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末目光灼灼,心头火热。
他发现自己远比想象中还要期待那一天。
第37章
一觉醒来, 汪白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快要散架,受伤的地方麻痒难耐,让他忍不住想用舌头舔舔。
他也的确付诸行动, 没等舔上就被狼末拦下。
汪白张大了湿漉漉的眼睛,刚刚睡醒的小狗毫无自制力可言,只想着尽可能让自己舒服。
狼末心疼小狗伤口发痒, 但依旧铁石心肠地将汪白的脑袋掰向了自己, 不让他的舌头触碰伤处。
伤口发痒意味着它正在愈合,这时候的皮肤是最脆弱的,稍稍用力就会让伤口崩裂,伤上加伤。
可怜兮兮的汪白哀叫两声,试图哄骗狼末放过他, 让他舔个够。
却换来狼末温柔的贴贴,可坏心眼的大白狼偏偏不肯舔他的伤口, 只绕着伤处周围舔舐。
这无异于隔靴搔痒, 让他的伤口更痒了。
汪白气恼地瞪着狼末,又不敢奋力挣扎, 怕牵动了狼哥的伤口。
他的伤浅,一天不到就开始愈合了,狼哥却伤得不轻,先前已经舔干净的毛发又渗出了鲜血,落入汪白眼中刺眼极了。
默默谴责了自己一番, 汪白忍着痒痒,为狼末清理血污。
还特地学着狼末那样,绕着伤口打转转, 狗狗的报复心就是这么强。
狼末对淘气的小狗毫无办法, 抱紧了他的脑袋以示安慰, 汪白这才意识到自己还躺在狼哥的肚皮上,连忙不好意思地想要起身。
不曾想自己竟然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
他无奈地在狼末的肚皮上磨蹭,好在狼末的小腹处没有伤,经得起小狗这般折腾。
结果他就卡在狼末身上了。
汪白吐着舌头,手足无措地喘着粗气,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现在起码四十多斤重,狼哥还有伤在身,这让他不敢伸直前肢,生怕碰到狼哥右肩处的伤;也不敢伸开后腿,因为狼哥的小腿正好在他的后方。
进退两难的小狗将求救的目光投向狼群,狼群正想过来解救狼王,却被狼末一个眼神制止了。
他们望天望地望远方,就是不看汪白。
好家伙,真不怕他把他们的狼王压死啊?
汪白鼻孔里哼了一声,对狼群的袖手旁观嗤之以鼻。
实在是汪白多虑了,就算他再重一倍,狼末背负他还是绰绰有余。
就连汪白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么一折腾,他早已忘记了身上的不适,只顾着担心狼末的伤了。
好不容易他找到了个支点,借着岩石的支撑避开狼末的伤口,坐在狼末身边。
呼呼,累成狗。
没了小狗的压迫,狼末轻松翻身而起。
汪白以为狼哥嫌弃他太笨重,故意在他面前示范正确的翻身方式,却没注意到暗夜之中,北极狼眼里一闪而逝的遗憾。
小狗柔软的触感仿佛还在他的爪尖萦绕,狼末蜷缩指爪,复又放开。
“是时候出发了,”他对狼群说,“驯鹿夜晚行动力差,正是我们捕猎的好时候。”
长尾问他:“不等狼越了吗?”
狼末淡淡道:“不用管他,他或许已经找到机会,就等我们支援他了。”
狼群全体出动,狼末甚至没忘了把小狐狸一起带上,这让汪白顿感受宠若惊。
就好像自己带的拖油瓶被主人家承认了一样。
他跟在狼群身后,觉得狼末选择这个时机偷袭简直太明智了,要知道驯鹿的夜视能力特别差,试问,连路都看不清的驯鹿如何能逃得过狼群的追捕?
驯鹿之所以能在白天敏锐地发现敌害,仰仗于它们能够看到大多数动物都看不到的太阳紫外线。
动物的尿液和毛发都能够吸收紫外线,驯鹿便可以通过观察紫外线,来发现附近的捕食者。
不仅如此,驯鹿还可以利用这个优势,避免雪盲症的发生。
雪盲症产生的原理,是雪面或冰面反射的光线过强,导致视网膜和水晶体受到刺激出现的失明现象。
驯鹿能够看到紫外线,意味着他们的眼角膜和水晶体不会吸收紫外线,眼角膜也就不会被强光所刺激。
至于其他动物,比如北极熊和北极狼不会得雪盲症,是因为它们的瞳孔可以调节。
当外界的光线过强的时候,他们的瞳孔便会调节到很小,减少光线的吸收,从而避免雪盲症的产生。
相比于动物,人更容易得雪盲症。
所以在雪地旅行游玩时,佩戴防紫外线的太阳眼镜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预防手段。
好在狗狗一般不会得雪盲症,不然汪白还要头疼去哪里搞一副太阳眼镜来。
好像还挺好看?
可惜那两名极地猎人留下的包裹里没有太阳眼镜,他们的护目镜不会离身,就和他们的枪一样,这些装备是他们的第二条生命。
思忖间,狼群已经和躲在草丛里的狼越汇合了。
狼越低声对众狼说:“我观察过了,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一支狼群队伍也在附近。他们之中有两只雄狼,两只雌狼,还有六只幼崽。我们可以打败他们的头狼,逼他们把雌狼让出来。”
狼末不置可否,只是询问野戈的意见。
作为狼群中的最年长者,野戈的求偶经验自然比这群毛头小子要多得多:“狼群中有幼崽,母狼无论如何都不会加入我们,除非我们咬死他们的幼崽,但那样我们就必须打败他们狼群中所有的狼,咬死另外两只雄狼,才能将雌狼纳入我们的狼群。”
野戈没有说的是,很多北极狼在发情期到来的时候,都会选择暂时离开狼群,去寻找另一半。
他们本该也这样做,但在狼末离开后,他们遭遇了极地猎人,这带给了他们极其深刻的记忆,以至于他们并不想仓促解散狼群。
这一支狼群有雄狼、雌狼和幼崽,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结构,加入他们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按他说的那样进行侵略。
狼越不以为然:“那就咬死他们,反正我们又不是打不过。”
皮皮特别赞同,他才不管那么多,只想找到伴侣。
“不妥,”狼末摇头,“我更倾向于你们去找落单的雌狼,现在食物充足,没有必要贸然和其他狼群争斗。”
狼越小声嘀咕:“那你还不是跟狼群打架?”
狼末瞥了他一眼:“我不赞同无谓的争斗,但如果非战不可,我会拼尽全力,至死方休。”
显然,之前小狗被狼群所伤,对狼末而言是非战不可。
为了雌狼侵略整个狼群,即便赢了,雌狼又会心甘情愿地跟随狼群吗?
事实上,除了被挑战以及领土被侵略,头狼为了狼群的稳定,一般不会和其他的狼或狼群展开殊死搏斗。
这也是北极狼明明身处环境恶劣的极地,还能不断繁衍生息的原因之一。
狼越觉得狼末太过保守,不过狼末现在身上有伤,有所顾虑很正常,所以他没有提出质疑,算是默认了狼末的决定。
倒是皮皮,他一刻都不想再等:“我想暂时离开狼群,我寻找伴侣。”哪怕危险重重,也好过继续单身。
狼末同意了:“一切小心,还有,一定要带着伴侣回来。”
皮皮用力点点头,飞速融入夜色中。
“你们呢?”狼末偏头看向其他的狼,“接下来的时间,我会继续带领狼群捕猎,可能没有更多的时间帮你们寻找伴侣。”
头狼本身就没有为下属狼寻找伴侣的义务,倒是雌狼如果作为狼群的战利品,头狼自然而然享有优先交。配权。
这么一算,反倒是狼末亏大了。
众狼面面相觑,狼末接手狼群以前,前任狼王斑点是从来不肯放他们单独行动的。
每次抢来的雌狼,斑点都会纳为己有,后来斑点一死,那些雌狼也就趁机逃跑,还把幼崽全部带走,一个都不愿意留下。
这才导致了他们的狼群只有雄狼的局面。
独狼的确更容易找到对象,但万一对象也有狼群,那就要考虑是跟对象回家还是带对象回家了。
很难想象吧,在北极狼群中也存在着是娶老婆还是入赘这样的抉择。
但也有可能独狼和伴侣配对以后,脱离狼群双宿双飞,带领幼崽独自生活,逐渐吸引其他独狼加入后,产生一个新的狼群。
想来斑点之所以非要拘着狼群,也是怕自己的狼群不再稳定,怕新加入的独狼比他更强壮,抢走他的头狼之位。
野戈小心翼翼地问:“您就不怕我们离开以后不再回来了吗?”
狼末看了眼小狗才回答他:“你们回来固然很好,即便不愿意回来,我也尊重你们的选择。我们本就是为了生存聚集到一起,繁衍也是生存的重要一环。”
狼群不免动容,野戈甚至表示:“我可以等您先找到伴侣再说。”
“不用了。”狼末回答得干脆。
最终,年纪较大一些的野戈、长尾和蓝眼决定暂时离开狼群,去追求自己的另一半。
灰灰则选择留在狼群。
狼末看向漫不经心的狼越:“我以为你也想离开。”
狼越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雌狼只会影响我捕猎的速度,还是说你打算把我赶走,怕我抢走你的头狼之位?等我当上头狼,就把小狗赶出去,看你怎么办!”
狼末双眸危险地眯起:“你可以试试。”
“生气了?打我啊!”狼越仗着狼末受伤,不断挑衅他。
狼末终于忍无可忍,一爪子拍在狼越脸上,把他的脑袋都打得偏向一边。
汪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狼群突然少了一半还多,他们是去埋伏了吗?
不,如果是埋伏的话,为什么他们丝毫没有停下的打算,他能感觉到属于那些北极狼的气味正在离他们越来越远。
他还在揣测狼群离开的原因,就看到狼末朝着狼越扇了一巴掌。
哦豁,虽然狼二被打让他看着心里舒坦,但狼群前脚刚走,狼末后脚就揍了狼二,这两者之间真的没有因果关系吗?
似乎线索都指向了内讧,可即便是内讧,未经头狼允许,狼群也不可能擅自离开。
汪白心里抓心挠肝的,好奇,太好奇了!
好奇归好奇,无论发生什么,汪白都选择无脑站狼末。
他弓起身子,蓄势待发,一旦狼越胆敢攻击狼末,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保护狼哥。
保护欲爆棚的萨摩耶冲着狼越龇牙咧嘴。
别以为狼哥受伤你就可以欺负他,这只狼,我罩了!
第38章
可惜狼越没有给汪白英雄救狼的机会, 大概是习惯了被狼末揍,他丁点反抗的意愿都没有。
嘴上还要逞强:“不是我打不过你,是你受伤了, 我不想趁狼之危,胜之不武。”
狼末懒得和弟弟争辩,现在狼群只剩下三只狼, 而他伤势还未好全, 不能参与捕猎,只能将捕猎重任托付给灰灰和狼越。
这意味着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们的捕猎极有可能不如之前顺利,或许会经常用到偷袭战术。
“放心吧,交给我们。”狼越得意地冲汪白抬了抬下巴, 仿佛在说看吧,还不是得靠我养着你们。
随后带着灰灰趁着夜色潜入驯鹿群。
汪白心里七上八下的, 但为了安抚狼哥, 还是主动蹭了蹭狼末没有伤口的脖子。
无论发生什么,他都会陪着狼哥, 永远做狼群的一份子。
跟在他们屁股后边的小蓝狐狸,也学着汪白的动作,蹭蹭一狼一狗的皮毛,然后充满依赖地依偎在汪白的小腿边上。
狼末对小狗亲昵的蹭蹭极为受用,目光掠过小狐狸时, 甚至破天荒地没有把她叼走。
他带着小狗在夜空下悠闲地漫步,极地的星空格外耀眼,那些星星看上去离他们很近, 仿佛伸出爪子就能抓到它们一样。
汪白高仰着头, 他被璀璨的星空吸引了, 明明先前极夜的时候,他每天面对着这些星星,都有些看腻了。
如今极夜已过,白天的时候看不到星星,才愈发感受到星空的魅力。
难怪总说距离产生美,再美丽的东西,每天盯着也会觉得乏味。
但奇怪的是,明明极地没有什么娱乐可言,景色也亘古不变,他却觉得生活从未像现在这样充满趣味。
是因为每天都要为了食物奔波吗?要填饱肚子,要努力生活,所以才没有空闲去悲春伤秋?
应该有这方面的原因,可他总觉得不仅于此。
他看向身旁陪他看星星的狼末,嘴角微微上扬,或许他找到了答案。
就在这时,天边忽然爆发出一道亮眼的光芒。
只一瞬间,那道光芒便照亮了极地的半边天空,火红的色彩驱散了黑暗,以强势的姿态夺去极地生灵们的目光。
还没睡下的动物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天边。
那如同焰火般绚烂的光芒,成了它们记忆中挥之不去的美景。
汪白痴痴地望着天空。
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那是极光,一种瑰丽无比的自然现象,常常出现在南北极地,尤其在极夜最容易被观测到。
他还记得极夜的那段时光,繁星高高挂在天空,那是黑暗中唯一的光,那时候他就在想,会不会极光突然降临。
没想到几个月的极夜都不曾出现的极光,竟然在极夜刚过去没多久杀了个回马枪,以如此艳丽的色彩彰显存在感。
真是调皮。
极光是太阳风的高能粒子进入地球磁场,与高层大气中的原子碰撞产生的发光现象,它的出现充满了随机性,能看到它无疑是上天的眷顾。
而极光的模样和颜色,也同样随机,它可能像银河一般悬挂天穹,神秘而华丽;也可能如幽冥般散发着青白的光,神秘奇诡;亦或是像传说中的紫藤萝瀑布,高贵脱俗。
无论它是那种颜色,能与极光不期而遇,无疑是生命中难得的奇遇。
热烈的红色光晕笼罩了整片极地,辉映在汪白和狼末的脸上。
汪白笑着看狼末惊慌地舔舐他的脸颊,大概对于没见过多少世面的狼哥而言,这种红光让他联想到了鲜血和死亡,让他满心焦急、郁燥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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