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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穿越重生)——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5 09:01:00  作者:叫我胖大海
  但如果他们跟随狼群的话,那他藏身的地方暴露也只是时间问题。
  老这么被纠缠也不是个事。
  或许,他该想想有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办法?
  
 
第45章
  汪白一边喝包裹里的水, 一边盘算着如何才能摆脱这两个极地猎人。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对他们进行人道毁灭,只是这样做的危险性不小,他不可能拿狼群的性命做赌注。
  既然想要保证狼群的安全, 或许他可以考虑利用其他动物当前排,比如驯鹿。
  极地猎人再强悍,也不可能和驯鹿群抗衡, 如果他能引导极地猎人误闯驯鹿群, 然后再让狼群激怒驯鹿,促使驯鹿攻击猎人。
  借刀杀人。
  在这个计划里,狼群只是在外围骚扰,并不与猎人正面交锋,所以不可能有危险。
  倒是他, 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也正因为如此,狼末无论如何都不肯同意, 哪怕汪白躺在地上撒娇, 他也不为所动。
  他一点都不愿意让小狗去冒险,甚至准备召集狼群, 偷袭猎人。
  太胡来了,之前狼群有七匹狼的时候,占尽了天时地利狼和,都没能拿下极地猎人。
  现在狼群只剩五匹狼,极昼更是让他们无所遁形, 偷袭已然行不通了,他们倘若对上极地猎人,还没等逼近就会损失惨重。
  汪白绝不允许那样的情形出现。
  一狼一狗僵持不下, 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就连旁边的小蓝狐狸都惨遭波及, 颤抖着躲在汪白身后。
  汪白更气了,你说你,吵架就吵架,吓唬孩子算什么本事?
  他赶紧摸了摸小狐狸的脑袋,安慰她别怕。
  摸摸毛,吓不着。
  小狗和小狐狸温馨的相处,让狼末不安的情绪逐渐平和。
  他收敛了猛兽的威压,狼眸紧紧地盯着汪白,见小狗不理他,颇有些不知所措地蹲坐一旁。
  呼,还好狼末没有继续下去,否则在这封闭的空间内,他早晚也会像小蓝狐狸一样抖个不停。
  而他之所以没有小狐狸那么大反应,大概是因为和狼末在一起久了,身体已经习惯了狼末的存在,即便狼末发怒,他也不再像刚开始那么恐惧。
  安抚好了小狐狸,汪白将目光投向正襟危坐的狼末,该怎么劝说担心他的狼哥呢,这可真是让他伤脑筋。
  关键是,他还真没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出事。
  唉,他要是只哈士奇就好了。
  这样混在狼群里,不冒尖不单走,谁都别想一眼看出他的身份。
  可惜他是萨摩耶,他的皮毛一年四季都是雪白雪白的,在北极狼的毛发已经开始变灰的时候,他依然洁白如新。
  还有他那极具特点的微笑和立耳,让他在狼群里鸡立鹤群,简直不要太显眼。
  狼末见不得小狗沮丧,舔舔他的吻部以示安慰。
  如果小狗非做不可,那他愿意让步,但前提是他必须陪他一起。
  他将汪白画的一连串计划里的每一只小狗身旁,都添上了一只小狼,意思很明显了,他要陪着汪白,一起冒险。
  不行,这太危险了!
  几乎没有犹豫,汪白就摇了摇头。
  他独自诱敌深入,虽然冒险,但他有把握极地猎人不会伤害他,毕竟他只有活着,才能为极地猎人带来利益,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只死掉的萨摩耶能卖几个钱?
  可是狼末就不一样了,北极狼的皮毛还算值钱,但这点钱根本入不了极地猎人的眼。
  为了排除危险,他们一定会率先解决掉狼末,再想办法活捉他。
  狼末却心意已决,无论他把头甩得多快,狼末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勾勾地盯着他。
  摆明了要么带他一起,要么谁都别去。
  真是固执。
  汪白没好气地咬住狼末的前肢,当然他没有用力,只是单纯地泄愤而已。
  狼末也任由他咬着,眼神专注而认真,一脸的宠溺。
  无奈之下,汪白不得不将计划搁置,他宁可冒着被极地猎人发现的危险,也不愿意白白让狼哥送死。
  他太了解极地猎人的可怕了,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在枪尖上讨生活的人,被他们盯上的动物,即便是死了,都要被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第二天,狼末离开了山洞,将同伴召集到一处。
  狼越不耐烦道:“这么早叫我们做什么,难道小狗水又不够喝了?”
  极昼不分日夜,但时间越早,太阳的位置越偏,到了正午,阳光明显最为强烈。
  这时候阳光还算柔和,狼群都还在睡梦中就被狼末唤醒,多少有点精神萎靡。
  狼末看向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肃然:“狼越,报仇的机会到了,就看你要不要参与。”
  “要,当然要!”狼越瞬间来了精神,目光灼灼地注视着狼末,“只要能咬死那两个极地猎人,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在我发出狼啸的时候,将驯鹿群朝我的方向驱赶。”狼末提醒他和其他的狼同伴,“在发起总攻之前,谁都不许提前发难。”
  狼越有些不满:“我可不敢保证,再让我看到他们,我恐怕会忍不住冲上去。”
  狼末厉声道:“忍不住也要忍,别忘了,他们手里有枪,你死了不要紧,惊动了人类,放跑了他们,我们的努力就白费了!”
  狼越沉默了,片刻,他正色道:“我答应你。”
  只要能洗刷他身上的耻辱,他愿意咬牙忍耐。
  狼末点了点头,继续道:“我会将他们引到驯鹿群中,你们要做的,就是让驯鹿跑动起来,然后趁乱咬死他们。”
  这完全是汪白的主意,狼末完全照搬了汪白的计划,只是将实施者换成了他。
  野戈担忧道:“太危险了,他们的手里有枪,您的安全如何保障?”
  “有驯鹿群在,它们会帮我们分担火力,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狼末胸有成竹地说。
  但实际上,他心里也没有底,只是这种时候必须要让狼群坚定信心,否则还未开战就先怯战,那他们和极地猎人的战斗也不用打了,必输无疑。
  骄阳之下,万物散发出勃勃生机,驯鹿三三两两的在河边进食和饮水,浑然未觉危险已悄然接近。
  狼越他们蛰伏在草丛之中,只等狼啸一起,他们就一同冲出去。
  另一边,狼末叼着包裹,和昨天一样到河边取水。
  托尔和史密斯早就蹲守在侧,他们昨天跟着狼越绕了好大一圈,连个狗影子都没见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被北极狼给耍了。
  互相埋怨了一通,今天他们卷土重来。
  他们就不相信,他们两个人四只眼睛,会把一只狼给跟丢了?
  狼末耳朵动了动,细微的声响引起了他的警觉,看来猎物已经就位了。
  他将装得半满的包裹叼起,朝着驯鹿群的方向走去,速度不快,确保那两个极地猎人能跟上。
  猎人们相当谨慎,但有了昨天的教训,他们不敢离北极狼太远,生怕又跟丢了。
  于是猫着腰,不远不近地跟着,同时时刻保持着对周围环境的关注。
  狼末悄然往后看了一眼,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猎人,若不是早已经锁定了他们的气息,怕是根本闻不出他们的味道。
  他们似乎在身上涂抹了什么东西,那种东西散发出的气味,让他感觉不到丝毫的特别和威胁。
  真是狡猾。
  他决定不再给猎人思考的时间,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不好,它加速了!”托尔小声惊呼,“怎么办,它是不是发现了我们?”
  史密斯抿了抿唇,眉间聚起沟壑,似乎在思索什么。
  托尔等不及了,想要跑上前去。
  却被史密斯拦下:“有些不对。”
  托尔焦急道:“上帝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这些?不过一只北极狼而已,你有什么好怕的?”
  “你冷静点!”史密斯紧了紧腰间的枪,身为猎人的直觉告诉他继续下去会有危险,“你自己说,正常情况下,北极狼的速度会有多快?”
  托尔一愣,下意识回答:“大概和驯鹿差不多快?”
  史密斯点头:“但它现在的速度,却连我们都能勉强追上。”
  “它叼着包裹啊,跑得慢一点也很正常吧?”托尔耸肩。
  史密斯眯了眯眼,那只北极狼已经快要从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如果他们再不加快步伐,今天又会和昨天一样一无所获。
  老练的猎人却选择了放弃追逐,他停下了脚步,顺便拽了一下托尔的手臂。
  托尔困惑地转过头:“你干什么?”
  “别追了,反正也追不上了。”史密斯说。
  “别开玩笑了史密斯,我们不能错过这次机会,而且我们追得上的,你瞧,那只狼也停下了,它在等我们呢。”托尔半开玩笑道。
  史密斯却无论如何不肯在挪动哪怕一步。
  “老朋友,我看你是真的老了,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了。”托尔指着远方的北极狼,“那是什么?一只畜生,它懂得什么叫欲擒故纵?史密斯,难道你不想抓那只萨摩耶了吗?那也行,我自己去,到时候卖了好价钱你可别眼红!”
  狼群袭击他们的时候,恰好他们身上的记录仪将画面记录了下来,干他们这一行的,每次进极地都会带上一个记录仪,一来是拍摄极地风光和极地的动物,可以卖给有这方面需要的对象;二来是作为珍品出手前的凭据,让买家确认这只动物是从极地捕捉到的;三来,极地猎人将每一次捕猎都视作荣耀,记录仪可以详实地记录下来捕猎的片段,这是他们炫耀的资本,也是他们让雇主放心的凭依。
  而且先前损坏的无人机他们后来也去收取了残骸,损坏程度远超他们想象,好在芯片的材质特殊,只要他们离开极地就可以找人进行修理,之后再把记录仪和芯片里的内容放出去。
  想想看,一只生活在狼群中的萨摩耶,势必引起大范围的轰动。
  那些猎奇的有钱人必然不会吝啬财富也要买下它,永远不要低估富豪的消费能力,金钱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能用钱买到的东西就配不上贵重二字。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萨摩耶。
  泼天的富贵就在眼前,托尔不想轻易放弃。
  他有预感,这一单只要成了,一定会成为他极地猎人生涯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46章
  “我看你是钻钱眼里去了, 你这个愚蠢的土拨鼠,别忘了,越是鲜艳美好的事物越是可能暗藏杀机。”史密斯出言警告。
  托尔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他摆了摆手,对同伴的劝告嗤之以鼻:“史密斯,你已经老了, 你的胆小和怯懦让你不再适合继续做一名极地猎人。我想等这场狩猎结束, 你就该回到妈妈的怀抱了,而我,威廉姆斯托尔,将会成为真正的极地之王!”
  “随便你,”史密斯额头青筋暴起, 下意识去摸腰间的枪,好在他最后忍住了, “愿上帝保佑你。”
  托尔只当史密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连个眼神都懒得再施舍给他,抓紧时间追了上去。
  狼末注意到两名极地猎人只有其中一个追了上来, 对于没法将其一网打尽颇感遗憾。
  就算只有一个猎人,他也绝不会掉以轻心,继续按照原定的计划行事,甚至为了避免猎人起疑心,他还特地往外围绕了一圈, 佯装在摆脱猎人的跟踪。
  “还能想到绕路,不愧是北极狼。”托尔弓着身子,用碎石来隐蔽身形, “不过畜生就是畜生, 也只能到此为止了。等着吧, 我一定会抓到那只萨摩耶,那些人不都说史密斯是最强的极地猎人吗?我一定要证明给他们看,我托尔才是最厉害的猎人!”
  托尔死死地盯着远处的狼末,他的脖子上挂着望远镜,却一次都没有用上——以他的经验,他和北极狼之间的距离相对安全,但如果离得太远,仅仅依靠望远镜来追踪,那就太容易跟丢了。
  所以他打算铤而走险。
  史密斯远远地跟在后面,托尔的死活他并不在意,但他毕竟答应了老威廉姆斯,为了自己的承诺,他也得把托尔安全带回去。
  但他万万没想到,一转眼托尔就冲得那么靠前,把他反复强调的安全距离忘得一干二净!
  他恨不得上前揪着托尔的衣领把他拽回来,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他一旦靠前势必引起北极狼的警觉,反而可能弄巧成拙。
  彼时,狼末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托尔。
  这里的地形和当初的冰川冰斗有点像,是一个三面环山的盆地,每到夏季,山坡的积雪融化成水,汇聚到山坡底下形成一条月牙状的小湖。
  湖水滋养着绿植,吸引了无数驯鹿在这附近休养生息。
  然而这片盆地的空间有限,只有最强大的驯鹿群,才有资格在湖边栖息。
  实力稍逊一筹的,就只能在盆地外围捡捡吃的。
  狼越他们此刻就守在外围,只等狼末一声令下,他们就将驯鹿群往盆地内部赶。
  家园被外来的驯鹿群侵略,驻守的驯鹿群必定奋起反抗,即便盆地的出入口不算狭窄,在庞大的驯鹿群对冲之下,除非猎人长了翅膀,否则他绝对逃不出去。
  狼末的计划很完美,但他低估了史密斯的老辣,他在跟随托尔来到这片盆地的第一时间,就察觉到这里易守难攻。
  一旦身陷于此,他们插翅难逃。
  “托尔!”史密斯顾不得惊扰狼末,“赶紧离开这,这里非常危险!”
  托尔顿时怒不可遏,他只当史密斯是来捣乱的,这只风箱里的老鼠,自己不敢做的事,还不让别人来做!
  他就没想过这样会暴露他的行踪吗?不,他一定是故意的!该死的史密斯,这简直是谋杀!
  眼看史密斯正向他走来,托尔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枪:“你再往前一步,信不信我杀了你?”
  史密斯只好双手高举,做出投降的姿态:“这里真的很危险,我们捕猎的时候一定要找好遮蔽物,这是为什么?为的是不让枪声吸引更多的野兽,即便被野兽被枪声吸引,我们也能依靠地形逃生。但你看看,这里三面环山,留给我们逃生的空间非常狭窄,一旦后路被堵,我们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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