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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穿越重生)——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5 09:01:00  作者:叫我胖大海
  温柔的小狗将狼末给他捕猎的鱼叼给了狼越,美食可以治愈一切:“吃吃。”
  狼越一愣,看着小狗叼着鱼的模样,向来没心没肺的他竟觉得面皮发烫,羞愧难当。
  他从未信任过小狗,也没有将他真正当做同伴。
  小狗却愿意将食物分给他,不嫌弃他满身的肮脏。
  狼越缓缓接过小狗嘴里的鱼肉,眼底多了一丝感激。
  咀嚼鱼肉的同时,发誓自己一定要保护好他。
  动物的忠诚往往来得那么简单,比起复杂的人类,他们的世界里单调,也单纯得多。
  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从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等价交换,动物眼中的等价交换。
  汪白笑了笑,找了一块松软的地面趴下,等着狼哥回来。
  此时,狼末正在丛林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他确定偷鱼贼没有下水,因为当时在河水中的时候,他没有听到任何一丝水花溅起的声音。
  而且,从草地上的湿脚印来看,偷鱼贼显然是往丛林的方向逃跑了,可惜越往密林中去,灌木丛就越密集,将偷鱼贼的脚印掩盖掉了。
  狼末警惕地环顾四周,他的耳朵微微颤抖,听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声音。
  忽然,他转过身,半长的指甲将一只试图袭击他的蛇钉在树干上。
  那蛇扭动身躯拼命挣扎,奈何狼末牢牢禁锢着它,起初狼末还会观察它扭动的姿态,见它没有什么新的招数便厌烦了,另一只爪子一齐上阵,生生将蛇撕扯成两半。
  断掉的蛇在地上扭两下就不动了。
  狼末越过蛇的尸体继续寻找,一丝淡淡的鱼腥味引起了他的注意,这里已经算是远离河水,鱼不可能上了岸还能跑这么远,他猜测一定是那只偷鱼贼在吃鱼时散发出的鱼腥味。
  狼眸透出几分嗜血的杀意,狼末一路狂奔,循着味道飘来的方向疾驰而去,不多时便发现了偷鱼贼的身影。
  有点眼熟,很像当初他送给小狗的那只海獭。
  不,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比那只瘦小许多。
  本打算咬死偷鱼贼的狼末临时改了主意,他记得小狗很喜欢海獭,还将海獭放生了,或许他将这只偷鱼贼带回去,小狗会更加开心。
  于是在水獭还没看清敌狼的情况下,自己就腾空了。
  它呆呆地看着自己掉下去的小鱼,小爪子一张一合,仿佛还在怀念鱼儿的手感和滋味。
  如果它会说话,一定早就开骂了。
  也幸好小水獭不会说话,否则狼末必然嫌它太烦,忍不到送给汪白就把它吃了。
  被叼住后颈皮的水獭不声不响,连动都不敢动。
  即便长相呆萌,但它却聪明的很,身后那难以忽视的强大野兽的气场,让它迅速意识到了自己可能遭遇的危险。
  它知道逃是逃不掉了,垂头丧气地任由狼末摆布。
  狼末一路将水獭邀功似的叼到了汪白面前。
  汪白眨了眨眼睛,和眼前的小豆眼大眼瞪小眼,狼哥这是做什么,要把水獭送给他吃吗?
  他当然不会将它认成海獭,水獭和海獭的差别还是挺大的,水獭的脸颜色比较深,白中带有浅灰,而海獭更加白净。而且这只水獭已经成年了,却还跟个海獭幼崽差不多大,太瘦了,这不可能是海獭。
  水獭圆头圆脑的,天生就带有一种萌感,不过汪白也不是不能吃它,毕竟他连更可爱的兔兔都吃过,更何况一只水獭。
  只是他刚吃了很多鱼,现在肚子饱饱的,不想再吃了。
  拿来玩玩却是正好。
  汪白伸出爪子,捏了捏水獭的肚皮,水獭立刻躺下,摆出一副任由他搓扁揉圆的模样。
  小东西,还挺惜命。
  汪白撸了水獭一会儿,不得不说,水獭的手感是真好,肚皮肉乎乎的,拿来当枕头应该会很舒服。
  不过,既然玩了它,再吃它就有些过分了,他打算放了它,不知道狼哥愿不愿意。
  当然啦,这里做主的还是狼哥,如果狼哥执意要吃掉这只可怜的小水獭,他肯定不会阻拦,甚至还会顺便咬一块肉尝尝。
  谁叫他就是这么没有原则的干饭机器。
  见小狗向他看来,狼末连忙低头,好让汪白能轻松舔到他。
  然而小狗并没有舔他,这让狼末颇感遗憾。
  既然小狗不想玩水獭了,那这只水獭就没有了利用的价值,他将水獭叼起来晃悠两下,随后丢进了河里。
  他还记得上次小狗放生海獭的事情,便潜意识地认为,小狗喜欢这种动物,不喜欢吃它们。
  下次再敢偷他的鱼,他定要扒了它的皮。
  没有了水獭当玩具,汪白又困了。
  狼末也蹲坐在了他的身旁,情绪趋于平稳,也跟着昏昏欲睡。
  洗过澡吹过风,汪白的毛发又变得格外蓬松,整只狗比之前看上去又胖了一圈。
  狼末似乎很喜欢汪白的毛毛,趴上去就不想起来,甚至连狼尾巴都盖住了汪白的尾巴。
  很重好不好!
  汪白气鼓鼓地拿头撞狼末,然而对狼末而言,小狗这两下子无异于挠痒,但他好歹还知道尊重小狗的意愿,依依不舍地从小狗身上下来。
  轻松了许多的萨摩耶,总算能喘口气了,他看了一眼身旁的狼末,担心自己刚刚把狼哥撞疼了,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检查一下狼哥的胸口,他刚才好像挺用力的。
  要是没有大碍,狼哥会不会以为他猥亵?
  毕竟要看胸口有没有伤,需要将胸口处的毛发拨开细细检查,或者用舌尖缓缓舔舐,感受毛发下的肌肤是否有伤口。
  嗐,想那么多做什么,只是检查个伤罢了,只有人类的思想才会如此复杂!
  汪白唾弃自己的胡思乱想,又后悔他刚刚撞狼末的时候太过用力,希望狼哥不要生气。
  狼末当然不会生小狗的气,在小狗示意他翻身的时候立刻照办,就连尾巴都在左右摇晃。
  感觉到小狗在舔舐他的胸膛,他的眼睛都直了,尾巴摇晃的速度明显减慢,而浑身的血液都开始加快流动。
  他直勾勾地注视着小狗的脸颊,一屿*汐#‘独-[家股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直往下腹钻。
  北极狼的异样,正在专心检查伤势的汪白丝毫没有发现。
  经过他的一番检查,他认为狼末的胸口没有伤,而且肌肉紧实,极具爆发力。
  这让他颇感挫败,毕竟他确实感觉自己用了挺大的力气,没想到人家狼哥一点感觉都没有。
  结束检查的汪白以为可以入睡了,不料狼末却突然翻身压倒了他。
  庞大的身躯压得他喘不过气,他挣扎两下就放弃了,力量上的悬殊让他根本无法挣脱狼末的钳制。
  他只能用困惑的语气:“狼末?”
  狼末目光灼灼地注视着他的小狗,他体内的野性被悄然唤醒,迫切地想要对小狗做些什么。
  他重复着小狗对他做的那些动作,在小狗的胸膛来回舔舐,粗粝的舌头扫过狗狗敏感的胸口,激得汪白发出了“呜呜”的颤音。
  
 
第62章
  灼热的气息喷涂在狗狗的胸膛上, 汪白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茫然地看向身上的狼末,就, 就算狼哥对他很亲近,但这未免也太热情了。
  热情到他都有些招架不住。
  别闹了别闹了,他还想睡个午觉呢。
  这么闹哪还能睡得着?
  狼末察觉到了小狗的抗拒, 理智终究占了上风, 恋恋不舍地从小狗的身上下来,趴在小狗的身边,遮住了有所变化的下半身。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但下意识地不想让小狗看见,怕吓着他。
  只能紧紧地贴着小狗的皮毛, 以缓解自己的渴望。
  目光始终落在小狗身上,不愿一时一刻地离开。
  汪白始终没能察觉到狼末的异常, 只当狼哥和他闹着玩, 他蹭蹭狼末的脸颊,该睡觉了, 午安,狼哥。
  狼末苦恼地将脑袋搁在小腿上,这一觉怕是睡不着了。
  也许是因为小河边的秋风太过撩狗,又或者是河边的空气着实清爽,汪白一觉舒舒服服地睡到了傍晚时分。
  天边的火烧云烧尽了夕阳的余晖, 留下大片大片耀眼的橘色,河水潺潺流动,粼粼波光在水面上跳跃, 若是伸爪去抓, 说不定会抓住几只发光的小精灵。
  汪白来到河边, 低头喝了点水,默默回忆着从栖息地到这里的路线。
  水源是生命的起点,只要记得河流的位置,他们就不至于饿死。
  他悠闲地哼哼着不成调的曲子,现在的生活和之前相比简直天差地别,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希望一直在大兴安岭生活下去,不必再回到极地,去过那艰苦的生活。
  只是狼末和狼越肯定不愿意。
  再美好的地方也比不上自己的家园,极地才是北极狼的归宿。
  萨摩耶叹了口气,这世上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能得到片刻的愉悦就已经值得庆贺了,他不应该奢望更多。
  狼末来到汪白身边,他喜欢听小狗唱歌,但不知道为什么小狗又不唱了,就连心情都似乎低落不少。
  他俯身将耳朵贴在小狗的腹部,想听听小狗是不是饿了。
  肚子上突然冒出来一颗狼脑袋,让汪白吓了一跳,等他看清后不解发声:“狼末?”
  狼末转头,发现这样不太方便和小狗交流,只好遗憾地将脑袋抽回去,坐直身体:“饿了?我去给你找吃的。”
  汪白摇摇头,中午那餐吃得很饱,他现在不是很饿,也不太想动,犯懒。
  就这样互相依偎着欣赏大兴安岭的落日,似乎也很不错。
  话说回来,这里的落日和极地的落日有很大的区别,不知道狼哥喜欢哪个。
  他想问,准备涂鸦的爪子欲画又止,万一狼哥说更喜欢极地的落日怎么办,他这不是纯纯挑起人家的思乡之情吗?
  嘶,还好没画。
  汪白庆幸于自己的高情商,他舔了舔狼末的脸颊,虽然狼哥大概无法理解他此刻的内心所想,但他想告诉狼哥的是,无论是大兴安岭的日落,还是极地的日落,他都会陪着狼哥一起欣赏。
  晚餐依旧是鱼虾和贝壳,离小河这么近,当然要就近取材了。
  不过这些海鲜不能多吃,鱼虾中的寄生虫较多,没有经过高温处理天天吃的话,很容易遭受寄生虫感染。
  哎呀,差点忘了,他们还要给小狐狸准备吃的!
  他们可真是不合格的家长,出来旅游不带小狐狸也就罢了,还忘了给小狐狸准备食物!
  汪白赶紧环顾四周,看看有什么能带回去的没有。
  营地里虽然有野猪肉当做存粮,但是小狐狸未必敢吃狼哥的存粮,她可能宁可饿着肚子,也不敢触怒狼末,很有作为拖油瓶的自觉。
  怪他,只顾着睡觉了,忘了小狐狸还留守在营地,苦苦地等待他们回去。
  狼末安抚地舔舐着焦急的汪白,这座森林太过富饶,捕猎对于北极狼而言简直手到擒来。
  他很快锁定了一个目标,朝着它飞奔而去。
  而后羽毛散落,狼末叼着一只雉鸡凯旋,整个捕猎的过程不超过十秒钟,几乎是眨眼的工夫就将这头野鸡抓到了手。
  借着落日的余晖,汪白看清了狼末的猎物。
  那是一只环颈雉鸡,脖子上有一条白色颈环,像是戴上了一条项链,因此得名。
  环颈雉鸡的羽毛色泽艳丽,满身点缀着黑色斑点,羽毛的底色斑斓,因此也被称为七彩鸡。
  尽管它也是大兴安岭的鸡,但它和黑嘴松鸡却没有丝毫可比性,环颈雉鸡并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所以他们有口福了。
  汪白吸溜一下口水,环颈雉鸡虽然颜值很高,长得花里胡哨的,但它归根结底也是一只鸡,只要是鸡味道就不会差。
  馋归馋,这只野鸡是给小狐狸准备的食物,他就算要吃,也得等小狐狸吃完了再说。
  回到营地后,汪白还特别做贼心虚地眺望不远处的黑嘴松鸡一家子。
  远远的,可以听到黑嘴松鸡的歌声,几乎每一只雄性黑嘴松鸡都会唱歌,而且每到繁殖季,它们在跳舞之前,都会先来一场演唱大赛。
  只不过它们的声音听起来并不怎么好听,像极了木棍敲击的声音,因此也被当地人叫做“梆梆鸡”。
  黑嘴松鸡和环颈雉鸡同属于鸡形目,彼此勉强能算得上远方亲戚,隔着几百米吃人家的远方亲戚,多少有点不道德。
  他还想和黑嘴松鸡们成为好邻居呢。
  所以咱得避着点吃。
  狐狸最爱吃的就是鸡,哪怕是北极狐也一样。
  只是先前在极地的时候没有野鸡,为了适应环境,北极狐便退而求次,改吃其他的动物。
  但它们的基因里,一定还留存着对野鸡的执念。
  否则小狐狸不可能吃得这么欢,肚子都鼓起来了还在吃!
  汪白怕她吃得太多不消化,看看她肚皮都快撑破了,不得不狠心将剩下的环颈雉鸡都吃了,嗝,好饱!
  鸡肉不愧是最受欢迎的肉类之一,味道比起下午吃的鱼肉丝毫不差,甚至因为野鸡的运动量大,肉质紧实,味道比他记忆中的鸡肉还要好。
  汪白将鸡腿分给了狼末,看着狼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顿时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给得少了。
  应该把另外一个鸡腿也留给狼哥的,失策。
  吃剩下的鸡骨头,汪白没有去管它,鸡骨头对狗狗而言不容易消化,汪白自认自己的消化能力没有北极狼那么强,就不和鸡骨头硬刚了。
  倒是小狐狸,大概是太爱吃鸡了,连鸡骨头都不放过。
  有条件的话,还是多给她带点鸡回来吧。
  毕竟以后回到极地,可就吃不着了。
  次日,汪白是在黑嘴松鸡的打鸣声中醒来的。
  黑嘴松鸡和家鸡在这方面倒是很相似,甚至黑嘴松鸡更加勤劳,天不亮就开始鸣叫。
  关键是它的声音又不如家鸡高亢洪亮,那种刺耳的打梆声,狗听了都摇头。
  汪白不情愿地睁开眼睛,一旦被吵醒,就很难在入睡了。
  而身旁的狼末早已开始磨爪子,仿佛下一刻就要冲到黑嘴松鸡面前,让这只扰狼清梦的家伙尝尝苦头。
  狼哥冷静,黑嘴松鸡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吃了它咱们就得坐牢。
  相比之下,北极狼虽然身为红色濒危物种,但因为它们只生活在极地,国内没有针对北极狼进行保护动物评级,只能被归为野狼同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哦豁,至于他,更是连个保护动物都混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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