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生?”
“我听说下月初三是你二十岁生辰,届时我不在你身边,所以先为你庆祝。”
原身以前在时家从来不会记自己的生辰,因为没人会为自己庆生,只有江小兰会记着,在那天为自己煮两枚鸡蛋。
“生日有什么好过的。”时暮嘴上这样说,可趴在床上,看着外面一束束璀璨烟火,又觑着身边被烟火映照的俊朗面容,心里还是有种吃了蜜糖般的甜,又问:“你去哪里听说的下月是我生辰?”
撑着头的人眨了眨眼,“今天在宫中偶遇你家中兄弟,便顺口问了,他道你生辰与他恰好差半年。”
家中兄弟,生辰和自己差半年,时暮知道是时镜,不满地鼓了鼓腮帮子,“你干嘛去问那个人?”
“是他过来与我说话。”
以前也没在意过,此刻想起之前在福源斋门前,在松月湖畔,时镜见到谢意时那楚楚动人的姿态,时暮盯着眼前的人,拧起眉梢,“时镜不会对你有什么企图吧?”
他敛眸思索,点头道:“有可能。”
有可能?
时暮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妈的,姓谢的你……”
伸手想推人,被他握住手腕,压到脑袋一侧,俯身上来,几乎贴在唇畔开口:“皇兄说我年纪不小,出征回来便要为我指婚。”
他幽幽叹息,“所以还请时大夫别叫我总跟你暗通款曲,给我个名分才是。”
暗通款曲?
分明看得出他眼里的调笑,时暮还是失神了片刻,不知道说什么好。
如今,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看着他娶别人。
那就只能自己嫁给他。
想从床上爬起身,一动又觉得腰腿发软,在被子里用脚尖踢了踢他小腿,“帮我把桌上的药包拿过来。”
谢意拨开散落肩上的长发,不慌不忙地穿上亵衣,才起身去把桌上蓝布的药包拿过来。
却没给时暮,自己意兴阑珊地打开,“我看看是何物。”
先从里面拿出一张写得满满的纸,这人一看便皱眉,“以后真要好好教你写字才是。”
“你别管我字写得怎么样。”时暮趴到他腿上,拿过药包,倒出里面一团团的白色小纸包。
“这是我帮你出征准备的药,你带着,发热的时候就按单上所写症状对症用药,没用就赶紧换一种。”
对他出征所患感染病症,时暮目前倾向于蜱虫叮咬,蜱虫引起的病症有很多,但很多都是广谱抗菌素能解决的。
但时暮也怕,万一是别的真菌、中毒、过敏,药还是不对症,怎么办?
如果能确定是什么病症就好了。
谢意没想到他这么有心。
其实出征也有军医随行,虽然不比他医术高明,但常规病症总能解决的。
但他心里装着自己,叫谢意感动,侧头又碰了碰他的唇,“晏和谢时公子怜爱。”
这人眉宇间露出温顺,故意软着口气,学那柔弱无力的女子,叫时暮无语得牙根都痒了,仰头在他唇上咬了一口,咬得他抽凉气。
“如此,我也要咬。”
亲昵打闹间,忍不住又折腾起来。时暮真庆幸有这种特殊体质,若是普通男的,应该已经被他弄死了。
后果就是,第二天,真的完全起不来。
听到他安排成纪回去替自己告诉江小兰,索性放肆地睡。
中间被投喂了几口吃食,再次醒来已是傍晚日落。
宛如回到在三甲医院时的社畜生活。值完夜班,一天一顿,往死里睡。
第二天泡澡时,时暮才发现昨晚自己在他脸颊上抓了细细一道。
忍不住愧疚地碰了碰,被他揪住手指,琢磨着手指笑问:“明明也没有指甲,怎么那么能抓?”
时暮:“呵呵,自作自受。”
洗干净,换了一身月白罩着软纱坎肩的锦袍,坐在铜镜前由着他替自己束发。
这人也是被伺候惯了的,束得并不娴熟,最后用一顶小巧的玉冠,弄了简简单单一束马尾。
一起吃过晚饭,谢意才骑马送人回家。
虽说睡了一天,但骑马久了还是腰酸,进了东市,坐在前面的人闹着要走路,谢意只好抛了缰绳,陪他慢慢往海棠巷走。
这匹白马鞍上有凌王的四爪金龙印记,跟谢意久了,会自己回去。
东市不比西市,没有十里灯火,舞凤翔鸾的街市,也没有碧瓦楼上的膏泽脂香,琼浆扑鼻。
有的只是穿着朴实的卖香饮、糖串的小贩。
乌金西坠,星月渐升。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东市的街道上,叫时暮感受到了在现代不曾体会到的,恋爱的甜蜜。
忍不住想,若他不是皇家之人,不用参与炮灰剧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商人,或是个小官。自己看病赚钱,养他也行,不知道该有多幸福。
想着,眼眸轻灵一转,出声找了个话头,“听说,你是先皇亲封的亲王?比那两个皇子都高一级?”
谢意瞥他一眼,意味深长地开口:“某位大夫不是不在意金银权势,连亲王妃都不愿当么?”
这天底下哪有人不爱金银权势,那不是跟着你要噶么?
但凡你不作……
时暮让自己的语调轻快起来,像是闲聊一般,“既然你是先皇亲封,那就是说,不管谁当皇帝,对你都没有影响咯?”
他唇角浮起笑意,黑眸莹若星辰,“你不需要操心这些,只要顾好自己,乖乖待在我身边就好。”
时暮心中轻叹,知道自己很难左右他的决定,还是先把眼前的出征应付过去。
踩过一段布满痕迹的石板街道,眼看着海棠巷近在眼前,想到皇帝一声令下,他便要出征西南,或许今晚就是出征前最后一次见面,时暮捏了捏他手指,咬牙开口:“你出征西南,一定要万事小心。”
出征西南在谢意眼中根本不是问题,只是见他平时伶牙俐齿,此刻担忧不舍,心间柔软,故意逗他,“军中只有男人,没有女子,亦没有哥儿,所以你勿需担心我,倒是我该担心你。”
时暮问:“担心什么?”
他叹息,“你这般忍受不住,我不在身边,潮热期可怎么办才好?”
“哪有忍受不住,我只是……”
其实并非真的一点都忍受不住,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只是什么?”
见他眸有愉悦,时暮知道说出来要叫他得意忘形,故意甩开牵着的手,往前走去轻飘飘开口:“忍受不住,找别的男人呗。”
见少年驻足,回首看来,唇畔勾着狡黠笑意。
谢意发现,很有必要狠狠教训一下这放肆的哥儿。
走到他面前,伸手握住他纤细的后颈,声音放低,“既然如此,不如让你把自己属于我的感觉刻得深一些。”
“什么?”
时暮还在疑惑,就被他按着肩膀转过身,从背后环住,贴在耳边的声音有些凶狠,“我要狠狠咬你,咬到你承受不住,向我求饶。”
感觉到他的唇瓣烫在腺体上,瞬间让时暮无法控制地浑身冒出了鸡皮疙瘩,挣扎着大骂:“喂!大庭广众的,你这么大个王爷,能不能要点脸!”
这里是海棠巷,虽然人不多,但不远处就是自己家院子的门,保不齐江小兰和白舟也什么时候出来,怎么能在这里搞这些少儿不宜的东西?
他这么说,却没有立刻真咬,只是抱着人逗弄,“王爷也要和喜欢的人亲热。”
“耍流氓是吧?”
“我是你的郎君,怎能叫耍流氓?”
郎君?
时暮真佩服他,“我们暗通款曲的,别自己给自己贴金啊!”
“先暗通款曲,在明媒正娶,迟早是郎君,今晚先咬一咬。”
“就会欺负我是吧!”
“嗯,就欺负你。”
“无耻下流,给我滚开!”
“叫声郎君让本王先听一听。”
“不叫!你今晚就是把我脖子咬断我也不叫。”
“时大夫如此有骨气,那我便试试。”
感觉到他尖锐的犬牙真贴到了后颈上,时暮忍不住边笑边骂,“真是臭流氓啊你!滚开!”
两个人在僻静的海棠巷肆无忌惮地打闹,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正从巷口往里走。
宋念山听说时暮考试回来,赶紧带了东西过来看望,没想到刚进巷子就听到时暮的声音。
开始听得看得都不真切,走近之后,借着月色,看到的就是眼前这幅画面——时暮被人从身后环住,不住呼喊,“臭流氓!滚开!”
宋念山吓了一跳,只当真是流氓,气愤地拿起丢在旁边的粪瓢,在心里给自己打了打气,挥起粪瓢冲向那人,“破落无赖!给我放开!”
谢意身躯蓦然绷紧,时暮还未反应过来,腰身便被坚硬小臂扣住,以一种难以想象的敏捷速度被他带着轻巧旋身后,退开了一段距离。
玉冠半束的如绸墨发在自己眼前散开,遮挡了视线。
时暮只看到他展臂间,原本收在袖中的折扇霎时脱手,伴着厉声呵斥“放肆!”如箭矢般急射而出。
前方传来一声痛呼,一只粪瓢掉落在地,在地上泼洒出一道粪液,发酵之后的恶臭气味四散,叫时暮差点吐出来。
只庆幸他身手好,不然就算不被砸中,也要被这大粪泼到。
此刻,从他身侧探头,才看到被他折扇打倒在地呻吟不止的人竟是宋念山。
“宋大哥?”
第72章
谢意的折扇,时暮是见识过的,赶紧跑过去,见宋念山被折扇砸中头部,跌坐于地,额头红肿了一块。
索性他拿的不是玉骨扇,只是普通的木质折扇,不然宋念山不得像曹世锦似的脑瓜开瓢?
“宋大哥,你怎么在这儿!你为什么要打我?”
宋念山还不曾见过这样的出手,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什么打中,讷讷回答:“我看到你遭歹人欺负,所以……”
话还没说完,玄色暗绣腾云纹的锦袍已来到眼前。
宋念山抬头,此刻才看清,自己以为欺负时暮的“流氓”,竟然是京中最不可招惹的凌王,谢意。
他卓然而立,垂下的黑眸森寒,自高处飘落的嗓音更是冰冷如霜,“大胆莽夫,可是活腻了?”
天家之怒,口衔天宪。生死就在他一句话间。
宋念山知道自己犯了天大的错,惊惶爬起,跪倒在地,连连叩头:“草民一时没有看清,冲撞了王爷,求王爷饶命!求王爷饶命!”
这人平素也不是仗势欺人的行事作风,时暮也不知道他此刻莫名其妙在这里耍什么王爷威风,抬起头狠狠地瞪过去一眼。
伸手去拉宋念山,“宋大哥,你别管他,没事的,你起来我帮你看看伤到的额头。”
宋念山胆战心惊地觑了凌王一眼,见时暮开口,对方没有再出言,才任由时暮将自己拉起来。
时暮见他局部头皮血肿,虽然看着没有大问题,但谢意出手很重,还是要小心脑震荡,“宋大哥,进院中我给你看一看吧。”
宋念山还有些惶恐,“小暮,可是王爷……”
时暮起身和谢意说道:“你先回去吧。”想着他要出征,顿了顿又认真交待:“西南多虫,你千万小心不要被叮咬,务必拿好那个药包。”
谢意眸里似有和风吹散寒意,伸手捏了捏他垂在腿边的指节,语调舒缓,“你也万事小心,有事去王府找两位大哥。”
时暮:两位大哥?
看着面前的人,谢意唇畔露出些许清淡笑意,未移开目光,只随口喊:“成纪。”
成纪也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把他的马又牵了过来。
等他纵马离开,时暮才把宋念山带进院中。
江小兰不在家中,时暮拿了药箱,给宋念山处理伤口。
哥儿俯身靠近,为自己擦药的动作轻柔,余光里的容颜更是漂亮秀雅,让宋念山忆起他第一次替自己处理腿伤的情景。
那时,宋念山只觉得他像是天上降下的菩萨那般好。
可刚刚,那个王爷自身后环着,轻薄地狎昵在哥儿后脖颈处的画面浮现脑中,又叫宋念山心中苦闷。
因为离得极近,他还注意到时暮脖颈上带着一枚小马形状的翡翠。
碧绿通透,一看就知价值不菲,上刻一个“意”字。
宋念山知道,意是那王爷的名讳。
尽量保持着平常的语调,开口和他说话:“小暮,今晚真惭愧,几乎伤了凌王。”
时暮莞尔而笑,“你还真伤不了他,倒是应该臭到他了,不然他不会乱摆谱的。”
宋念山挤出几分笑,宛若关心朋友般询问:“小暮,你和凌王,如今怎样了?”
宋念山肯定已经看到了,时暮也没想瞒,又弯了弯眉眼,“挺好的啊,他已经是我的人了。”
宋念山:……
这话叫宋念山视线忍不住在他低头间,看向哥儿后颈处细腻肌肤,虽然被衣领稍有遮挡,但靠近还是能分辨出那道弯月般的印记。
一时间,只觉心中有些妒意。
明明是自己先认识的时暮。
那个王爷能得到时暮,无非就是因为身份。若他也是平民,和自己又有何区别?
“可是,小暮,你和他身份有别,他会真心待你么?”宋念山抱歉地笑笑,“你别误会,我也只是不想你被人哄骗了。”
哥儿不假思索地轻快回答:“不会啊!他虽然偶尔耍下王爷脾气,但对我还挺真的,对了,他还想让我当他王妃呢。”
“王妃?”这样的身份如此遥远,叫宋念山无法想象,赶紧问:“那小暮,他何时封你为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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