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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丁神通(近代现代)——断金刀

时间:2024-10-11 09:17:02  作者:断金刀
  他要认识的本不是Ricky。
  而是Edward。
  某个春天的拍卖会,一位私人买家,以最高价买走了一枚戒指。拍卖场保护个人隐私,拍卖场所给出的价格和售出的商品,亦离陈麟声的生活非常遥远。
  他本该什么都不知道。
  可不知道是不是老天故意嘲弄,有天,西装店的一个客人掏出手机向他炫耀,麦家老太太生日,他亦在场。
  华人圈子太小,麦家又实在有名。有名到一对双胞胎都随母亲姓氏,麦女士的丈夫是银行家,有了些资产,但是入赘后打拼出的。
  男人啧啧称赞着麦家的富贵。
  陈麟声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
  他在照片中见到了麦春宙,他对那张脸并没有特别的感觉。
  他只在乎那枚戒指。
  陈麟声凑过去,用双手放大照片。
  男人看他的样子,像是找到突破口一般:“你想要这个吗,哪天有机会,我买一个差不多送你。”
  男人口中的有机会,自然是永远没有机会。
  陈麟声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那枚戒指。
  妈妈的戒指。
  那天回去,陈麟声在网络上疯狂搜索着。
  终于,他找到了。
  陈麟声一直存着那段公开的视频。
  拍卖师转换着语言,她温文地报着愈来愈高的价格,她含笑张望,托手指着方向。
  戒指的特写从各角度转换,蓝宝被钻石簇拥,流光溢彩。
  场下,大多人接着电话,价格越高,抬手的人就越少。
  有一个电话,大概就来自于麦家。
  麦家的麦春宙。
  而此时此刻,麦家的麦秋宇正走进亮着一盏灯的别墅。
  客厅昏暗。
  麦秋宇低头换鞋,漫不经心地走过茶色矮几,丝毫没有在乎沙发上还坐着一个男人。
  他走到餐桌旁为自己倒水。
  润了润嗓子,麦秋宇用余光一瞥,缓缓开口:
  “你怎么来了。”
 
 
第13章 
  在遇见麦秋宇之前,陈麟声曾跟着一个男人回家。
  那人也是西装店的客人,一年光顾两次,陈麟声来后,变成了光顾三次。
  第三次推开玻璃门,他径直来到陈麟声跟前,说自己不久就会死去,活着太孤单,想买他几个小时的光阴,不做别的,只说说话。
  陈麟声只当这是世界上千万个贪色男人的理由之一。他身边不乏追求者,有男有女,早就习惯。
  他跟他回家,一共七次。
  男人独居,换鞋进门后第一件事,是帮陈麟声倒水。久而久之,陈麟声开始习惯跟着他走,戴着套的匕首贴在内侧的口袋里,坠着轻晃。
  他们路过起居室,直入厨房。陈麟声像幼稚园的孩子般,乖巧地接过水杯。
  男人长他十几岁,有兄长父亲般的气质,总在陈麟声喝水时,用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注视。像水,又像烟。
  起先他们谈一些空泛的话题,后来说一些具体的生活。
  陈麟声擅长假装笑得很开心,假装很崇拜,很享受,但又离爱和喜欢有那么一些距离。
  但这些把戏,始终没机会用在男人身上。
  最后一次去男人家里,陈麟声站在熟悉的地方喝水。
  男人忽然凑了过来,像风一样轻。
  陈麟声完全没有惊动,他喝光了杯子里的水。
  杯子里空空的,就像他们终究什么都没有发生。
  一周后,他在当地报纸上见到了男人的讣告,短短几行黑色铅字,讲完了男人的生平。比陈麟声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能总结的还要少上许多。
  放下报纸,玻璃门上的风铃悠然作响。
  男人托人带给他一封信,里面有几张钞票,和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
  人类拥有无数可以摒弃爱欲的方法,若是如此情况下,还愿意爱一个人,无论今后要踏足什么样的地狱,都是其咎由自取。
  看完以后,陈麟声并没有什么触动,他将纸条放进信封,拿起外套去了超市,用男人给他的钱,买了接下来两周的生活用品。
  到晚上,陈麟声又把纸条翻出来看。他凝视那行字许久,依旧不明白男人究竟是什么意思。
  但陈麟声的生活依旧是窘迫的。
  他在兼职,可兼职赚来的钱远远不够。施岩仲在付过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外,没再多打一分钱。
  施岩仲是要逼他回去。
  在男人之后,陈麟声又遇见了许多人,参加过无数次隐秘的、离卖淫似乎只有一步之遥的约会。不仅是为了钱,有时也为了一顿免费的晚餐。他不爱那些人,他有决心,也有预感,这种不爱,誓必是永远。
  但与此同时,陈麟声也觉察到,男人的纸条,是他此生报应的小小提醒。
  施简出发去机场,乘好友家人的顺风车。车开出去一段距离,施简忽然探出头来,朝陈麟声和妮妮挥手。
  妮妮也挥手,像一只小狗见到另一只小狗,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陈麟声托了托她,也笑着举起手挥了挥。
  等到车彻底看不到了,他敛起笑容,抱着妮妮路过正在用手绢揩泪的安嫂。
  刚踩上草地,安嫂就呼哧呼哧地追了上来。
  陈麟声知道她有事要找自己,但他并没有放慢脚步。
  这么多年,安嫂对他从来没有过特定的称呼。既没有叫过名字,也没有像称呼施家父子一样,喊先生少爷。
  对妮妮也同样。
  极隐秘的忽视。陈麟声睚眦必报,自然千百倍地还她。
  他嘴角挂着笑,轻声和妮妮讲着给孩子听的俏皮话,逗得她嘻嘻直笑,贴着他往怀里钻。
  就这么一贴,妮妮看见了后来跟着的安嫂。
  她指着喊:“婆婆,婆婆。”
  前功尽弃。
  陈麟声在心中叹一口气。
  他的乖女,倒没有继承他的坏脾气,还肯赏这样的人一声“婆婆”。
  他给女儿面子,停下了脚步。
  白天太阳烈,安嫂伙食不错,几步就跑得两颊通红。
  见陈麟声明明笑着,眼神却是淡漠地扫过来,她心底发寒,继而是厌恶。
  真像那个女人!养不熟的白眼狼!
  安嫂板着脸杵到陈麟声跟前,仿佛下一句就要开口叫嚣。
  陈麟声没看她,
  安嫂稍微缓了缓,堆出一个笑来,说道:“先生说,让你送过阿简少爷,就去见他。”
  “好,”陈麟声点头。
  “还有。”
  “什么?”
  “先生讲,阿简少爷的车应该送去检察维修了。”
  陈麟声笑了出来,他抓着妮妮的手,将她含在嘴边的大拇指救出来。
  安嫂站在原地,似乎在等他的反应,
  “派谁去,”陈麟声淡淡道。
  “这种小事,让阿伟去就好,不好麻烦你。”
  阿伟正是安嫂的儿子,姓胡名阿伟,小眼睛朝天鼻,生得彪悍,就是身高低些。施岩仲贪财,一分钱要花出三十块的效果,一个人更是当三个人用,佣人雇来,不到几天就会走。
  日子久了,就只剩下安嫂。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安嫂向施岩仲引荐了自己的儿子。
  施岩仲做主,留下了他,一个月给出的薪资,比从前雇过的佣人杂工都要高。
  施简讨厌安嫂母子到不愿正眼看的地步,要是陈麟声把他的车交给胡阿伟,施简一回港岛就会把车子转手变卖。
  但陈麟声也明白,哪里是为了保养汽车。
  施岩仲不想车钥匙留在他手里而已,又不直说,只托安嫂来讨。
  “不麻烦,”陈麟声捉住安嫂的话头,“正好下午,我要带妮妮出去。”
  “啊,”安嫂发怔。
  不等她反应,陈麟声已经抱着妮妮离开。
  妮妮的早餐还未吃完,画卡通兔仔的圆盘里放着小半张香嫩蛋饼,切成三角形,煎出了金黄脆边。
  这倒是安嫂的手艺。
  妮妮喜欢,吃得也香,她生了一对小小的兔牙,小口小口啃,真的像兔子。看得陈麟声想笑。
  但想到待会要见施岩仲,一股不快便从胸口涌上来。
  他的笑容也随之发冷。
  小孩子见他忽然脸色一变,也停住了动作。
  陈麟声赶快调整,继续轻声哄她。
  不知道是不是心脏有过问题的原因,妮妮的心思很细腻。施简说他多想,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细腻。
  陈麟声也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毕竟他自己小时候就是泡在蜜罐里长大,只要睡觉时有人帮他掩住肚皮,就什么妖魔鬼怪也不怕。
  他的多疑敏感,都是后来的生活磨练出来的。
  小孩子,纯净,或许只是感官灵敏一些。
  陈麟声伸手,捏了捏妮妮的脸。
  他抬头往一楼尽处看。
  施岩仲瘫痪后,坚持要住在一楼,找人改出一间主卧来。
  每次望那里,陈麟声都觉得自己在看一只丢在墙角的尿壶,生了绿色的苔藓,发散苍老的臭气和尿骚味。
  他不会带妮妮进那个房间。
  但他也不太想把妮妮独自留在这里。
  安嫂端着一小碗豆浆来,特有醇味中,还夹杂着桂花香。小小的金色桂花半干半湿地浮沉在豆浆上,勺子捞去,只余香气。
  她把豆浆放在妮妮的小桌,手在围裙上抹了几下。
  妮妮鼓掌,讲谢谢婆婆。
  安嫂脸仍红着,是刚刚快走的缘故。她笑着看妮妮,用乡音讲了两句哄孩子的话。
  安嫂虽然跟陈麟声不太对付,对妮妮却一向不错。有了些年纪的人,难免不喜欢孩子。
  看这场面,陈麟声心中一软。
  他抚着妮妮的后脑勺,低首在她额头上一吻:“爸爸马上就回来。”
  妮妮点点头。
  他笑一笑,转身向施岩仲的房间走去。
  施简不在,他已没有顾忌。
  五分钟,他最多只给施岩仲五分钟。
  他同这位舅父的斗争,自母亲一去不复返后就开始了。
  陈麟声记得很清楚,八岁的某一天,他足足挨了施岩仲四个耳光,打到他耳鸣不止,脸颊红肿。
  而施岩仲之所以打他,只是因为他不喜欢陈麟声的眼神和表情。他认为,小小年纪就敢瞪人,将来一定是白眼狼。
  他要陈麟声笑,笑得愈柔和温顺愈好。
  他逼陈麟声调整体态,要他学钢琴,学画画。
  学得都是极表面的东西,重点不在创造,而在要纤弱,温顺,清高,但又要笑得平易,要懂得圆滑和做小伏低。
  陈麟声不喜欢这样。
  他记事起第一件生日礼物,就是玩具枪,按一下便哗哗作响,能打败全宇宙的坏蛋。
  直到上中学,陈麟声时不时还是会被施岩仲关进阁楼里面壁,没有饭吃。只因为他翘掉了钢琴课,还看了一部时下大热的警匪枪战片。
  十几岁的陈麟声躺在冰凉地板上,饿到浑浑噩噩,确定施岩仲是十足十的心理变态,说不定要把他训练成高级妓女,以后送给哪家权贵亵玩。
  这老东西。
  陈麟声拧动黄铜把手,打开了老东西的卧房门。
  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袭来。
  久久缠绵病榻的老男人,发散的味道像尿壶里塞了三只公鸡,又腥又臊。
  陈麟声捂了一下鼻子,又挥了挥手,毫不掩饰他的鄙夷。
  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已。
  施岩仲躺在床上,头下垫了两个软枕,正阴森森地看他,像濒死的秃鹫,眼球混浊。
  陈麟声站在门边,没有再往前走。
  他看着这个苍老的男人,忽然觉得很可笑。其实施岩仲并没有太老,只是他中风瘫痪,整个人都像是提前萎缩了一般。
  “叫我什么事,”陈麟声道,“舅父。”
  这两个字咬得极重。
  施岩仲没立马开口,他眼睛眨也不眨,死死瞪着陈麟声。
  陈麟声几乎要以为他死了。
  可惜,下一秒这人就张开了嘴,喉咙像是灌了半升不会凝固的胶液,混沌作响:“你最近,不安分。”
  不安分。
  这个惩罚陈麟声的理由,施岩仲用了不下百次,
  不过自从他去年瘫痪,施简也渐渐开始做主各种事,这个词用的就少了。
  “我?没有啊,”陈麟声耸肩。
  “阿简订婚,我听安嫂讲,你不许宾客来看我。”
  安嫂。
  陈麟声眼神一暗。
  他笑:“舅父,你身体不好……”
  “你是不是觉得你现在可以做自己的主,也可以做我的主,做阿简的主,”施岩仲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直接打断他,“我告诉你,不可能。”
  陈麟声冷冷地看着他。
  “不许你这样看我,”施岩仲怒吼,他抄起手边一个相框向陈麟声砸来。
  啪一下,相框应声而碎。
  玻璃里,是一个穿紫罗兰色长裙的年轻女人。
  陈麟声认得她。
  那是他的母亲,施岩仲的妹妹,她笑得文雅,锁骨上一条坠着宝石的项链。
  陈麟声蹲下身,从玻璃捡出那张照片。
  然后他发现,照片下,还有一张照片。
  一个看起来不大男孩子,穿着裙子,眼圈通红,脸上却仍然挂着笑容。
  陈麟声也笑了。
  那是他自己。
  看来我从小就在装模作样上很有一套。他想。
  顺势,他将两张照片都放进了口袋。
  “阿简的车钥匙,交出来,”施岩仲闭上眼,呼哧呼哧喘气,缓了几秒,他讲,“快点。”
  “要是我说我不想呢,”陈麟声讲,他扫了床上的男人一眼,眼皮上的小痣也跟着一抖。
  “白眼狼!”施岩仲暴怒,额头上血管凸起,他又抄起水杯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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