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5

谢队今天破案了吗(BL同人)——余咚咚/过客家

时间:2025-04-14 11:57:52  作者:余咚咚/过客家
  全部脱下来的时候,我只扫了眼他的肉.体。
  吐了。
  衣服很多,一次性丢肯定不行,至少得分两次。
  先把薄的和垃圾装一起扔了吧。
  等等……衣服上还有我的指纹。
  得擦干净。
  做完这一切,半个小时过去了。
  我找了个黑色塑料袋,把衣服塞进去,又拿上一包垃圾,随后戴上帽子围巾出门扔它们。
  走到一楼的时候,楼下房东开的那家电器店里的小店员正准备关门,见到我便停下手中动作,直起他单薄的身板,和我打了声招呼。
  笑得特恶心,牙上还有菜叶。
  “方云,这么晚去哪啊?”
  去地狱。
  我微笑着点头:“扔垃圾。”
  他笑得更灿烂了,就好像我无缘无故给他送了一百万似的。
  “哎呀,我不是跟你说,以后你就把垃圾放门边,我早上看见了就帮你扔吗?”
  二楼就我一个人住,他一个就只在一楼门店上班的人怎么帮我扔?
  我嘴角扯平:“哦。”
  他好像没感觉到我的不高兴,继续笑眯眯的:“要是咱俩住一套房子,都不用你打包收拾咯。”
  呵呵。
  我懒得理他。
  说起来,我真想知道,如果他见着我客厅里那个光溜溜的男人,他会怎么想?还敢操着他那蹩脚的普通话对我打招呼,问我去哪吗?还敢自以为是地傻笑,对我说着些莫名其妙的俏皮话吗?
  男人?
  吐了。
  楼下就是街道,街旁有垃圾桶。但我并不打算扔在这里,太危险了。
  这条街不远处的公园就是我发现他肮脏罪恶的一切的地方。
  扔那儿?
  我认真思索了几秒……可以,就让这玩意儿的东西回到那脏地,也算满足了他一个念头——他那么爱在公园和那女人幽会,那就让他的衣服呆那儿吧。
  我记得那一片某些角落还有人“做生意”,还有流浪汉,说不定有哪个流浪汉捡了他的衣服穿身上偷看谁“做生意”呢?这算他“饱眼福”咯。
  真是和她相处久了,自己也变善良了:)。
  处处为人着想呢。
  去公园的路上我想了很多。
  他死了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也迟早会被她知道。
  或许她能在他死后知道他做过的恶心事,又或许不会。
  我要不要告诉她他已经出轨了,甚至她还算得上第三者?
  万一她并不生气,还原谅他怎么办?万一她还自责自己插足了别人感情怎么办?万一……她埋怨自己不够好,才让他憋不住偷吃?
  这几个万一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她就是那么善良,处处体谅他人的人。
  要不,再等等?
  看她伤不伤心?要是不伤心,我就告诉她?
  难搞。
  公园这会儿明面上没什么人。
  但我知道,还有些小情侣、流浪汉隐藏在黑暗中。
  但在老城区生活这么些年,我同样知道走哪些路可以避开这些人。
  我找了一处还算隐蔽的地方,那儿有个垃圾桶。
  但即使有,我还是在周围发现了好些塑料袋、水果皮。我把那包衣服扔进垃圾桶里,又捡了些塑料袋盖在上面,勉强算是做个遮掩。
  “铃铃铃……”
  哦对了,还有那玩意儿的手机。
  隔着手套,我掏出了他的手机。
  来电人是……老婆。
  虽然刚刚翻看他手机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他把她号码备注成这两个字,但再次看到,我依然轻易地被挑起了怒气。
  我手指用力捏住手机,如果它是刀,我现在已经拿着它折返客厅,把它捅在他身上了。
  我真想把他的心刨出来看看,看是不是黑色的。
  什么玩意儿!
  铃声响了很久,终于停了。
  我暴涨的怒气也随着铃声的停止而渐渐消散。
  我把手机调成了静音,仿佛受虐似的翻出了他和她的短信聊天记录。
  刚才翻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经常互发短信……但我不想看。我直觉看了那些信息,我会吐出来。一定很恶心!——我不是指她恶心,而是他。
  说实话,如果他现在还活着,哪怕他只是发了一个不明意义的音节,我都会觉得恶心。
  他存在,就是恶心最恰当的代名词。
  那为什么我现在又想看了呢?
  ……不是我想,是我……对不起,我想知道他们的聊天究竟亲密到什么程度。哪怕是吐,我也要看完。
  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她最常给他发的短信是问他吃不吃饭,或是提醒他吃饭。
  而他,最常回的是,吃、不吃、吃了。
  双方都很冷淡。
  哈哈!
  我还以为她在我面前表现得和他“相敬如宾”只是假象,只是她不好意思在我面前和他恩爱罢了。原来他们真实生活就特么这么冷!
  绝了。我喜欢这些短信。有机会的话,我真想把它们打印出来挂在床头,日夜品味。
  在我翻记录的时候,她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问他是不是不回来。
  我直觉她的措辞有猫腻。
  看上去……他不回家不接电话的事对她来说很常见?
  我模仿着他的回信风格,跟她说今晚加班,不回。
  难道说……那些晚上他主动给她打的电话里说的内容就是自己加班不回家?
  我的心渐渐沉下去。
  这个男人平时对她很冷淡吗?
  我可以接受她对他冷淡,或者他们彼此就相敬如“冰”,我决不能接受他冷落她。
  为什么……
  如果是的话,她怎么不告诉我?
  我握着手机等了半小时,她收到那条短信后就再也没打过电话、发过短信。
  我决定暂时把手机带在身边,我要看她的态度,我要看她失去与他的联系后,会给他打多少个电话,会有多着急。
  做完决定,我踩着枯草落叶,踏入黑夜,返回曾与她一起住过的家。
  *
  这套房子并不大,住两个人刚刚好。
  毕业后,她去中医院,我去了市医院,这套房刚好在两个单位中间,我们便租了下来。
  她曾跟我说过,每天从这套房子里离开去上班,午饭在单位吃,下午下班后叫上我,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再一起回家做……多美好呀,这样的日子她可以过一生。
  骗子。
  每每想到那一天,她做了一桌子菜等我回家,然后在我惊喜的眼神中告诉我,她恋爱了,已经和那男的在一起五个多月,那个男的有套房子,她想搬过去住……我就痛苦万分。
  那个男的……他凭什么?
  我和她从初中就相识。
  我们一起度过多少春夏秋冬?
  为什么一个我完全没见过的男人不打招呼就要把她夺走?
  还有,她为什么要跟一个才认识不到半年的人走?在她心里,我是什么?
  我记得那时我很生气,我紧紧盯着她,无数质问想从喉腔喷涌而出,但是一看到她脸上那一抹幸福的微笑,我胆怯了。如果……和他在一起,她可以幸福……我好像……也可以接受?
  “咔哒。”
  我打开了门,向里快步走了几步,看见了赤条条躺在客厅里的人形动物。
  不。
  我不能接受。
  纪诩,现在——
  轮到你了。
 
 
第67章 
  依然是我, 方云。
  我杀死了纪诩,现在需要我做的是,解决他的尸体。
  或许大多数人都会害怕死人, 就像害怕死亡一样。但我觉得,死人没什么可怕的。一动不动,就是一块由血、肉、骨头这些东西铸就的物罢了。活人才可怕。
  我蹲下身, 看着纪诩那张扭曲丑陋的脸, 有点想笑。
  真想知道他在公园和那个女人告别后, 发现我时的表情。是不是和现在一样扭曲?可惜, 当时他那张丑脸掩盖在帽子围巾之下,我还和他隔了一段距离,看不清。
  那时的纪诩, 好像完全没有被发现的慌张, 见到我还热情地跑上来打招呼。
  我看见他就觉得反胃,半点交流欲望都没有。
  躲在一边时,我已经拍下他和那个女人交叠在一起的照片,还有他和那个女人相依着说话的背影。证据已经取够, 没必要勉强自己和他打交道,所以我一句话都没说, 转身就走。
  但纪诩却不想让我离开。
  他跟我说, 大晚上的难得遇见, 不如一起去吃个夜宵。
  我说, 不用。
  他竟然恬不知耻地说, 他知道我是半夏……最好的朋友, 他想和我聊聊她。他说, 半夏生日快到了, 他想为她准备惊喜, 但却不知道怎么做,想问我的意见。
  我不想和他周旋,但他又一直纠缠,于是就说,要聊可以,吃饭就不必了。
  因为我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聊,所以我们就去了我家。在那,我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做的事,让他向半夏认错,然后要多远滚多远。他虚伪得很,用那张恶心的脸苦苦哀求,请我不要告诉她。
  我怎么会容忍这种人留在半夏身边?所以我说,不可能。
  他或许是感觉我油盐不进,求我是没有用的,于是改了策略,开始威胁我。他跟我说,他是男人,我是女人,体力上有天生的差别,现在房子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他想对我做什么,我都没法反抗。
  听到他这些话,我恶心透了。什么烂人!
  我张嘴,让他滚出去。
  他却露出一脸猥琐的笑,一边说着他现在就跟我生米煮成熟饭,看我还怎么敢告诉半夏,一边向我扑过来。
  我挣扎反抗的时候,拿起烟灰缸砸破了他的头。
  一击得逞,我没有放松,而是连着打了好几次,直到他晕过去,我都没有停手。
  我照着他的后脑,拼命地砸。
  直到手腕酸痛……才停下来。我伸手感受了他的呼吸,又查看了他的瞳孔。我知道,他多半死了。
  嗯,死了。
  现在就该分尸了。
  分尸挺麻烦的,不仅要耗费时间体力,还要去购买合适的工具。但我不是一个容易退缩和放弃的人。我在脑海里简单地列了一个分尸步骤。
  第一步,把他带进浴室,给他放血。我观察过,楼栋的废水直接冲进下水道,然后就进污水厂,只要我把血都稀释了,不会有人看出异样。
  第二步,把四肢锯断。这是个体力活,还无法避免造成过大的声音,容易被人发现。幸好家里有一间房贴了隔音棉,替我解决了这个烦恼。锯断四肢骨骼耗费了很长时间。
  第三步,我把躯干上的肉都拆下来,大块的煮了,零零碎碎的冲进下水道。至于胃、肝、心这些器官,能剁碎的我都剁碎冲进下水道了。不好剁碎的,我把它们装进冰箱,等解决完这些事后再处理。
  第四步,处理躯干的骨头。要想把这些东西运出去,不能让它们保持原样。所以我又耗费了许多时间来把肋骨拆成一条一条的。剁过排骨吗?就是那种感受。
  第五步,把所有该扔的东西都以某种手段扔出去。
  这件事从17号开始,我一直做到19号才堪堪结束。
  还挺累,不过也算有收获。
  *
  你好,我叫殷半夏,殷是殷切的殷。
  我和纪诩的相识算是巧合。那天,他到中医院看病,师父给他开了药方子,但他却不知道去哪取。那时的他,眼里很迷茫,又有些无助,让我想起了……小云。
  所以我主动对他说,我现在有空,可以带他去。
  这事在我那时的生活中很小。我的生活已经被小云、工作、父母填满,纪诩只是过客。
  后来,过客变短租客是我完全没想到的事。
  因为我很清楚……我对小云是那种感情。我不会,也不该喜欢上纪诩。但怎么说呢……我需要喜欢他。事实上,我喜欢谁都可以,只要是个男的,能跟我一起见家长就成。
  ……只要是个男的。
  多好笑。
  言归正传。
  认识纪诩几个月后,我和他算是确定了关系。但我觉得,还不够。因为我还是和小云住在一起。我只要一看见她,心里便苦得慌。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已经学会了如何演戏——将自己演成一个朋友模样。谁能知道,我内心无数次发出“拥抱”的渴求。
  为了逃避这样的折磨……我对纪诩说,我可以搬到他家去住吗?
  纪诩看上去很高兴,答应了。
  离开和小云一起居住的那套房子前一天,我给小云做了一桌子好菜(尽管没有肉)。小云吃得很开心,还笑我是不是有事求她帮忙,不然怎么突然献殷勤?
  我扯出了一个笑容,很高兴、很幸福地对她说,我要搬出去,和男友一起住。
  小云很伤心,也很愤怒。她直接甩开椅子,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
  我记得那时的我坐在她门前一直到凌晨,才等到她出来。
  背着光,我看不清她表情,只听到她哑着嗓子问我:什么时候走?
  我:明天。
  她:好,送你。
  我离开了小云。
  刚分开的那两天,我饱受内心思念之苦的折磨,夜里辗转反侧,恨不得冲回家,告诉小云,这一生,我再也不想离开她。但那时的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你不能这么做,你会毁掉你们之间的关系。所以我忍住了。
  直到周末,小云主动跟我打电话,问我要不要过去。我内心欣喜若狂,表面却只是表露出万分之一的高兴,答应了。
  我还记得那天,我见到完全变了个模样的小云。她把头发剪得很短,身上穿着很中性的服装,问我:好看吗?
  在我眼里,她怎么样都是好看的。所以我几乎没有思考就回答:好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