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语速飞快,托尔起初不以为然,慢慢的却听进去了一些,不由得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高处,狼末紧盯着停步的猎人们,内心焦躁不已。
按照小狗的计划,要等猎人进入最佳的位置再发起总攻,最容易得手。
可是现在,那两个极地猎人却在盆地入口处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那个位置并不好,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他们提前选择撤退,驯鹿群就很难包围住他们。
毕竟驯鹿群是不可控的,只有猎人们进入盆地,他才有把握让驯鹿群堵住出入口。
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
他的喉咙已经不能说话了,只能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神空洞地望向天空,直至眼眸失去了神采。
托尔死了。
“不!”史密斯悲愤欲绝,他的双目赤红,拼着再失去一条胳膊也要开枪射杀狼越。
狼末怒吼一声:“狼越快撤!”
但已经来不及了,子弹已经出膛,不偏不倚地击穿了狼越的腹部。
“混蛋!”狼末扑了上去,死死地咬住史密斯的胳膊。
史密斯自知挣脱无望,他竟然咬住上衣内侧暗藏的匕首刀柄,将匕首叼在嘴里,随后狠狠地将尖端刺向了自己的手臂,头部一甩,将半条手臂都切割下来。
狼末因惯性向后翻滚,而史密斯则趁机挤进驯鹿群,竟然反利用起了驯鹿来遮掩自己的所在。
可恶!
狼末看向奄奄一息的狼越,如果任由狼越躺在这里,很快会被暴动的驯鹿群踩踏而死。
他只能将追捕史密斯的任务交给野戈、灰灰和月月,自己则在他们的帮助下背起狼越,将他带到安全的地方清理伤口。
第47章
狼末背着狼越从驯鹿群的重重包围中闯出, 一路奔跑直到河边,才四肢弯曲,趴伏着将狼越放下。
回望他来时的路, 刺目的鲜红滴滴点点,像是绽放在冥河的曼珠沙华,艳丽却饱含死亡的气息。
鲜血不住地涌出, 狼越的小腹早已被鲜血染红。
狼末想要舔干净狼越的血, 可不论他怎么舔舐,总会有血液往外冒。
“别白费力气了,没用的。”狼越的叫声虚弱不堪,这让听惯了臭弟弟聒噪的狼末颇有些不习惯。
狼末绕着狼越打转,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救助从来都不是北极狼的强项。
狼越勉强笑了笑:“你急什么,没有我不是更好?以, 以后不会再有谁, 觊觎你的狼王之位了。”
“别胡说八道。”狼末哑着声,狼眸更是赤红一片。
狼越不欲和他争辩, 也没有力气多说什么,他能感觉到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好在他已经完成了他的夙愿。
“哥,”狼越第一次这样喊狼末,“我死之后, 你就让大家一起把我吃了吧,我生前没能为狼群做什么,还总是和你作对……”
“别说了, 我不想听!”狼末发出愤怒的低吼, 他不想吃掉狼越, 一点都不想!
野戈和灰灰陆续赶来,看到这一幕都沉默了,蹲坐在一旁准备陪伴狼越走完最后一程。
忽然,狼末想起了之前受伤的时候,小狗曾经给他敷过一种植物,后来伤口愈合的速度特别快。
或许那种植物能救狼越的命!
狼末连忙吩咐野戈、灰灰和月月去找北极罂粟,自己则背起狼越,往小狗的山洞跑去。
他心中隐隐有一个信念,他坚信小狗一定能救狼越,小狗无所不能。
远远的,汪白就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将脑袋伸出山洞探头探脑,现在还不到狼末回来的时间,这么浓郁的血腥味是从哪来的?总不会是哪只动物受了伤,自己往这跑吧?
这种可能性很小,山洞周边充满了北极狼的气味,弱小的动物根本不敢靠近。
血腥味的源头离他越来越近,他也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身影。
差点没被吓出心脏病。
只见狼末浑身浴血,脚底下甚至踩出了血脚印,但他却不认为这些血是狼哥的,因为在狼末的身上,还有一只生死不知的北极狼!
是狼二那家伙!
汪白连忙钻出山洞,配合狼哥一起把狼越放了下来。
失血过多的狼二奄奄一息,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明显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关头。
“汪呜呜!”不准睡,听到没!
狼末也紧跟着发出狼啸,试图唤起狼越的求生意志。
狼越费尽全力也只是让自己的眼皮撩起一道缝隙,他都这么累了,为什么不能让他睡一觉,非要在他耳边吵吵闹闹?
光是打鸡血还不行,汪白眼珠子一转,想起了被他当做床的皮子。
那是驯鹿的皮毛,密不透风,舒适软和,用来当纱布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之前还用土拨鼠的皮毛给狼群做了,结果天气变热之后,狼群就不爱带了,纷纷把丢到一边,只有狼末还坚持带着。
要是狼越的还在,就可以直接用来当纱布,也不用他把自己的床都拆了。
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自己作的?
汪白将自己的床单用犬牙撕扯成长条状,缠绕过狼越的伤口,最后在他的后背处打了个结。
包扎看起来简单,可真要做起来费劲得很,要不是有狼末帮忙把狼越翻过去,光靠他自己,够呛。
好在伤口是包扎上了,血暂时是止住了,但光这样还不行。
他刚刚观察过狼越的伤口,创面很大,伤口边缘有焦裂感,抑制了伤口愈合的速度。
如果不及时缝合,很有可能感染发炎,这对野生动物来说非常致命。
他的目光从半睡半醒的狼越转向了狼末,带上了一丝询问。
狼越的伤口圆润没有外延,伤口是贯穿伤,边缘还被烧焦了,说明造成创伤的凶器速度极其快,和皮毛摩擦的刹那产生了大量的热能,才会导致伤口边缘被烧焦的现象。
想来想去,也只有**能做到这一点。
难道说狼群又遇到了极地猎人?
狼末见瞒不过去,只好讪讪地指了指山洞里的涂鸦,汪白顺着狼末的爪子看去,那是他为了将极地猎人引入驯鹿群的栖息地精心布置的计划。
他瞳孔骤缩,不敢置信地看向狼末——他一直以为狼哥忠厚老实,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敢背着他,自己去做这么危险的事!
哼,他生气了。
狼末讨好地蹭了蹭汪白的脸颊,他的身上还残留着血污,看上去颇为狼狈。
可恶,别以为这样他就消气了!
至少,至少也应该跟他商量一下,他有什么事都有和狼哥商量啊,从来没有自作主张好不好。
可是仔细想想,狼末会这样做,也是为了不让他冒险。
所以狼哥宁可自己去当诱饵,也要保护他的安全。
被一只北极狼捧在手心里,还真是一种新奇的感觉。
他压下心头的动容,继续检查狼越的伤势。
之前说过,狼越的伤口需要缝合,这是一项精细活,即便缝合针可以用鱼骨头来代替,那线呢?
狗爪和狼爪都没有办法将五指很好地分开,他很难做到穿针引线。在工具的使用上,没有哪种生物能比人类做得更好。
或许他可以找人类帮忙?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极地猎人那般穷凶极恶,在极地也有很多热爱动物的研究人员,他们一直从事着和他以前一样的工作,保护着这片极地上的生灵。
他与回到山洞,把那张斯瓦尔巴群岛的地图找了出来,两个包裹里的东西基本上都用掉了,唯独这张地图,他一直保存得很好。
离他们最近的是瑞典科考站,他们只需要渡过欣洛彭海峡便可抵达,但鉴于狼越的伤口碰不得水,加上他和狼群的游泳技术都很一般,所以他不打算走这条路。
目光往左下游移,中国北极黄河站映入眼帘,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同胞,因为他的祖国,是一个热爱和平、兼容并蓄的国度。
从这样的国度走出来的科研人员,一定不会像极地猎人那样,一心只想把他逮住,剥夺他的自由,只为了卖个好价钱。
汪白将狼越的伤需要向人类求助的事情,用画小人的方式告诉了狼末。
狼末沉吟许久,还是点头同意了。
他不相信人类,但他相信小狗。
没过多久,野戈他们也带着北极罂粟回来了,汪白犹豫了片刻,没有给狼越使用,而是将它们装进了包裹里。
狼越的伤口已经进行了简单的包扎,这时候他的血液还未凝固,一旦拆开,伤口崩裂,又会流血不止。
再说了,北极罂粟起到的止血效果有限,远不如物理包扎来得实际有效。
野戈眼看着汪白把北极罂粟收了起来,还以为狼越没救了,当下叹了口气:“节哀。”
狼末还没说话,狼越就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
野戈愕然,诈尸了?
他下意识后退一步,和灰灰撞了个满怀,再一看狼越虽然气息微弱,但精神却不错,总算明白过来狼越还没死。
“我没死你还挺失望?”狼越目露嘲讽。
野戈被他气得咬牙:“你还是闭嘴吧!”
狼末任由他们斗嘴,也不阻止,他忽然觉得能听到同伴们你来我往地贫嘴也是一件幸事。
他转身吻了吻小狗的脸颊,最幸运的是,还有小狗陪着他。
之后,狼末和狼群将狼越安置在了山洞,狼越的伤势不宜马上出发,至少要等不再流血了才行。
否则路途颠簸,很容易导致伤口开裂。
狼末在狼群面前,开诚布公的告诉他们自己的打算:“我决定带狼越去寻求人类的帮助,小狗说了,他的伤太严重,光靠自愈好不了。”
灰灰和野戈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的不安。
他们对人类的认识,大多停留在极地猎人身上,他们手中的武器,竟然如此无往不利,哪怕面对驯鹿群也有一战之力,还差点枪。杀了狼越。
现在狼末居然还要人类帮他们,这可能吗?
人类会有那么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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