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越的战士几乎算是轻车熟路,麻利地和好黄泥就着手垒墙面。他们依言利用不同石块之间的凹凸组合在一起,之后再使黄泥找平,这可要比建夯土墙省事得多。尤其是墙面并不需要垒太高,一米高即可。因为半地穴式的住宅本身就向下延伸了七八十公分,加上一米的墙面和向上凸起的棚顶,只要不是如厉这般高的,直着身子在室内行走绝对没有问题。
考虑到保暖,自然是要有炉子的。炉子依墙而建,在下沉的地面垒好,不过烟囱并不是在房顶,而是从底下向外挖了半米,再从地面向上延伸。一是这样建造起来省事,二来也是为了保护屋顶。
和伏甄要的腿粗的树干就立在室内最中间,高度大概比墙面高出一尺。小臂粗的枝干一边延伸出去搭在墙面上,另一边用麻绳固定在树干上围拢一圈,正好形成屋顶。
墙面、火炉、屋顶都有了,自然也留出门窗的位置。窗子不大,中间竖着四五根木棍。常念尴尬笑笑,觉着双手扶上去就有一种牢房铁窗泪的既视感,不过至少保障了透光与通风,要比之前阴暗的帐子好很多。
至于门,大小也刚好能容一人通过。无论窗子和门,都挂上了皮子,晚上时可以将皮子放下来,保证私密性。
也就一个时辰的功夫,十几平方的圆柱形小房子便被延越的一伙人建好了。正好此时日暮黄昏,一切看上去好像梦一样。
“启,你将炉子点着,烘一烘屋里的湿气,不过我还是建议伏甄明天在搬回来,最好等黄泥更凝实一些。过一会炉子点好,你和族人都可以进去体验一下,冬日有了炉火,想来保暖也不成问题。只是记得看好家中调皮的孩子,小心炉火烫伤。”
这一个多时辰,就好像延越的人在施展什么神迹一般。尤其是见过篝火旁烤好的瓦片,为何他们会烧陶器,却从来没想过制作瓦片这样的东西来挡雨。也不是想不到,只是他们之前用帐子,根本没地方用得着瓦片,自然也不会琢磨。
常念之前只是与厉笼统地提出一个概念,如今样板间做好,他小声问厉:“外城的房子用它如何?”
“很好,还是我的祭司大人最有办法。”
一句话,夸得某人耳根都红了,他小声嗔道:“不准拍马屁。”
厉很想伸手捏一捏他粉嫩嫩的耳根,但怕将人吓到,只得克制地说:“你是不是也打算用这种房子来安置买回来的奴隶?”
“没错,你也看到了,这种房子建的极快,就算要向下挖地穴,几个奴隶一起,半日也建得出一间了。”
两人耳语间,原水已经有很多人进屋感受过,出来的众人都沉默了,有了这个叫房子的东西,就算今年冬日寒冷,也不再惧怕。
伏甄是最后一个出来的,她苦涩一笑,说道:“原水本就欠延越很大一个恩情,现在看来这恩情越欠越多,叫伏甄一时都不知该怎么偿还。您之前说希望我们部落派出一百名战士帮忙背负小麦,我答应祭司的依然作数,只是提过的交换之物如何都不能再收。还望祭司应允,让我与族人的心里好受一些。”
他与常念说话时,默默将称呼从你改成了您。
站在一旁的原水众人也听明白了,遂一起恳求:“还望祭司应允。”
常念无奈,只得点头。
晚上,原水用最高规格的礼仪接待了延越一行人,就连他们的祭司也向神灵祈祷,祝福原水和延越的友谊可以长存。
虽然下午那会儿吃了很多,延越的许多人已经不饿,但原水的人还是学着常念的做法准备了烙饼和汤面。烙饼还行,但汤面的味道确实差了许多,伏甄明白问题出在盐上,但延越不提,她自不会多问。
他们已经欠着人家许多,当然不能在做窥探之事。想到明年春日便能去延越,她倒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些,瞧瞧那样神秘的部落还能给她多少惊喜。
第65章
“喔喔喔”
一声响亮的啼鸣,打破清晨的寂静。
第一次被鸡鸣叫着起床,常念感觉还不赖。家里养的那群野鸡野鸭太小,不过算算也差不多一个月了,公鸡一般在三个月左右开始打鸣,也就是再过两个月,他便能过上鸡鸣犬吠的田园生活。
想到小狼嚎的那一嗓子,离犬吠可能有点远。不过他确实有想要驯养狼的打算,毕竟以后养羊放牧有狗跟着会方便许多。
比起其他品种的狼,好像是灰狼更容易被驯养,但想成功驯化,可能需要两三代的繁育。
他记得之前看的一份资料上记载,狗并非是人类主动驯化的,而是狼为了能更方便地获取食物,主动靠近人类,并在这个过程中进化出亲近人类的属性。这种属性和习惯被狼群一代一代地往下传,最后变成一种基因。
虽然现在已经没办法考证,但从狼和狗之间没有生殖隔离这件事来看,狗确是由狼演变而来,最多不过是费些心思的事儿。只不过大多灰狼都在二三月份产仔,“养狗”可能要放到明年了。
今天是常念在原水的第四天,算算日子,明日庚和申便能带着奴隶到达原水,他也只差麦窖一样还没教了。
吃完早饭,他问伏甄:“昨儿说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今天我们就将挖好的坑做成麦窖。”
“都准备好了,歇一会儿再过去吧。”伏甄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这几日常念基本是天不亮就起床,很多事情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拍了拍手上的饼渣,他笑着拒绝:“不了,今天睡得很好,一点也不累。左右都是叫他们动手,我不过出个嘴皮子的事儿。”
出去后伏甄走在前面,常念和厉走在后面,厉俯身低声问:“今天的麦窖也是想给我打个样子吗?”
常念抿唇轻笑,“想多了,这种麦窖和半地穴式住宅一样,都算是简单应急。也不能这样说,麦窖确实还不错,只要别叫雨水淋了,晒好的麦子放在里面存放三五年都没有问题。但麦窖体积小,存放的体量有限,更适合家用。我们延越要建的可不是窖,而是粮仓!这个等回去再和你细说。”
厉点点头,明白了小狐狸的意思,最好的东西都要留给延越。
昨天挖的坑大概有三四尺深,直径五六尺,呈向下的漏斗状,做好后存放几百斤麦子不成问题。
这处的地势偏高,摸着土壤也算干燥,常念叫人将柴火拿过来,在坑中点了极旺盛的一堆火。这样做的目的不单是将窖壁的水分蒸发掉,也是如烧瓦一样,起到一个隔水的效果。
待大火熄灭,将窖内清理干净,又分层垫好草木灰、木板、稻草,最后将编好的席子在底部和四壁围拢好,盖上防雨盖,一个麦窖就做好了。
常念看着做好的麦窖,想着该教该叮嘱的应该再没有错漏,才说:“收回来的麦子需要晒好脱粒再放到麦窖里,只要不淋雨水,存放一两年绝对没有问题。”
“可以存放一两年?”这几天,伏甄已经学会平静的面对各种使她惊喜的事,但听到麦子能存放的时限时,心里仍是止不住地怦怦乱跳。
不过常念没准备让她这么乐观,提点道:“原水的麦子是不少,今年也能收获良多,但并不是每年都能如此。之前它对于原水来说不过是漫山的野草,至多也就是鸡鸭的口粮,所以没人会特意关注。比起土豆,麦子要娇贵的多!如果哪年雨水多了或是少了,都会影响它的收成。毫不夸张的说,碰到年份不好的时候甚至会颗粒无收。所以伏甄要记住,囤积粮食可不止是冬日的事情。刚刚我预估的年份很保守,其实如果好好打理,麦子也可在麦窖中放个三五年。我说这么多,是想你心中有个计较,不要真到那时慌乱才好。”
伏甄若有所思,之后重重点头,“多谢祭司告知,伏甄一定好好计划。”
“等明年春天你来延越,我带你看一些东西,相信你还会有其他打算。”常念多的没说,只待明年伏甄亲自看过麦田之后再提。
说完正事,有个原水的姑娘提了一筐什么过来,进了才看清,竟然是一筐枣子。那姑娘虽然肤色偏黑,但笑起来有两个甜甜的梨涡,看着十分可爱。
“祭司尝尝,这是我们原水的一种小果子,味道很好。”
这东西是大祭司让带来的,枣树他们这里确实有,不过只部落后面长了五棵,因着结的不多,所以平日里宝贝的很,就连原水自己人也少有吃过。
常念当然不知道,拿起一颗擦了擦,味道还不错,挺甜的。之后他又拿了两颗,放到厉的手里。
哎!怎么办,想拔两棵枣树回去。
虽然枣树在果树中并不算大,但扛着也费劲儿啊,忧伤!不然种棵枣树在院子里也挺好,好在有枣核,只不过等他从一颗枣核变成能结果的枣树,起码还要五六年之久。
送枣子的姑娘眼神灵动,看起来就是个开朗的性子,见常念吃了她送的果子,甜甜一笑问:“祭司在部落可有定下的姑娘。”
“咳。”
常念被呛了一下,厉眼神如刀地看向那姑娘,但仍不忘帮小狐狸拍背。
只是姑娘的眼神没分给他一点,还盯着漂亮的少年等他的答案。
常念同厉摇摇手,示意自己没事。但姑娘却会错了意,语调上扬道:“祭司的意思是没有?你觉得我怎么样。来之前我问过大祭司,她说如果你也觉得我不错,我可以与你回延越。”
咋整,第一次被表白,有点紧张。可是要如何告诉人家姑娘他是弯的,性取向是旁边这位。
厉紧抿薄唇,一直不语。但他内心也极忐忑,万一,万一他的小狐狸应了,他要怎么办?将姑娘杀了?那肯定不行,念会恨他。
有些紧张的揉搓着耳垂,常念最后还是拒绝道:“我在延越是没有定下的姑娘,但......我心里有人了,抱歉。”
“轰”
厉觉着自己的脑子好像被雷劈过一样,乱哄哄的听不到别的动静。心里有人了?谁?为何他不知道?
将他可能接触过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刚刚念的语气明显是指人是延越的。可延越的会是谁呢?他与族里的姑娘话都很少,只有说正事的时候才会交谈几句,只有,只有玥。
是了,念带玥是不同的,总是惦念她不说,好像还送她亲手做的花环。所以,是玥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有人在叫自己。
“厉,发什么呆呢,我们回去了。”
眼神重新聚焦,看着那张白嫩嫩的脸在自己跟前,他竟有一种冲动,想捏着念的下巴按到自己胸口,然后在他的后颈和喉咙这些显眼的地方都咬上他的牙印。就好像动物标记领地一样,告诉所有人,这人是他的。
努力压抑住这种情绪,他艰难开口:“你说的人是谁?”
“人?什么人?”不是常念迟钝,是厉恍惚的时间太长了,他拒绝小姑娘之后,又和伏甄谈了一刻钟。
“你说你心里有人了,是谁?”厉的声音有些哑,不过这会儿常念早紧张的丢了五感。
“我,我骗她的,骗小孩子的话你也信。”好半天,他才结结巴巴的解释。
这个说谎是显而易见的,厉怎么能信,于是又哑声追问:“那个人是玥吗?”
“玥?我怎么会喜欢玥?我一直当他是姐姐。而且我瞧着,鹤工才喜欢玥吧。”说起真话,他底气明显足了。
厉只看一眼,便知道他此话不假。
但不是玥,还有谁呢?确实没有符合的人了,难道真的是糊弄那姑娘的话?人最擅长欺骗自己,由其是在感情中,所以厉半自我催眠似的相信了刚刚的托词。
只是即使这样,他的心里也觉得有什么罩着,闷闷地透不过气。
念总是要长大的,纵使现在没有心仪之人,那以后呢?他要如何留住他的小狐狸,或许要对他再好一些吧。
他记得念说过,习惯是很可怕的,养成一个习惯只要二十一天,但戒掉一个习惯却需要三个月甚至三年。
他就要成为念的习惯,而且是无法戒掉的习惯。
卑劣吗?管他呢!
第二日,果真如常念计算的一样,庚和申带着奴隶过来了。长长的队伍确实是将奴隶都带着,除此之外,竟然还牵了五辆驴车!
伏甄看着延越过来的一行人,不知道要先惊讶于驴拉着的东西,还是束缚在奴隶脚上的链子。
驴拉的自然是板车,而奴隶脚上套着的则是脚镣。
这个脚镣是临行前教于雁的,锁链长不足五十公分,两边各有圆环套住脚腕。脚腕上的铁环并没有上锁,而是用一根类似铁钉一样的东西固定死,要想解开脚镣,就需要特制的铁钳将钉子拆掉。这样制作方法简单,也能大大降低成本。
成年男人的步子在六十到七十公分,而链子的长度不足五十,这样即不影响走路,又让他们无法随意自在,更别提是逃跑了。
之所以在奴隶身上费心思,还是现在延越奴隶数量多,加上之前有的九十多名奴隶,只男□□隶的数量就达到了三百多人。这基本和延越战士数量相当,如果不好好收拢,必要出乱子。
伏甄不知这些,不过她却敏锐的发现,奴隶脚上套着的链子,似乎与连弩和弓箭箭头上的材质是相同的。
这次参加七星的交换集会,虽然让她痛失十几名战士,但也让她见识到一些东西,比如青铜兵器。
交换集会时延越早走半日没有看见,有不足百人的七星队伍从外面回来,他们手中拿着的都是青铜兵器。有个战士为了展示实力,用青铜兵器全力击在一块大石上,石头粉碎,兵器却丝毫没有变化,看的各部落的人都暗暗咂舌。
后来才有人传,那种兵器叫青铜兵器。
再见过连弩和弓箭后,伏甄就一直在想,到底是青铜兵器更锋利一些,还是箭尖更锋利一些。
可眼下这么珍贵的物件,却被延越用在束缚奴隶上,她着实有些想不通。她自然不知道铁是可以二次熔炼的,如果不需要这些脚铐,就再熔炼成兵器或其他工具。
常念现在心思全不在这些上面,他都他都要感动哭了,不亏是庚和申!有了驴车不但可以拉回去更多的小麦,就连他心心念念的枣树也能一并拉回去。
只是,只是要怎么开口呢?
他磨磨蹭蹭地挪着步子转身,显出一点少年的羞怯,斟酌地说:“那个,伏甄,我,我能挖一棵枣树回去吗?”
虽然他不知原水只有五棵枣树,但看其他族人的表情也知道,枣子应算是珍贵的果子。此时自己要将人家的枣树连根拔起,确实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想到以后每年都能让阿娅吃到枣子,还是硬撑着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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