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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茶标本(推理悬疑)——档毒

时间:2024-12-07 09:30:08  作者:档毒
 
聊天时,我注意到他手上很随意地贴了个创可贴。
 
原来接电话时他的语气不对,是因为割到手了吗?
 
我叹了口气。会为这种事说谎……很有他的风格。
 
我和乔雪都打算早点休息,于是吃完饭没多久,就回了各自的房间。回房间之后我才想起来,我忘了告诉他,这几天我不在家。
 
——明天早上再说也行吧。
 
在实验室折腾了一天,虽然没干什么活,但是我也累了,洗漱完毕倒头就睡。
 
六点半,我准时醒了。自从读了博,我早上醒来的时间就变得固定起来——固定地在六点半醒一次,连闹表都不用定。虽说今天是周末,而且我请了假,不用去上工,上午也没别的事,但我还是不打算接着睡了。
 
我哥今天结婚,婚礼在目岭南区的丽华大酒店办。因为我人在目岭,不用消耗多少时间就能抵达那边,所以我不用提前过去,当天去就来得及。不过,第二天还有宴会,所以我至少要在酒店住一晚。
 
我打着呵欠出了房间门。客厅静悄悄的。我去饭桌那边打算拾掇早餐,发现桌子上贴了个便签条。黏胶部分有些老化,便签条攀附在桌子边缘,一副摇摇欲坠的样子。
 
“有案子,我先走了,可能好几天回不来”
 
——他还是这样,尽管自己是无纸化办公的支持者,但是总是想不起来发短信这种沟通手段。
 
又被大半夜叫走了啊,会是什么案子?
 
我想到乔雪现在应该在忙工作,于是我没有打电话给他,只是发了条短信,告诉他我去郊区参加亲戚的婚礼,这几天可能不回家。
 
我本来想着乔雪应该把我的车开走了,打算直接打车去。不过,我还是去车库看了一眼。乔雪并没有开走我的车。他大抵是开着那辆破破烂烂的老年五菱宏光走了,据说那辆车的年纪和我差不多一样大。
 
一直到我到达目的地为止,乔雪都没有回复我的消息。
 
——果然是在忙吧。希望不要是太棘手的案件。
 
到达酒店停车场,我看了一眼未读短信信箱,里面只有我哥发来的短信,告诉我我的房间号。我到前台确认完身份拿了方卡找到房间进去——时间还早,我决定先眯一会儿。
 
 
第38章 ECHO山茶标本(3)
 
 
不要离开。不要离开这个房间,不要消失得无影无踪。
 
乔雪,你曾经有个“朋友”,你说你离开他活不下去,然后有一天他失踪了,再也没回到你和他一起住的房间。所以,你一定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或许你足够坚强,可以面对这种情况,但我不行,我只是设想到这样的情景,就感觉自己要疯掉。
 
我抬头看向他的眼睛。他纤长的睫毛垂下来,遮住玻璃珠一样空洞的灰色虹膜。我在他的眼睑之间看到悬浮的灰尘,夹在睫毛之间,灰白而脆弱地悬停。他低头看向我,仍然带着我最熟悉的那紧蹙眉头的悲天悯人的微笑。
 
别笑啊。
 
锁在脖颈上的项圈。锁在上臂、手腕和脚腕的镣铐。锁在腰间和大腿的绑带。为了防止咬舌而戴上的口枷。我将他固定在客厅的角落,他动弹不得。确认了这一点之后,我去他的房间取手术刀。
 
乔雪,你的房间里为什么会有手术刀?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但我并不好奇它的答案。全套的手术刀。我一个法医都没见过这么全的手术刀型号。而且,我也不会将手术刀拿回家。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我绝对不会将工作用的东西带回家。乔雪一个汉语言文学系的学生却有各种型号的手术刀柄和成盒的手术刀片,仔仔细细地装好摞起来,在书柜上码放得整整齐齐,盒子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并不好奇他囤积手术刀片是用来干什么的。我只知道他买了那些东西,放在自己的房间。
 
3号手术刀刀柄,10号手术刀刀片。我将刀片卡死在刀柄上,耳畔传来悦耳的“咔哒”声。我将组合好的刀暂且放在一边,将我打开的盒子重新盖好,放回原来的地方,然后对齐所有盒子。
 
我重新在他身前跪下。他仍然维持低头的姿势,就这样看着我。
 
我将刀片抵在他的右脚脚踝上。他苍白的皮肤被扎出一个小口子,于是描下一道纤细的红线。
 
刀子顺利地割开表皮,陷入真皮之中。紫黑色的血涌出,冒了几个漆黑的泡。割开皮肤之后,我的刀刃感受到硬质的骨的阻碍,于是我开始推动刀柄,沿胫骨底部划一圈,先把腿和脚之间的皮肤分离。我没有电刀,也没有电锯,于是打算使用最原始的方法,是屠夫分肉的方法,也是杀人分尸所用的方法——沿着关节切。我先对比较粗的血管下手,将血管从嵌入的皮肤中剥离,用止血夹将血管钳住,然后将之一一剪断,再迅速缝合。剪断血管的时候,血液从黏腻的管子中宛若逃离一般喷溅出来,而将腿上的血管缝好之后,就只有脚上的血管破口还在往外冒血,淤成一汪,在流动的血中凝固成一团一团,随血流漂浮移动,宛若河面上漂着的死去的枯叶。啪嗒啪嗒,血掉在地上,深深浅浅,高低错落,整整齐齐。切断的皮肤也在渗血,平整的半透明皮肉上,星星点点的浅红小点上逐渐鼓出鲜红色然后是深红色的一团,鼓胀成饱满的半球体之后,再汇聚成整道,沿他苍白的皮肤滑脱。那些血熙熙攘攘地将皮肤染上红色,生命的颜色,于是那只靠一些残余的肌腱勉强吊着的断掉的死掉的脚反而比活着的时候更加生动。我舒了一口气,换了一片刀片,接着切割那些肌腱。最粗的一根肌腱相当难切,我用刀片在肌腱上来回划,肌腱卷起一层层白色的筋络,覆盖浅粉色的血水。稍微费了一番力气,我终于将那根肌腱切断,再切断一些联结,于是那只脚完整地落入我的手中。踝关节的骨面青白,反着冰冷而滑腻的光,凹陷中窝着凝成一缕一缕的鲜血。
 
过程中,我听见他吃痛的声音。空气自唇齿的缝隙中钻过,发出海螺哨子一样悲伤的响声。
 
我叹了口气,将切断的右脚放下,用同样的方法,去切断他的左脚。
 
我只能这样做。
 
原谅我。乔雪,你要原谅我,我求你原谅我,因为我只能这样做,我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你要离开,因为我察觉到你要离开。
 
这样你就无法离开了。
 
你不要原谅我。
 
我抬起头,吃了一惊。即使泪流满面,他仍然维持微笑。他低头看着自己断掉的脚,再稍微改变头颅的角度,看着我。
 
别笑啊。
 
明明是如此痛苦的事。
 
明明如此痛苦,为什么你要维持微笑,你究竟要隐藏到何种地步?
 
但是答应我。答应我,无论如何痛苦,你都不要离开。
 
——不要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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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本章有几段比较过激的内容
 
 
第39章 ECHO山茶标本(4)
 
 
我还是害怕他跑。于是,在第二天,我就将他的小腿也切了下来。因为割到了大血管,缝合稍微费了一番功夫,不过,我已经做好完全的准备。那些工具是我在自己的房间里找到的,我不知何时将它们放置在房间的保险箱内。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将止血带和血管夹之类的东西放进保险箱。或许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我在很久之前就预知到迟早有一天我会用到它们。
 
我刚把手洗干净,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我用新拆开的一次性毛巾把手擦干净,然后去接电话。
 
是领导。深夜打来电话,想必是有案子。
 
“南区丽华大酒店,分尸案,尸体的头还没找到。你赶紧来。”
 
——果不其然。
 
我挂了电话,回到客厅,解掉乔雪手上的锁链。整箱的葡萄糖就放在他身边的桌子上,他只要伸手就可以拿到。
 
“你要出门吗?”
 
他抬起头,看着我,表情暧昧不清。
 
“嗯。是工作,忙完我立刻回来。”
 
真麻烦。希望别是太棘手的案子,不然的话,我就只能中途找时间偷偷回几次家了。极端一点来说,我现在一分钟都不想离开这个房间。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到发现尸体的地点之后,头还没找到,我们一堆人对着一具没有头的碎尸面面厮觑。单是将尸体包装保护好,转移到殡仪馆,就耗费了我们很大的力气。
 
由于死因不明确,省厅的法医也来了。目岭市公安系统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他。他虽然年纪很轻,资历尚浅,而且因病休了好几年的假,但仍然是目岭市最负盛名的法医。我还从未与他共事过,听说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以及惊人的信息读取速度,同时逻辑缜密,对情况考虑周全,是个几年难见一个的天才。
 
奇怪,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不该是记忆力这么差的人啊,虽然跟他肯定没法比。
 
他正在和我们队长说话。队长见我来了,向我招了招手,并向那个法医介绍了我。我走过去,他伸出来一只手,应该是要和我握手。他没说自己叫什么,我也没好意思问,只得与他握手。
 
寒暄完了,我们拿了东西去干活。省厅法医瘦得有点吓人,在戴手套之前,他的手从不算松垮的白色袖子中探出来,像是烧杯里倚着仅一根的玻璃棒,虽然空空荡荡,但是相当和谐。
 
“这全是死后伤。那,颅脑损伤的可能性比较大吧,这都切到哪了,第二颈椎还在这,就剩一个第一颈椎连着头。哦,这还有片第一颈椎呢,这第一颈椎还是从中间劈断的。”省厅法医看着那一节单独切下来的脖颈,下了初步结论。
 
拼好尸体后,我们将所有尸块的各个切口挨个检查了一遍。所有器官也检查过,没有疾病发作的迹象。心脏和大血管中保留的血液量较少,身体上部的截面颜色更浅,死因或许是失血,不过尸块似乎被清洗过,干净得有些诡异,在不知道分尸者还对尸体干过什么的情况下,我们也没法直接下失血的结论。尸体手腕处和脚腕处有束缚过的痕迹,从硌痕来看,应该是铁链一类的东西。尸斑浅淡,但是还是有不小的面积,而且大部分集中在尸体的正面,也就是说,尸体在死后大概维持了一段时间脸向下的姿势。一些死后的剐蹭痕迹似乎说明在分尸的时候,尸体还是这个姿势。我们在尸体的手掌侧边、尸体的腹部和尸体的膝盖及小腿处发现一些有生活反应的擦伤,多少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还是失血,或者颅脑损伤?”我走向门口,摘下手套。
 
“也考虑电击吧,不过你看到过疑似电流斑的东西吗?我没看到。倒是也有可能在头部,这样的话,还得等找到头再说。”省厅法医转头喊站在门口的我们队长,“王哥,死因不明确,等理化出结果,不是毒物的话,就等找到头颅吧。”
 
唉……真麻烦。这个案子估计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我的房间里还关着一个人。我不能一直不回去,否则我怀疑那个人会想办法把自己渴死或是饿死。
 
“白世启,我有一个想法。”
 
省厅的法医在房间里喊我。
 
“啊……啊?”
 
突然被喊名字,我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既视感。
 
“分尸的时候,如果是像这样强行劈砍,那么把脖子跟头颅连在一起,从第五六节颈椎的地方砍的情况,比较常见吧。这也比较符合正常的发力习惯。而且,你看皮瓣的大小和走向,还有脖子上的死后剐蹭痕迹的方向,这脖子,似乎是被抵在地上切掉的,这个剐蹭痕迹不像是手压脖子形成的,不然靠近下巴颌的部分不该是这样的伤。正常情况下,如果人脸向下,鼻子和额头贴着地面,喉结以上的这一截脖子是不会接触地面的吧?”
 
省厅法医隔着玻璃墙看着我。他将额头和鼻尖抵在玻璃上,然后伸出一根食指,指着自己的下颌。
 
这样想来,确实如此。我想象自己按着尸体的脑袋或是肩胛骨,然后用斧子劈砍脖子的场景。这样的话,在脖子中段切断比较合理吧。而且,脖颈处没有弯折或者骨折的痕迹,在脖子抵地且脖子没被压断的情况下,尸体的脖子正面是怎么与地面摩擦上的?
 
“您的意思是?”
 
省厅法医将顶在自己颈动脉位置的食指向外划去。他的指甲在他干燥的脖颈上划出一道细细的白痕。我脖颈上的旧伤没来由地开始幻痛。
 
“头没了呗。比如把人锁在地上,然后用车轮压爆脑袋的情况。凶手把下巴从尸体脖子下面掏出来,脖子就能贴地了。重物倒是也有可能,不过,比较难操作吧。若是这种情况,在脖子上劈一刀的理由,或许是犯人觉得这样能掩盖死因。可以在有A类驾照和塔吊操作证的人里面排查一下——”
 
省厅法医看向我,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他笑的时候,眉头是紧蹙的,眉尾向下,使他看起来像是在哭。很熟悉的笑容。——怎么回事,全是既视感……
 
“——这么说来,我也有A照,会不会是我开车碾的人?”
 
没想到这样的天才竟然是爱开玩笑的人。
 
“这样的话,会留下来一块没被碾压的尸块吧。一边是碾压痕迹,一边是劈砍痕迹的一块。”我思考了一下他说的这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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