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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料未及(古代架空)——绝仁弃义

时间:2024-04-04 07:51:02  作者:绝仁弃义
  于是,那些亲善的举动,难以生出反感。而魏霖真是厉害,他见过不少言辞和蔼态度亲善的人,可面对他这样一个出身上不了台面的婊子生的胡人种,难免觉得轻视,言谈间露出鄙薄的意味,但是魏霖没有。甚至偶然提起他那位亲娘,魏霖也没有露出一点鄙夷,也不会说可惜了他有这样一个娘。
  魏时雨只说,少时看过他娘跳舞,很美,很精彩,想来他武学上这般过目不忘的天资,该是得益于他这位舞若惊鸿的娘吧。从来没有人把他好的地方归功于他的娘,他们只说,她下贱,她坏,他是她的种,所以他跟着下贱,跟着坏。他一面想,这是魏时雨在说好听的话哄他高兴,笼络他呢,一面又想,他这样的身份,有人为了笼络他,肯对他说点好听的话,就知足吧。
  而魏时雨告诉他:就算最后他回绝了他,也没关系。他亲善他本来是因为觉得他们同道中人,同病相怜,想给他做个引路人而已,若是他最后不想走这条路,自然也无妨——魏时雨说,这毕竟又不是什么好走的路。
  他听着堂哥这番真情挚意的话,感觉真是自惭自己的多疑和阴暗,因为自来没见过好人,头一次见人的好,便又惊又疑,一定要从好里挑出点阴暗的心思才罢休。魏时雨和他不一样。魏时雨是伯府嫡出,被父母兄长宠爱着长大的魏小郎,皇子伴读,就算现在声名不佳,中京哪个俊杰他不认识,哪个公卿他不喊一声叔父。这样的人,随手施点善意,对他们来说只是一步无伤大雅的闲棋,可对被施舍的人来说却是……
  咳,他告诉自己,礼不妄悦人,在魏时雨面前,要做到不卑不亢。当然他自会回报时雨的好意。他又不是真的因为有胡人血统就什么豺狗心性。
  那天,魏时雨带他去一处私宅,认识一些,“朋友”。
  不知道该说凑巧,还是不凑巧,在魏霖真的让他和什么人认识之前,端王突然来了。
  屋子里的人——穿衣服的或者衣衫半褪的——哗哗跪下,问殿下好。端王叫他们免礼,应该是习以为常的场面了,他们并不顾忌端王来了,皇子叫他们免礼后他们就干起之前在干的事,并不羞耻,也不在乎。端王看着并不是来找魏时雨的,因为起初他都没有看魏时雨一眼,也没有走向魏时雨,可是走过他们时,他侧头看到了他,停下脚步。
  “新来的?”端王说。他看他的表情,感觉大殿下不知道他,更不知道他就是十余日前看到他在宣义伯府上纵欲的那个人。
  “殿下,这是我族弟,”魏霖说,“宣义伯的小儿子,我曾和您提过。”
  “哦——”端王打量着他,说,“就是那个被王将军摔出练武场的贼?”
  他咬牙,强迫自己平静,面无表情。不能没有表情,要笑出来。对大殿下行礼。
  “见过大殿下。”他拱手说道。
  端王按下了他的手。
  “你应该跪我。”段承宗告诉他。
  他只好跪下来。
  “见过大殿下。”
  段承宗于是满意地笑了,对他说:“长得不错。”
  他感到一股寒意沿着后颈一直窜上头顶。他看到段承宗抬起手,解腰上那条金玉做钩的腰带。
  他想起身,但是段承宗猛地掐住了他的下巴。
  “张嘴。”
  好多道视线投过来。好多人在看,然而没有任何惊异或是阻拦的意思,只有审视,等待……为什么?
  因为这是端王殿下。因为这些人都是端王殿下的人。因为……追随某个主公就是如此,恭敬地服从。
  他们都服从他,他们等着看他愿不愿意,能不能,服从。
  段承宗已经解开了衣带,撩起袍子,那根东西已经被掏出来,垂在那里。没有硬,很萎软,显示主人兴致缺缺,然而……
  “张嘴。”段承宗又说了一遍。
  他尽力转动眼珠,看向站在端王斜后方的魏霖。魏时雨,会说他娘的好话,会宽慰他,欣赏他的魏时雨,他头一个真的有点尊敬,觉得真是算个好人的魏时雨……
  魏霖看着他,表情严肃,没有像那些人那样,期待着他服从、接受,仿佛魏霖心中是和他一样的愕然、抗拒,觉得不该这样……但是魏霖没有阻止。有一次他问魏霖,为什么那时候要依着殿下胡来,不劝不阻止呢?魏霖说,因为他以为那里真的没人,既然没人,做一下又何妨——他是乐于让殿下舒服一下的。
  魏霖此刻注视着他,没有阻止段承宗——他是乐于让殿下舒服一下的。
  他挥臂,一个手刀击中了端王的手腕,挣开了那只手的桎梏,接着头也不回地跑出去。
  作者有话说:
  本章含有:年少可欺的魏弃之,又少年老成又少年天真的魏弃之,被端王猥亵的魏弃之,爱好叫别人口他的端王,看到端王不端猥亵堂弟却不阻止的魏霖。
 
 
第146章 番外·回信
  他们说他有封信的时候,他很惊讶,他不觉得那个远在中京的“家”中的任何人会给他写信。关心他,那是不可能的;求他办事,他还远远不够格。同僚挤眉弄眼,问是不是他相好给他的信,他心里咯噔一下。
  接过来一看,那信上是一个熟悉的字迹,写着:阿稷亲启。
  他搪塞周围同袍说,这是他同窗同学,普通朋友,不是什么相好。
  他把这封信放进箱子里,故意不锁。这地方,偷东西的事时有发生,他刚来的时候就被偷过,而且贼很聪明,不偷太值钱太显眼的,就偷那些不太值钱不算起眼的玩意,丢了不值当大动干戈去查找。他指望那贼把这信偷了。几天过去,打开箱子一看,那信还好好在那。
  于是,他只好拆开来读。
  阿稷亲启,二兄谨言……他想,了解他家的人一看便知这是谁写的,他哥哥堂哥没人叫谨,倒是有个堂侄曾经叫谨,后来太子册封,避储君名讳,虽然不是一个字还是改了。
  他飞快地读完,飞快地把信原样折回,藏到更稳妥的地方。
  *
  “听说了吗?”他的同僚说,“青宫禁足解了。”
  五行,木在色为青,方位为东。在这全是大老粗的边地,偏说青宫而不是东宫太子,若是此时恰好什么人经过,听也不懂他在说什么。
  但他觉得实在多余这一下,这偏远地方,公然议论太子,也不会如何。面上,他做出一副刚得知此讯的模样,道:“不及兄长消息灵通。”
  “老弟,实话实说,”那人问,“后悔那时离开中京,来这里了吗?”
  提这个,就是想看他承认后悔吧?他心想。忍住一声冷笑,他回答:“不瞒兄长,若说一点后悔都没有,那不可能。但已经选了这条路,无论如何,只能继续。”
  后悔,那是不可能的。此人虽然也是中京来的,也是大家族出身,可是,当时不在那,没亲眼看着,不明白那是什么情况。陛下原谅儿子前,是要先把原来围在儿子身边的人清除干净,以泄雷霆之怒。他若不是跑得快,反还去认那个士为知己者死的死理,留在那一门心思守东宫,他指定被陛下弄死。别人也许还有活头,争取流放留条命,他魏弃之是一定要被弄死的——就凭他和东宫的那些流言蜚语。
  “可是失了平步青云的好机会啊。”他同僚慨叹道,“好在那位一向心胸宽大,想来不会记上你。”
  他在心里回道:不用你说。
  那人,太子,段瑾,在亲笔信里亲自对他保证:不会怪他大难临头临阵脱逃。
  *
  他把这信拿出来,这次,试图慢慢地读,不误会每一句话,不读错每一个字。因为他还得写出一封回信。
  从他自己读了那么多书读的大道理看,东宫对他这样赏识,是厚遇;东宫不计较他在他遭难时跑了,是大度;东宫这样厚遇,这样大度,还写亲笔信联络他,他应该感激涕零,无以为报,但当效犬马之劳,以命相还。
  他放下信。他还是不想开始写这封回信。虽然他知道,越快写完,对他越有好处。就算他没有半点感激之情,也毫无以命相还的打算,太子还肯搭理他,他无论如何都得抓住这根人脉。他这样的出身,容不得他挑三拣四,更何况那是太子殿下。
  一天,两天,三天。他还没开始写。
  他一直拖到了边地又遇上胡人寻衅,起了战事。
  边地有战事,对他来说是好事,有仗打才有功劳拿,有功勋记。不夸张地说,将官们一个个恨不得天天打仗,杀得人头堆得数不完,尸体横满旷野。
  反正冲锋陷阵去拿命拼的不是他们。自然,每年都有不少将官在战场殒命,士兵死得更多。可是战场就是这样,眼看着忽然一下子那么多人死那么多人残,心里渐渐就麻木了。而且,每次死得都不是自己,渐渐就有了一种没道理的笃定:这次死的,一定不是我。
  他每次上阵前都要告诉自己,不要陷入这种笃定里,每个因为冒进战死的人都是因为觉得自己一定不会死才死的。活着很重要,别那么自信自己一定会活,很重要。
  这次作战,守边的刺史给了他们将军增派了一队人马。他们正面应敌,这支援军出其不意从侧翼冲过来,冲散敌人阵型。
  就是在这场仗里,他第一次见到了他。
  那个人很瞩目,冲得那么快,冲得那么猛。有力气,可在这里呆上一阵的人很快就会练出力气,因此力气并不算什么。有了力气,比得就是准头和心态。
  准头看起来很好,几乎每一击都是直往要害戳,一次毙命,不行的话,两次封顶。心态,更别提了——冲在最前面的人,除了被抓回来的逃兵逼着冲的,那就是真的胆大,真的勇猛,看着潮涌般的敌人和锋刃,真的没有一点怯懦。
  最瞩目的是,作战结束,打扫战场时,他找到了他,打量他——
  竟然那么年轻,几乎还是个少年。
  *
  “百夫长?”他是真的吃惊,“他连征丁的年纪都没到吧?”
  “你不也不到吗?”同僚回答他。
  他又不是“丁”。再说,乡下的少年郎,不像他们这些人,能正经受过什么操练,修过什么武艺?往往是为了钱为了功勋被蒙着骗着替人应征了,如果运气好没遇到战事到年限回去了还好,遇到战事——最先死的几乎就是这些半大孩子。
  “别小看人家哦,”同僚笑着说,“打架厉害着呢,学什么都挺快。射箭不太准,但是射得快射得久。”
  射得快,射得久。
  他摸摸自己腰间的佩剑,把跃入脑海的那些杂思清出去。他是来博功名的,他告诉自己。
  射得有多快,多久?
  “看上了 ?”正在和心里的绮念争斗,猛然听见旁边人那么一说,简直叫他心头一跳。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这个人没开天眼,不能看透他的心思。
  他副官月前病死了,他缺个副官。此刻来打听,也确实是有收为己用的念头。
  “兄长有何见教?”他问。虽然一直不太喜欢这个人,但需要承认,此人比他有资历,了解这里情况。前辈肯说点什么,不管说的对与不对,听一听,于他都是没有妨害而有益处的。
  “真是人才,不会轮到你。”对方说,“昨天我去和他长官聊来着,人给我说,这孩子战场上好用是好用,可也就是战场上好用。平时说话办事,那叫一个不能让人放心——傻缺一个。这么年轻当百夫长,是真优秀,破格了,也是顶格了——不可能再升,升了,不会死在战场上,要死在战场外。”说着,还拍拍他肩膀,“听哥一句,副官这么重要的位置,万万不能给个傻缺,他死了不要紧,怕的是往上连累——累了你。”
  *
  回自己帐篷内,又拿出了那封信。点好烛,磨好墨,铺好纸,拿好笔。
  他首先写:弃之伏地谢言。
  然后他看着自己的名字,自然就想起了那一刻,给他加冠取字的典仪上,这个人站起来,不看其他那些比他出身更好,更上得了台面的同龄人,而是看着他。太子没给别人取字,独独给他取了字。
  当时站在他旁边的人,都嫉妒他,嫉妒了好久,嫉妒得想毁他,差点真毁了他。因为太子不抬举他们,抬举他。
  有一本不知道谁写的艳文故事,把这事涂涂抹抹成了个风流艳情故事,说他因为段仲瑜给他这种殊遇,喜欢上了段仲瑜。他不能否认,他喜欢过段仲瑜。但是那人写错了,大错特错,完全和他贴不上边。他那时候心里想的可不是喜欢,而是:要是那个高高在上,仅仅是说了一句话,取了一个字,这么简单,就能这么彻底的改变一个人的境遇的人,是我自己,就好了——
  这可有点大逆不道了。他摇摇头,告诉自己,写信。
  道歉,诚恳地道歉。用哪些典故合宜?他涂涂改改,下笔滞涩,心中烦躁,不免走神。走神的时候又想起战场上看到的那个年轻的百夫长。他觉得那人长得还挺顺眼的。军营就是这点不好,顺眼的人太多了。洗澡还都一起洗,有时候他真的没忍住,硬了,幸好在水下别人看不到,再说水冷,软的也快。
  他用笔杆抵着下巴,看着这封写了这么久才写完道歉部分的信,心里想:他有没有机会和他一起洗澡?
  *
  他没先等到洗澡的机会,而是先等到了打一架,试试对方身手的机会。那是在练武场,他经过时,看到那个年轻的百夫长正在场地中央,得意地问还有没有人要和他比。
  他便过去了。
  打的时候他觉得很奇怪,这么机灵,这么灵活,看他用了一个招紧接着就能模仿着跟着用出来,这么有天资的人才——怎么会是傻缺呢?
  他把这个人摔在地上,手臂反剪,彻底制住这人行动。服输也干脆,不拖泥带水,还会说“长官不愧是您真厉害”,没有自负天资的人常见的那种太要脸面的傲气,不是性格也挺好的吗?
  他听见围观的这个人的同袍的大笑和嘘声,充斥着他自己非常熟悉的那种氛围。他在这种氛围里长到如今。
  轻蔑,恶意。他们大笑着,嘲笑着,为这个人被级别更高,武艺更强的长官打翻在地上。他们全都讨厌这个年轻的百夫长。
  他有点吃惊。
  他被讨厌,是因为他的出身。那这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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