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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相热恋(GL百合)——司挽言

时间:2024-04-07 09:06:01  作者:司挽言
  是钢琴。
  她擦头发的手一顿。
  抬脚往外走。
  是慕清予在弹钢琴。
  她端正着腰身,坐在琴凳上,手指在琴键上不停跳跃,眼眸微垂,下颌微收。
  这片空间内,除了雨声就只余下那平缓的琴声。
  买了这么久也没见她弹过,姜岑以为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听到呢。
  弯了弯唇,姜岑靠在窗边看她。
  和姜岑在电视里看的那种激荡的、震撼人心的乐曲不同。
  慕清予弹的曲子起伏平缓,旋律悠长。
  她虽然不懂钢琴曲,却好像闻到了山林间草木的清新香气——或许是从窗户的缝隙中渗进来的,楼下草木的气味。
  女生弹这首曲子时,唇角轻轻抿住,垂着眼睛,偶尔掀起眼皮会泄出她不稳的心神。
  ——大概太过于紧张了。
  于是听到后半段姜岑就没有去看她了,而是望着窗外。
  应该是因为浴室滚烫的水汽,姜岑睡衣遮不住的肌肤泛着粉,唇瓣是鲜红的。
  头发还是湿的,垂在身后和胸前,发尾往下滴着一点水珠。
  修长的脖颈因为侧头的缘故,绷得很直,白得晃眼。
  锁骨沾着水珠,滑落,掉入令人浮想联翩的地方。
  一曲毕了,慕清予合上琴盖,偏头去看姜岑时,她就是那副样子。
  呼吸微微一顿。
  女人背后是漆黑一片的窗,而她,耀眼的白,耀眼的红。
  “弹完了?”
  她转过头来。
  慕清予点点头。
  “不弹了吗?”她看到了女生压下来的琴盖。
  “不弹了。”
  慕清予站起身,朝她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轻柔地按在她的头上。
  “为什么不擦干,你肩膀都湿了。”
  姜岑下意识想躲开,但动作一顿,又收了回来。
  缓声说:“听得太入迷了,你弹得很好听。”
  距离是有点近的,超出了正常的社交距离。
  因为靠着窗的姿势,姜岑稍微矮了慕清予一些,此刻她微微抬着下巴往上看,能清楚能闻到女生身上和她不太一样牛奶沐浴露的香气。
  怎么会不一样呢,分明用的是同一种沐浴露。
  “谢谢。”
  她说这话的时候,热气打在姜岑的鼻梁上。
  耳尖有点热。
  声音很轻:“谢谢。”
  “我之前为什么没有听到你弹这个?”
  “因为不太熟。”
  “不熟?你弹得很好啊。”姜岑有点疑惑。
  咬了下唇,慕清予帮她擦头发的动作缓了许多。
  “你听起来还不错是因为……我在学校的钢琴房练习过。”
  在图书馆学习完后,她会提前一小时去钢琴房,拿出找出来的不太熟悉的钢琴谱,一点一点练习过去。
  还好,那些基础没有忘得太多,弄了几天终于能弹顺一些了。
  但还不够,她想给姜岑听最好的。
  而不是她练习的杂乱琐碎的旋律。
  “姐姐……”
  姜岑轻声回:“嗯?”调子拉长了许多,有点漫不经心。
  “你为什么不问我这首曲子的名字呢?”
  问名字?姜岑确实没想到,也并没多好奇。
  因为对于钢琴,她真的一窍不通。
  但是女生的眼眸像是蒙了一层水雾,看她的时候只让人心底软软的。
  所以姜岑勾着唇角,缓缓问她:“这首曲子叫什么呀?”
  慕清予眼底的水润似乎更多了,她看着姜岑,眼底只有她一般地看她。
  “叫——”
  想起方才自己弹完后,姜岑靠在窗边看向她时的情景。
  和这首曲子多么般配啊。
  “致野玫瑰。致你。”
 
 
第109章 药店
  那支曲子叫《致野玫瑰》。
  五一后几天是连绵不断的雨期,老城区的一切都变得湿乎乎的,卫生间的墙壁开始渗水。
  慕清予找了个雨小点的时间回了学校。
  她说自己的作业还没做完,五一回去之后老师就要收了。
  好不容易升高的温度,因为冷空气和湿气的联合作用,让人们又开始往身上套外套。
  姜岑窝进沙发,抱着慕清予离开前给她泡的一杯热可可喝。
  醇香的气味飘满整个空间。
  手指在屏幕上点了两下,她突然输入了野玫瑰三个字。
  顿了顿,又删掉了野。
  然后搜索。
  跳出来都是关于玫瑰花语或者品种的介绍。
  姜岑大概知道玫瑰的花语是和爱有关的,但看下来之后才了解原来不同颜色代表的意义也不尽相同。
  很丰富。
  那朵野玫瑰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姜岑弯了下眼尾,退出了界面。
  她站起身,端着杯子走到床边,外面的雨又小了一点,变成了连绵细雨。
  想了想,她决定出门一趟。
  喝完最后一口热可可,她把杯子洗干净放好,又去房间换了件外套就出门了。
  戴了银灰色鸭舌帽,帽檐压低,又戴上连帽卫衣的帽子,头发被拢里面。
  连续的雨天,让外面的行人少了许多。
  姜岑撑了把雨,拐出了巷子,抬手打了辆车。
  还好出租车还在运作。
  她报了孟逐野工作的地方,然后靠在车边隔着朦胧水雾往外看。
  车窗外所有的一切都像打了马赛克,糊成一团。
  “嗯?”
  姜岑疑惑出声,惹得司机大叔偏头看了她一眼。
  “等下。”
  司机大叔不解:“怎么了?”
  “就在这里停下吧,多少钱?”姜岑就要下车,边说边摸出手机扫码。
  这才多远啊,走路过来都花不了几分钟。
  但到底是乘客,他也不能说什么,报了个数。
  姜岑点点头,付了款就往小跑着往街道上去。
  她推开门,快速闪进去背过身把伞关了,又抖了下伞面的水珠,然后摆上了伞架。
  转身,眼眸一抬:“哟,霍老头你回来了。”
  霍冬阳从躺椅上抬起的身子又落了回去,啧了声:“我还以为是钱来了呢。”
  姜岑坐进旁边的椅子里,笑了笑:“也可以是钱来了,给我拿点感冒药。”
  “你感冒了?”他侧目看过来。
  “没有就不能买点回去吗?”
  霍冬阳眼里透出点怀疑。
  “……我买给那小孩的可以了吧。”姜岑不自然地偏了眼神。
  “小孩?什么小孩啊?”那语气有点嘲弄的意味。
  他从躺椅上起来,背对着姜岑往药柜边走。
  “明知故问。”姜岑嘀咕。
  霍冬阳笑一声:“之前是谁和我说不是那种感情来着的,我都说了我还不了解你。”
  “是就是呗。”姜岑抿下唇,绕到药柜前。
  他正好背过身去拿塑料袋。
  姜岑哼一声,少见地带了点孩子气:“我们年轻人的事,你别管了。”
  “我哪儿管得动啊。”他耸了下肩,转过身把装好的东西放在柜台上,“你就甭给我钱了,指不定哪天又给要回去了。”
  “我……”
  姜岑正想反驳他自己不是那样的人,但目光和唇边的笑一同滞住了。
  她看到了霍冬阳的正脸。
  从左眼眶到嘴角,全是因为重力击打造成的破裂和青紫,上了药,却依稀能看到当时是多么可怕,唇角因为说话的缘故还裂开了一些,正在往外渗血。
  姜岑赶紧扯了旁边的纸,却不敢碰上去,停在半空。
  拧眉:“老头,你这伤……”
  这种伤她再熟悉不过,是被人打的。
  再垂眸往下看,他拿袋子的手上也有擦伤,尤其是关节处。
  这说明他也打人了。
  认识这么多年,姜岑一直都觉得霍冬阳是个老好人,是个只要对方不是太过分,他都能忍下来,并且很好处理表面关系的人。
  从来没有见到他对谁脸红过。
  连上门挑事的人砸他东西,他都能面不改色让对方砸,然后报警,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打架这种事,姜岑从来没有想到能发生在他身上。
  “害。”霍冬阳接过她手里的纸巾,自己按上了嘴角,疼的眉毛都抽搐了一下。
  他抬脚往躺椅边走:“试过一次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打架这么疼,打人疼,被打也疼,所以我让你别打架了是应该的。”
  姜岑跟在他身后:“那你为什么打?”
  “……”
  他把药丢在桌上,重新躺回躺椅上,闭上眼轻轻晃了晃。
  “有些架,早就该打的,只不过推迟了二十多年。”
  “你和谁打的?”
  “想知道?还是想给我报仇?”霍冬阳睁开眼,偏头看着她,温和、坦然,“岑丫头,这个人你不可以打的。”
  姜岑蜷了蜷手指,神情认真:“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他眼底流露出悲哀的情绪,却弯唇笑了下说,“他是我哥哥。虽然是个人渣,但你不可以打他。”
  “……”
  “放心吧,别看我负伤了,但不过是皮外伤,他被我打得更惨,不在床上躺个半个多月是起不来了。”
  男人笑了笑,用上了点哄孩子的语气。
  “放心吧,你叔没给你丢脸,我打赢了的。”
  姜岑眉眼绷了几秒,松开,叹气般:“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没想到这里雨这么大,我回来的时候没带伞,淋透了。”
  “你叫我去接你啊,怎么不告诉我?”
  “麻烦死了。”霍冬阳撇撇嘴。
  “你才麻烦,又不让送又不让接。”
  姜岑又弯腰去看,皱着眉说:“你这伤擦过药了吗?”
  “擦了。”
  “擦了?擦了它是这样的?”
  霍冬阳闭上眼:“不放心你再擦一遍呗。”
  姜岑就知道,他没擦。
  啧了一声,她起身去药柜,轻车熟路翻出药水,先拿湿纸巾擦干净脸,再拿了棉签沾药水,往他脸上擦。
  “亏你还开药店,一点都不知道照顾你自己。”
  男人轻轻笑一声:“就是因为开药店我才知道,它会好的,不擦药也没事。”
  “那我以前受伤了你干嘛狂给我擦药?照你的说法,不擦它也会好的。”
  “害,擦药好快点嘛。”
  “是啊,”姜岑按了下他的嘴角,“擦药好快点。”
  霍冬阳被疼得龇牙咧嘴。
  安静的药店内,消毒水和混合药物的味道塞满鼻腔,耳边是淅沥的雨声,电视机的声音被放得很小。
  两人蓦然间沉默。
  “所以,”姜岑垂眼沾药水,“你为什么要和他打架?”
 
 
第110章 谢幕礼
  从有记忆开始,母亲就一直偏向哥哥。
  在霍冬阳看来,他那个哥哥一事无成,暴躁易怒,总是对母亲恶言相向,甚至会出现暴力行为。
  而自己和他很不同。
  霍冬阳安静话少,在一众撒丫子往田间跑的皮肤黝黑的“野蛮小子”里,他就显得十分女孩子气。
  他发育晚,在同龄人都开始长个子长肌肉的时候,他还是瘦瘦小小,白白净净的。
  少年期间,他总是能听到别人和他的母亲说,他是个有毛病的小孩,没有男孩子的劲儿,估计以后就废了。
  他生活的地方是个小山村,在那个消息闭塞,所有人都还保留刻板的偏见的年代。
  还没成长起来的少年就被他们扣上了“废物”的帽子。
  因为太过文静,因为身上带了点“女孩子气”。
  男人的力气就是生产力,所以即使哥哥暴躁,即使他对母亲并不好,但母亲却始终偏爱他。
  因为他有肌肉,有力气,能够下地干活,养活他们一家人。
  而反观霍冬阳,他总是瘦弱的,总是颓着眼睛,一点活都干不了。
  体弱多病的体质让他在父母眼里和女孩没有半点分别。
  直到他读书读出去了,学了医,身体也发育起来后,父母对他态度才稍微改观了一些。
  但他们始终偏爱留在身边的大儿子。
  小山村的人还是觉得离家的子女无用,念书什么的,都是虚无缥缈、不能直观看到利益的东西。
  他们的目光短浅得可怕。
  而更可怕的是,没有人觉得有问题。
  所以到最后,霍冬阳提着小皮箱,穿着一身崭新的西服回家,想要告诉他们自己被大企业录取了,他可以给他们很多东西的时候——
  撞上了哥哥和心爱姑娘的迎亲队伍。
  他就站在村口,看着黄土漫天的山埃里,那些人咧开的笑脸。
  只有他,穿着一身崭新的衣裳,擦得反光的皮鞋被扑上的一层黄土埋葬,黯淡至极。
  没有人通知他。
  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姑娘。
  那个从小到大都陪在他身边,鼓励他追逐梦想的姑娘。
  那天,意气风发的少年只留下了一箱子钱,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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