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队刚才说调的警犬明天中午左右才能到位,让我们先干活。”痕检同事挂了电话,跟着我走出了现场。
在车上,为了看监控录像,我把车交给痕检同事开了。看到对方对着我那辆破车一头雾水的样子,我换车的心愿更加强烈。年底一定换车,我在想我干脆把白世启那辆车买下来算了,反正我也开惯了,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换车的打算。
总而言之,我坐在副驾驶,系着破破烂烂的安全带,腿上放笔记本电脑,屏幕中的监控录像正在以16倍速播放。我又开了一个窗口,翻看技术部同事筛选出的符合要求的人选。我对着画面中的人影一个个看过去,试图捕捉可疑的身影。
第28章 LOST CASE山茶零落空想前夜(6)
如果被其他人看到的话,我会被认为是可疑的人吧。我这边的车窗关着,就算是有人看到后座放着的奇怪的泡沫箱,他们也不会看到坐在驾驶座的我。最夸张的情况,是有人注意到异常之后记住了我的牌号,并将之报出来。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不会比警察先查到他的车被别人——就是本人——开走的可能性大。搞什么啊,根本不可能,真的会有人有这种过目不忘的能力吗?
我没有管。车子一路开到郊区的海边。这里景色很好,如果是白天的话,常常会有人来这里散步。但是,毕竟是郊区,一到半夜,海滩上就一个人都没有了。我将车子停在稍远的位置,先将头颅暂存在车上,然后从后备箱里拿出手推车,再拿了铲子,放在后座的泡沫箱上,接着搬起泡沫箱放在手推车上,推着那个箱子向海边走去。
箱子的重量大概是75千克多一点。泡沫箱没有着力点,如果是徒手搬的话,会有一些吃力。虽然说我已经习惯搬尸体了——为什么?我们精神科一般不干这种活啊。本科期间,我也没做过搬运大体老师之类的工作。总之,我还是从现场顺走了一辆手推车。顺带一提,那个小铲子也是我从现场拿的。有手推车还好说,我不清楚为什么厂房那种地方会有这种园艺用的铲子。可能是他为我准备的吧,他知道我会杀死他,因此在那里放了成盒的手术刀片和园艺花铲,前者用来分尸,后者用来埋尸,分工明确,仿佛那个厂房是专门用来生产碎尸案的。有可能吧,但我不好奇。我不好奇他做过什么,我不该好奇,他每天都在做什么并不是我该关心的事情。
海边夜晚的空气相当潮湿,几乎用手能攥出水来。填充饱满水汽的空气灌进我的肺叶,将它们填得满满当当,我的呼吸逐渐变得沉重。与此同时,泡沫箱打开的缝隙中,白气还在凝结起来,停留在箱子周围,像是地面的云。过马路,没有交通信号灯,我确认了路面没有车经过,就走了过去。
我本想用手机屏幕的微弱光亮照亮海面,确认海潮的位置。我走近海滩才发现没有必要,这是个晴朗的夜晚,过于晴朗了,天空之中不仅没有雾霭,还万里无云,整个天空黑得很干脆很纯净。一片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星星中央吊着明亮的月亮,灰白色月光毫无遮挡地泼洒下来,给每一道漆黑的浪纹都画上灰白色警戒线。白色的海沫也被照耀得分外清晰,我见到它一次次扑上来,并且在沙滩上消散得无影无踪。
那就把箱子埋在沙滩上吧,没问题的。埋在木栈道旁边,海风的腥味足以掩盖尸体的血腥味,因此,明天早上的话,这箱尸体多半不会被发现。现在天气比较热,明天下午,尸体腐败的味道就会开始扩撒,那么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大概也就会是明天下午左右的时间段。当然,也有可能明天一早就有人路过这里并且发现了尸体,这都是说不准的事。但是,这附近没有监控——我为什么会知道?我不清楚,或许是前几天调查过吧,我已经成为一具行尸走肉,或许忘记了很多自己调查过的东西。话说回来,这附近没有监控,即使这具尸体很快被发现,他们也不会马上锁定我。稍微远一点的街口就有监控,清晰度还可以,半夜路过的车很少,他们马上就能锁定这辆车。不过,为了到达这里,我一路开了很久,技术部很难靠监控来还原我的路线,那么第一现场被发现的原因,应该会是现场的血迹被发现。那个厂房虽然已经被废弃,但是周围还有很多厂房,一到清晨就人来人往的。附近没有什么特殊的化工厂,会遮住血腥味的基本就只有机油味。不过,现场的血腥味到有人上班的那会儿,应该已经散得差不多了,还是得走近才能看到血迹。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夜班保安在巡视的时候恰好路过这间没关门的废弃厂房,闻到血腥味,或者因为什么别的原因走进去,这么一想,或许现在已经有人报警了呢?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继续推车。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车上的那箱尸体越来越沉了,未经润滑的车轴嘶哑地吐息着。走到马路牙子,车颠一下,咣的一声。从木栈道下到沙滩,车颠一下,咣的一声。还好泡沫箱的盖子还算卡得严实,没有飞出去。然后,车轮陷进沙子里。这里离海潮的最高点还有一段距离,海水舔不到,表层的沙子是干爽且松软的。
那,就在这里吧。箱子埋在这里的话,就不会被海浪带走——虽然可以再靠近海一点,但是不知为何,对于踏入深夜中的沙滩这种小事,我抱持一种奇怪的恐惧感。或许是因为我已是行尸走肉,我没有灵魂,只是机械地执行任务,而若是我将脚放在海滩的沙子上,我就会触发终止程序,开启另一个任务——一步一步走入海滩,走到海浪旁边,走进海浪之中,让平整的浪花一次一次覆盖我的脚面我的脚踝我的小腿然后是我的膝盖,再之后迈步变得困难,一个稍微大一些的浪打过来,我摔倒在水中,海水淹没我慌乱的四肢填充我的气管我的肺泡我的食道我的肠胃,然后我将消融在海中。这不行,不是我不想回到海里,只是……毕竟他的头颅还在车上。我这副已死的身躯还有用处,因此不能消失在海中。于是,我在木栈道的边缘蹲下,从箱子顶上拿下花铲,开始挖掘面前的沙子。大概挖到10厘米的位置,沙子开始变得湿润;在20厘米的位置,我挖到比较结实的沙子。要将整个箱子埋进去,我起码要挖一个一米深的坑。我干脆跪下,认真挖坑,湿润的沙子逐渐在旁边积起小山。那些沙子中嵌入贝壳的碎片,于是我的手被一次又一次地划破,我的血滴入周围的泥土中。那些沾着血的碎贝壳也没有被我收走,如果被警察看到,他们应该会轻易推测出是埋尸者挖坑的时候伤到了,希望他们能够找到其中至少一片,然后顺利地把DNA做出来。伤口边缘的皮肤向上卷,湿润的砂砾一粒一粒嵌入其中,均匀地涂抹上鲜红的血。
不知道多长时间过去,我终于挖好了大小合适的坑。我神经质地修起坑的边缘来,想要修出笔直的棱角。又是不知道多久过去,我将坑壁拍平,抹好棱角。终于可以从手推车上将装尸体的泡沫箱卸下来,放进那个坑中。
我从口袋中拿出一支钢笔——是他的东西,我不用钢笔,我在箱子上面写下了“尸体”两个字。我都这样标记了,再有路人打开箱子并被吓到,就不是我的问题了。拜托你们,如果看到这个箱子,请直接去报警,让警察去承受视觉冲击。
箱子在坑底四平八稳地躺着,上面有黑色的“尸体”字样,像棺材停在墓穴中,而我仿佛是个盗墓贼,或者是偷尸体的贼一样,鬼鬼祟祟地跪在月光下跪在坑边。月光下,白色的泡沫箱上的各种暗红色脏污分外扎眼。我看了一会儿就开始填埋工作。将沙子填回泡沫箱旁边,将之尽可能压实。在填满坑之后,我将旁边堆起来的沙子铺平,于是沙滩上留下一片近似圆形的湿润痕迹,不知道在阳光下看会是什么视觉效果。
我走远两步,看了一眼。我的脚并未踩在沙子上,于是没有任何足迹留下。但是,沙子被挖过而留下的痕迹挺明显的。今天晚上有风,我也不清楚到明天有人来的时候,这里的沙子会被风搞成什么样子,会还原成自然堆积的样子吗?再来几个游客,在沙子上踩几脚——我把箱子埋得不深,或许因为下面有箱子,踩起来的感触会有所不同,不过我不想做试验。我将那个陷进沙子里的手推车拉起来拎回木栈道上,然后推着它离开那片沙滩。
海风过于潮湿,糊在皮肤上,使人感到分外沉重。好冷啊,真的好冷,我推着那个空空荡荡的手推车,这样想着。我回到车旁边,将手推车收回后备箱,然后坐回驾驶座,将他的头颅再次放到大衣之中,再将车门关好。
寒气消失了。
我在座位上缓缓弯下腰,强迫自己的眼睑合拢。
第29章 LOST CASE山茶零落空想前夜(7)
减速带把我震醒了。我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视频进度——还好,只过去几分钟,没浪费多少时间。
“乔哥,老王说找到了4个比较符合的人影。”
我继续盯着屏幕:“现在没什么事,我再找一遍。”
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遗漏任何一种可能性,这是我的宗旨。王队喜欢从作案动机和受害者的社会关系出发。我在刚上班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我不是在说我资历比王队还老,他都快退休了。我一定会从现场的各种证据出发。王队的思维方式也不能说是错,毕竟他和我老师在目岭叱咤风云的时候,刑侦技术还没有很发达,相当多的情况下,他必须从动机开始考虑,因为现场除了尸体以外根本没有留下什么能用的证据。现在治安也比以前好点,别说新来的法医和痕检员,连我都不太认得弹痕是什么样子的了。我只相信证据,大概是因为我见过太多我无法理解的作案理由。人类夺走其他人类性命的理由,太多了,我无法遍历之,更无法完全理解之,因此信不过。——又扯远了。不知为何,我的脑子很乱,这于侦破案件没有好处,毕竟我身为天才的武器,就只有清醒的大脑了。我前几天也没怎么熬夜——好吧这句话是我在自欺欺人,理论上来说,现在应该不会这么没精神。我有种奇怪的预感,说不清是什么。
最终,一共有5个人被我纳入考虑。这5个人都是在受害者之后进入走廊的,在十点钟到十一点钟之间离开——我不认为案犯会在现场逗留过久,因为案犯在现场也没干什么别的事,对于案犯来说,停留得越久,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这5个人中,有一个人穿的是短款外套,而且没拉拉链,敞着怀,这个人应该是被王队排除了。我倒是觉得这人也有可能,毕竟凶器还没确定,而且如果凶器真的是消防斧的话,放在身体一侧,倒是也能藏住。
其中有一个人穿的黑裤子,看起来像是二十三中的校裤。
我给王队发了条短信,然后开始翻看在现场拍的照片。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王副队长。
“乔雪,二十三中真有不少师生今天晚上不在学校,除了走读的和请假的,好像是还有个什么集训,还是什么野营?三十七号人,在南区的山里。走读的和请假的都在联系他们家长了,暂时没查到不在家的。”
南区。南区就是案发现场的ktv所在的区。“所以这几个小孩都是参加这个野营的吗?”
“不是,他们夜不归宿,然后没报备,查寝的也没查到他们,他们仨不是一个宿舍的,估计是各自的舍友帮忙打掩护,说是上厕所——我上学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现在二十三中在紧急查寝了,二十三中宿舍门口有监控,宿管说没有半夜回来的人,端木也在看监控,核实情况。不过,要是能翻窗进去,就说不准了。”
“如果有人前半夜不在寝室,后半夜在寝室,那这人同宿舍的人应该知道。被害人的通信记录看过了吗?”
“找过了,没有找到跟ktv聚会相关的信息,他们可能是在学校口头约定的。这仨人甚至不是一个班的,他们的人际关系可能得等到早上六点左右出结果了,要问询的小孩太多。要我说啊,现在在山里的那帮人,离得那么近,感觉也有作案可能性。”
“在山里的人的名单,有吗?”
“这个倒是已经拿到了,过会儿你直接来局里看。”
“没联系上他们学校现在在山里的那些人吗?”
“唉,山里没信号,现在联系不上他们那些老师和小孩。老邢带着几个人进山找了。他们还分散地住在好几个农家乐里面,难找啊。”
“啧。——我和小水马上就到。”
车在南区分局门口停下。王副队长认出我的车,拿着一叠纸远远地跑过来。“第一页是现在在山里的师生名单,第二页是他们的走读生和请假学生的名单,划掉的是确定现在人在家的。你看看有没有能对上的?”
“别说了,现场那个摄像头糊成啥样了你也不是没看到。”我接过那一沓纸,开始逐个翻看。一张张附有名字的证件照从我眼前闪过。
在名单中,我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
在因为精神问题住院之前,我曾经做过一次伤情鉴定,受害者是个上初中的学生,长期被父母家暴,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陈旧性疤痕。由于他的父母都被刑拘,而他的亲属从外地赶来需要几天时间,我照顾了他几天。回想起来,那还是我第一次被人喊“警察叔叔”。
这个名字不算太常见。会是同一个人吗?
“怎么了,找到了?”王副队长看到我愣住,猴急地凑过来。
“没有没有。王队,你还记得五年前的一个鉴定吗?一个14岁小孩,父母家暴,还在我家住了几天的那个。是不是这个人?”我指了指他的照片——眉眼挺像的,大概确实是同一个人。
“我有点印象。噢,这么说来,他确实该上高中了啊。有别的情况不?”
我将这些人的名字和脸一一记住,然后将名单递回王副队长手里。“怎么可能有啊,监控糊成那样,也就能看个大概的身高了。监控里的那五个人倒是应该都在一米六到一米八之间,大概吧,画面太糊了,我不敢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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