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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贴身内裤(穿越重生)——羽未几

时间:2024-12-04 08:57:36  作者:羽未几
  要是长期吃下去,对胃的影响不好吧?
  难怪刘叉要说十个总裁九个都有胃病,照贺知行这种吃法,不出毛病都是祖上烧了八辈子高香。
  -
  “瞎说,你哥他可比你正经多了。但凡你肯好好跟他学,不出两年绝对能有不小的收获。”
  “现在网络上有个流行词汇叫啥来着,哦对,‘逆袭’!”
  “妈,你这就夸张了吧。”甄均拿上结账完毕的Condom往超市外走,“你看我读了十五年的书,该学的都学得差不多了,要真有屌丝逆袭的一天,在智力最强的学生时期就该实现了。”
  周女士反应过来他这是在回怼自己之前说他智商不高,只恨不能将手伸进电话里揪住甄均的耳朵。
  “我看你就是想气死我,好叫你爸给你找个新后妈。”
  “别啊”,甄均向来能伸能屈,尤其在面对周女士,“妈你不知道,我这辈子最庆幸的就是投了个好胎,梦里想起都能呲着个大牙乐醒的程度。”
  “你可是我最喜欢的女人了,除你之外没有人能让我叫一声‘妈’。”
  周女士对此颇为受用,但还是哼了一声:“既然你也亲口承认我是你妈了,就老老实实听我一回话,妈还能害了你不成。”
  甄均虽然嘴贫人也浑蛋,但基本的道理都懂,自然明白周女士的良苦用心。为了不叫这岌岌可危的母子关系真破裂,最后还是答应下来会和裴青川见一面。
  他将对方从黑名单内放出来,大发善心地主动给裴青川发了一条道歉。
  【甄均:抱歉,手滑。】
  这次裴青川没有再像同意他好友申请那样迅速,甄均更是不可能抱着手机干等对方,从与裴青川的聊天框内退出来,紧接着给另外一个人发了消息。
  【甄均:我来晋城了,见一面?】
  对面回复得很爽快。
  甄均收起手机,在附近物色了一家卫生环境还不错的酒店,开好房后给对方发去定位。
  半个小时后,房间的门被人敲响,一名穿着深蓝色T恤和米白色长裤的男人走进来。
  “什么时候回来的,得有大半年没过来了吧?”
  甄均曾经在晋城待过一阵子,也就是那个时候认识上的方霁,当然,还有这个打炮对象。只是他们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了,连线上的联络都没有。
  不过打炮本来讲究的就是你情我愿、各取所需,没必要也不需要牵扯上那么多情感,爽就行了。
  “就前几天。”甄均关上门,没有过多寒暄,直奔主题道:“还是老规矩,你在下面。”
  男人笑了笑,“行,反正躺的次数多了,你现在再叫我做回1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直接来吧,我出门之前自己处理过了。”
  两人很快从门口滚到了床上。
  二十分钟后,甄均上手掐红了对方的腰,眉头紧蹙写满了不满,“啧,你叫几声试试,浪一点。”
  男人如言照做了,但甄均还是觉得缺少了点什么,始终无法迎来发泄,最后越做越心烦,率先停了下来。
  “算了,今晚就到这。”甄均起身下床,没留给男人询问原因的机会,直接先进了浴室。
  等他再出来时,屋内空无一人,男人已经先走了,在手机上给他发了消息。
  【我看你今天状态好像不太对,再做下去也没意思,我就先走了。】
  对方在这方面上做得非常好,真正的只是打炮,不会有过多纠缠,就算结束也很坦荡潇洒。甄均对此很满意,这也是为什么过去这么久,还会选择找他的原因之一。
  但不知道今晚是怎么了,大半夜心急约人过来的是他,真正开始了又觉得不如上回得趣。
  甄均回复了一个“嗯”后便扔开手机,躺倒在床面上,看到一旁拆开包装的Condom,思绪不由得回溯至上一次的夜晚。
  酒吧里纸醉金迷,头顶的彩灯晃得人眼前发花。他其实没有和人乱做的癖好,就算是做,大都也会戴。
  不是洁癖,单纯惜命,怕对方有病传染给他。
  但上回和gay吧那个男人,他们做的很急躁,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男人的身体很漂亮,不是那种干瘪瘪、毫无看头的白切鸡身材,而是介于青年与成熟之间,既干净敏感,又拥有线条流畅的肱二头肌和腹肌,像是展览上极具欣赏性美感的雕塑。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在身体方面的契合度,那种极致的感受,是前所未有的,食髓知味的。
  他想,就算没有那杯酒,他兴许还是会摁着对方一晚上。
  甄均努力回忆了一下那天晚上。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既然对方不是第一次,也没有否认他的打炮说法,那么这种事想必经常做。
  甄均将记忆翻了个遍,最后腾地一下坐了起来。
  是了,那个男人从始至终没有透露过名字,反倒是他,就那么先将自己的名字说了出去。
  甄均扫了一眼某个箭在弦上却始终不得发射的地方,后槽牙都快咬碎了,发出咯咯的摩擦声响。
  靠,这波真是亏大发了。
  早知道会变成现在这样,他死也不会跟对方走。
  “……”
  “喂,几儿,你帮我查一个人。应该是在晋城做生意,男的,丹凤眼,也是个gay。”甄均给朋友打完电话,就看到手机界面弹出一条微信消息。
  【裴青川:没事,小孩子脾气大很正常。】
  甄均看到后半句话时气笑了。
  【甄均:什么时候见一面?】
  他倒要看看这人是镶了一排大金牙,还是脑门上顶颗水晶钻,能给他嚣张成这样!
  -
  方霁在楼下小区晨跑完,回到家还没来得及换下汗湿的运动服,就接到了甄均的电话。
  “方哥——”甄均拖着嗓音喊道,语气中带着几分委屈可怜。
  “怎么了?”方霁侧过头,将手机夹在耳朵与肩膀之间,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你又桶了什么篓子?”
  他丝毫不怀疑甄均闯祸的速度,以往也没少帮他摆平和去局子里捞人。
  不过倒不是说甄均是个蛮横、爱惹是生非的人,大多数时候,是别人碰瓷他,他懒得和人争执就报了警,双方一块进了警局喝茶。
  方霁想,甄均之所以老是碰上这种事情,估计是看他穿得跟个学生似的,人傻钱多好欺负。
  说起来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甄均也是在被人欺负。他那副长相,不张嘴说话时,往那一站,确实挺单纯的,一副涉世不深的样子。
  不过也好在甄均不是个愿意吃亏的性格,还会自己报警或者摇他过去帮忙,否则就这被坑的次数,都够他掏空家底的了。
  “好哥哥,我就不能是单纯想你了才打的电话吗?”
  认识这么久,方霁哪里还不了解他,喝完水杯里的水,道:“今后这种骚扰电话就不必打给我了,我见一次挂一次。”
  说着真将手机拿下来准备挂断。
  “等一下!”甄均这才收起那副散漫状态,“我说还不成嘛。”
  方霁嗯了一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这回还真不是喊你帮忙,是想问你最近有没有空,约你一块去爬山。”
  “爬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和娱乐方式,这并不奇怪,但甄均大早上专程打电话过来就为了约他爬山,这倒是令方霁有些疑惑不解。
  “你要是嫌活得久了想跳崖自尽请自便,别拉着我就行,我不想死,更不想背上个嫌疑人的头衔。”
  电话那头的甄均噎了片刻。他知道方霁这人大多数时候吃软不吃硬,只得老实交代了自己最近因为欲求不满,想换个途径发泄精力。
  方霁听完倒是没有露出什么震惊或厌恶。男人嘛,有时候精虫上脑,精力丰沛很正常,更别说甄均还处在血气方刚的年纪。
  他自己也是过来人。
  “好哥哥,你就陪人家去吧,难道你就真狠心看我憋死在家里吗?”
  方霁答得很快:“狠心,反正死的又不是我。”
  甄均假装抹了抹眼泪:“那我真可怜,爹不疼妈不爱的,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孤儿,独自在外漂泊,人生地不熟,辛苦拼搏数十年,好不容易遇上个知心哥哥,还巴不得我马上死。”
  方霁都快听乐了:“不好意思,我硬的不吃,软的更不吃。”
  甄均:“……”
  他怀疑他哥是在搞颜色,但他没有录音。
  “真没有一点同意的余地?”甄均叹了口气。
  方霁也不是那么铁石心肠的人,见逗得差不多,终于松口:“收起你那副死夹子音,这事兴许还有得商量。”
  因为工作繁忙的原因,方霁这些年其实没什么时间进行娱乐休闲活动,顶多晨跑一下,还得到周末。
  -
  晋城是喀斯特地貌,当地的山不少,但要找到一座能够满足刺激与挑战性的高山却并不容易。
  方霁给刘叉发去消息,问有没有适合爬山的地方推荐,对方很仔细地罗列了三个好去处。方霁直接将消息截屏发给了甄均,让他挑选。
  两人第二天便带着装备驱车前往隔壁市。
  山很高,到山顶最快也要六个小时。爬到中途,甄均突然想起很久之前方霁同自己说过的事,没忍住问:“对了方哥,你和你那个大学室友最近怎么样了?我不在晋城的这段时间他有没有继续给你使绊子?”
  这事其实怪方霁自己说漏了嘴,前年跟甄均约出来吃夜宵,多喝了些酒,心事就跟泄洪似的往外流,一会说自己大学时期与贺知行的关系有多么铁,一会又将贺知行骂了个狗血淋头,前言不着后语。
  甄均虽然听得艰难,但也大致拼凑出了事情的经过。
  “也就那样吧。”方霁对此答得很含糊,甚至还有些心虚。
  虽然贺知行确实不爱干人事,但他也不怎么喜欢将与对方的纠纷放到明面上来评头论足。
  甄均一听就知道方霁不愿意聊起这事,迅速换了别的话题。
  当年方霁虽然同他吐槽了那位大学室友好一通,但字里行间却没有透露过对方的姓名,就连他开口询问,方霁也没有回答,只以“混账”代称。
  他动过偷偷调查对方是谁的念头,方霁给出的提示也多,这件事对他来说并不难,但次日早上方霁酒醒,却专门为此给他打了个电话过来。
  没说什么威胁的话,但甄均清楚地感知到:方霁不想让他知道对方是谁。
  甄均承认自己吃味了,可他更加不想惹恼方霁,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方哥,你说咱俩四个小时能上到顶不?”
  “不休息的话应该行。”
  华拓山是开发了很久的景区,专门供攀登人士消遣。他们很幸运,这个时候正是淡季,山上没什么人导致拥挤。
  随着海拔逐渐升高,周围的空气也变得更为清凉。
  秋天的萧条无法进入晋城的中心,却能侵蚀大自然的一草一木,风景自然是不如春天的绿意盎然和冬天的银装素裹,但站在最顶峰眺望山脚下的世界和走过的道路,同样能有一番好心情。
  两人打算在山上看明早的日出,所以干脆将帐篷一块背上了山,凑合一晚。
  只是刚扎好帐篷,灰蒙蒙的天边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两人掐着时间躲进了帐篷中,起初还以为是小雨,但随着雨势愈演愈烈,砸在地面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巨响,甚至狂风骤卷,掀起帐篷四角的地钉,两人才终于意识到不对劲。
  “草,不会是台风天吧!”甄均身上几乎被刮进来的雨水打湿大半,没忍住骂起来。
 
 
第10章 
  两人在出发过来之前其实看过天气预报,分明显示的今天是大晴天,这才决定出发。
  但谁都没有料到天气竟会转变的如此快。
  “这回真是给天气预报坑惨了。”甄均简直想投诉。
  现在山已经爬了,还处在渺无人烟的山顶,抱怨再多也无济于事。方霁将背包里的雨衣取出来递给他,“这里不安全,先换个地方避一下。”
  本来是打算出来放松心情的,现在却直接糟糕透顶了。
  甄均接过雨衣,“感觉所有衰事都给我赶上了,等这次回去,我高低要找个寺庙烧炷香逆天改命。”
  方霁觉得好笑,但也知道现在不是闲聊的好时机,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找个可以躲避风雨的地方。他起身,准备出去将帐篷收起来。
  只希望这场风雨不会持续太久,否则山体被雨水冲刷,路面湿滑导致摔跤都算轻的了,但凡出现滑坡、泥石流一类的灾害,他们在大自然面前就犹如一粒渺小的尘埃,毫无抵抗能力,尸骨被掩埋后兴许好几年都不会有人找到。
  方霁从身边经过时,甄均敏锐地注意到他身上没穿雨衣,立刻伸手拉住了他:“方哥你怎么不穿雨衣?”
  台风像是一头失控的野兽,以惊人的速度咆哮着朝他们这边扫来。支架摇摇欲断,帐篷口被吹开,冷风裹挟着雨水肆意灌入。
  方霁不自在地瞥了一眼他的动作,借着说话将手抽了出来,“我出去收帐篷,穿着雨衣不方便。”
  甄均清楚方霁不是会在这种场合胡闹的人,猜测道:“雨衣就一件?”
  方霁没有正面回答,但也算是默认,“我比你大,照顾你一下是应该的。”说完就要继续往外走。
  甄均眼疾手快,这回直接抱住了他一条大腿,“你收帐篷的时候我不也要跟着一块出去?再说我身上都已经打湿了,穿着雨衣也没用,还不如给你。”
  方霁差点被他这一抱给绊倒出去,冲着他的手背甩了一巴掌,佯怒道:“放手,你他妈再墨迹下去,我们就一块死在这里!”
  甄均却没在这件事上让步,干脆利落地将雨衣脱了下来,扔给他:“那你快穿,我跟你一块出去收帐篷。”
  方霁想说不用,甄均已经跟泥鳅似的从他面前滑了出去。他抓紧了手上的雨衣,最后一咬牙,还是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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