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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狂热(玄幻灵异)——刹那芳颜

时间:2025-02-28 08:41:58  作者:刹那芳颜
  
  巨狼不悦的抬起手,厌恶的驱赶。
  
  “你找死。”
  
  阿斯卡图纯血巨抬爪一拍,伴随着一阵金光弥漫的气浪,已经被圈禁在深渊里折磨多年早就奄奄一息的萨麦尔惨叫一声,准确的被巨狼按在了地上,根本无处遁形,就像是猫抓耗子一样,那么简单轻易。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阿斯莫德……阿斯莫德……我诅咒你……我恨你……!!”
  
  感受到那蔓延的金光不断的灼烧着自己本来就所剩无多的躯壳,萨麦尔不断地惨叫,面目狰狞,浑身焦黑,把最最恶毒的话语和诅咒不断地说出口。
  
  “邪祟的诅咒徒劳无功。”
  
  似乎是不想吵到沉睡的妻子,巨狼低下头,毫不留情的一口咬在了对方的脖颈上,对方腥臭的血液骤然沾上了巨狼的舌头,他厌恶的皱眉,猛地扬起头,彻底的撕碎了对方的喉管,深蓝色的血液喷溅出口来,沾染上月光,然后洒落在地面上,又在一瞬间变成了雾气消散。
  
  多年以后的重逢,萨麦尔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消逝在了北欧的黑暗王国,真正意义上的消逝。
  
  相当于悄无声息。
  
  看也不看邪祟那慢慢粉末化的尸体,巨狼走到花园的池水边上,低下头,饮水漱口,池水边上的蔷薇花在随着清晨的微风不断地晃动,倒影映照在了干净澄澈的水池里,黎明的日光洒落在他的身躯上,晕染出了一层朦胧的光晕,一切如同在梦中。
  
  漱干净自己嘴巴里的奇怪味道,然后缓步朝着城堡的大厅走去。
  
  进了门,直接跃上二楼,走进尼采的卧室,轻轻地上了床。
  
  巨狼环绕在尼采的身边,一张大床几乎要放不下他了。
  
  狼形比人形更加的温热,睡梦之中,尼采感受到整个房间里热气蒸腾,他的身心下意识的觉得更加的舒适,不断地凑近,直到把整个人埋没在巨狼的毛发里,和他融为一体。
  
  尼采的手掌忍不住在韩森的狼形身躯上胡乱的触碰,韩森没有拒绝,同他一起闭上了眼睛。
  
  只是黑暗之中,一阵金光突然乍现,然后又骤然、缓慢的消失,韩森吞下了邪灵的一丝鲜血,最初的回忆,一点点的进入他的脑海之中。
  
  ……
  
  ……
  
  炼狱里面的业火熊熊燃烧,那火焰呈现出瑰丽奇异的色彩,犹如宝石般闪耀夺目。
  
  四周的光芒闪烁不定,华丽异常。
  
  丽丽轻盈地围着篝火翩翩起舞,薄薄的纱衣如云雾般在她身上飘动,仿佛与她融为一体。她纤细的腰肢随着动作轻轻地舞动,但是整体看来她并不瘦削,浑身都散发出女性的天然魅力和母性的x感韵味。
  
  在火堆对面的软榻上,斜倚着一名身着黑色衣裳的男子。他的黑色半长发丝自然垂落至肩膀,发丝微微卷曲,俊美的面容带着一丝邪佞之气。他的身材修长而优雅,在温热的火光映照下显得神秘而迷人。他微微眯起眼睛,专注地拨弄着垂落在发丝间的那只若隐若现的十字架耳坠,目光深邃而迷离,但是视线却始终落在跳舞的丽丽身上。
  
  他的眼神时而明亮,时而黯淡,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但却让人感觉不到他真正的情绪。他的表情复杂而微妙,给人一种无法揣测的感觉。
  
  当丽丽冲他微微一笑的时候,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波动。丽丽的舞姿轻盈优美,每一个动作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她的肌肤在火光下泛着淡淡的红晕,汗水顺着额头滑落,浸湿了她的发丝。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种无法掩饰的热情和野心。
  
  男子静静地看着丽丽,仿佛在欣赏一场精彩的表演。他的眼神中既有赞赏又有一丝冷漠,似乎对一切都保持着距离感。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十字架耳坠,感受着金属的冰冷质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来。”
  
  梅菲斯特突然说,动了动身躯,身上的衣裳散落开来,露出了精装的胸膛,修长的脖颈上,是一串细碎的黑色的阿帕契宝石项链。
  
  丽丽纵身一跃,身体陡然之间变得十分轻盈,越过火堆的瞬间,她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圆圆大眼睛的小猫咪,一下子就钻入了梅菲斯特怀抱里,一边哼哼着,一边蹭眯着眼睛,蹭着梅菲斯特的侧脸。
  
  梅菲斯特,地狱的王者,天下所有的亡魂的审判者,他独自生活在冥王的宫殿,行走在冥河边上,漫步在猩红色的曼珠沙华里面,直到这只小猫咪跌入了地狱里,跌落在他的怀抱里,然后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
  
  “喵呜……”
  
  【冥王独自居住在冥府,每日在冥河边赏花,他厌恶接触一切活物,除了毛茸茸的小猫咪。因为小猫咪的要求,他从来都不会拒绝。】
  
  “丽丽,你真可爱,本王为你准备了一条红宝石项链。”
  
  冥王说,从自己的身侧拿起一条熠熠生辉的红宝石项链,用圆润的白色珍珠连接在一起。
  
  “漂亮吗,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项链,你戴上看看?”
  
  他抬起手,抓了抓小猫咪的下巴,然后在小猫咪舒服的抬起头的时候,把项链戴在了小猫咪的脖颈上。
  
  梅菲斯特温柔的问:
  
  “告诉我,小丽丽,你想要什么,本王都可以满足你。”
  
  丽丽抬起毛茸茸的小爪子,轻轻地按了按梅菲斯特结实的胸膛,厚实的肌肉下面,是蓬勃的神力在不断地鼓动、跳跃着。
  
  “喵呜~”
  
  “你想要神力?”
  
  丽丽点了点头,歪了歪脑袋,凑上前去,蹭了蹭梅菲斯特的胸膛和脖颈,伸出带着小小倒刺的舌头,扬起头,讨好的碰了碰梅菲斯特的喉结,嗲嗲的叫了几声。
  
  梅菲斯特低声的颤动了一下,然后猛地按住她:
  
  “别乱动,小丽丽,你为什么要本王的神力?……为了你的主人?真可惜,我以为你会想要永远的陪伴本王,我可真是嫉妒你的主人呢。”
  
  说完,梅菲斯特张开嘴,一团漆黑的雾气从他的口中缓缓地飘逸而出,迅速的钻入丽丽的灵识。
  
  第二十三章我妻之死4
  
  “Athan(阿森,希腊语‘不朽’),一会儿你就会见到路德蓝少爷,他的名字叫尼采.路德蓝,是这个路德蓝庄园未来的继承人,以后你就专门服侍他。”
  
  “不要怪爸爸,爸爸不能再让你挨饿了,你要好好地活下去……”
  
  韩森穿着粗布麻衣,被自己骨瘦嶙峋的父亲带到了路德蓝庄园的里面,一向是对他残忍粗暴、非打即骂的父亲,第一次想要牵着韩森的手,但是被韩森下意识的避开了。
  
  他并不想和这个男人牵手。
  
  此时此刻,在家中最后一枚铜币被男人赌博用完之后,为了生存,这个穷困潦倒的男人只能在路德蓝庄园的夫人身边的仆从上门收奴隶的时候,把自己的孩子卖到了这个庄园里,为自己获取吃饭的口粮。
  
  虽然没有和贵族的少爷们接触过,但是韩森还是知道的,自己按理说不应该被选中,到这样豪华富贵的庄园里面帮工,还是继承人的贴身侍从,应该是很多人挣破头想要抢到的位置才对。
  
  韩森根本还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就被远处的声响打断了。
  
  他下意识抬起头,听见远远地传来了一阵马匹的嘶鸣声,片刻之后,一个穿着奇异的贵族少年,骑着一批剽壮的白色的马匹,带着身后的几个年纪相仿的随从,从下面封地的农庄,顺着满是碧绿的山坡,来到了韩森和路德蓝家仆从的的面前。
  
  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对方的相貌,韩森赶忙低下了头。
  
  “少爷,您巡视农庄回来了?”
  
  那仆从躬身对着贵族少年行礼,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那姿势迫不及待的,好像是恨不得跪在对方的脚边,给对方当个马镫似的。
  
  韩森站在一边,保持沉默。
  
  十岁的孩子,从未这么近距离的见过贵族少爷,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安静的低着头,这是他唯一知道的礼节。
  
  但是这位路德蓝庄园的少爷迟迟没有说话,只是一脸冷漠的骑在马匹上,低下头,看向这个站在自己的面前的黑发小男孩。
  
  就在韩森安静等待的时候,路德蓝少爷拿起马鞭,勾着韩森的下巴,冰冷的声音从韩森的头顶传来:
  
  “奴隶,抬起头来,让我看看脸。”
  
  韩森被动的跟着路德蓝少爷的马鞭抬起头,见到对方的相貌的时候,他顿时忘记了自己的呼吸。
  
  这少年骑着一匹毛色雪白的马,并不像是继承人,反而更像是一位年轻的领袖,身上散发着一种冰冷的气息。他的面容瘦削,但皮肤非常白皙,与周围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
  
  然而,他并没有像其他贵族男子那样,用白色的粉末装饰自己,使得脸色苍白可怖。相反,他的脸上带着一种自然的光泽,让人感到舒适和温暖。
  
  他的头发呈现出鲜艳的红色,微微卷曲,仿佛一朵盛开的血红色大丽花,绽放在他的脸颊两侧。相比之下,如今那些贵族们所戴的红色假发简直就是黯然失色。他的眼睛犹如深邃的祖母绿宝石,闪烁着独特的光芒,比韩森在街上看到过的那些坐在豪华马车里、趾高气扬的有钱妇人更具魅力。
  
  他的面容充满了迷人的妖气,甚至超越了那些娇柔的女子,漂亮的失真,超越了性别。但他的气质却是如此冷酷而骄傲,使得这种过分艳丽的外表得到了平衡,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
  
  少年身穿一件黑色轮状皱领的衬衫,领口点缀着红宝石,华丽的蕾丝袖口还装饰着一圈珍珠流苏,展现出无与伦比的奢华。他身披一件黑色的丝绒披风,随着微风轻轻飘动,仿佛一只展翅欲飞的黑天鹅。他的左耳戴着一只红宝石耳环,宛如一滴鲜血悬挂于发丝间,摇摆不定,显得他的唇瓣更加的嫣红,仔细看起来,显得尊贵却又妖异。
  
  这位路德蓝少爷的服侍打扮确实是奇怪的,那个时代的贵族男子都是敷粉涂着口红和腮红的,而他素面出来;贵族男子们也都是穿着丝绸的高跟鞋,还都是白色的衣裳表示身份,耳朵上一般都是点缀着一颗珍珠耳坠。
  
  韩森看着路德蓝少爷踩在马镫上的皮革长靴,包裹住的一截修长的小腿,下意识的想。
  
  然后又想到那些盛装打扮之后,骑在高头大马上,招摇经过街市的贵族男子们,哪里能比得上眼前人的十分之一美貌。
  
  “真脏。”
  
  尼采不悦又嫌恶的看了韩森一眼,然后再一次恢复了刚才冷面的模样,坐在马匹上,牵着缰绳,慢慢的走到仆从的边上,抬起手,狠狠地抽了那仆从几个鞭子,把对方抽的痛哭流涕的时候。
  
  尼采那双冰冷的眼眸,下意识的看向韩森,瞥了他一眼,然后又缓缓地收回自己手上的皮鞭,慢慢的蜷曲起来,折好捏在自己的手心:
  
  “贱奴,对那个贱人说,把这个小东西洗干净一点,再送到我的身边。以后这小东西就是我尼采.路德蓝的人,你要是不伺候好了,小心我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塞到你的嘴里,让你自己嚼碎了吞下去。”
  
  路德蓝大少爷的名声,在附近那都是众所周知的,只要是不听话的仆从,惹怒了他,他一定会让对方皮开肉绽、悲惨至极的从庄园那阴森森的地下刑房里面出来。
  
  那仆从浑身颤抖,战战兢兢的说:
  
  “知、知道了,少爷。”
  
  韩森看着那仆从被吓的跪在那里,满头的冷汗,他也没有说话,只是站在一边看着,尼采瞥了韩森一眼,没有再蹙眉。
  
  “走吧,看什么!”
  
  听见了路德蓝带着人离开的马蹄声,那高大的仆从才敢站起身来,恶狠狠的瞪了韩森一眼。
  
  从始至终沉默寡言站在一边的韩森平静的对上他的视线,他浑身一怔,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大概是尼采刚才说的话,顿时就又住了嘴,赶忙转身朝着前面走了。
  
  韩森是晚上的时候被送到尼采的书房前面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换上了干净的下人衣服,身上也洗的干干净净的,之前脏兮兮的模样现在看不见了,一张脸唇红齿白,只是因为长期生活贫困、营养不良的缘故,所以整个人还是显得有些瘦削,手腕更是如同少女一般的纤细。
  
  在仆从的带领下,韩森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了尼采的书房前面。
  
  “你在这边等一下,小子,少爷现在正在看书和还有写信,你可能要等一会儿。”
  
  下午在山坡上看见的,跟在尼采身后的一个金发少年走了过来,冲他眨了眨眼睛,手上拿着什么东西,和韩森说了两句话,随后就进了书房的门。
  
  金发少年的人性格和尼采完全是两个类型,活跃的像是小家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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