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子越平素喜吟诗作赋,为人风流不羁,说话做事便没有那么注意分寸。
宁启看者眼前这位公子,觉得他与往常见到的人都不一样,礼节无可挑剔,可整个人又透漏着不羁,应该是大家族出身,并且备受宠爱,才养成这幅性子,不过他的态度还是一样。
宁启刚准备开口,郑云的手便隔着桌子伸过来,便拉住了宁启的手:“什么心生向往,人美手巧,阿启已经和我成亲了,我知道阿启长的好看,还很聪明,但是你也不要打阿启的主意。”
宁启无奈,心想,这傻子,醋劲真大,这杜公子明显对他无意。读了这么多天书,还是老样子。
宁启:“杜公子不要介意,我郎君读书不多。”
杜子越这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妥:“是我不对,说话唐突了。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对做出这些美食和蒸馏酒的人很敬佩、好奇,见到夫郎惊讶而已。”
郑云冷哼一声,粗声道:“没有就好。”
第41章 回程
宁启捏了捏郑云的手,安抚他,小声让他客气一点,毕竟是客人,郑云这才收敛。
其实,郑云不止是吃醋,他还有点害怕,宁启就像是一个发光的珍珠,以前只有自己和身边人看到了他的光芒,现在宁启的光芒越来越耀眼,让远处的人也看到了。
郑云觉得,那些人似乎比自己优秀,这让他有了危机感。不过宁启捏了他之后,他知道宁启在意自己,便想开了,只是还是会吃醋。
这时,云儿端着西瓜汁上来了,几人便转移了话题。
“李兄,杜公子,尝尝,冷藏的西瓜做的西瓜汁,很解暑。”宁启开口。
杜子越端起西瓜汁,尝了一口之后眼睛都亮了:“西瓜我倒是常吃,还从未喝过西瓜汁,没想到这西瓜汁喝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啊!好似比西瓜甜一些。”
李程也很惊喜:“是啊,而且冰冰凉凉的,我认为我们酒楼也可以做。”
宁启微微一笑:“这西瓜汁中,我们放了一下糖霜,李兄尽管做了在酒楼中卖便是。”
现在的西瓜不想现代的那样,经过了培育和优选,吃起来普遍都没有那么甜。因此,做西瓜汁的时候,宁启习惯放一些糖霜。
杜子越:“夫郎果真是时刻都让人有惊喜,这些东西都是我们平时常见的,但是大家好像从来没有想过换种吃法。敢问夫郎是怎么想到的?”
宁启:“其实很多东西我也是在一本书中看到的。而且那书中写了,我们要懂得利用身边的东西,转变思维,让他变成另一种东西,加上我平时也喜欢吃食,喜欢鼓弄各种东西,便有了这么多想法。”
杜子越:“不知这书是谁写的,可否给我一观。”他知道,这么宝贵的书不能随便给人看,可是他还是忍不住问了。
宁启:“这书没有署名,不是我不给你看,只是这书被我弄丢了。”
郑云:“我知道,以前我夫郎还给我看过,就是后面搬家之后再也找不到了。”
反正现在不管谁问,宁启都是用书中看到的搪塞他们。虽然郑云可能知道些什么,但是郑云多次给自己打配合,宁启知道他不会拆穿自己。至于其他人怎么想,宁启也不在意。
“那真是太可惜了。”杜子越叹息,接着又道:“听说这高粱酒是在你们村子里酿造的,不知可否告知是哪个村,我想到村子去游玩,看一看这酒。”
宁启:“我们村是石桥镇石溪村,离县里很近,要是杜公子不着急。我和郎君过段时间就要回村里,可以和我们一起。”
宁启本来有点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但是略一思索,便知道,即使自己有心隐瞒,这位杜公子还是可以打听到自己村子的位置,毕竟在镇上,自己村里生产高粱酒,并且收够高粱事已经不是秘密。
因为宁启收高粱的价格比镇上都要高上些许,整个镇上和周围村子里许多人家都到他们那里卖过高粱。而且知道宁启需要红高粱,他们还很积极,后面种的高粱全部都是红高粱。
与其让这位杜公子自己找去,还不如有他们带着他一起回去。
杜子越:“那便多谢郎君和夫郎了,我住在云水巷,你们走之前通知我便好。那我今日便不打扰了,告辞。”
这杜子越也爽快,说完事情便起身告辞了,李掌柜本来今天也是带他来的,并无其他事,也一起告辞了。
“阿启怎么还让他和我们一起回去?”李程和杜子越走后,郑云便开口。对于宁启答应杜子越跟他们一起回村,郑云很不开心。
宁启看郑云不开心的样子,拉住他的手安抚:“我不带他,他早晚也能自己找去,还不如我们带着回去,还能承他一个人情。”
“好吧。”郑云妥协,但是他还是不喜欢杜子越,不想让他和阿启多接触。
“好啦,别不开心了,他对我没有什么意思,就是说话有点不羁。”宁启看郑云还是吃醋,揉了揉他的脸。
别看郑云这么大个个子,吃起醋来,看着凶凶的,还有点可爱。估计也只有宁启觉得可爱了,要是别人看起来,肯定觉得郑云是想打人。
郑云的脸揉起来并不柔软,不过,看着郑云的脸在自己的手下变换着各种形状,宁启觉得有趣,爱不释手,逐渐玩起来了。
看宁启揉的那么开心,郑云也抛却了刚才的醋意,渐渐被宁启的情绪感染了。
宁启看着郑云脸色变好起来,没那么凶了,宁启双手捧着郑云的脸颊,亲了亲郑云的脸颊。
看着郑云的脸慢慢恢复了笑容,宁启也放下心来。虽然郑云吃起醋来自己觉得有趣,但是也不能一直让他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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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底。
宁启和郑云来到平阳县已经三个月了,他们租的房子也到期了。
宁启和郑云最后到酒楼中看了一圈,觉得酒楼现在已经完全走上了正轨,被李程经营的很好,已经完全不需要他们两个了,他们便和李程告别。
郑云:“李兄,酒楼以后便麻烦你了,我和夫郎就先回村了。”
宁启:“李兄,有事写信,我们便告辞了。”
李程:“我一定会经营好酒楼的,两位放心回去。”
和李程告别完,他们便让云儿去杜子越居住的地方,通知他出发的时间。把租的房子退了之后,几人便启程回石溪村。
回去的路上,本来宁启和郑云是要租马车的。但是杜子越知道后,便让小厮告诉他们,他有马车,可以载他们一起回去,宁启和郑云便没有租马车了。
杜子越这人一看就是会享受的主,马车外边虽然朴素,但是里面却非常豪华,并且空间很大,一应物品应有尽有。宁启一进马车,便被这马车里的豪华程度震惊了,放在现代,这就是豪华房车。
马车上,郑云和宁启坐在一边,云儿和杜子越坐在一边,杜子越的小厮小吉在外面赶车。
宁启刚坐下,便感受到郑云的手伸过来,揽住自己的腰。以前有外人在,郑云还是很收敛的,看郑云这个样子,宁启便知道郑云看到杜子越醋劲又起来了。
宁启便也由着他去了,反正他作为一个现代灵魂,思想开放,不会像这个时代的哥儿一样,觉得不能再外人面前有亲密动作。
宁启扭过头看了一眼郑云,他好似对自己的默许很开心,嘴角都翘了起来,并且揽着自己的手收紧了。
宁启觉得有趣,拉过郑云的另一只手握住,把玩他的手。
“两位真是恩爱,在下着实羡慕!”看宁启和郑云如此旁若无人的亲密,杜子越开口。
在杜子越家里,他父亲三妻四妾,他的母亲虽是正妻,但和父亲一直是相敬如宾。看到宁启和郑云这种相处模式,难免羡慕。
“那当然,杜公子也可以找一个,别打别人夫郎的主意!”郑云看着杜子越那张白皙英俊的脸,就觉得他有图谋,开口道。
“哈哈哈,杜公子别介意,我们平时习惯了,不过我郎君说的也没错,杜公子也可以找一个,跟你志同道合的,陪你走遍各地。”宁启开口。
杜子越豁达一笑,他虽羡慕,但不强求:“我现在还是喜欢游山玩水,品尝各种美食,娶妻这种事还得看缘分。”
“也是。”宁启非常认同他的说法,自己和郑云完全就是姻缘天注定,宁启以前可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男人。
看着眼前的马车,宁启开口:“杜公子,你这马车很豪华啊,看外观完全没看出来,进来看到着实惊讶。”
杜子越:“是我家里人准备的,怕太显眼,外面才特意做的普通一些。”
宁启:“相必杜公子家里人一定很爱你。”
杜子越:“确实,我在家里最小,家里人对我都很宠爱。”
一路上,几人偶尔聊天,偶尔休息。一路上,郑云都揽着宁启,休息的时候,宁启还会靠在郑云身上。
傍晚,马车到了石溪村。
从出了镇上开始,云儿就到外面和小厮小吉一起,给他指路。
马车直接赶到了宁启家门口。
“爹,娘,弟弟,妹妹,我们回来了。”宁启和郑云下车,便看到家人都在他家门口等着他们。
他们前几天已经写信告诉家人,今日要回来。
“累了吧,快回家,饭菜还热着,先回去吃饭。”王桂花开口,他们坐了一天的马车,肯定累了。
“张婶,先把饭菜端到饭厅。”王桂花接着道。
“爹,娘,不急,这是杜公子,来我们村里玩,让他住在我家。”宁启开口。路上已经和杜子越商量好,来了便住在宁启家的客房,村里也就宁启家里客房多,杜子越每月给三两银子,算是住宿和吃饭的费用。
“宁叔,宁婶好,这段时间打扰了。”杜子越上前。
杜子越从下马车开始,已经开始震惊。他以为宁启和郑云住在村子里,家里应该不会很大,条件也不会很好,没想到下车就看到房子占地面积很大,盖的也很豪华,完全不输很多镇上县里的房子。
“不打扰,杜公子尽管住。”宁柱子开口。
“铁柱,把杜公子的马车赶到后院,好好照顾他的马。”郑云吩咐道。
“是。”铁柱回道,便牵着马车往后院走去。
“杜公子,跟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郑云开口,为了让宁启少和这杜子越说话,郑云现在有什么都积极的和他沟通。
第42章 酒厂
现在时间不早,宁启家人在他们回来之前已经吃过饭了,便没有和他们一起。
“郑郎君,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带我去酒厂看看酿酒。”第二日,宁启还未起床,杜子越看到郑云吃过早饭唠叨前院,便询问他,他对高粱酒酿造很感兴趣。
昨日回来的时候,他们经过了酒厂,宁启和郑云为他做了介绍,只是当时酒厂已经全部下工了,宁启答应今天带他参观酒厂,他一起床便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
“我带你过去。”郑云也不想等宁启起床带他过去,便决定主动带他过去。
“云儿,阿启起床之后问起我,就说我带着杜公子到酒厂参观了,让他今日好好休息。”郑云回去嘱咐完云儿,便带着杜子越出门了。
当然,郑云也不是酿酒的每个工序都带杜子越参观。虽然杜子越看着不像坏人,但毕竟和他接触不深,郑云还是有所防备。
郑云只带着杜子越参观了蒸馏酒设备,这蒸馏酒每一步工序都很重要,只知道蒸馏,并不能完全知道蒸馏酒是怎么生产出来的。
杜子越看了以后,一直惊叹,这设备如何精巧,他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并且在酒厂,杜子越还试了试刚做好的高粱酒。
自从在悦来酒楼尝试过高粱酒后,杜子越就钟爱这入口醇厚、回味悠长的高粱酒,这次来到石溪村,他就是准备喝个够的。当然,喝酒他会单独付钱。
杜子越还发现,这酒厂里的每一个人,都干劲十足,并且脸上的表情也都很开心,他们完全像是在给自家干活一般,不怎么需要人去督促。
杜子越这两年到过的地方也不少,大部分在外做工的人其实都只是完成任务,而不会对自己做的事情感到开心,杜子越觉得宁启和郑云一定是有特别的方法。
“你们好,你们在这做工很开心吗?”趁着郑云有事出去,杜子越开口询问这里的工人。
“当然开心,我们村里能来这里做工都会感到开心,还会被村里其他人羡慕呢?”一个三十多岁的工人开口。
杜子越疑惑,不就是一份工吗,那里不都一样:“为什么呢?”
“在这里做工工钱高,而且管午饭,午饭还顿顿都有肉,我们在家都吃不到呢。”
“是啊,是啊,就说我,我家以前很穷,经常饥一顿饱一顿,饿的像个猴子,自从来到这里,我都长胖了。”说着,这人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对啊,而且东家刚开始招工,都是先招我们这些家里穷的,我们都很感谢他。”
“要不是东家,我奶奶可能就要把我妹妹卖了。”
“是啊,我们这些人,以前去镇上做工,人家都不要,差点就活不下去了。”
“我家虽然能吃起饭,但是也吃不起肉,手里也没钱,现在赚的钱我还能留一半,慢慢攒了很多钱了。”
“是啊,东家还让我们这些哥儿和女子还做工,自从来酒厂,在家里再也不用受气了。”
“对啊,除了做奴隶,其他地方哪里会要我们这些哥儿和女子。”
……
工人们七嘴八舌的开始说起来。
杜子越听了之后,觉得宁启和郑云这两个人确实很不一样,就说顿顿有肉,自己家里在京都,都不能保证每个下人都顿顿有肉。而且女子和哥儿,在其他地方确实很少有出门做工的。
这时,郑云走了进来,工人们便都停止了讨论。
郑云看他们聚集在一起,便问道:“你们在说什么呢?”
杜子越:“刚才和工人们聊了一会儿,发现你们这酒厂对工人真好,你们为什么会让女子和哥儿也来酒厂做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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