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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种殿下的大学生暗卫(穿越重生)——麋花有璐

时间:2025-01-17 15:59:38  作者:麋花有璐
  暗十三自知理亏,不敢跟暗七顶嘴,他心虚地摸了摸鼻子,跟上暗七。
  明明老七自己也乐在其中,凭什么挨训的只有他?
  ……
  沈亦初带着楚锦佑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京城,第一时间便去往医院。
  楚锦佑虽然伤得不是很严重,但也有感染的风险,刚才在野外的时候,他只是粗略地为楚锦佑处理了一下伤口,若是想将伤口处理妥当,还得带着人去一趟医院才是。
  到了医院,沈亦初率先下马,再伸手引着楚锦佑下来,“怎么样?能走吗?如果走不了,你就先找个地方坐着,我去给你推一个轮椅过来。”
  楚锦佑扶着沈亦初的手臂下马,脚踩在地上感受了一下,“没有伤到骨头,还好,你扶着我即可。”
  “行。”沈亦初走到楚锦佑的身侧,架着人缓缓地走进医院。
  他先将楚锦佑安顿到医院大厅的凳子边,自己则去拿一些处理外伤的药膏和绷带回来。
  “你这腿可真是多灾多难,幸好你这次没伤到骨头,否则就麻烦了。”沈亦初蹲下身,撩开楚锦佑衣袍的一角,露出腿上看似狰狞的伤口。
  他需要将楚锦佑的裤子脱下来上药,但医院大厅人来人往的,显然不是一个换药的好地方。
  考虑到这一点,沈亦初又带着楚锦佑来到一处隐蔽的诊室,此诊室是闲置的,平日里极少有大夫能想起来用。
  如今也算是派上用场。
  “进去,把裤子脱了,躺在诊床上。”沈亦初推了推楚锦佑的后背,拿出公事公办的态度。
  楚锦佑耳垂、脸颊以及脖颈等位置瞬间变得通红一片,他捏着自己的手指头不知所措道:“脱……裤子?亦初,此番太过突然,我还没有做好准备。”
  “嗯?”沈亦初无语,“你想哪去了?我是想给你换个药而已,你穿着裤子让我怎么操作?”
  “脱!”他不容置疑地命令楚锦佑。
  楚锦佑别过脸,手搭在自己的腰封上,轻解腰封,当着沈亦初的面将裤子褪了下去。
  他的上杉衣摆刚好垂在大腿,遮住了重要部位,但匀称有力的小腿却露在外面。
  小腿上的擦伤看起来很严重,膝盖破了一层皮,小腿正面有一道狭长的划伤,似乎是不小心被尖锐的石子划的。
  大腿的侧面也有一块拳头大小的擦伤。
  “躺上去。”沈亦初见楚锦佑肯乖乖配合,眉头舒缓,又指了一下诊床,示意他上去。
  裤子都已经脱了,这脸面也没什么用了,楚锦佑利索地上了诊床,端的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来吧,我准备好了。”楚锦佑阖上眼帘。
  沈亦初撤了一把椅子坐在床边,在楚锦佑的上半身盖上小被子,才开始在他的伤口上擦酒精,进行消毒。
  沈亦初用沾了酒精的棉擦拭在楚锦佑的小腿伤口处,冰凉的液体润湿了伤口附近的肌肤,令楚锦佑不禁打了个寒颤。
  “有点疼,你忍着点,我很快的。”沈亦初头也不抬地说道,手中的动作却更轻了些。
  “若是下次再出现此般情况,我肯定还会护着你。”楚锦佑说道。
  沈亦初抬眼瞥他,“谁问你了?我又不是战五渣,真到了那种情况我自己能躲开,不需要你护着我。”
  楚锦佑不顾自身安危救他的时候,他确实有一点感动,但也希望楚锦佑不要再这么莽撞,这不,受了伤还不是让他来医治?
  也罢,可能是他上辈子欠了楚锦佑,现在就当还债了。
  “还好没伤到骨头,也不需要缝针,只需要涂上一个月的药膏,这伤口便能痊愈,这一个月里,你就不要再折腾自己的腿了,如果再摔断腿,我可没办法医治第二次。”沈亦初在楚锦佑的伤口上涂好药,又细致地把医用绷带缠在伤口上,仔细叮嘱了一番。
  “好,我知道了。”楚锦佑坐起身,将裤子穿好后,凑近沈亦初,倚在他的身上,软声撒娇,“亦初,我没力气了,不如我们在此诊室休憩一夜,明日再回?”
  诊室的环境总比洞穴的环境要好吧?既如此,他和亦初再创造一些新的记忆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不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吗?留在这不会误事吗?”沈亦初半扶着楚锦佑,看着虚弱的模样,顿时心生恻隐,若是不会耽误他的事,其实在诊室休息一夜……也不是不可以。
  “最重要的那类事宜,我皆已处理妥当,不会误事的。”楚锦佑稍微站直了些,将脸凑近沈亦初,指着自己下眼帘的一片青黑之色,委屈道:“亦初,你瞧,你不在我身边,我半夜都睡不安稳,今夜就陪陪我吧?”
  “可好?”
 
 
第112章 
  沈亦初不知道楚锦佑的那条神经搭错了, 竟然会对他露出如此娇妻的一面。
  更恐怖的是,他不但没有感到恶寒,反而有点爽。
  对, 就是爽。
  就像女朋友喊你老公时的那种爽,这是一种征服欲得到满足的感觉。
  沈亦初咽了咽口水, 脸色微红,干巴巴地说道:“行,行吧,那我就勉为其难, 陪你一宿。”
  但愿别出什么岔子。
  “亦初,你为何如此紧张?”楚锦佑注意到了沈亦初的异常, 问道。
  沈亦初矢口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说!我紧张什么?我怎么会紧张呢?只不过是屋里太热了,我出了点汗而已。”
  楚锦佑眼中划过一抹笑意, 并不点破, 省得将人吓跑,得不偿失, “热的话, 我去开窗户透透气,这间屋确实有点闷。”
  楚锦佑慢走了一步到窗台,打开窗户锁,一把将窗户推开, 一阵和煦的春风灌入室内,将二人的衣角吹起了一个边。
  在楚锦佑去开窗户的过程中,沈亦初也没闲着, 他将诊床上的小被子摊开当床垫,令诊床的舒适度提升了一个档次。
  “今夜你睡这,我打地铺。”沈亦初压下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温和地说道。
  “你睡床上,我打地铺。”楚锦佑反驳,他更想让亦初睡在自己的身侧,但他已经吓了亦初一回,这种话他是万万也不敢再说出口的。
  “要么你睡床,我打地铺,要么我走,选吧!”沈亦初眼神微凉,但凡楚锦佑敢说他一句不是,他真的会把楚锦佑一个人扔在医院。
  这两天,他手头的事情够忙了,楚锦佑若还给他添堵,他就让他笑着过来,哭着走。
  面对心上人的威胁,楚锦佑一下子把嘴闭上,乖顺地点了点头,他好不容易争取的机会,可别作没了。
  今夜他要好好表现才是,只要亦初没有直接拒绝他,他就还有机会。
  “我去杂货室拿一套被褥过来,你在此等我片刻,我很快就回来。”沈亦初说完,便走出诊室。
  待他抱着被褥回来时,却被诊室里的一堆摆放整齐的鲜花惊住。
  窗台上,桌子上,甚至连诊床上都摆满了花。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吗?”沈亦初看着满屋子的小雏菊,不敢进去。
  有谁送活人菊花的?
  虽然是白色小雏菊,但这也是菊花的一种,在种花家送活人菊花,是要挨骂的。
  “嗯?怎么会,在大顺,白色的小花还是非常受欢迎的,祭礼、逢年过节这等重要场合,可都缺不了这种花。”楚锦佑耐心解释。
  在大顺,送白花还有另一层意思,花越纯白,就代表感情越忠贞纯洁。
  “好吧,原来是习俗不一样,我们种花家只有在葬礼的时候,才会用到菊花,可以用来缅怀故人。”沈亦初走进诊室,摆弄了一下桌子上的小雏菊,微微一笑,“其实,你们大顺的审美还不错。”
  “既然今日要在医院过,不如我领着你去体验一下我在种花家的一日究竟会如何度过的。”沈亦初整理完诊室内的小雏菊,不由分说地将一个轮椅推到楚锦佑的面前,让他坐上去。
  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要互相了解,他愿意给楚锦佑一个机会。
  光是喜欢还是太主观了,若他和楚锦佑的三观、生活习惯都能相互适应,或许可以试一试。
  扪心自问,他其实不反感楚锦佑,甚至还有一点喜欢他,但喜欢又不能当饭吃。
  爱情的保质期太短,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他得为自己的未来做考虑,不能头脑一热就应了他。
  若以后他和楚锦佑吵了架,翻了脸,也不至于惨淡收场。
  给双方一点缓冲时间,这样不论是对他自己还是楚锦佑都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楚锦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觉得时间尚早,便欣然同意,“甚好,那我今日的行程便任由你安排。”
  沈亦初先带他去医院食堂吃了一顿清淡的菜肴,有蛋花汤、拍黄瓜、香菇菜心、素炒笋尖、茄盒以及一碗米饭。
  这一顿饭没什么油水,但胜在健康,他在现代医院实习没钱吃饭的时候,点的便是全素套餐。
  大顺厨子的手艺不错,哪怕是素菜也能做的很香。
  唯一夹着肉的茄盒还是沈亦初为了照顾楚锦佑,才破格点的。
  楚锦佑将饭菜吃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不耐。
  用过饭后,按照惯例,午饭结束后的一两个小时内,他应该要去住院部查房,但在查房之前,他还要去一趟自己的办公室。
  沈亦初是这家医院的荣誉院长,荣誉院长是有着自己的办公室的。
  他推着楚锦佑去了一趟自己的办公室,从柜子里翻出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披在自己身上,又将代表院长身份的牌子挂在了白大褂的左胸布料上。
  “走,我带你去查房。”沈亦初推着楚锦佑径直往骨科病房的方向推去。
  “查房?”楚锦佑心生疑惑,“你丢了何物,我可以命手下的侍卫帮你查。”
  沈亦初被逗乐,“并不是我丢了东西,查房的意思呢,就是去检查自己名下患者的身体状况,对他们的病情进行可控的监测,以防止病患的病情恶化。”
  “原来如此,受教了。”楚锦佑恍然大悟。
  能进骨科的患者,要么是打架斗殴,要么发生了意外,将骨头摔断。
  骨科患者们盛产犟种,爱逞能是他们的强项,明明已经伤了骨头,却还想着做一些高危动作来证明自己并无大碍。
  沈亦初对他们这类患者劝了许久,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将患者安抚下来,以免他们再冲动行事,伤了自己。
  这一个时辰内,沈亦初跟骨科患者们斗智斗勇,耗费了大量的心神,待他查完病房时,神色早已疲惫不堪。
  “既然累了,就去休息吧?”楚锦佑将沈亦初疲惫看在眼里,见心上人如此疲惫,他心疼极了。
  “还没到可以休息的时候。”沈亦初随便在附近找了一个椅子坐下,闭上眼睛,“五分钟之后,我应该要去诊室为病人看诊,直到傍晚。”他只给自己五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是他的习惯,改不了。
  楚锦佑看了若干现代的书籍,知道五分钟是个什么概念,他不禁蹙眉,“你以前都是如此辛苦吗?月例能有几何?”
  “实习医生倒贴上班,分币不挣,全靠亲友接济。”沈亦初每每想到这一点,便心塞不已。
  不但如此,他每天还得忍受主任和患者的双重嫌弃,接受领导无休止的PUA。
  比如领导总是说,他们这一批实习生的质量还不如上一批,没一个好用的。
  再比如患者总把他们叫成服务员,只要他伺候患者伺候得不舒服,一个投诉下来,他就会获得领导的一顿劈头盖脸的骂。
  微笑服务……呵呵,反正他遇到某些奇葩患者是真的笑不出来,装笑也不行。
  但后来,不知怎的,他就学会了职业假笑。
  “怎会如此?”楚锦佑惊了,“只要是做工,就要有工钱,你们那怎会没有月例银子?”
  “你可以理解成我们是学徒,去医院是为了拜师学艺的,既然是学手艺,自然没有银子给你。”沈亦初叹了一口气,“时间差不多了,陪我去骨科诊室,今日那边就由我来坐镇,你在我旁边看着。”
  五分钟过得可真快啊,他还累着呢。
  “辛苦你了,亦初。”楚锦佑帮不上什么忙,唯一能做到的只有乖乖听沈亦初的话,不给他添麻烦。
  “还好,我都已经习惯了,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沈亦初起身推着楚锦佑去往骨科诊室。
  二人进了诊室,沈亦初与诊室内专攻骨科的御医进行工作交接后,御医便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离开诊室。
  “他为何如此兴奋?”楚锦佑看着御医离去的背影,只觉得御医的表现太过夸张。
  “你待会就知道了。”沈亦初坐在看诊桌后面,趁着下一位患者还没来,便开始翻阅桌上这个月患者们的看诊记录。
  看诊记录足足有两本新华字典加起来那么厚,一时半会轻易翻看不完。
  “咚咚咚。”
  诊室的门被敲响,沈亦初唤了一声‘请进’,门便被人从外面打开。
  “大夫!恶的*脖不大听*,快各恶看看!”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捂着胳膊一屁股坐在沈亦初对面,神色焦急。
  “你这胳膊是怎么伤到的?”沈亦初来到汉子身侧,戴上手套,轻轻捏了捏汉子受伤的地方。
  那汉子带着浓重的口音,嘟囔不清地说道:“摔到凹里,起*来了。”
  “那你的胳膊现在还有感觉吗?”沈亦初问道。
  “疼。”汉子疼得头都开始冒汗。
  沈亦初心中了然,应该只是脱臼,正一下骨便能痊愈。
  “你以什么谋生啊?”他转移话题,在汉子放松警惕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摸到了汉子胳膊脱臼的地方。
  汉子腼腆回答道:“大夫,恶似粮家憨……啊啊啊啊啊啊!”
  汉子话还没说完,随着‘嘎巴’一声脆响,沈亦初却已经将他的骨头接了回去。
  “好了,回去之后,这只胳膊尽量少提重物,且先养一个月再说吧。”沈亦初给汉子开了一个单子,“拿着这张纸,去缴费处把诊费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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