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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他的小白狼(穿越重生)——寒川歌

时间:2024-04-23 10:18:11  作者:寒川歌

   神和他的小白狼

  作者: 寒川歌
  文案:
  网文作家殷弦月最近陷入了一种强烈的自我怀疑,他觉得自己可能患上了什么脑部疾病。
  因为某日醒来,他看见他书里的男主坐在他电脑前,支着下巴,阅读他的存稿。
  并且提出疑问,“为什么我会变异?我不是大陆最强吗?”
  殷弦月:“……没办法,剧情需要,你不在这里走火入魔,后面女主怎么感化你呢。”
  男主:“所以你就让我变成一个枯瘦佝偻还烂脸的玩意儿?”
  男主的袍子无风自起,黑雾当即笼罩房间,他想试探一下这位造物主有多强大,自己可否一战,然而……
  殷弦月望着一步步走来床边,双目狠绝几乎渗血的男主。
  抓着棉被无处可逃,“都、都可以改!都可以改!”
  然后马不停蹄地为自己去医院挂号,预约了一次脑部核磁共振。
  *
  路槐是《洛尔之枫》的男主,由于作者给他的设定过于强大,他意外发现自己可以穿梭于作者的世界和他的世界。
  路槐以为,造物主怎么也该是个六边形战士,本领通天,才得以一支笔镇住整个《洛尔之枫》。
  不料……
  造物主被他吓的缩在床角瑟瑟发抖,造物主买菜被凶恶老板压秤也不敢出声,造物主深夜被小混混堵在穷巷粗言鄙语。
  路槐不知什么时候蹲在巷子墙头,月亮在他后背。他白发黑袍,血色的瞳仁垂眼审视着他们。
  路槐:“打主人也得先看看他的狗是什么品种吧?”
  *
  文案截图于2022.05.09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殷弦月,路槐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跨越时间,闯入同一次元
  立意:无论落入何种境地,都要铭记自己的信条。
 
 
第1章 
  “我知道这听上去很荒唐,但是,我被我书里的男主,挟持了。”
  殷弦月说完这句话,端起手边的咖啡,凑到嘴边喝了两大口。
  工作日的咖啡厅里,客人并不多,店里放的钢琴独奏曲轻柔舒缓。落地窗被擦得透亮,外面城市的路面铺洒着午后三点的阳光,金光灿灿。
  接着,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细银丝框眼镜,镜片后那对琥珀色的瞳仁,定定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人。
  坐在他对面的男青年与他年纪相仿,眼神茫然,嘴巴微张,半天磕巴出两个字:“路槐?”
  “路槐。”殷弦月点头。
  “你是说……路槐,从你的书里,出来了?”
  殷弦月:“你也觉得我是疯了,是吧?贺琦。”
  “……”贺琦吞咽了一下,“你……你最近是不是压力有点大?”
  闻言,殷弦月“哈”地笑了一下。
  大约是在表达,我就知道。
  “不是。”贺琦忽然手足无措起来,“我的意思是——”
  殷弦月没等他说完,将杯子里剩下的,黑洞洞的冰美式一饮而尽,然后从椅子上站起来。
  坦白讲,贺琦对这种事情的第一反应,就是殷弦月大约是出现幻觉了。
  他们是同行,他和殷弦月一样都是网文作者,在同一家网站的不同频道。
  殷弦月在幻想类分频,贺琦在都市类。但他们是同一个编辑负责,早几年大家都哼哧哼哧摸索网站风格和读者口味的时候,在编辑群里加上的好友。
  贺琦:“等等——”
  贺琦跟着站起来,扭过身,叫住了刚走出两步的殷弦月:“你会不会是因为在幻想频写了太久,过于代入了?就是,会有这种情况的,我听说……”
  “贺琦。”殷弦月回头,打断他。
  今天殷弦月穿一件很宅男的格子衬衫外套和白T恤,微长的头发垂在后颈。他那张不俗的脸,藏了一些轮廓在脸颊两侧的头发里。
  他久不见阳光的皮肤有些病态的苍白。
  殷弦月笃定地看着他,“相信我,我自己比任何人都希望我疯了。”
  路槐。
  第一次在文档里敲出这两个字的那天,殷弦月熬了个通宵。
  路槐是他正在连载的异世大陆小说,《洛尔之枫》里的男主。这并不是他的第一本书,却是他写作以来最顺畅、状态最亢奋的一本。
  离开咖啡厅后,殷弦月呆呆地站在人潮之中。
  这样安静惬意的时间里,殷弦月站得好好的,骤然猛地弯腰,双手捂住嘴巴,宛如肺部抽搐一般剧烈地咳嗽起来。
  人行道上,孩童手中握着氢气球的绳子,少女背包上的坠饰左右摇摆。
  殷弦月咳出的血从指缝中渗出一条暗红的血丝,这时候贺琦追了过来,从咖啡厅拿了一沓纸巾,立刻捂在他手背。
  “要去医院吗?我叫个车?”贺琦问。
  殷弦月一手用纸继续捂着嘴,另一只手拨开贺琦,站直起来,摇了摇头。
  老实说,贺琦有时候很害怕殷弦月神经兮兮的样子,但他同时又对殷弦月有些恻隐之心。
  因为殷弦月是个没有亲人的病秧子,他初中时候父母双亡,自己用助学贷款念了大学,拿贫困补贴。毕业之后又因身体太差,没办法参加工作,租了个小单间写书,一直到现在。
  所以尽管殷弦月偶尔出现这样神经质的行为,贺琦在很多时候都是包容的。
  “那起码我叫个车送你回家吧。”贺琦说,“至于路槐……”
  殷弦月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干净自己咳出的血。
  贺琦稍稍偏过些头,他和殷弦月的交流更多是在网上,纵使早知道他身体不好,动辄咳血,但真的看见咳血现场,还是会有点瘆得慌。
  “至于路槐,如果你实在是受不了,那你收个尾完结了吧。”贺琦说,“如果写一本书都影响你到这个程度了,那何必再折磨下去?”
  “不是!”殷弦月的声音不高,但说得短促且坚决,“不是文章本身的问题,是路槐的问题。”
  “……”贺琦还是没能习惯他这样时不时陷入自我世界的样子,“路槐他就是个角色……”
  “是。”殷弦月定定地望着人行道前的车流,尔后倏地一笑,“哈哈,是,他就是个角色,他还能倒反天罡把我杀了?”
  他不似在对贺琦说话,而是自言自语。
  又来了,贺琦叹了口气。
  殷弦月带着他看不懂的笑,走了两步,将沾着血的纸团丢进垃圾桶。
  “要不,我给你介绍个医生吧。”贺琦带着关切地说。
  殷弦月只淡淡地说:“我做过检查了,脑子没问题。”
  然后想起了今天出来的主要原因,殷弦月看了看他,问:“对了,你叫我出来,是有什么事?”
  “啊。”
  贺琦吞咽了一下。
  殷弦月算是个比较迟钝的宅男,缺乏运动,缺乏日晒,缺乏睡眠。眼下微青,皮肤苍白,分明是细丝框的眼镜,在他脸上却显得重了些,让人感觉他光是戴这眼镜就已经很辛苦了。
  反观今天的贺琦,用发蜡抓了头发,一套精心搭配的衣裤,甚至修了眉毛。
  贺琦是何用意,昭然若揭。
  他和殷弦月认识一年有余,这一年来,贺琦主观地将自己摆在“兄长”的位置上。殷弦月的年纪小一些,常年沉浸
  在他自己的世界里,窝在他的小单间里写书,昼夜不分。
  所以,那些小说里都是怎么写的来着?
  阴郁的小可怜,不都是需要一个阳光邻家哥哥来救赎吗……
  贺琦今天叫他出来喝咖啡,原是想当面与他表白,希望能以一个更加亲密的身份来照顾他。
  可殷弦月……先一步给了他一个惊喜。
  “所以,其实没什么事吗?”殷弦月用手背又抹了一下自己的嘴。
  殷弦月就是这样的人。
  你叫他出来说有事,人到了你再说其实没什么事,他根本不在乎。
  “没、没什么……下次再说吧。”贺琦决定换个时间再说。
  殷弦月只推了下眼镜:“嗯。”
  看吧,他根本不在乎。他仿佛没有好奇心,对这个世界,对任何人都没有探索欲。
  贺琦低头苦笑了一下。
  “弦月,要不我先送你回……”
  “路槐。”倏然,殷弦月没头没尾地,吐出了这两个字。
  喉结滚动,嘴唇微张。
  他镜片后面的琥珀色瞳仁,因恐慌而微微颤动着。
  “什么?”贺琦不明白。
  殷弦月定定地看着对面的街,四条车道的马路很宽,车流湍急,一辆辆车疾驰过去,将对街的画面拉得抽帧。
  贺琦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对街的龙爪槐树下,赫然立着一青年。
  那青年身量高大,肩宽腰窄。他是白色的短发,戴黑色鸭舌帽,穿一件黑色套头卫衣,黑色牛仔裤,兜帽拉了上来,只有几缕白发从卫衣兜帽的影子里溜出来。
  路槐。
  这是贺琦的第一反应。
  那种大型猛兽的压迫感,自然界掠食者的肃杀意,在这平和热闹的街市之中,过于突兀扎眼。
  贺琦看过殷弦月写的《洛尔之枫》,书中描写的路槐——
  洛尔大陆,雾区,军情七处,编号8991-09号猎手,路槐。
  他白发赤瞳,身形颀长,天鹰族与白狼族的混血儿,鹰目之下千里之内无所遁形,狼人族之中战力最强的白狼血统赐予他几乎无敌的近身搏斗天赋。
  同时,路槐也有着几乎所有龙傲天剧本的背景设定:父母双亡。
  这年头做大男主的,没几个是家庭美满快乐童年长大的,路槐自然也一样。他不仅父母双亡,还被灭族,五岁过上颠沛流离的日子,因血统优异,被雾区军情处收编,开始了惨无人道的猎手训练。
  殷弦月岂能想到,这套幻想频、大男主,几乎全网统一标准的出身,竟是如今他的主角对他憎恨的由来。
  此时,路槐就在对街,冷冷地站着,凝望着他——造物主。
  也是天鹰与白狼灭族的始作俑者,洛尔大陆的天神,昼区、雾区、夜区,三大区真正的缔造者。
  马路那边,殷弦月其实看不真切,路槐的眼神、表情,他看不清,但他心如明镜。
  而贺琦,很快回复了理智。这不可能,不可能真的是路槐,说是Cosplay的他都能接受。
  主角从书里穿出来,还堂而皇之站在大马路上,他真的无法承认。
  于是掰过他肩膀,说:“弦月,你看错了,你看着我。”
  殷弦月只平静地看向他,然后说:“路槐就站在那,你现在相信了吗?”
  说完,殷弦月侧过身,贺琦的手便滑落了下去,无力地垂在自己身侧。
  “那只是个漂了头发的路人!”贺琦又问,“你这样多久了?”
  “你还是觉得我是妄想症。”殷弦月随便整理了一下衬衫的袖子,接着说,“我得回家了,我得……按照路槐的要求,重新写下一章,我的存稿,全都不能用了。”
  贺琦望着殷弦月走向地铁口的身影,喃喃道:“真是疯了……”
  然而当贺琦再次看向对街,龙爪槐树下,那人已经消失了。
  殷弦月从这里坐地铁回家,大约需要三十分钟。三十分钟,十公里的路,对于一个天鹰与白狼的后裔而言,转眼而已。
  不过路槐选择了遵循这世界的秩序,他没有幻化出任何一种兽态或半兽态。
  所以,两个钟头后,路槐才出现在殷弦月的卧室里。
  显然,在灭族凶手面前,路槐和上次一样,跳过了敲门,直接扯下门锁。
  或许是做好了心理建设,殷弦月没有第一次见到路槐那般狼狈。
  一室一厅的小单间,电脑前苍白的作者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他吞咽了一下,看着无礼的来人,没有脱鞋就走进自己的房间,先是拉下来卫衣的兜帽,再摘掉了鸭舌帽。
  刺眼的白发泛着冷光,鲜红的瞳仁。
  殷弦月的手指紧紧扣着他人体工学椅的扶手,望着他一步步走过来。
  路槐脸上挂着轻松又随意的笑,彬彬有礼的恶魔,笑得令人心底发寒。
  他走到殷弦月的椅子旁边,俯身,双指掐住他下颚,迫使他和自己对视。
  路槐说:“又见面了,上次之后,我思考了一下,我究竟该怎么称呼你,天神?造物主?还是我该入乡随俗,叫你……太太。”
 
 
第2章 
  《洛尔之枫》这本书的评论区里,活跃着一群小姑娘,每天“赞美太太”、“太太饿饿”。
  起先,殷弦月以为“太太”这个称呼,类似于现在网上对于美人的夸赞就是高呼“老婆”。殷弦月对自己的长相没有多高的自我评价,他不太打扮,浑身是病态的苍白,血管仿佛不是埋在皮肤里,像是湖面浮冰下的水蛇。
  所以他为了让读者们不再管自己叫“太太”,有次在评论区里回复了一位读者,说:大家好,我是男生,也没有多好看,不必称呼“太太”啦。
  尔后才被科普,“太太”最初是称呼二次元同人创作者,后来这个亲切的称呼也被广泛地用在了网络创作者身上。
  路槐的指尖施了些力,“别走神。”
  殷弦月的确走神了,他过度紧张的时候,精神会不自觉地逃避,潜意识认为,事情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得以解决。
  就像现在这样,他权等着,让这段时间赶快过去、赶快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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