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尧没应和,他看向远处的山峦,蓝色天空喷涌着白色的云团。
但是远处忽然有一片阴影,像是乌云来临,祝尧凝目去看,才发现,那并不是阴影,而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即使是那么远的距离,他仍然能看清那些人影。
高大威严的目光从遥远之地射过来,属于那走在最前面的人。
看到的不止是他,其他人也同样注意到了这样的威猛之师,西蒙斯神情凝重。
“我们不能沿着那条路走,必须绕过他们。”
沃克走上前来道:“那是达日尔族的军队?”
“是的,只有他们有如此庞大的身躯。”西蒙斯曾经跟他们打过照面,亲眼见到一个人在落日蛮族的手里被撕成两半。
出了戈壁滩精灵们就不再跟随他们了,两队人就此分道扬镳,精灵速度极快地向着达日尔族军队奔去,似乎他们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远处山峦,身着简单皮草裙的达日尔族战士们跟随着头领赛罕站在山峦上。
身后的战士走到最前面的将领身边,谦逊地问:“大人,要将那群神国杂碎消灭吗”
赛罕的蓝色眼睛从远处收回来,摇了摇头,他坚毅的面孔没有波动,浑厚的声音响起:“我们与神国是国家之间的仇恨,而非个人的仇恨,继续前行。”
“是!”身后一队战士齐声应和,声音震撼响彻云霄。
他斜斜瞥了一眼追随而来的白袍精灵,老远就闻到他们的气息了,像一群闻着肉香而来的白色苍蝇。
赛罕没有停顿,向着目的地进发。
到达城镇的时候,每个人都灰头土脸,灰尘与汗水遍布,他们像远行的难民,城镇里的每个人都侧目而视。
西蒙斯帮助祝尧将肩膀上的尘土拍落,看着祝尧仰起脸的样子不由得想捏一下。
“我需要将手里的狼牙售卖出去,请问你对这里的交易点熟悉吗?”
西蒙斯将祝尧脸上的布重新整理包裹住脸,只露出一双亮丽的黑色眼睛,他按了按祝尧的头道:“你这双眼睛也需要遮挡。”
祝尧不理解,西蒙斯解释道:“这个城镇最大的交易市场其实是地下酒场,那里面鱼龙混杂,像你这种美丽的脆弱的人没有强者庇护很难在里面讨到好处。”
美丽的脆弱的祝尧脱口而出:“那你跟着我一起吗?”
西蒙斯的嘴角瞬间扬起,又压抑着不让他的高兴太过于明显,一方面对于祝尧承认他是强者,另一方面又得意于祝尧对他的依赖,毕竟在此之前,祝尧对他是害怕居多。
“乐意之至。”他说。
地下酒场的入口十分隐蔽,进入之后才觉得别有洞天,西蒙斯不愧是走南闯北的雇佣兵,在这里有许多人认识他,簇拥上来跟他打招呼。
祝尧跟在西蒙斯身后尽力让自己不起眼。
二人来到吧台前,这里负责调酒的是个袒露着胸膛的大胡子男人,双手灵活的拿着酒杯绕来绕去。
他看到西蒙斯将一杯酒递到他面前,头向祝尧偏了偏问:“新成员?”
西蒙斯说:“不是,给他来杯青提。”
男人暧昧地笑笑,给祝尧一杯透着冰珠的青色饮品,祝尧凑上去闻,是一股青葡萄的味道,不含酒精。
“谢谢。”他拿过喝了一口。
大胡子男人立刻笑起来:“朋友,在外面可不能这么不设防,万一着这杯酒里面加了料,你就不知道在哪个人的床上了。”
祝尧不会告诉他自己的鼻子可以闻出来他所谓的那些“料”,他看了看西蒙斯,斟酌着说:“这不是有西蒙斯在吗,我相信没人敢对他带来的人下手。”
西蒙斯喝着酒,眉毛得意地翘起,调酒员对他十分熟悉,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显然是在暗爽。
祝尧身边坐下来几个人,他们身上带着刚从外面进来的滚烫热气。
“你们看到那群蛮族人了吗?老子差点以为要死在他们手上,还好最后顺利走掉了。”
另一个男人道:“那你遇到的一定是蛮族的赛罕将军。”
“怎么这么说?”
“只有这位将军不会像那些蛮人一样随意杀人。”
“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蛮族人?!”
另一人嗤笑道:“可能是因为他并不那么忠于达日尔族,听说这位将军是达日尔王的私生子呢,你想想,哪个私生子会喜欢把自己乱搞出来的父亲呢?”
“达日尔族他们就是守着金山银山而不知道利用的莽夫,落后到用拳头打仗,真希望神国尽早将他们歼灭,将那些财富收入囊中,我可是期待到南陆探险太久了。”
一杯饮品下肚,西蒙斯推推祝尧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卖货的人来了。
祝尧把耳朵从一旁闲聊的人身上挪开,看向来人,像一个平平无奇的打铁匠。
经过西蒙斯介绍,对方还真是一个打铁匠。
“我认识的猎人总是很难打猎到狼,它们狡猾凶猛,真是多亏了你们。”铁匠高兴地搓手。
西蒙斯为此感到不解:“你要狼牙有什么用?”打铁匠但笑不语。
祝尧却是立刻意识到对方也许是要用狼牙来融进刀剑里增加刀剑坚硬的同时又增添韧性,不易折断。
他将三分之二的狼牙都交易给了对方,他得到了两枚金币。
“谢谢您的惠顾。”祝尧脱帽致谢。
他一头顺滑的金色卷发倾泄而出,打铁匠感慨:“真是一个美丽的孩子。”
西蒙斯将祝尧的帽子盖回到他的头上,皮笑肉不笑道:“当然。”
“这些狼牙为我解决了烦恼,孩子,这个送给你,我亲手打造的匕首,小巧锋利,能让你在危险时候抽出它划向敌人的咽喉,和你一定非常匹配。”和睦的打铁匠从身侧抽出一把金色的匕首。
祝尧接过那把匕首,他想为此支付上金钱,但是好心的打铁匠怀揣着狼牙已经离开了。
西蒙斯打量那把匕首道:“跟你挺相衬的,他是神国有名的锻造师,教皇曾经用他锻造的刀剑征服了不愿臣服他的人,好好收着吧。”
“真是太宝贵了……”祝尧捧着匕首爱不释手。
“你以后还会有更加宝贵厉害的武器。”西蒙斯如是说。
经过这个城镇,之后的路途就更加快捷了,祝尧甚至第一次看到火车,冒着蒸汽的大家伙如一条黑色长蛇呼啸着前行。
为此亚娜对他表示鄙夷:“你真是个土包子。”
祝尧苦笑,撒格鲁小镇实在是太闭塞了,就连见多识广的德文老爷也没曾提起过外面世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火车还在建造中,总有一天约撒尔的火车会链接神国的每一片土地,到那个时候,神国才会更加昌盛。”西蒙斯说。
沃克觉得旅程太过枯燥总喝得醉醺醺的,他歪歪斜斜地走过来攀着西蒙斯的肩膀道:“想不到你这样一个没什么道德感的雇佣兵对国家居然这么在意啊,教皇该为你颁奖才对。”
西蒙斯挥开沃克的手,让他喝了酒臭烘烘的嘴巴离自己远一点:“没人希望自己的国家落败。”
抵达约撒尔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他们在城外驻扎,商队只有白天才能进城。
西蒙斯就要离开了,运送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西蒙斯坐在亚娜旁边,跟她说着在约撒尔要注意的事项。
亚娜有些不耐烦,她跟西蒙斯从小相依为命,早已经厌烦他总像个老妈子一样在自己耳边叮嘱,能离开西蒙斯怎么不算一种自由呢。
“放心吧哥哥,等我在西蒙斯读读军校毕业后一定会进入护卫队,领几年军粮之后就回去跟你一块当雇佣兵。”
“瞎说什么呢,送你来主城读书就是为了让你离那些打打杀杀远一点,记住,在约撒尔不要再闯祸了,哥哥对你真是放心不下。”西蒙斯叹气。
亚娜转转眼珠说:“你放心不下的不是我,而是你的小美人吧。”她看向全然无知靠坐在树下的祝尧。
西蒙斯也没否认,难得有些惆怅:“我只是对他有些好感,但是他的年龄太小了,我怎么能起这种心思呢。亚娜,你要多帮助他,我担心他在约撒尔过得不好。”
“你确实应该担心,约撒尔的青年英俊那么多,到时候小美人可能就不记得你是哪号人物了。”亚娜说,但她看着哥哥落寞的神色,还是安慰说:“放心,我会帮你看着我的小嫂子的。当然,是我有空闲的时候。”
被兄妹俩惦记的祝尧此刻正看着从撒格鲁带过来的书。
火光闪烁,在粗糙泛黄的纸页上跳动,祝尧的眉头紧皱。
利坦维父亲的这本书不知道是从哪个无良商贩手上买的,上面居然还写了奥兰治国王曾经与教皇共同争夺情妇甚至大打出手。
祝尧一瞬间觉得这本书是个烫手山芋,如果被有些人看到或许会招来祸端,思索再三,他大略读了一遍最后将这本《神国往事》丢进火堆。
火舌很快席卷上纸张,升腾起一米高的火焰,沃克问他烧了什么,他轻声说:“只是没有用的废纸。”
他最后将利坦维送的小牛角挂在脖子上,枕着包裹沉沉睡去,一路上的奔波太过劳累,他的皮肤由于没有遮挡,裸露在外的皮肤泛着晒后的蜜色。
第11章 到达约撒尔!帕帕熊旅馆
第二日一早,西蒙斯的小队就已经悄悄离开了。
约撒尔的城门敞开着,庄严的卫兵站在城门前检查进城的人。
祝尧他们排在中间,守卫的检查十分松散,很快就轮到他们。
沃克从怀里掏出来行商许可以及城里大人物的信件,才得以入内,不过由于是商队,守卫还是像他们索要了一些好处。祝尧则掏出自己神学院的录取通知才没被为难。
沃克带着商队进去后大骂那些人就是吸血的蚂蟥,但显然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很快平息下来。
有人过来迎接沃克,他的红酒将会在这里买上一个好价钱。
一行人就要在此分别,亚娜自从进城后就跑得不见踪影,现如今神学院还没开学,他无法前往,只能暂时找个地方暂住。
沃克感慨地对祝尧道:“亲爱的祝尧,等到了约撒尔一定要好好读书,说不定以后能成为被人巴结的大人物,到时候就再也不用受气了。”
“借您吉言。”祝尧挥别沃克,同时与威特告别,请求沃克好好对它,因为它是一匹好马。
约撒尔不愧是神国的主城,它绚丽的好像所有的金银财宝都流向了这里,高耸的屋顶,五彩斑斓的窗子,大街上金碧辉煌的马车,就连马儿的脖子上都挂着项链,那无异于也是一种展现财力的方法。
贵妇小姐们出门在外穿着大大的夸张的礼服,羽毛扇遮住下巴,倨傲的脸上涂满了脂粉。老爷们鼻子下方总留着两撇小胡子,穿着黑色燕尾服,拄着长柄拐杖,高高的帽子粘在头顶,就连走路都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们就从来不看脚底。
还好这是在约撒尔,大街上光洁无比,没有什么杂物能让他们绊跟头。
城里面马车是主要的通行方式,但道路上也有着轨道,供一些赶时间的民众出行,坐上冒着蒸汽的铛铛车可以抵达大部分地方。
祝尧站在街道中央被人呵斥挡路时才惊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怎样的世界。他小心避开路上的马车,手中拿着一张写了地址的纸条。
那上面是沃克给他介绍的在约撒尔便宜的旅馆,大部分旅人都住在那里,因为它足够便宜,为此沃克特意叮嘱他,千万不要暴露你的钱财,这样会被扒手觊觎。
但是祝尧看看自己,不会再有人比他还贫穷了吧。
被树枝刮破的衣服,几天没洗的头发,指甲缝里还有土,走在街上别人以为他是乞丐绕着他走。
祝尧太累了,他需要热水清洗自己,还有柔软的床,他的腰背每天睡在生硬的地上隐隐作痛。
沿着那个地址一直走,祝尧眼中的景色逐渐改变,高耸的楼房被低矮的房屋所替代,周边行走的人也不再穿着大大的裙摆和精致的西装,就连马车也在这里消失不见。
入目是一张张疲惫不施粉黛的脸,粗布衣服成为主调。
他拉住一个男人问:“请问帕帕熊旅店往哪走?”
在这片地方,房屋的规划似乎杂乱不堪,各种街道错综复杂,一条条小巷穿在房屋之间,阴暗潮湿,他不太确定该走哪条路只能询问路人。
那个男人打量他一眼,问:“你刚来约撒尔?”
祝尧镇定回道:“不是,只是亲戚在那里干活,我找他有事。”
“嗤,”那人不知道是不是看出祝尧的谎话,但还是指了个方向。
祝尧道谢后与对方擦肩而过,正待往前走,旁边伸出一只手按住了他的肩膀,戏谑地说:“朋友,你如果不想在约撒尔变成流浪汉的话最好不要走呢。”
那只手的主人是一个看起来非常和善的年轻人,眼睛眯起来,嘴角挂着笑,另一只手按住了给他指路的男人。
祝尧有些茫然,没听懂他什么意思。
那年轻人接着说:“你有些小聪明,但是你低估了下城区的恶。你觉得他们会因为你不是新来的就放过你?”
他摇摇手指,不顾那男人的反抗,轻易地从他怀里拿出来一个布袋。
“那是我的……”那个熟悉的布袋分明是祝尧的钱袋!里面装着他的全部财产。那人偷了他的钱包,而他一点感觉也没有。
被抓住的男人没有丝毫悔改之心,反而向年轻人挥了拳头,被他轻松躲过去。
“你多管什么闲事!”男人怒斥。
年轻人弯弯眉眼:“怎么能偷帕帕熊旅馆的客人呢,如果被老板娘知道的话你怕是这一双手都保不住了呢。”
听到老板娘这三个字,那男人瞳孔一缩,气焰瞬间消失,嘟囔说:“他不是说是去找人的吗,怎么能算老板娘的客人..”
“我走了,别跟老板娘说啊!”扔下这句话,男人立刻窜进一个小巷,消失在深处。
“怎么能让他走,他可是个小偷啊!应该把他送进监狱。”祝尧想要追上去,但是那个好心的年轻人阻止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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