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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穿越重生)——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5 09:01:00  作者:叫我胖大海
  汪白想找一个干燥的栖息地,最好能以沙土结构为主,和极地环境相似,有助于狼哥他们适应大兴安岭的环境。
  不过在此之前, 还有一件大事要办。
  汪白伸出爪子,戳了戳狼末毛绒绒的大腿:“狼末,饿饿。”
  狼末耐心地为小狗舔去身上沾染的碎草和灰尘, 叫醒了狼越, 同时把小狐狸叼了起来, 踏上了捕猎的征途。
  说实话,这次捕猎,汪白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他上一世虽然常常深入大兴安岭调研,但是这里实在太大了,他只能记得住那几个比较有特征的地方,至于什么地方分布有哪些动物,他也只知道个大概。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大兴安岭的生物资源比极地丰富太多太多,这座森林地理位置优越,加上国家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大力保护,让大兴安岭成为高纬度地区不可多得的生物乐园。
  忽然闯入的气味也证实了汪白的想法,他和狼末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朝着同一个方向跑去。
  可到了地方,汪白才发现这是一只黑嘴松鸡,不,不止一只,在它的身后还有凹状的窝,这便是它们的巢穴。
  汪白看向狼末和狼越,他们的眼中饱含杀意,对他们而言,这些肥胖又飞不高的家伙,简直是早餐的不二之选。
  “狼末,不行!”他连忙拦住了正要捕猎的狼末,怕狼末听不懂他的话,他特意走到狼末面前,用身体挡住了他。
  狼末不解地看向汪白。
  汪白苦恼地晃动着尾巴,他要怎么和狼末解释呢?黑嘴松鸡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它在小兴安岭和阿尔山地区的种群几乎灭绝,国内唯独大兴安岭有它们的一席之地。
  而且,他发现它们筑巢的地方坡度较高,夜晚,潮湿的空气下沉,坡度越高的地面越不容易受潮,正符合他对栖息地的要求。
  万幸,狼末只是看了汪白一眼就放弃了捕猎它们,带着他们换了个方向寻找猎物。
  这下轮到狼越想不通了:“为什么不捕猎那些鸡?别告诉我你不想吃它们!”
  狼末将小狐狸丢到了狼越背上,回答道:“小狗不肯。”
  “他不肯你就不抓了?狼末,你是不是疯了?”狼越怒不可遏,饿肚子的北极狼格外暴躁。
  狼末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小狗的话,要听。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他一清二楚。”
  狼越还想反驳,狼末却转过头不再理他了,气得他都想把小狐狸吃了。
  他就不明白了,一只鸡而已,有什么吃不得的。
  “那我自己去找猎物,这总行了吧?”狼越愤愤道。
  狼末警告他:“我说了,我们吃什么,小狗说的算。别忘了,这里不是极地,只有小狗知道这里是哪里。”
  狼越咬牙切齿,却不得不承认狼末说得对。
  他所有的生存技能,都是建立在极地的基础上,而在这里,一切都是陌生的,谁能保证吃了那些东西不会出事?
  所以他决定暂时忍耐,如果狼末和小狗不能找到猎物的话——
  “小狗,那个东西能吃吗?”狼末停下脚步,目光遥遥望向远处的野猪。
  汪白也闻到了野猪身上的味道,这是只公猪,公猪的味道很好辨认,带着一股浓重的体味。
  他激动地低吼一声,他记得每次狼群进攻的时候,狼末都会发出这样的声音。
  狼末亲了亲汪白的脸颊,让他留在这里等他,狼越也趁机把小狐狸丢给汪白照看。
  野猪膘肥体壮,皮糙肉厚,汪白自知即便去了,他的犬牙估计都穿不透野猪厚重的皮毛,索性叼着小狐狸找了个安逸的地方观战。
  狼末和狼越明显不太习惯森林作战,他们十分谨慎地寻找岩石作为掩体,却忘了高耸挺拔的树木就是最好的掩体。
  虽然浪费了一点时间,但好在野猪的警惕性很低,根本没有发现他们。
  在大兴安岭的野猪,只要不遇到虎狼之类的猛兽,基本上是无敌的存在。有时候凭借着一股蛮力,也能从虎狼之中逃出生天。
  这养成了它们养尊处优、警惕性差的恶习。
  平日里,只有它们欺负其他动物的份,有的野猪甚至还会冲出森林,祸害庄稼,可谓胆大包天。
  可惜它今天遇到的是北极狼。
  狼末从岩石旁冒头,心里虽有些疑惑野猪的不设防,但他还是选择了果断出手。
  尖锐锋利的獠牙顷刻刺穿了野猪的大腿,留下深深的血洞。
  野猪吃痛,凄厉的惨叫惊飞了周遭的雀鸟,它拼命挣扎,只想着把狼末甩掉,却不料又是一只北极狼猛然扑出,断绝了它的生路。
  在狼末和狼越的配合之下,野猪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即便它的体型庞大,狼末和狼越和它比起来都稍显逊色,可它的战斗力却远远不如两头北极狼。
  最终,它只能在无尽的挣扎和痛苦中嘶吼着死去。
  汪白叼着小狐狸,激动地奔向了狼末:“棒棒!”
  太好了,他还担心狼末不适应大兴安岭的生活呢,看吧,这不是适应得很好?
  这头野猪的皮毛呈棕色花纹状,应该就是普通的野猪,而非人工养殖的安岭雪猪。
  所谓的安岭雪猪,就是以东北**为母本,进行改良后的优质品种。
  这种猪由大兴安岭当地农户养殖,采取野外放养的方式,据说猪肉品质上乘,是猪肉中的佼佼者,更是各类品种猪的内卷之王。
  可惜了,安岭雪猪全身纯黑,毛发油光水滑。
  而这头野猪身上带有棕色花纹,皮毛粗糙,一看就不是有人养的。
  思忖间,狼末已经将野猪开膛破肚,将他认为最好吃的腹部肉撕扯下来喂给汪白。
  讲道理,虽然人们总说公猪肉骚味大,但他是半点没有吃出来。
  或许是因为狗狗的味觉没有那么敏感,又或者是因为这现杀现宰的野猪足够新鲜,他能尝到的只有满满的肥嫩和鲜香。
  野猪肉是真的肥,尤其是腹部,那是野猪脂肪堆积的地方,白花花的脂肪吃起来满嘴是油,虽然口感爽滑味道也很不错,但汪白吃两口就腻了。
  剩下的腹部肉留给了狼末和小狐狸,汪白将目光转向了野猪的前腿。
  吃猪还是得吃前腿的肉,那是一头猪的精华所在,猪前腿肉筋膜较多,肥肉却少,是烹饪五花肉的最佳材料。
  肥中带瘦的猪肉吃起来口感细嫩,肥而不腻,绝了绝了!
  比起挑肥拣瘦的汪白,狼末和狼越,甚至小狐狸,压根就是有啥吃啥。
  不论是肥肉还是瘦肉,他们都吃得很开心,可以说是相当好养活了。
  动物们饱餐一顿,狼末照例为汪白清理毛发,汪白也为狼末舔舐被鲜血沾染的皮毛。
  顺便趁这个机会,汪白将刚刚那个坡顶很适合做栖息地的建议用画画的方式转达给了狼末。
  他现在掌握的词汇不多,只能这么连说带比划的。
  也幸亏狼末聪明,竟真的理解了汪白的意思。
  狼末催促狼越:“先别休息,把野猪的骨头清理掉,减轻重量,我们再把它抬回栖息地。”
  狼越学着狼末的叫声:“野猪?”
  狼末:“小狗说它就叫这个。”
  狼越念叨了两遍,舔了舔嘴角的鲜血,野猪还挺好吃的,不比极地的北极兔差。
  “还有,栖息地是怎么回事?”他又问。
  狼末刚吃饱,加上确实需要狼越来做苦力,难得耐心地解释道:“小狗说刚刚我们经过的山坡,很适合作为我们的栖息地。”
  狼越点点头,忽然眉头一皱:“我发现你现在开口说话,总是加上‘小狗说’。狼末,到底你是狼王还是他是狼王啊?”
  狼末懒得理会狼越这带有讽刺的话语。
  在他心里,小狗虽不是狼王,却比任何一只狼王都要厉害。
  他敢于和其他狼群的狼王搏斗厮杀,唯独面对小狗时,他生不出哪怕一丝的战斗欲望,只想将小狗压在身下,肆意爱。抚。
  拆掉骨架后的野猪减重不少,狼末和狼越一起将它带回了栖息地。
  汪白特意将栖息地选在远离黑嘴松鸡的位置,只是山坡就这么大,再怎么远离也离不了多远。
  他一直以为狼群的入住会让这只黑嘴松鸡带着孩子们搬家,结果它们竟然接受了狼群的入住,该吃吃该喝喝,完全把他们当成空气。
  汪白心想,黑嘴松鸡濒危的原因他恐怕找到了,就这心大的,难怪种群数量下滑得厉害。
  填饱了肚子以后,汪白忍不住想去观察黑嘴松鸡。
  他让狼末和狼越好好休息,自己偷偷潜伏在大树后面,偷看正在进食的黑嘴松鸡。
  黑嘴松鸡的食物相对易得,主要是植物的嫩枝嫩芽、果实还有种子。
  这些东西在森林里遍地都是,以至于黑嘴松鸡不需要飞上树就可以吃到食物,导致它们的飞行能力日益退化。
  是的,黑嘴松鸡是少数能飞翔的鸡,它们的羽毛主体呈暗色,覆有众多白斑,最显眼的就是它们头顶上的鸡冠,看上去就像梳了个中分的红色发型一样,搞笑中带有一丝疾世愤俗。
  它们的求偶现场也堪称名场面,雄性黑嘴松鸡一旦发现了目标,立刻就会来到雌性面前大秀舞技,这时候万一又有一只雄性黑嘴松鸡看上了同一只雌性,它才不管有没有鸡在求偶,硬是要插入一脚。
  在大兴安岭的春夏两季,常常能看到两只甚至两只以上的雄性黑嘴松鸡现场斗舞。
  可惜汪白来得不巧,没能亲眼目睹这“不要再打了”的名场面。
  这时,又有一只黑嘴松鸡跑了过来,跑动的姿势略显滑稽,那一身厚重的羽毛像是蓬松的长龉夕裙,随着它的跑动前后摇摆。
  这一对黑嘴松鸡在碰面之后,不约而同地飞上了枝头。
  汪白以为它们发现了狼群,有可能针对狼群采取什么行动。
  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黑嘴松鸡只是飞上枝头观望了一番,顺便吃了点树枝上的食物,就滑翔而下,回到了自己的巢中。
  汪白听到了巢穴里有许多雏鸟在巢穴里嘎嘎呱呱地呼唤亲鸟,嘴角不由得勾起一抹浅笑。
  他喜欢这生机勃勃的声音,象征着生命和美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狼末悄然来到了他的身边,眼中带着一丝询问。
  汪白笑着蹭了蹭狼哥的脸颊,他只是来偷窥一下黑嘴松鸡夫妇的日常,现在它们回窝了,他也该回去了。
  以后有机会再来串门。
  野猪够他们吃上一两天的,不过狼末和狼越似乎还带有在极地时养成的囤积食物的习惯。
  这是的确是好习惯,但极地之所以能够长时间储存食物,是因为那里的环境寒冷,积雪中的微生物也少,食物变质得慢。
  在枝繁叶茂的大兴安岭,无数的生物生存与此,自然也包括微生物们。
  加上这里的气候还不到零下,食物保鲜的能力远不如极地,肉放在这里过不了几天就臭了,还有可能引来野兽,很不划算。
  汪白犹豫许久,没有将这一系列后果告诉狼末,他觉得能够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也是适应环境不可或缺的一环。
  他和狼末一起,将早上和中午吃剩下的野猪肉埋入了地底下。
  可怜的野猪肉,他会找机会把它翻出来,只要让狼末认识到储存肉类的方式在大兴安岭行不通就好了,完全不必等到肉完全坏了再说。
  浪费可耻不是?
  吃过午饭,狼末和狼越决定再出门狩猎。
  他们打算让小狐狸自己呆在栖息地,北极狐已经四五个月大了,尽管没有亲狐教养,在汪白的悉心教导下,它也拥有了足够的生存能力。
  狼末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将她带在身边,那会分散掉小狗的注意力。
  汪白以为狼末认为小北极狐到了该自立的年纪。
  他看了一眼小北极狐,这种动物的体型就这么大,不像他和狼哥那样可以长到百斤。
  所以他总觉得小狐狸还没长大,总想着把她带在身旁。
  在艰难的抉择中,汪白还是认同了狼末的建议,让小狐狸留在栖息地,锻炼她的自理能力。
  小北极狐眼泪汪汪地看着汪白,她不想当留守狐狸。
  却不得不屈服于狼末的威压,默默地趴在了地上。
  “狼末,你要是那么讨厌狐狸,不如让我去咬死她,反正小狗也不知道。”狼越跃跃欲试。
  狼末警告他:“你要是敢咬死她让小狗伤心,我不介意让你也尝尝被咬死的滋味。”
  狼越打了个冷战,嘴里嘀咕道:“明明你也想这么做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虚伪了?”
  狼末不以为然。
  虚伪?他这不叫虚伪,叫爱屋及乌。
  森林有一点不好,气味太杂乱,影响判断。
  尤其是对狼末这种嗅觉很强的动物来说,庞杂的气味带给他的信息太多了,他很难从千丝万缕中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好在,森林里不缺猎物,有时候甚至不需要仔细去闻,就能偶遇一餐佳肴。
  几乎是狼末进入警戒状态的一瞬间,汪白也闻到了一股属于狼獾的味道。
  只是……选择狼獾作为猎物,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汪白对狼獾的习性一清二楚,这种生物也叫貂熊,毛被棕褐色,体型介于貂和熊之间,奔跑时的姿势也更像熊。
  但它却是鼬科动物,而且是体型最大的陆生鼬科动物。
  这种生物非常聪明,也特别凶猛。
  它们善于攀爬,在密林中可以自由地在树木之间移动,身手敏捷,故而也被称为飞熊。
  捕猎到食物,一次吃不完的情况下,它们还会在猎物上撒尿,以此来保存食物,警告其他动物远离他的所有物。
  遇到危险时,它们还会从肛。门附近的臭腺散发出恶臭气体,然后在臭腺分泌出的臭液中打滚,让浑身上下布满恶心的臭味,这样敌人就无从下口,它们便趁机逃之夭夭。
  汪白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他已经预想到了貂熊的把戏。
  那种臭味对于他们这些靠嗅觉吃饭的动物简直要命,汪白见狼末已经准备动手了,连忙咬住狼末的尾巴:“不行!”
  狼末以为这家伙又不能吃,只好作罢。
  奈何狼越不听劝:“你怕他,我可不怕!狼末,我可以不伤害小狗,毕竟我们之间是同伴,但是他也不应该这样限制我们的捕猎!他老是不让我们抓这个,不让我们抓那个,那我们还能抓什么?堂堂北极狼,连抓个猎物都要被限制,你能忍得了,我可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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