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对!
上一辈子,在刑部监牢待审的时候,什么都不能干,只能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地想这些陈年旧事,更别提人被关着,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胡思乱想。
他想了多少次,就疯了多少次。
本来还有与他一同被关押的犯人,可那些人不是被他打成重伤,就是被他打的半死,后来刑部的人只能将他单独关押。
他像个疯子一样,将脑袋往土墙上撞,一个劲儿的将拳头往墙上打,焦虑到撕指甲,咬指头,咬到肉皮溃烂,骨头都出来,只有身体上多疼一点,心上就能少疼一丝似的。
当时满脑子就三个字:
为什么?
可人真是适应力极强的动物,疼着疼着居然就习惯了,想着想着居然也能变得极度冷静起来,就像他现在这样,目光平和,平躺在床上,静静的享受这难得的温软床铺。
他居然觉得就这样躺着,也很幸福了。
“吱呀——”
可惜这种幸福也持续不了多久。
秦随风不用看,也知道定然是那只‘神通广大’的狗妖又回来了。
伴随着一阵‘哼哧哼哧’的气喘,还有嘶哑的声音:
【该死的!卑微的低等星球的人类,肮脏恶臭的狗崽子们,居然,居然也敢觊觎本天勾大人的英姿,等着我,我定修整一晚上,明天定然要你们血债血偿!】
耳边一阵骂骂咧咧。
天勾在外面流浪了一会儿,又是被人泼脏水,又是被一群狗子给包围,好不容易突出重围,眼下更是气头上,忽然恶狠狠的朝床上看去。
【喂!你考虑好了没有!什么时候去报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就是在逃避而已,之前我不过是在体谅你脆弱的小心脏,没揭穿而已!】
【你还真想躺平一辈子了!我告诉你!想都别想!】
【是个男人就要血债血偿,以牙还牙!】
秦随风忽然开口:“请问这位‘天勾’兄,你既然这么想让我去报仇,为什么又让我在五年前,这个时候复活?”
【额......】
天勾抖了抖自己浑身湿透的毛发,无所谓道:【这又不是我决定的,智脑上的大数据显示,你只有回到这个时间,才能有一线生机,除此之外的任何时间节点,都不行。】
“只有现在,才能有一线生机......”
秦随风默默重复这句话。
虽然这狗妖的话很多他都听不懂,可他大概有些明白,为什么自己在这个时候又‘活过来’了,因为这个时候,也是他和萤火相遇的日子。
七月半,中元节,就在科考后的几天。
马上就要到了。
当时他久病初愈,在家里躺了好几天。
一同科考的友人,前来相邀他出游,母亲觉得他在家里闷了好几天,催促他出门转转,自己又一向不会拒绝母亲的话,只好跟随几个同窗友人出行。
到了晚上,长缘河上,有放河灯的、祀亡魂的、还有焚纸锭的,似乎趁着这鬼节,就连千金楼里也传来应节的一曲《缘女曲》,可歌可泣,哀怨婉转。
此曲乃上古流传,相传相爱的一对儿男女,因为俗世恩怨,阴阳两隔,痴念情郎的缘女化为阴间一鬼,却忍受地火焚烧之苦,徘徊在彼岸,不去喝孟婆汤,只为了每年的中元节,阴阳交界之时,能与情郎一见。
此番深情,不知感动多少天下有情人。
《缘女曲》人人都听过,可将一段本该婉转凄切,深情凄凉的曲子,吹的如此激昂和愤怒,爱恨不停交替的曲调,秦随风还是第一次听见。
一念好奇,乘兴而去。
一段孽缘就这么结下了。
不耐烦的声音打断了他的回忆,【你管他是什么时候,总之你去报仇就是了!】
“报仇......”
秦随风忽然低低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悲,声音从喉咙里带着血一般道:“我若是在五年后醒来,说不定还会想去报个仇,可这是五年前啊。”
【啥啥啥啥啥?】
狗头一歪,不可置信:【你居然在意的是这个?】
天勾跳到床铺上,很难想象一只狗脸上,也有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五年前又怎么滴嘛!杀人还算日子啊!】
“五年前他根本就不认识我!我找谁去报仇!”
秦随风罕见的失控,再也没了温润沉稳的气度,眼睛布满红血丝,像地狱里的恶鬼,下一秒就能掐断人的脖子。
他说,“我杀了一无所知的人一了百了,然后呢?然后我就解脱了吗?然后所有一切都结束了吗?然后我就能当做一切没有发生,幸福的生活下去吗?”
秦随风拿起床边的松香枕头,朝面前的天勾扔去。
“谁叫你上床了,你的脚印是黑的,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狗妖难道都不洗澡的吗?”
【我靠!果然舔狗就没一个正常的!】
天勾被比自己身形还大一倍的枕头扫到地上,在地上翻转两圈后,嗷呜一声,一口咬住了枕头,气愤的用尖利的牙齿撕咬枕头里面的棉絮,一时间白色的棉絮飞舞在房间内。
【都说......嗷呜......我不是狗妖!不是狗妖!我是未来星际的智能服务狗!我是有编制!有特权的!】
【我咬死你!咬死你!】
秦随风看着面前的疯狗,只觉得对方和上辈子被关在刑部的自己,有的一拼,也许有了参照物,人才能客观认识到自己。
他默默的放下,自己从床前举起来的脚墩子,两只手互相交握在胸前,平复心底的急躁和怒火,心底一遍一遍告诉自己:
冷静冷静,这不是原来的自己,自己一向是最沉稳有礼的。
周围的人,就连满京城,未出阁的姑娘,都说自己温文尔雅,是个谦谦君子,一定是这狗妖太过可恨可恶,突破了他心底的防线,不能让他再影响干扰自己了。
自己要重新找回,当初那个谦和有礼,温文尔雅的自己才是,不能让上一辈子最后痛苦的记忆,影响自己。
第4章 [世子殿下已死]
即使再不愿意,还是到了这一天。
秦随风闷在书房里面好几日,每日里,秦王妃都端着一大碗黑乎乎的药,看着他喝下。
今日,秦王妃收拢桌上的碗筷,看着桌子上被清空的碗碟,终于露出满意的微笑。
“能吃才是福,太医院的太医果然是医术高超,看你胃口大增,这风寒也算是好了!”
秦随风坐在床榻前,手里捧着一本《魏靖史册》观看,书卷卷着微黄,听到这话,余光朝桌角看去,只见一条黄色的短尾巴频率飞快的转着。
这饭菜都进了谁的肚子里,不言而喻。
秦随风也没戳穿,回道:“儿子的病不打紧,倒是劳累了母亲,这几日担忧儿子病情,日日来送药。”
秦王妃指挥下人收拾桌面,这才款款迈着步子朝里屋走来,正色道:“这都是小事。”
秦随风知道对方接下来要说的是‘大事’了,于是他放下手里的书,正襟危坐,准备洗耳恭听。
秦王妃坐在另一侧的八角凳上,语重心长道:
“大朗,你如今好不容易科考完,也该和同岁的朋友出去聚一聚,与你同窗的朋友来探望了你好几次,之前你在病重,都被我推拒了,可总不能一直闭门不出,说不得将来你们都是官场上的同僚呢,总不好叫旁人以为我们秦王府自命清高,太过托大。”
其实,这还真不是托大。
要是秦王府真的托大了起来,指不定半个京城都要震上一震。
主要是秦王府这个身份太过超然了。
秦王,那可是陪着先帝打过天下的,凭借着四十年前与南靖的边防一战,彻底奠定了两国分庭抗礼的地位,从来势汹汹的南靖手中,守卫了大魏的边境。
这等军功,足以让秦王成为整个大魏,唯一一个异姓王!
之后两国休战,天下太平,这手握兵权的秦王就有些尴尬了,历来不许将军见太平,可谁也不能保证,未来,两国之间不会有战争。
新帝即位后,对着秦王,你就说是杀还是不杀吧。
好在秦王不只是个武将,对于朝堂形势也有一定的明晰,主动上缴兵权,又与皇室联姻,这才算将自己彻底洗成半个皇室中人,身家性命也算和大魏连在一起,免去新帝心头大患。
而当今秦王妃魏月明,就是大魏的二长公主,当今陛下的亲姐。
一个平乱征西的大将军,一个大魏二长公主,强强结合,这等身份背景加持下,这秦王府世子的身份地位,已经不单单是用皇亲国戚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这是要尊贵有尊贵,要地位有地位。
加之秦随风,自幼受到秦王严厉教导,可以说文治武功从未有一日懈怠,早早就明白天下无不衰之国,无不败之家,越是鼎盛,越要小心经营。
他自幼出类拔萃,在京城中久负盛名。
你就是在京城中随便问一个女子,问她心中梦寐以求的夫郎,十之有九的回答都是秦王府世子秦随风。
【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牛逼plus呢!居然栽在一个区区小倌儿的手里,难看啊,难看!】
马车内传来一道嘲讽。
天勾摇头晃脑,一边用爪子翻箱倒柜,车轿内一向都备有点心茶水,还有古文杂本,就是为了乘坐的贵人解闷的。
秦随风早就明白他母亲话中之意,再是个身份超然的世子,也不能太出挑,与众不同,于是便答应了几个公侯伯子的邀约,一同去长缘湖上观民生百相。
【不过,话说在前面,按照你说的,你既下不了手,杀那一无所知的萤火,那你干嘛还在今天出来?】
“为什么......”
秦随风放下手中的书,喃喃自语。
【什么?】
他叹了一口子,透过被风吹来的车帘,看向外面的人间烟火,看着他们一个个或欢喜,或悲伤的面容,只觉得自己与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秦随风收回目光,垂下眼皮,“我想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他蓄意接近我?为什么他想杀我?为什么事情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我一定要死?为什么我这么......蠢。”
天勾用舌头舔掉嘴角的糕点渣渣,摊着肚皮,躺在丝绸包裹的软垫子上,昏昏欲睡:
【行吧,你们有的人,就是这么多的为什么,总爱在无聊无趣的事上纠结万分,要我说,直接杀了一了百了,多解气!多痛快!】
“杀人不过是一种手段。”秦随风垂眸。
若他只为杀人而杀人,早就在醒来的一瞬间,用血液来平息自己的怒火。
可二十年他所学的教导,饱读的圣贤书,都让他如此可笑的保留一丝底线。
秦随风放空的眸子微微回神,看向面前毫无形象的狗妖,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也习惯对方这个样子了,只是有一点令他不解。
“怪哉,你这几天一直给我催眠一样,让我报仇,怎么今天不劝了?”
【切——】
天勾打了一个滚儿,用狗爪子抠了抠尖牙,捏着糕点碎屑送进自己的嘴巴里,嚼了嚼。
【报不报仇是你的事,我只不过是给你找一个理由,怎么活着罢了,现在你既然比起报仇,更想弄明白自己必死的原因,也是一种活法,对于我而言没什么区别。】
【只要你不停的朝前走,我的任务就能完成!】
秦随风默默移开眼睛,试图忘记方才毫无美感的画面,“不停往前走吗......”
马车外。
车夫‘吁’的一声,停下了马车,朝里面道:“世子殿下,这条街人太多了,马车根本过不去,劳烦您亲自下车,走上了几步,前面就是长缘河了。”
秦随风听罢,掀开车帘,直接跳下马车。
“知道了,王叔你先回府吧,这里也不便停车,告诉母亲今日不必等我,给我留个小门就行。”
“得嘞!”
一头白发的老人王叔,也是王府里的老人了,可以说算是看着秦随风长大的,他堆起满脸褶子的笑容,看着秦随风的目光,除了恭敬,更多的是对小辈的关爱。
“那世子殿下玩的尽兴,我让人给你留着门,这下不用再翻墙了!”
“咳咳......”秦随风装作没听到后面的话,转身就走,顿时被人潮裹挟向前。
秦随风没想到自己小时候的胡闹之举,对方还记着,当时被老秦王狠狠收拾了一顿,此后他再也没做过出格的事情。
其实现在想来,翻墙真的不算什么大事。
可大抵秦王爷当时就窥见了自己这个儿子,表面上循规蹈矩之下,骨子里的离经叛道,所以才狠狠收拾一顿,磨了磨他的性子。
却没想到......
有些事不能深想,秦随风思绪渐渐回笼。
忽然,他感觉这街道怎么越来越拥挤了,定晴一看,这才发觉自己周边围绕着莺莺燕燕,这些姑娘一个个即害羞,又大胆的朝他身边挤着。
大魏民风开放,别说节日庆典,就是寻常日子,寻常家的姑娘们也能出门。
除了那些自持身份的高门贵族会对女子严苛,寻常人家的女子,一般父母开明,都是能在自己的婚事上说个一两句。
更别提大街上,见到一位尊贵不凡,又面如冠玉的公子,简直就是吸引年轻女子芳心萌动的大灯笼。
秦随风的一应穿着,都是由秦王妃一手大力,大到衣物配饰,小到鞋袜亵衣,都要由秦王妃检查了过,才能放到屋里,就连阿景和阿静都没有这个待遇。
今日,估计是为了节日庆典。
秦王妃给秦随风准备了一身天蓝色束袖锦袍,袍角用金丝绣着山水,一头墨发用玉冠高高束起,露出棱角分明,略微消瘦的面容。
五官却是俊秀又沉静,端的是陌上君子的气度,可眼角眉梢却多了一丝死气和阴郁。
这种矛盾的气质,让那些一个个待字闺中的闺秀们,宛如脱笼的鸟雀,以秦随风为中心,蜂拥而至。
有大胆的姑娘,还亲自递上自己秀的香囊,“这位公子,小女子不才,请问公子可婚配否?”
“公子公子,你今夜可有一同放花灯的同伴,若是没有,可否考虑考虑我,我们结伴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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