旧帝都会重新展开它,谈论上面每一道痕迹。
新旗代表他的军功显赫,而当了叛军,却又重新挂上了旧旗。
沈辨摸索出身上的兵符,将这握了数年的宝物攥在掌心,声音缓慢而沙哑:“蠢货,你想要,跟我讨就好了。因为我所想要的,绝非是这块玉啊!”
兵符掷地,众目睽睽下粉碎,副将愕然,松开手里的刀,慌忙俯身去捡。冰凉的玉块攥在手心里,将功折罪的未来就在眼前,抬头时,沈辨正低头平静看着他,副将不禁呆住,直到发现原来沈辨的眼睛褪成死灰,已经凝成驻枪跪地的石像。
副将心里涌出一阵卑鄙的惶惶,颤抖伸手将沈辨的眼皮阖上。
主帅身亡,悲痛的呼声四起,残有一息的敌人趁沈骊兰心神动荡之际,猛地往她面上挥刀而去,血光飞溅,一张本该俊美的面容被刀锋划开,破出狰狞长痕。血滴落敌人的面颊,温热如泪,他的颈骨也被彻底砸裂。
隔着厮杀的乱流,无数激烈的声响变成安静的水,水底发出嗡嗡的嘶鸣。沈骊兰摇摇晃晃站起,捡起已经被血沾染斑驳的大弓,血模糊了视野,久战而发颤的手现在却用力地、稳定地握住了弓弦,她握着弓,就像父亲第一次教她射出无所披靡的箭。
一刹那,就击碎了背叛者的头颅。
前一夜,军队驻扎在山间,冷得呵气结霜,将士们都围坐依靠,沈辨则与沈骊兰秉烛在残破的空栈之中,为她擦干净那一把巨弓,雪光锃亮,箭射出去时,就像流星一样美。沈辨用一把小小刻刀,在弓身上面刻下了一只线条崎岖的小鹰。
沈骊兰抱怨:“真丑。”
“分明很威风。”沈辨抚摸着弓微笑,眼睛在烛火下熠熠,“我的骊兰就像这只漂亮的小鹰,可以飞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
可此刻她的掌心紧紧抵着它,只听到幼鹰在哭泣时的悲鸣。
第六十四章 千秋长青
新朝第一年,沈骊兰十五岁,带着一队悲怮的残兵,流窜颠沛,命数渺茫。
一路上,流的血越来越多,他们的同伴越来越少,前路也越来越渺茫。这是一支由沈辨亲自培养的亲兵,自始至终忠心耿耿,追随着沈将军的孤女,宁可牺牲也绝不回头。
他们是一支叛乱之军,是一群前朝的孤魂野鬼,本不该再容于这个世界。
逃亡的路上,沈骊兰也远远望见了北州的高楼,遇上了东州的桃花,行走过中州的大漠……这些地方如季千户所说,迥然于边疆的风光,比她的幻想更恢弘,也比她的幻想更黯然。沈骊兰没有停留,更没有空去游走与欣赏,精妙的建筑让她觉得索然无味,东州的桃花不比草原长风花遍地盛开,大漠太苦寒,唯有满目星辰时让他们停下共望,因这样烂漫的星光,也曾在边疆的天空见过。
长风拂过,被展开的发皱军旗因风烈烈,同夜寂然,她想,爹说得没错,最好的地方其实是故乡。
他们最终流亡到了南州。
南州是最好的地方,这里远离中原之地,自成一派,连皇帝也鞭长莫及,遁入南州,在山野间隐姓埋名,他们才终于甩脱了追击。
沈骊兰不是一个容易困在过往、会为挫败而一蹶不起的人,如果就此沉郁,才会让沈辨失望。而继续强行用遗留的同伴,去对抗一个已经落定的历史,也不过是自求灭亡。她的父亲忠诚,但希望他的女儿长生。
为求温饱,沈骊兰占山为匪,落草为寇,她毫无做叛军的自觉,借旧军散击,在南州大肆劫富,收留了一些不满新朝的义士,与被流放的一些旧臣妻儿。廉耻、君臣、大义,这些冠冕堂皇的枷锁被她踩碎,沈骊兰既不在乎他们的规则,也不被他们的道德感化,她是南州杀出的一尊女阎罗,几乎让所有奸商高官闻风丧胆。文人刀诛笔伐之时,竟被她救济过的贫民们群起围打;等到官兵捉拿,也只惹得死伤无数。
沈骊兰所领的绿林之道,于南州竟无人可奈何。
她仍喜欢穿紫衣,造银箭,喝烈酒,弯弓可射穿一对大雁,与她从前似乎也并无不同,只不过再也没有人喊她小将军。年轻的飞光在她身上经过,让她如野草生长,展翅可击空千里,沈骊兰仰卧在屋顶之时,只觉得心中空荡,没有可以眷恋的地方。
七年后,他们因平一桩旧案之仇,杀死了知府的舅舅,当朝的高官,引来的怒火和灾祸。知府联名请奏,派遣了一万禁军,将他们整座山都围住,马快刀利,实力悬殊,夜里点起的火把,几乎亮如昼夜,领首将军称如不投降归顺,则要将他们与这座山烧穿殆尽。
他们山上不过千余人,何况山上尚有数百无辜的老弱病残,这是一场必败的仗,是沈骊兰也无法逆转的局面,似乎只有认输的归途。可就算他们投降,也必然会被处死,与被火焚烧殆尽,似乎也并无不同,她从不畏惧死亡。
但现在她学会了责任,和父亲沈辨一样背上有了重量,不可能因自己一意孤行,让他人也成为燃料。
投降,或者反抗,这是最后的题目,所有人在激烈的争吵过后,安静地等待这一夜她的决策。这夜过去,他们的生死便有了定论。
沈骊兰站在山顶,居高临下看着数把火光,遥远而热度滚烫,人比豺狼虎豹更残忍。
时辰过去,距离天光大明还有一个时辰,距离火烧山,也只有一个时辰。
落叶被踩碎的声音传来,在肃杀的冷风中,她似乎闻到了一点甜蜜的香气,旖旎悱恻,幽幽逸散。她转过身,看到一个穿朱红裙子的高挑女人……不,她微微皱眉:这是男人的骨架。可他生得很艳,如古画里朱砂涂得过重的妖,使他从一个剪影变得活色生香、血肉丰满,沈骊兰甚至没有察觉他是何时过来,层层把守的部下,也没有一个人发觉他的出现。
沈骊兰按刀转身,问:“你是谁?”
妖回她:“我叫殷怜香。”
沈骊兰眼里浮出一点波澜。她当然听说过他,不如说殷怜香的名号现在在南州太响亮,毕竟他是虚花宗新的主人,继承了殷凤留的无情无义,无德无心,是一个坏得坦坦荡荡、狂妄倨傲的恶人。沈骊兰并不讨厌这位在传闻里越妖魔化的怪人,对于她来说,每个人的是非善恶都有自己的缘由,正如她也问心无愧。
“你来这里为了什么?”
“世人无利不往。”
沈骊兰哈哈大笑:“可惜我们只剩下引颈就戮的残局,恐怕没有什么能给你了。”
殷怜香却不为她言语里的淡漠所退却,他走到沈骊兰的身侧,低头望去,连绵之火,犹如万家长灯,点缀于深黑幽暗的林间,映得他眼珠发亮,莹然如鬼火。
“我听闻你们收留了很多可怜的人,为了维系你们的生活,你们做了很多刀口舔血的活,此处也不过是你们毫无选择后的选择。沈神机,即便没有今日之事,若某日你身死,他们又该何去何从?”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沈骊兰明白这个道理,但一步踏出,就必须步步果断,犹豫不决只会造就更多危险,于是一直以来她都习惯强硬,但如今她也无计可施了。
有人埋怨,有人哭泣,也有很多人愤怒,情感喧杂的声音在死亡前像微弱的呼救。沈骊兰曾想过数回,爱兵如子的沈辨在反叛前,曾多少次因代价而犹豫痛苦,又是否后悔,在他无畏的背面,她不得而知从前父亲的心情。
有些选择一生一次,所以要做出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而她的眼前,虚花宗年轻的宗主却向她抛出橄榄枝:“流离之所,终不长久。在山间,我看到你们种的桂花很美,我不愿看到一座青山化成焦土。”
风萧萧,叶簌簌,一阵朝晖前的寂静,听得到所有事物生长的声音,伴随着远处屋中孩子半夜醒来,母亲哄睡时的温柔碎语。
沈骊兰道:“你想要什么,我能给你什么?”
“我要买下你们所有人的命。”殷怜香转首看着她,伸手随意点去,好像只不过是索取一个精美的玩意,而长睫掠起,狐眼有一捧冰凉野心,“换这一座山的千秋长青。”
第六十五章 劫狱
数日流逝而过,转眼便到了宋振所说的日子。
夜深,牢狱前看守的士兵两两站岗,带着霜气的冷风钻进甲胄的间隙里,像肉贴着冰块一样,有人捏着鼻子打了个喷嚏,一晃神的时间,数道影子从地牢外的墙壁伏行掠过,栖息在暗角。
阴影里,古宜歌遮着面,轻功落地不惊尘,眼风扫过四周,贴近钟照雪耳侧低声道:“嗯,今晚看守之人果然不多。看来宋振是唱空城计,想诈我们出来。“
钟照雪还未开口,右手边伸出把横刀的鞘,顶着古宜歌的肩头一推,将他和钟照雪的亲昵距离推远。一双长眼在旁瞥来,艳钩带刺,殷怜香顾着耳听八方眼观六路,还抽空斜斜睨他一眼:“说话就说话,挨那么近干什么?”
“这干醋你也吃?”古宜歌不可置信。
“那又怎样?”殷怜香横腕收刀,鬓边垂下的发丝在指尖绕了几圈,仍是十足十目中无人的讥诮色,“今夜不是如我所料,我们能这么轻松入内?恐怕你这小子早死不知道几回。”
“你若这么说,我和师兄本就没有义务来帮你救人,索性你有本事自己一个人去。”
“去就去,我还觉得带着你累赘!”
半个月前。
钟照雪与殷怜香几轮接头,说了宋振意欲埋伏的时机,古宜歌率先提议不如拖到行刑前最后一日,无论宋振所言是真是假,等他们耐心耗尽,正是松懈之时,想必更好得手。
殷怜香却笑道:“不,他说要在月中埋伏,我们偏偏就在月中劫人。他既然猜到消息会走漏,便不怕我们自投罗网,那么月中反而是他们最松懈的时候。”
“万一是实话,那我们岂不是才真是自投罗网?”
“若是真的,九派出行埋伏动静又如何避得过你们?既然要掩人耳目,他所能找的人必然不够多,我已经联系好虚花宗门人接应了。”
钟照雪点头拍板:“就按这样办,月中我们三人打头一并去。”
“晓得了……不对。”古宜歌跟着他点头,突然睁大眼,指着自己:“为什么我也要去?”
钟照雪拍拍他肩,凉凉道:“师弟,殷怜香说你能在虚花境里走过十息,也算有不凡之处,届时说不上有用处。”
古宜歌木立,看两人正事论毕,殷怜香好似狐狸精跟他师兄黏在一起,又私下拉拉扯扯不知道钻到哪去,只余他两行泪登时流了出来,世态炎凉之感涌上心头:殷怜香又给他师兄灌的什么迷魂汤,和好后整天眉来眼去就算了,现在好了,师弟说卖就卖,还有没有人性?
今夜行来,九派弟子并无行动,仍是照常往日换班监守,看起来如铁笼一般,实则守卫不严。
眼见两人一言不合怕是又要拉扯起来,钟照雪额上青筋隐隐跳动,终于忍无可忍,转身将他们两的嘴都捂上,手指掐紧,沉脸道:“这时候不要再吵,速战速决,别再生变。”
古宜歌和殷怜香鼻子出气哼了一声,各自转开视线。
好在中间虽然内讧了一下,到底是顺利敲晕了牢狱中的看守吏人,沿着情报所述的道路直入地牢腹中,找到了关押沈骊兰的牢房。
等见到沈骊兰时,连钟照雪也眉峰一皱,只因那被囚禁半个多月的人,竟比当日在街上看到的一眼更为惨烈,几乎认不出往日意气纵横之色。
狱中阴暗无光,只有他们持来的火把照亮方寸,却足以看清她身上的血衣干涸,蓬头垂首而坐,于幽冷牢室之中形如鬼魂,然而即便披头散发、气息微微,沈骊兰仍一贯坐得极为挺拔冷肃,如插枪在地,金铁不动。
见沈骊兰竟被私刑弄成这幅样子,殷怜香怒得齿关交错,眼中已掠过阴狠之色。听到牢门被钥匙打开的声音,狱中之人抬头自乱发里看来,面上血痂结块,声音极为沙哑变形:“……宗主?”
银光闪过,她手腕上的枷锁被殷怜香一刀斩断,此时袖子底下的绷带赫然露出了,斑斑血迹还湿淋淋地流淌在茅草上。殷怜香沉默了一息,问:“手怎么了?”
沈骊兰淡淡道:“怕我跑了,被他们挑了手筋。”
“好,好,论狠毒,宋振却不逊色我们。”殷怜香怒极反笑,还待说什么,却听到远处传来门人子弟的惊呼声,似乎已经发现有外人闯入,当即甩袖以内力将火把震灭,提起沈骊兰,“我们马上走,此账过后再算。”
望风的古宜歌抬手自袖中飞出银针打晕那人,但动静已经响起,必有人疑心来查看,恐怕不能久留。
三人自地牢中奔出时,远处刀剑声错错,脚步声急促,显然是已经纠集人马过来,竟是速度极快。等他们翻出门外,倏忽有数颗佛珠破空飞来,金质粲然,直向他们灵台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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