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宁风眠皱了皱眉道: “赫连部落现在退到隘口之后了?”
“嗯,”覃烽点点头道, “此次几番侵扰,除了第一次是赫连部落来的,之后均是羯人其他部落过来,感觉好像是赫连部落第一次主动进攻的目的就是给其他部落可以进犯的信号,之后赫连一支就隐身不见,反倒是其他部落因为得到了信号并且发现主将不敌得到甜头后,才三番五次大肆骚扰的。”
赫连部落的世子赫连琦真很聪明,进犯北疆的事情假手于人,不仅可以完成崔绍的任务,到时候哪天宁风眠若是真的出现开始剿杀,那自己的实力也不会受到影响,到时候还能借用宁风眠剿灭其他部落主力的机会把其他部落一并吞没,一石三鸟,算得不错。
宁风眠喝了一口覃烽打来的水,北疆冷冽的溪水从口中一路冻到胃里,很像沈槐之调出来的冰酒,宁风眠又想到了小狐狸,不知道他醒来会怎么样,会不会太生气,只希望他生气归生气,怎么骂自己都可以,但是还是要好好吃饭,睡觉,锻炼身体。
昨日风就不太对,如果降温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给自己多加件衣服。
“叫弟兄们集合吧。”宁风眠合上地图,屏息凝神,心中差不多已经有了想法。
沈槐之在一片混沌中惊醒,眼皮很沉。
宁风眠……仅仅只是念到这个名字,心就好像被利刃贯穿一般,一呼一吸都疼得难以自抑,可身体仍然沉溺于安神香中无法动弹,沈槐之陷入了梦魇。
梦魇中无法动弹的沈槐之,眼睁睁地看着宁风眠骑着通体雪白的照夜孤身一人冲进敌人阵营之中,然后寡不敌众体力不支,最后一支不知道从那里射出的冷箭,直接刺破宁风眠的护心镜,宁风眠从照夜身上跌下然后直直地摔在了自己面前,沈槐之就这样看着宁风眠身下的血泊越来越大,将军望向自己的眼睛也慢慢失去光芒。
“不!”沈槐之终于挣脱梦魇的禁锢,猛地坐了起来,心如鼓擂。
屋中安静得吓人,四周一片昏暗。应该已经是晚上了吧,沈槐之使劲吸了吸鼻子,香气馥郁,是十分熟悉的安神香,宁风眠每晚都会点,否则将军很容易噩梦缠身。
他走了,沈槐之摆烂地坐床上,甚至都不需要去确认一下。说到底,宁风眠终归是大祝国的将军,自己籍着崔绍的逼迫把他带到行江城安顿下来,也不过是在他们不长的时光里堪堪偷出来那么一小段闲适,最终还是都得还回去。
沈槐之苦笑摇头。
这个人,如此聪明如此谋略,就算是自己最后把命都给了他,就算他明明知道北疆有难完全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专门用来围猎他的圈套,他依然还是会奋不顾身。
这种人会叛国?我沈槐之把自己的头割下来给史官当球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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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分离
沈槐之觉得宁风眠这样的男神,得到和长期持有他的成本的确是非常之高,赔钱赔命还赔感情,如今大英雄倒是走了个潇潇洒洒,可是路明的盯梢怎么办?
狗男人!
“哗啦!”落栗在屋外听见沈老爷屋中响起瓷器被摔碎的声音,让落大管家好一阵心疼——沈宅的东西可都是上年头的宝贝!
“老爷?没事吧?”
“没事,不要开门,不要打扰我。”沈槐之声音拖拖拉拉,听上去疲惫极了。
“可是,”落栗为难地看了看身边站着的,满脸都写着迷茫的何勇,艰难地吞了口唾沫道, “家里来客人了,何勇来看老爷你了。”
过了一会儿,东厢房的门开了,沈槐之一身白色常服赤着脚倚着门边,头发随意地用一根暗红色的发带松松地系,神情有些恹恹,声音微哑道: “何兄,好久不见。”
看到沈槐之这番模样,何勇心中惊诧不已,今天上午他接到信鸽密信,宁风眠告知其要出门一段时间,差自己来沈宅照顾沈槐之,请自己万要保护沈槐之的安全以及一定要万事听从沈槐之的吩咐。
如今看来,沈槐之的安危的确值得关注,而对他的安全造成最大威胁的就是他自己。
“沈兄别来无恙。”何勇抱拳回礼道。
“别来无恙,哼,”沈槐之垂头无奈的摇头轻笑一下,然后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进屋说话吧。”
落栗和何勇踏进房门,屋中地上星星点点全是碎瓷片,一路从门口走到小客厅简直步步惊心,落栗一边走一边担心自家老爷的精神状态,反倒是沈槐之,走得端庄贤淑目不斜视,踩在碎瓷片上如履平地,简直无知无觉。
“沈公子……你还是要爱惜自己啊……”何勇看不下去了。
“怎么了?”沈槐之回头无辜地眨眨眼。
“你的脚……”
沈槐之顺着何勇的视线看下去,视野之中出现一双被扎得鲜血直流的脚,再仔细一看,哦,这双脚是自己的。
“哦,”沈槐之点点头,然后继续目不斜视地踩下去, “没事。”
何勇: “……”作为一个客人,我真的是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压力了!
“何兄怎么今日来了?”沈槐之看着落栗抖着手开始疯狂扫地,面无表情地问道。
“哦,是这样,现在不是春天了么,我家主人新酿了一批青梅酒和杨梅酒,这些果子酒都得新鲜着喝,放不得,所以就差我今天给沈公子送来尝尝鲜。”
“哦,四哥……”沈槐之拈起自己的一缕头发,放在指间慢吞吞地玩着, “说来也奇怪,我的酒铺开张了这么久,四哥好酒是源源不断不计成本地往这里送,可是人却一次都没来过,现在更是我家走了某个人,他就立刻差你来看我了,当真是奇怪至极,何兄,你家主人真的在栾城吗?”
“沈公子这话我听不太懂,我家何公子自然一直在栾城,因为家中老夫人卧病在床,何公子需在床侧伺候不能脱身,特命小人来看望您的。”何勇一边瞎编一边暗自心惊肉跳,这个小纨绔好像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啊。
“哦,那是我多疑了,抱歉,”沈槐之扔掉头发,掀起眼皮看了何勇一眼, “如果我邀请何兄在我家多住上几日,想必我四哥也是不会拒绝的吧?”
“全听沈公子吩咐。”何勇后背已经开始冒冷汗了,沈槐之这分明就是起了疑。
“好,落栗,给我们何兄收拾一间最好的客房出来。”沈槐之吩咐道。
“没问题!”落栗把视线落在自家叫人不省心的少爷的脚上,沈不省心放脚的地上已经血迹斑斑,也不知道今天少爷又是在玩哪出, “我差大夫来给你包包脚吧?”
“不用,不疼,”沈槐之无所谓地晃了晃脚,晃得何落二人心惊胆战, “话说,何兄,你通晓易容之术吗?”
“之前在江湖行走的时候,略有学过。”
“很好,”沈槐之满意地点点头, “你对我家那位家仆陆川的样子可还有印象?”
“有,”何勇点点头, “陆兄一表人才,令人过目不忘。”
“过目不忘,呵!很好,我想邀请何兄从今天开始,扮作陆川出入卧听风。”沈槐之仿佛知道何勇一定会答应下来这事一样,甚至都没有问何勇的意见。
“这……”何勇有些为难, “可是我不会调酒啊。”
“没事,你扮好了以后呢,我就给你把手给绑起来,手断了不就调不了。”
何勇:……
——
若说不失落,那一定是在逞强。
沈槐之感到有些委屈,可一个大老爷儿们,他也无法在这个节骨眼上和宁风眠置气。宁风眠去当他的将军拯救黎民百姓了,难道自己要因为这个在家上房揭瓦吗?
自然不能。
不仅不能生气,还不能让崔绍发现陆川不在行江城,不能让崔绍对陆川起哪怕一丝疑心,不能让宁风眠有任何后顾之忧。
脚掌的剧痛让沈槐之迅速地从安神香带来的混沌中走出来,立刻恢复神志来思考问题。
崔绍设下一个宁风眠不得不钻的圈套,那他沈槐之就要保证宁风眠即便是钻了也没事!
沈槐之突然没来由地有些兴奋,以前通勤的时候,坐在地铁里看着身边面无表情的人们,他总是会默默祈祷自己的人生能不能不要如此按部就班,上学放学毕业工作早高峰晚高峰,一天就这么过完了,周而复始,平淡得甚至连地铁坐过站都能成为当日谈资,而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这次,自己需要独自面对祝朝最为险恶毒辣的人物,即便已经失去了上帝视角,即便结局依然惨淡,他也要为自己,为宁风眠,乃至整个大祝朝搏上一搏。
房门被叩响,何勇打开门,只见沈槐之此时已经恢复成以往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半束着长发,身着宽袍,晃晃悠悠地摇着折扇不紧不慢地踱进房中。
身后跟着的落栗则抱着宁风眠惯常穿用的简单外衣和为数不多的头饰——宁将军的私人生活是真的朴素,和眼前这只花孔雀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想先看看何兄易容成陆川的样子,以后何兄每日就穿陆川的衣服进出直到陆川回来,可以吗?”沈槐之礼貌发问,但眼中依然看不出商量的意味。
“全听沈兄吩咐。”
“很好,”沈槐之满意地点点头, “以后在酒吧里,你只需要坐在吧台后面休息即可,偶尔可以装作指点天璇和天玑调酒。”
“是。”何勇速度很快,已经开始调试颜色着手易容了。
“当然,”沈槐之站在何勇身后一边看何勇易容一边说道, “也会有人坚持要求你来调的,你就把断手展示给他们看,尽量少说话。”
“好。”
“你易容的法子和谁学的?”
“啊?”这一问,问得何勇猝不及防。
“哦没什么,你继续。”沈槐之的眸色很深,沈槐之每天早晨都会全程陪宁风眠把自己变成陆川,对于宁风眠的易容步骤简直烂熟于心,而何勇易容的手法和宁风眠的几乎一模一样。
狗男人,沈槐之后槽牙咬得咯吱作响,回来给我跪榴莲皮去吧!
“阿嚏!”一边等突击队集合一边皱眉思考战术的宁大将军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将军,没事吧?”覃烽有些担忧,将军毕竟在南方待太久了,一时间估计难以适应北疆的寒冷。
“无事,我此番来待不了太多时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稍微缓解一下秦将军的困境,至于彻底解决掉羯人,还是得等我以宁风眠的身份回来才行。”
“属下知道!”
“赫连翔是悍将,光靠一支突击队是解决不了他的,况且他很狡猾,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肯定就已经多加防备,没那么容易拿下。这一次我只打算和你一起打击骚扰边境的几个主要部落,剪除羯人一些边缘力量以后,由你来收尾。”说话间,宁风眠已经穿好了一套普通骑兵的甲胄,然后递给覃烽一叠面巾, “不要叫我的名字,不要对我尊敬,让所有人都罩上面巾。”
“是!”
“覃烽,不要用收到命令的语气,从现在开始我只是一个普通士兵。”
覃烽: “……”好难啊,我可是宁将军的铁粉啊!
“将军,您作战风格这么独特,我猜大伙一会儿一看见您就知道是您了……”
“我是不是宁风眠和我承不承认是宁风眠是两码事,就算大家都觉得我是,只要我不承认你不承认,有谁又能够真的确认?军中无戏言,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谁敢说他看到的那个男人就一定是宁风眠?”宁风眠此刻已经戴好了面巾,掩了掩身形,果然没有了宁将军曾经飒爽英姿的样子,只是一个平平无奇被逼出来打工的普通士兵而已。
“从现在开始,我是一个普通士兵,你叫我二狗就可以。”宁风眠已经换了一个陌生的声音。
“二……二狗?”覃烽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虽然自己和宁将军以前也经常一起易容成别的人物,但是将军给自己起如此接地气的名字还是头一回,将军现在的审美肯定是被那个姓沈的小子带歪了!
覃副将在呼啸的寒风中痛心疾首。
不过二狗这个名字确实是宁风眠自己自认的……宁风眠知道,小狐狸此刻一定在骂自己, “狗男人”的名号一定会在这次的不辞而别中全程陪伴自己的。
——
羯人一个叫扈雄的部落中,满载而归的羯人壮汉正在兴高采烈地按照部落人口分配刚从城中劫掠回来的财物。
“那守城真是不堪一击!”
“是啊,听说去年他们祝人新派来的秦松也是一个会打仗的,没想到这么差劲,连我们的先遣部队的马儿们都挡不住!”
“就是,根本不经打!要是放在以往宁风眠在的时候,我们能有这么好的日子过?”
“这么说来,还是要感谢这个姓秦的,如果不是他,我们哪来的大丰收呢哈哈哈哈!”
“希望那个姓宁的永远都不要再回来,这个姓秦的很好,我很喜欢!”
“哈哈哈哈,是的!让我们一起为他的健康而祈祷吧!”
“哎?但是为什么你家多分了一头羊羔?!”
“我打的头阵我不应该多分点儿吗?”
“我呸!你打头阵了不起啊,其他的弟兄们难道就没出力了吗?没有我们的掩护你现在都已经是个死人了!”
“呸!我就要多分,不服气来打啊!”
“来啊!谁怕谁!”
几个羯人壮汉立刻扭成了一团。
这时,部落外墙墙头突然闪现片片亮光,几十道身穿祝军奇袭轻甲脸上蒙着面巾的士兵突然出现,然后利落地跃下高墙,如同神兵天降。
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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