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开窗。血腥味悄然渗出,无法扩散,只能被囿在车体中。他的血的味道萦绕在我身边,拥抱着我,不知为何使我感到安心。
我大概真的疯了吧,在看到血泊逐渐凝结的时候,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要躺进去的冲动。我的胸口泼满血,通过喷溅状血液的走向,可知我杀死他时我们的相对位置。如果我将这件血衣留在现场,那么警察就会知道,凶手是一个一米六八左右的人,肩比较窄。如果那件衣服染满血的话,这项证据就会被消除——这种假设并不存在,因为这件衣服并没有被我留在现场。我穿着它走了。
我从现场取走了另外一样东西,戴在我的手腕上,是他日常戴的那块有陀飞轮的积家。不知道警察们是否会因为这块手表的失踪,而把案件定性为劫财。其实不是的,我为什么要带走它呢,大概是因为他在触碰我的头发或者我的脸的时候,那块表的皮表带总是蹭到我的皮肤。现如今,我终于把这块表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我的手腕几乎和表盘等宽,但是不知道为何,我似乎已经习惯这种感觉,并不觉违和。很奇怪——也许是因为我策划杀他的事已经很久,并且很早就决定要将他的那块表据为己有,不然我一个从来不戴手表的人,为什么会习惯这种感觉?
装着他身体其他部分的泡沫箱被我放在后座上,被安全带固定。干冰正在发挥效力。也许我该把窗户打开,不然我会憋死——通风系统应该是好用的,所以无所谓,虽然缠绕在我鼻尖和颅骨周围的血腥味粘滞在原处,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或许后座会凝结起水雾,或许那个被填得满满当当的箱子会溢出混着血的水来,混着成絮的凝结的血的水是粉色的,与剖开的未腐败的肌肉是相同的颜色。掺着肌红蛋白的血水是更加浅淡而干净的粉色。这都无所谓,我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埋这个泡沫箱的地方。我将箱子拿下车之后,车后座上会留下一个方方正正的痕迹,留下一堆深深浅浅的粉色的水,再留下或许一两个或许一两团或许十来个泡沫,轻飘飘的,或许吸饱了血与水,变成稍微深一点的颜色,像是灰尘或垃圾一样躺在车座和地毯上。
车子开上快速路。我把后座左边的车窗摇下来加快换气速度。我没有开我这一侧的车窗,或许是因为正在滴血的头颅被我放在腿上,如果不开我旁边的这扇窗,只开后面的窗的话,我还能闻到比较浓烈的血味。我在左数第二个车道开,左边不时有车子呼啸而过,我在想若是那些车的副驾驶坐着闲人,正好百无聊赖地看车窗外的风景,他们会看到我放在后座的泡沫箱吗,如果看到泡沫箱的话,他们能看清上面沾着的东西吗,包括几根较长的铁屑、一些铁锈的粉末,以及一些血迹。过几天,警察发现那箱被泡沫箱装着的尸块,若是被警察问到,他们会不会想起那天晚上在快速道上看到的那辆开着后座车窗的白色卡宴,以及在后座上那个脏兮兮的沾了铁锈、铁屑和血的泡沫箱?
车速太快,风声呼啸着袭击过耳畔,带着那些血的腥味一同被我抛离在身后。噪声。那些噪声填斥我的耳道,使我逐渐无法思考。像是缺氧一样。像是被某人掐住咽喉,对方一点一点收紧手指,而我握着他的手腕连本能都遗忘,只能露出一个幸福的笑容。
奇怪。
为什么明明是我杀了人,我却有一种被杀的实感?我像一具装了机关的尸体演着预先安排好的剧目,分尸、装尸体、搬运尸体、开车。完成这些工序的时候,我没有思考,似乎是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我的灵魂于是在半空逐渐消散,而我的身体按部就班地动着,一步一步,将他的身体搬运到我预先选好的地方——在我的灵魂仍然在我身体里栖居的时候就选好的地方。是这样吗?或许也不是吧,我的身体也在渴望回到那个地方,像是被命运写好的一般,无论我如何挣扎,最终我都要回到那个地方。
啊,我明白了。
我在杀死他的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第26章 LOST CASE山茶零落空想前夜(4)
胡思乱想之间,车到了目的地。
老师在电话里只草草提到几句现场的情况,因此我也只能瞎猜。死者是学生,且不止一个。是同龄人作案吗,他们的同学?在有斧子之类的武器的情况下,一个人杀死三个人是有可能的。但是,ktv这种地方隔音效果不会太好,如果别的包间有人——确实有,他们听不到异响吗?惨叫和歌声可没那么难区分。老师说工作人员什么都没看到,没说别的,那其他人应当是没能提供什么有效信息了,大概说明他们什么都没听见吧,若是有人听到惨叫的话,老师应该会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们是在什么时候听到的。凶手不止一个?也有可能。老师说,工作人员说包间是两个死者开的,后面或许又进去了几个学生,他们没有数,也没有记录。来来去去的,他们也没注意可疑的人离开,当天晚上到底有多少人来过,我的同事们还在数,那个监控画面糊得根本看不清。或许还要等血液化验的结果,譬如有没有用药之类的。或者,在所有受害者都自然睡着的情况下,犯人也能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砍死三个人,毕竟ktv这么吵,斧子劈砍肉的声音还没那么响。不过,话说回来了,在ktv这种地方,真的睡得着吗,我能想象到的情况仅限于使用精麻药物,这又矛盾了,都能用上精麻药物了,直接用鼠药或者农药之类的杀人不是更省事吗,这些还更容易买。变态杀人犯吗,杀人单纯是为了见血?不行,不能从动机入手,我不能因为主观判断而下错误的决断——虽然我没干过这种事。
在我瞎思考的途中,车子卡着超速的线从夜晚的道路上奔驰而过。我担心这破旧的老车总有一天会被我开散架。这一阵开白世启的奥迪A3开习惯了,差点忘了手动挡的车怎么开。这可不行,我之前连大货都开,整个厅的正职只有我一个有A照能开大客和挂车的,有一年出了个事故原因无法立即判明的大型交通事故,需要将烧了一半的公交车在维持着原本形态的情况下转移到不碍事的地方,司机师傅正好在休假,于是那次是我开的车。或许我今年就该换辆车了,我现在在开的车还是我父亲当年开过的。他也有A照,他还是A照的监考官。我就是因为他才考了A照——虽然他自己都说考这个照没什么屁用。话说回来,在半夜开车还挺爽的,出了市中心之后路上就没几辆车了,周围连灯光都很少,仅仅够照亮路面。我一边注意着路况一边漫无边际地梳理案情,周围除了风没有其他声音,有种整个世界的人烟都稀薄了的错觉。有种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错觉。有种其他人与我不在同一个世界的感觉。
我把车在车位停好。远远一看,确实挺不像样的,虽然我们单位提倡节俭,但是我的车一眼看过去跟废铁没区别。年底换一辆二手轿车吧,干脆换自动挡算了,感觉自动挡是趋势,手动挡的车大概会越来越少。
案发地点的ktv已经拉好警戒线,王队和老师站在门口等我。老师见我来了,向我挥了挥手:“唉,又大半夜把你叫起来。这案子看起来没那么好破,做好几天回不了家的准备吧。”
“痕检那边卡壳了?”
“目前在环境中提了的指纹都只能跟几个死者对上。至于尸体身上的,过会儿你来吧,你不来大伙儿不敢碰尸体。”
自从因为痛风得了手抖的毛病,老师就转去技术部了。不过,在我干活的时候,他通常会在后面盯着我。
“凶器不在现场……那就是揣着走了吗,工作人员连这都发现不了的吗?”
老师摇了摇头。“至少在现场没找到。室内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我觉得是斧子,可能就是消防斧然后自己开了个刃,不会是菜刀。工作人员没闻到血腥味,也没看到任何可疑分子。录像在那边,你去看看吧。技术部那边正在把那段时间内所有经过的人都截图,做了差不多一半多,你直接看截图也行。”
“现场这么多血,犯人肯定一身血腥味,工作人员闻不到啊?——什么时间段?”
“你进去就知道为什么了。时间段的话,八点以后,到十二点,四个小时,这期间一直有人进出,且工作人员一次都没进去过。”老师做了个“请”的动作。我于是拿来鞋套穿好,走进去。
刚走进屋,我就明白了原因——我这个几乎没有嗅觉的鼻炎患者都能闻到刺鼻的香水味和烟味。整个ktv的结构是T字形的,前台在T字那一横的左边,坐在前台的人是看不到后面各个包间的情况的,监控摄像头也只能拍到那一横的画面。T字的一竖的两边交错分布着包间。现场在最靠里的一个包间,只有走到很近的地方,才能闻到从烟雾中扎出来的腥味。门是向里开的。对面的包间没有人,这么说来,没被发现也情有可原。
“你真没进去过?”
我不死心,又问了一遍。如果有人路过门口,那么理论上应该是能闻到腥味的。
“没有没有,我们这边都是顾客自己拿了麦去房间,然后我们再远程把房间内的系统给打开,我们值夜班的是不离开前台的,因为员工太少,就前台一个人,保安一个人,怕前台没人的话有小偷偷东西。”唯一一个工作人员慌忙解释。其实他不用解释,从监控里面我们也能看到他到底进没进去过,在这一点上说谎没有意义。他应该是因为被尸体吓到了才语无伦次的。
“我……是我第一个发现他们的,我当时走过去听见这个房间里在放歌,但是没人唱,我就进去看了一眼,您也知道最近严打嘛,我们也怕有人从事非法交易不是……这个房间,我调取记录,他们刚进去就点了很多歌,一直到我进去,歌都没停过。”见我不说话,他又补充了一句。
第27章 LOST CASE山茶零落空想前夜(5)
在进屋之前,我套上了第二双鞋套。
我还没走进屋,门口的市局警察接到了电话,开了免提:“理化结果出了,暂时没查到常见药物或酒精,别的还在排。”
“你们在哪做的理化,这么快?”我打开手电,走进现场,小心翼翼地绕开门口的足迹和地上的血泊。到处都是血,我决定从尸体的位置开始查看。
“就在附近的医院。还有些样在往中心送了。”一个还留在现场的痕检的同事告诉我。她站在房间角落,指着大理石桌子:“乔哥,这个桌子上,还有桌子上摆的水杯和麦克风上提到的指纹,全都属于死者。”沙发上只提到3枚清晰指纹,也是都属于死者。
“辛苦了。有可疑的血迹吗?”我拿出相机开始拍摄尸体,记录尸体原始位置。三具尸体在房间左侧,彼此之间分开一段距离,没有交叠。最左边的人倚在墙上,是个半坐的姿态,另外两个人仰面躺着。按照他们身上喷溅状血迹的方向,他们死的时候疑似都是站着的,也就是说,凶手在极短的时间内杀死了这三个人,杀第三个人的时候,第二个人甚至第一个人的身体还维持着站姿。三具尸体的脖颈处都有一刀,行凶者必然被溅了一身血,绝对非常显眼。但是,现场没找到雨衣一类的东西。三具尸体身后各有一个书包。
“靠门口的这一块,有水,里面混着血。大概是冲洗血用的?还有,那个角,血迹空了一块。”痕检员指着一个没沾到血的角落。
“在这件衣服上。”我指了指一个死者头顶放的一件冲锋衣,“你看血迹。这件冲锋衣本来应该在那个角落,可能是被行凶者盖在包上。”
我仔细地检查尸体周围的位置。确认没有其他痕迹之后,我和痕检员去喊人帮忙抬尸体。这活其实该是我干,但是我出院之后就没人敢让我来了,怕我把尸体摔了。倒是没见着他们怕我在解剖的时候出岔子。
“只看到门口这一组擦拭血迹,还有这种脏水形成的脚印,没看到死者的脚印。都被血给盖住了吧……出血量太大了。”痕检员指着三具尸体的位置说道。
“里面踩了再多脚印也没意义了,全被血给泡了。等样本检出来,知道各处的血分别属于谁,再还原案发过程吧,现在只能猜测他们是在转瞬之间被全部杀死的。外面一直就那一组脚印,这人走出血泊之后,把血脚印蹭花了,然后一路蹭着走到这个角落,把脚上的血洗干净。这里本来应该有个包吧,包里装着水。水脚印他没蹭掉,所以才有这些干涸的痕迹。”
“确实。不过,如果行凶者真是在短时间杀了三个人,那他也太专业了吧。他们身上其他的口子,生活反应都弱一些,有些很明显是死后伤了,凶手在他们死掉之后还砍了这么多下……真吓人啊。”
“我猜一下,行凶者用冲锋衣遮住自己的包,包里放着他自己的外套,然后他行凶。结束之后,他把这件外套拿下来放到这里,用包里放的水把脸和鞋洗干净,等鞋干一干,从包里把自己的外套拿出来穿上,就可以走了。那就是黑裤子和长外套——外套不一定长,但应该是拉好拉链或者系好扣子的状态。技术部的找一下这种人吧,我过会儿在车上也看一下监控录像。鞋的话,譬如胶底的皮鞋就是可以用水洗干净的。脸不用说,肯定能洗干净。那个水,试试能不能提上皮DNA出来。这个鞋印我有印象,是这三个死者所在的二十三中的正装校服鞋。”
“厉害啊,哥,这都能记住。”
“最左边的死者穿的就是这个鞋,过会儿你把他的脚抬起来看一眼就知道了。地上的这个印应该是40码,开始排查吧,能做出来DNA的话就通知昨天晚上不在学校或不在家的学生挨个去扎手指就行。”我补了一句,“不过也不一定是学生,他们校服这老些年了也没改过,可能是毕业生,或者是行凶者偷了抢了别人衣服。”
见到门口有其他同事前来,我走向尸体,碰了碰最左边的尸体。“差不多死了四五个小时……那就是十点了,跟技术部其他人说一下吧,十点左右。时间的话,如果是开车或者坐出租,那应该能跑到很远的地方了。如果是中学生徒步走,倒是不好说,但周围山太多了,很容易藏人。这块我就不管了,副队出方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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