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之徒
作者:不存在的荷德森
文案:
我人生唯一的目的:占有他。
一句话简介:非常阴暗爬行。请注意避雷。
标签:BL,长篇,现代,第一人称,强制爱,骨科,年下
第1章
25岁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竟是个无耻之徒。
但既然走到了这里,那就绝不要回头。
那天我刚抱着笔记本走出会议室,就收到了我哥发来的消息。
哥:我现在回家,晚上给你个惊喜。
我对此充满期待。
然而,当我下班回了家,开始恨不得从没有过这份所谓的惊喜。
我哥带了女人回来。
他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我们打算结婚了。”
我一进门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扑面而来的女士香水味,隐约可闻的嬉笑声,以及门口鞋垫上一双陌生的女士鞋。
我从没听我哥提起过她,他甚至从没告诉过我,他在谈恋爱。
可现在,不仅谈了,还打算结婚了。
我站在那里,直截了当地问他:“哥,这就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吗?”
那一对璧人愣在我面前。
确实般配。
男帅女美,郎才女貌。
他们两个看起来无比默契,无比甜蜜。
可那画面在我看来,却可恨至极。
我哥笑:“怎么会!”
他旁边的漂亮女人也跟着带上了笑意,对我说:“你哥准备了很久,说你一定会喜欢。”
她跟他对视一眼,然后在他的肯定下,走向了我。
“我带你去看看吧。”
我的目光终于从我哥身上转移过来,落在了眼前的女人这里。
她白净秀气,微卷的长发落在肩上。
看向我、和我说话时,她的眼睛明亮嘴角上扬,还有一对很浅的酒窝。
见我没动,她有些无助地回头看了我哥一眼。
“好啊,嫂子带我去看看。”
这话一出,他们俩似乎都松了一口气。
我放下包,跟着她往书房走。
走在前面的人不时回头看看我,对我笑,示好的意味很重,却没有丝毫的讨好。
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我大概能明白我哥为什么会喜欢她。
天真纯粹,恰好适合我那同样天真纯粹的哥。
只不过,我不答应。
我不答应他们在一起。
也不答应他们结婚。
但凡我不答应的事,就一定办不成。
我跟着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走进了我自己家的书房。
书房的正中间,摆着一副画。
那画显然出自我哥之手,画的正是我本人。
那是去年夏天我们俩去威尼斯时他给我拍的一张照片,如今照片成了画,就摆在我眼前。
我正醉心于那副画,想象着我哥画它时的样子。
那个时候,他必然满心满眼都是我,这极大地满足了我。
可这美妙的幻想很快被打断。
“你哥画了快半年。”
我看向了她。
在那一刻,我极度愤怒。
我的愤怒来源于她的介入,各种意义上的介入。
她介入了我刚刚的幻想,介入了我跟我哥稳定且唯一的生活。
她甚至知道了我不知道的事。
除了这幅秘密准备了半年之久的画以外,他们还有很多事都瞒着我。
我盯着她看,出了神,恨不得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曾经历过的那些事。
她和他在一起那些甜蜜时刻,都极大地刺激了我。
一瞬间,我只想问她一句话:你们做过爱了吗?
我只想知道,她对我哥的占有已经到了哪一步。
可就算不问,我也知道。
无论他们做过没有,他们都要结婚了。
周围空气变得稀薄,我觉得自己俨然成了一个活死人。
她大概被我盯得有些慌了,竟然后退了半步。
她在怕我吗?
她确实应该要怕我。
我哥的声音传过来:“准备吃饭了!”
他不远不近的声音把我拉回人间,空气又重新被住满。
眼前的漂亮女人像是得到救赎一样,赶忙说:“走吧,我们去吃饭。买了蛋糕给你呢。”
她转身就走,大有仓皇出逃的感觉。
“嫂子。”
我开口叫住了她。
她怔了一下,回头看我。
我就站在那里,对她微笑说:“你真打算跟我哥结婚?”
她歪头,似乎不解。
“我的意思是,”我继续对她笑,尽量显得和善些,“甩了他,跟我在一起。”
下一秒,我哥出现在了书房门口,吃惊地看着我。
第2章
我哥笑了:“别闹!”
他伸手去拉明显也吓了一跳的女朋友,对方就那样躲在了他身后。
就仿佛我是什么洪水猛兽,随时能要了她的命。
“没闹。”我笑着看向我哥,“生日礼物想要这个,不行吗?”
我哥终于还是皱起了眉。
那天晚上,他的女朋友没有留下吃饭。
我终于还是在生日这天,独自占有了我哥。
他明显有些不高兴,坐在我对面,不吭声地倒酒喝。
我的目光落在那滑进他喉咙的液体上,希望他再喝多一点。
平时不怎么喝酒的他,一口气喝了三杯啤酒,显然已经到了极限。
他放下酒杯,欲言又止。
“再喝点啊。”我给他倒酒,“今晚不醉不归。”
我看向他微微敞开的衬衫领口,他上下抖动的喉咙,像是我身体的一个开关,难言的欲望顺着我的血管疯狂流窜。
他端坐在椅子上,沉默不语。
他不说话。
不说话的样子也诱人。
我给自己也倒了杯酒,坐好,一边喝酒一边欣赏着眼前人。
我用我的目光一颗颗解开他的扣子,用目光亲吻他的胸膛。
我的视线已经爱抚过他的全身,他身体最隐秘之处都烙下了我的吻痕。
他是我的。
打从出生的时候开始,就应该是我的。
我们同根同源,同生同死。
我们尚在沉睡时就是彼此的唯一。
什么也不能让他离开我。
“我没听说你有女朋友。”我终于还是先开了口,“怎么突然就要结婚了?”
他似乎有些醉了,脸色绯红,眼睛都跟着红了起来。
此刻的我哥,不像那个站在大学讲台上侃侃而谈的老师,反倒像颗樱桃。
该被我一口吞掉。
“她家里催。”
他回答的时候,没有抬头看我。
“不是吧。”我把空酒杯放在桌上,靠着椅背看他,“我怎么觉得是你比较急?”
我哥终于抬起了头,神色难堪。
“你想甩掉我。”我说,“可是不能。”
他的眉头终于还是锁紧,说话时,语气略显无力。
“小野,不要闹。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不是玩笑啊。”我笑着对他说,“其实你什么都知道。”
我几乎可以肯定,我哥他早就知道我的那些龌龊心思了。
他多聪明啊,25岁,别人研究生还没毕业,他却已经站在了大学讲台上。
这样一个耳聪目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他最亲爱的弟弟在想什么呢?
他只是假装不知道、不明白、不了解。
他在用回避的方式来逃避我。
可是他太天真了,都说了我们同根同源,他怎么可能逃得了。
“哥,你还没祝我生日快乐呢。”我拿起刀,准备切蛋糕。
突然,他按住我的手。
可很快,他的手像是被烫到一样,移开了。
“先插蜡烛,许愿。”
即便在有些不愉快的当下,他还是为我把戏做全套。
我就是吃定了他对我的包容,才如此肆无忌惮。
我放下塑料刀,撒娇似的说:“那你给我弄。”
他想都没想,给我插好蜡烛,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一一点燃。
我哥起身去关灯,一盏接着一盏。
当他回到客厅,关掉那最后一盏灯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他身后。
黑暗中,我几乎快要把他抱在怀里。
“哥,你放心,我不是真的要跟她结婚。”
我听见他的呼吸声开始变得有些沉。
“不过你也可以放心,你和她也结不成。”
那一刻,他大概觉得这无异于恶魔的低语,可没办法,我不能放走他。
说完这句,我离开他,来到桌前,对着蜡烛许愿。
“让我哥跟我一生一世在一起。”我盯着燃烧的蜡烛说,“我们只做彼此的唯一。”
说完,我不给任何人反悔的机会,吹灭了全部的光。
黑黢黢的家里,盛满了我哥的沉默,还有我的笑。
第3章
我以为生日那天的闹剧会让他放弃所谓的“结婚”,却没想到,我哥竟然真的开始操办起了他和许滢滢的婚礼。
生日第二天,我趁着午休时间给他打电话,他竟然跟我说他下午没课,准备过去看婚纱。
“谁穿?”我问,“你吗?”
我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楼梯间,每一个音节撞在惨白的墙上,再回弹到我的身上。
它们钻进我的毛孔,疯狂地撕扯我的神经。
我用力地咬着后槽牙,像是恨不得将电话那头的人拆吃入腹。
我哥又是一阵沉默。
“下午我也没事,我和你们一起去。”
“你不是要上班?”
“我说了,没事。”我的语气不容置疑,“你把地址发给我,我现在就过去接你。”
“不用了,我……”
我打断他:“我去接你。”
说完,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怒火和妒火同时在我身体里流窜,让我几乎没办法冷静思考。
他竟然来真的。
我站在楼梯间,想象着我哥跟许滢滢的结婚典礼,这场面无异于是我凌迟的刑场。
尽管知道这自私又残忍,但我绝对不会让他如愿。
他想要什么都行,但结婚不可以。
我对他有着无法形容的独占欲,这感情让他对我生出了一些恐惧。
这些我都知道。
他也都知道。
但原本我们之间不是这样的。
我和我哥是双胞胎,他早我三分钟出生,健康又可爱。
然而,三分钟后才勉强脱离母体的我却状况危急,直接送进了nicu,在保温箱住了一个多月才回家。
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先天性心脏病,五岁之前就做了好几次手术。
我哥一直觉得是因为他抢走了我的营养才导致我变成这幅样子,也因此,他从来都不过生日。
他不过,但要给我过。
他说我的诞生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但我相信,现在他已经不这么想了。
六岁之前我们俩都过得还算安稳幸福,当然,对此我已经没有太多的记忆,只靠家里我哥珍藏的那些照片来努力回忆那段时光。
六岁之后,我们的人生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因为交通事故,全家只剩下我们兄弟俩。
两个豆粒大小的孩子,被一起送进了福利院。
在福利院没住多久,我被领养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本那家人是要领养我哥的,但我哥为了让我有个好的人生,把这个机会让给了我。
那些年,我们搬离了那座城市,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跟我哥只能每周打一次长途电话。
十几年的时间,几乎没有见过面。
我已经开始不记得他的长相,只能在照镜子的时候,看着自己的脸想象他的模样。
但我始终知道,我哥是我的至亲至爱,我迟早还是要把他给找回来。
养父母对我很好,好到我说我不要改名字,他们也同意了。
我仍然保留着和我哥相得益彰的名字,以及完全相同的姓。
况泽。况野。
温润而泽。狼子野心。
父母在为我们取名字时,大概已经预言了我们的未来。
就像我哥期望的那样,我过上了好日子。
养父母给了我优渥的生活,还为我的心脏病奔走治疗。
可惜好人不长命,我刚工作的第一年,他们双双离世。
我又孤身一人了。
安葬完他们,我辞掉了在那座城市的工作,卖掉了他们留给我的房子,开着车,前往我儿时的老家。
我按照我哥曾经告诉我的信息,找到了他那时的住处。
那天晚上,我等在他的楼下,万家灯火,而我手里只有点点星火。
在我抽完第三根烟的时候,我哥出现了。
我们已经十几年没见,却一眼就认出了彼此。
那个秋风萧瑟的夜晚,他穿着褐色的风衣,背着一个大大的包,就那么走到了我面前。
蹲在花坛上抽烟的我目光追随着他,感觉到自己的脉搏在狂跳。
相隔十几年的重逢。
我之幸事,却是我哥之枷锁。
但这是他的命。
打从出生起,就被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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