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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金主是黏人的大狗/金主会撩,沈教授的清冷人设崩了(近代现代)——雾念卿

时间:2024-04-08 08:29:29  作者:雾念卿
  “你又在发什么疯?这还是大白天呢……”
  顾昱闻勾唇:“去做两个互相喜欢的人之间该做的事儿啊……”
  这些天,府里的所有人都发现了一件怪异的事情。
  一向不苟言笑,对什么事情都漠不关心的顾小将军脸上竟然时刻带着笑意,就跟穷小子捡了个大金元宝似的,那份高兴劲儿藏都藏不住。
  相反,平时和蔼可亲说话轻声细语的夫人反而整天耷拉着脸,扶着腰,就像谁欠他钱一样。
  可偏偏顾小将军心甘情愿用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寸步不离地跟着夫人,像极了追着娘要奶吃的娃娃。
  一开始,下人们觉得两个男人在一起有些惊世骇俗。
  可转念一想,人活在世上,能找个知冷知热的伴也不容易,管他男的女的,怎么着都是一辈子,下辈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对方,不如随心所欲,过得痛快些算了。
  花园里,沈牧挽起袖子,动作生疏地抡起锄头在地上刨出一列小土坑。
  顾昱闻跟在后面,将一颗颗种子扔进坑里,他扔得又快又准,偶尔扔偏了立刻捡起来重扔,不然被沈牧看见要说他做事马虎的。
  最近,沈牧迷上了种菜,像是某种血脉觉醒,他便吩咐钦阳找人在院子一角开辟出一块地,又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种子回来。
  所有坑都放上了种子,沈牧扔下锄头,从前往后巡视一遍,心满意足地开口说道:“行了。昱闻,过来浇水吧!”
  顾昱闻自觉地拎起两个大桶,打了满满两桶水扛回来。
  为了干活,他上半身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外衣,被汗浸湿裹在饱满的肌肉上,结实而有力的臂膀紧绷着,棕色的肌肤在太阳下反射出油亮的光,阳刚气十足。
  沈牧每次看见他这副样子都有些移不开眼睛,被阳光烤红的脸更是烧得发烫。
  顾昱闻耐心地舀水浇地,虽说是沈牧要种菜,可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哥儿能干多少活,更何况伤了扭了心疼的还是自已,所以到最后,这地还得他来种。
  “宝贝媳妇,你脸怎么这么红?快歇着去,别中暑了。”顾昱闻让人在院子里给他造了一把大大的油纸伞,还放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摆着糕点和茶水,保证不让他饿着、渴着。
  沈牧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回道:“我没事,你赶紧浇你的地。”
  “这么快就成我的地了,媳妇,你也太会使唤人了。”顾昱闻双手叉腰,看着悠闲吃葡萄的沈牧,哼哼道:“媳妇,我要吃葡萄!”
  “等活干完了再吃,我给你留点。”
  “不行,我现在就要吃。”
  看他干活不方便,沈牧把一串葡萄递过去,没想到顾昱闻直接朝他张开嘴,一副等投喂的模样。
  被那口大白牙晃了一下,沈牧摘下一颗葡萄粒送到他嘴里。
  “媳妇给的就是甜。”顾昱闻抱住他,笑得灿烂。
  沈牧也被他的笑容感染,轻轻吻了他的唇,感受着这一份岁月静好。
 
 
第118章 古代(十九)
  沈牧穿着喜袍嫁给顾昱闻的时候才意识到他好像没跟自已求婚,只是在床上提了一嘴,他半梦半醒间就答应了。
  南州百姓自发的来参加这场婚礼,给他们送上祝福,这儿虽然落后,但是民风淳朴,沈牧很是喜欢。
  大婚那一夜,顾昱闻格外动情,仿佛要把沈牧变成自已身体的一部分,两个人缠绵到天亮才入睡。
  沈牧觉得自已拥有了世间所有的幸福,因为婚后的顾昱闻非常疼爱他。
  但好景不长,深秋的某日,长安那边传来消息,说是皇帝病重,现在朝堂局势水深火热,急忙召见驻守在外的各位将军。
  顾昱闻也收到了传召,这个时候的沈牧已有喜两月余。
  为了不让沈牧担心,顾昱闻决定先不把这件事告诉他。
  顾昱闻和幕僚议事后回到家,推开门发现原本在书桌前看书的人不知去了哪里,他脱下外袍,边解腰带边喊:“媳妇,你在哪?”
  沈牧从屏风后跑出来,扑到顾昱闻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搂着他的腰。
  顾昱闻害怕得呼吸都停了,他着急道:“媳妇,你现在是有身子的人了,怎么能那么冲动?来,我扶着你去坐好。”
  沈牧闷声道:“昱闻,我要陪你一起回长安。”
  顾昱闻厉声道:“胡闹!那是鸿门宴,吉凶未定,你跟着我去干什么?”
  “我们是一家人,做什么都要在一起,这是你答应过我的。”
  “我是答应过你,但这个不行。”顾昱闻对此态度很坚决:“你就留在这里,我已经让知府和钦阳照顾你,保证你的安危。好在这里山高皇帝远,朝廷的手一时半会还伸不到这里来,你可以安心。”
  “我怎么能安心?”沈牧自从有了小团子后,内心就开始变得脆弱敏感,他眼眶含泪道:“昱闻,我想跟你一起面对,我想跟你一起并肩作战,你明白吗?”
  “不哭,不哭。”顾昱闻眸光闪动,伸手抚上他的脸颊:“我不该凶你的,宝贝,不难过了啊。我只是怕自已分不开精力去照顾你,还有我们的小团子。”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沈牧眼角滑落一滴泪:“给我个盼头,好不好?”
  顾昱闻吻着他的额头,柔声道:“两三个月吧,过年前一定会回来,我保证。”
  沈牧眼眶泛红,贪恋地贴上他的胸膛,在左胸心口处轻轻落下一个吻:“好,我信你。”
  入夜后,顾昱闻使出浑身解数单方面的取悦着自已的爱人,两个人缠在一起,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
  在沈牧最为失神的时候,顾昱闻低下头,亲吻他的心脏处,郑重其事道:“乖乖等我,我会平安回来,照顾你们爷俩。”
  沈牧瞳孔微微颤了一下,嘴唇张了张,却什么都没说,无声地流泪。
  顾昱闻垂下眼,俯身过来吻他,温柔地将那一滴滴泪水悉数舔去。
  团子好像踹了他两脚,就像是在跟爹爹说保重。
  沈牧睡熟后,顾昱闻就趁着夜色启程了,因为他怕告别的时候沈牧情绪又会再次失控,影响身体健康。
  顾昱闻走的是水路,十天后到达了长安,他捎了一封书信回来给沈牧,这才让沈牧稍微安心一些。
  陆陆续续的,顾昱闻又写了几封家书回来,沈牧翻来覆去的看,几乎都能倒背如流了。
  但入冬以后,书信明显的变少了,两个人突然断了联系。
  那一日,他在街上听到几个商队的人闲聊,说是长安那边的情况很不好,皇帝驾崩,太子和二皇子开始夺位,大臣们纷纷站队。
  不知道最后是谁胜出,听说不少名门贵族已经被抄家了。
  沈牧寝食难安,忧心顾昱闻的境况,要不是有团子要惦记,他怕是早就骑着马奔赴长安了。
  又过了几日,有消息称顾昱闻帮助的太子一派不敌二皇子,现在遭到了二皇子那边的追杀,顾昱闻和太子等几位大将掉落悬崖,生死难料,不知所踪。
  沈牧听到这个消息,直接晕了过去,还是大夫用了好几碗参汤才把他这一口气给吊回来。
  知府大人和钦阳轮番来劝他要保重自已的身体,嘴皮子都要磨破了。
  沈牧何尝不知道他们是好心,但他就是难以接受这个事情。
  每晚做噩梦的时候,都是顾昱闻那句“我会回来照顾你们爷俩“,把他给拉回现实。
  沈牧轻抚肚皮,心想:无论如何,他都要养好身体,给顾昱闻留下一丝血脉,不能让他绝后。
  自那天以后,沈牧没有再消极,府里的下人也都关紧了嘴巴,没有再提起顾昱闻的名字。
  南州地处热带,再冷的冬天也不会下雪。
  沈牧月份大了之后,就不怎么愿意出门了。
  虽然南州的百姓们不会歧视他,但他觉得大着肚子的模样很丑。
  可是久坐不动也不好,这天傍晚,沈牧托着臃肿的身子起来,围绕着小院里的石板路慢慢走。
  走到顾昱闻给他做的秋千前,沈牧伸手摸了摸绑住秋千的麻绳,眼中浮现出留恋。
  他慢慢地坐下来,可身体沉重,秋千荡不起来。
  “钦阳,推一下秋千吧。”
  沈牧知道钦阳不会离他太远,便习以为常地呼唤那个人。
  脚步声从身后传来,听着和平时钦阳走路的欢脱不同,多了份沉稳。
  但沈牧没有怀疑,也没有转过身,因为钦阳和顾昱闻留下的兵把他保护得很好,一只苍蝇都难飞进来。
  身后的人迟迟没有动静,沈牧疑惑道:“钦阳,你怎么不推?”
  “媳妇,我也想推你。可是我单手,站不稳。”
  沈牧惊喜万分,转过头看到了他朝思暮想的人。
  顾昱闻左脚抬起,右脚着地,一只手撑着杖,站着都有些歪歪扭扭的。
  他的腿受伤了,胡茬也长了出来,看着就憔悴了很多。
  “你回来了。”沈牧起身,朝他走过去。
  顾昱闻张开胳膊想将人接住,却向后踉跄了一下,眉头紧紧皱起来:“媳妇,我现在不能抱着你了,你会不会嫌弃我啊?”
  沈牧破涕而笑,踮起脚尖吻住他的唇:“不会,你回来就好。”
 
 
第119章 古代篇(结局)
  团子是在春天降生的,六斤五两,是个女孩。
  沈牧还没有被疼哭,顾昱闻就先哭成了泪人,面子都不要了。
  女儿是父亲的心头肉,掌中宝,顾昱闻更是把这句话做实了,亲力亲为的照顾团子。
  于是,顾乐嫣小姑娘成了南州最肆意张扬的女娃,没人敢惹她。
  五岁之前,顾乐嫣都是跟两个爹爹一起睡,虽然很多时候醒来都不知道自已为什么会在小房间里。
  五岁之后,顾昱闻给她找了个贴身侍女,她也就这么被“顺理成章”的赶出了主卧。
  正午刚过,沈牧便不得空闲,刚从心血来潮的雄狮“爪牙”下讨到片刻的喘息。
  年龄的增长并没有给沈牧带来负面的影响,反而让顾昱闻觉得他更迷人了,就像是陈年佳酿,越品越有滋味。
  “昱闻,你想要个儿子吗?”沈牧趴在他身上,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
  “不想。”顾昱闻抱着他,亲了亲他的侧脸:“生乐嫣的时候,你去了半条命,我现在想起来还会心痛。我们有一个就够了,再要一个只会分走你的注意力,你就不在乎我了。”
  “你怎么连孩子的醋都吃啊?”沈牧笑道:“你几岁了呀,顾大宝。”
  “刚才还没够教训是不是?”顾昱闻勾唇道:“你都求饶了,还把我当孩子呢?”
  “没个正形。”沈牧吐槽道:“在乐嫣面前,你可千万不能说这种话啊,她现在学习东西可快了,要是把你这口无遮拦的流氓样学去,我跟你没完!”
  顾昱闻被他突如其来的嫌弃而弄得哭笑不得,想再缠着他讨欢,门口却响起了奶呼呼的喊声。
  “大爹爹,小爹爹,你们在里面吗?”
  沈牧赶紧推开顾昱闻,两个人都开始手忙脚乱地穿衣服。
  顾昱闻率先去开门,顾乐嫣看到自已的大爹爹,伸出手就要抱,顾昱闻也是宠爱得不行,把她抱在怀里举高高。
  “乐嫣,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呀?”沈牧站起来,捏了捏乐嫣的小脸蛋。
  “钦阳叔叔说到吃饭的时间了,可他不敢来喊你们,我就自已来了。”乐嫣小声道:“小爹爹会不会生气?”
  “怎么会呢?乐嫣可是小爹爹的心肝宝贝。”沈牧亲了亲女儿的脸,笑得温柔。
  饭桌上,乐嫣一个人吃了三个大鸡腿,饭后不久还喝了一碗银耳羹。
  夜里洗漱后,沈牧忧心道:“昱闻,你觉不觉得乐嫣该控制一下饮食了?”
  顾昱闻不解道:“为什么要控制?孩子饿了,你不让她吃饱吗?”
  “慈父多败儿,女儿也一样。”沈牧叹息道:“你是不是要让她变成大胖丫头?”
  顾昱闻笑了:“胖好啊,可爱,健康,比大街上风一吹就晃的小孩子强多了。我的女儿就要胖胖的,以后才能拿得起刀枪,守得住顾家。”
  从那时候沈牧才知道,顾昱闻对这个女儿给予了很大的期望,要把顾家都交到她的手中。
  顾昱闻秉承着学习不好没关系,健康快乐就行的教育理念,带着小乐嫣上树掏鸟下河捞鱼,天天疯玩一通,导致小乐嫣六岁了,字也不认几个,算数更是马马虎虎,成绩倒数第一。
  沈牧知道,家里总要有一个唱红脸的,于是他很自然的扮演了这个角色。
  结果就是,小乐嫣对他“闻风丧胆”,对顾昱闻更亲近了。
  某一天,顾昱闻和沈牧一起送女儿上学,进门的时候小乐嫣没怎么样,沈牧也没怎么样,唯独顾昱闻跟唐僧念经一样嘱咐了小乐嫣很多话。
  一会儿担心她饿了没东西吃,一会儿怕她被男孩子欺负,即使吹笛了,他还趴在墙外不愿意离开,最后还是沈牧忍无可忍,硬生生把人拖走了。
  从那以后,几乎每天放学他都第一个到私塾口等着接女儿,风雨无阻,十分乐意当一个女儿奴。
  沈牧跟着南州有名的大夫学医,学成之后,他继承了大夫的医馆,还免费给南州的哥儿看病,人人都夸他妙手回春,药到病除。
  顾昱闻帮助太子假死,趁二皇子骄傲自满来不及注意时,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的回马枪。
  最终,太子如愿以偿地坐上了龙椅。
  太子念及这份恩情,多次邀请顾昱闻回长安,给他当兵马大元帅。
  可是都被顾昱闻拒绝了。
  他说,当大官握重权他都不在乎,他只是不想让心爱之人再担惊受怕。
  多年前,他拖着伤腿回家,看到沈牧的背影消瘦了那么多,即使他不说,也能知道沈牧是为了什么而变得如此憔悴的。
  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唯有一个爱你的人才是值得珍惜的,顾昱闻很庆幸自已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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