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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异能在古代开餐馆(穿越重生)——林勻

时间:2025-04-30 07:49:11  作者:林勻
  沈锦清“噗”的一下笑出声,又有点想哭,“对啊,不傻了,你才发现啊?”
  沈锦华猛地把他抱进怀里,“哥还当小豆儿还只有六岁呢。”
  “结果都会给哥哥煮粥喝了。”
  沈锦华突然想到沈锦清还小的时候也是这样,人还没灶台高呢,搬了张凳子就站在灶台边,非嚷嚷着要给哥哥蒸包子吃,弄得灶上炒菜的母亲手忙脚乱,搞得全家啼笑皆非。
  当然,这个全家不包括沈白一家,那时候,沈母不被允许上桌却要准备一大家子的饭,经常要等到大房一家吃完饭才有空准备自己的。
  母亲不上桌,父亲又在镇上做工忙到很晚才回家,农家菜少,大房那边又有意针对,沈锦华和沈锦清两兄弟经常都是吃不饱饭的。
  甚至有时候菜好,一口都还没吃上呢,就被要求让给沈白和他弟弟。
  只能等父亲回来,他们一家子开开小灶,就这还要被骂贪吃鬼丧良心。
  他父母虽然温良怯懦,但到底是对好父母,人善被人欺,他们一辈子都被大房欺压着,最终因为沈白、因为大房一家毫无底线的偏袒和恶毒,含恨而终。
  沈锦华现在想起那些事都觉得大房一家子包括他爷奶,恐怕都是被那个沈白下降头了,他们又毒又坏,像蝗虫一样,把他父母的血肉吃干了,害得他们家破人亡……
  “哥,放开我吧,等下粥要糊了。”沈锦清突然出声,打断了沈锦华的回想。
  他看着沸起的白粥,眼底似乎还泛着泪光,连忙放开了自家弟弟。
  沈锦清稍微有点儿不好意思,忙转身去看锅里熬的粥,米香和滚热的蒸气扑面而来,他看了下,黏稠度正合适,就把腌制好的肉片放进去,搅拌一下。
  等肉片断生变白,他又把青菜碎段倒进去,继续搅拌。
  粥没一会儿就熟了,沈锦清想把它端出院子那张四方桌上,沈锦华不让他拿,自己拿了块隔热白布,把那锅粥端出去放桌上,又折返回来拿放在灶台上的那盘炒肉片。
  沈锦清觉得好笑,从坛子掏出了一小碟咸菜的量来,又拿了碗筷出去。
  不得不说,沈锦清还是有些厨艺功底在身上的,这锅粥熬得粘稠合度、软烂糯口,一口下去,米香四溢,身体也随之泛起暖意。
  反正,哪怕沈锦华除去弟控滤镜,也自觉做不出这种口味。
  沈锦华砸摸了下,觉得自己可能是委屈自己弟弟了。
  “小豆儿,哥是个穷读书的汉子,上不了厅堂下不了厨房的,还不会耕田,现在还得让你给哥哥煮饭吃,委屈你了。”他思索了一下,觉得可能自己平时做的那些对付一口、用以充饥的饭菜不可能合自家弟弟口味。
  沈锦清诧异地看了一眼自家大哥。
  今晚月光正好,满头繁星,月华白霜洒在他的袍角上,更衬得他风光霁月,玉树临风,这是他不用耕田有税收,不用做饭有礼拿,还是十里八村唯一一个秀才的大哥。
  他大哥现在跟他说他是个糙汉子,委屈他了……
  沈锦清艰难道:“……一点儿也没感觉到委屈。”
  “大哥……你很好,不要妄自菲薄。”
  毕竟再怎么样,沈锦华真的都没亏待过沈锦清这个唯一的弟弟。
  沈锦华眼睛都亮了一下,“真的吗?”
  沈锦清猛点头。
  沈锦华高兴了。
  两个人同时埋头喝粥,没一会儿就光盘了。
  兄弟俩清粥配咸菜,竟也吃得格外有滋有味。
  ……
  沈锦清第二天早起,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发现今天是个难得的适合杀鸡的明媚日子。
  他去厨房捧出他哥给他温着的小米粥和杂粮饼,眯着眼睛坐在院子里边吃早饭边享受日光浴。
  他这次落水情况紧急,给村里几个相熟的热心肠叔婶还有村长添了许多麻烦,昨日他就已经和他哥商量好了,今晚要把人请到家中吃顿饭,也算聊表谢意。
  不过眼下沈锦清打算先给他哥做中饭。
  他哥现在是教书先生,镇上村里都有任职,为着他请了好几天假,故今日早早出门,去监督镇上私塾里的那群小毛孩儿晨读了。
  沈锦华在私塾授课,得到傍晚才回来,那边虽然有专门供给先生中饭,但是到底不如自家的饭菜好吃,沈锦清打算中午给他哥送饭去。
  但是家里没食材了,他打算先去后山采点蘑菇做酿蘑菇,再去朱屠户家买副肋排今晚待客用。
  沈锦清摸了摸吃饱后滚圆的肚子,满足的拿起钥匙出门去。
  他锁好门,提着个篮子,慢悠悠地走在村道的黄泥地上,就当消食了。
  不过村里娱乐少,这又不是信息时代,在这个母猪生崽都能顷刻间从村头传到村尾的古代小乡村里,沈锦清毫无意外的被八卦了。
  沈锦清之前在外给人的印象又是个小傻子,人家说话都不避着他,更有甚者甚至敢当面拦着,问他话。
  “清哥儿,我昨日见你哥哥提着礼去找林猎户了,你哥还提着一只鸡回来,他救了你,你哥是找他议亲去了吗?”说话的人是同村一个多嘴多舌的婶娘,说起来还和沈锦清他们粘点儿亲故。
  虞朝风气开放,倒不至于说女子哥儿落水与男子有了肌肤之亲就要声名破落了,但风言风语却也还是会有的。
  沈锦清满头黑线,“不是,婶娘你误会了,我哥昨日去林猎户家道谢,顺便买了只鸡而已。”
  “林猎户与我有救命之恩,我铭记在心,但确实没有结亲的意思。”
  这回轮到李婶娘惊讶了:“你今天,说话倒不像个傻子了。”
  “托婶娘的福,落水后大病一场,把傻病给烧没了。”沈锦清傻笑,应付这些一表八千里的叔婶姑婆真的心累。
  李婶娘还没来得及说话,沈锦清又说:“婶娘莫见怪,我急着去后山找点野菜蘑菇,给我大哥送中饭去,先走一步了哈。”
  沈锦华是十里八村唯一的秀才,又是村里的开蒙先生,李婶娘自己的孩子还在村塾上学自然不好拦他。
  沈锦清话赶话到这,她也只能干巴巴回一句,“给沈秀才送饭啊,婶娘家里还有点野菌子,你要不拿去?”
  沈锦清哪敢拿她的,只说让她留着给孩子吃,山上漫山都是菌子,他自己去采便是。
  然后连忙脱身,往后山去,再不走他感觉不出一刻钟,他不傻了的消息就能传遍整条村子了,到时想走也走不了。
 
 
第3章
  村子里什么都不多就是山多,不过最近正好下了场雨,附近山上的菌子都被村民们采光了,也就后山没什么人敢去,便宜了他。
  也是有异能在身,一般山林野物伤不到他,才敢这么放心大胆。
  后山高大清幽,沿途只有一条小道可供人行,而且越走越窄,路旁的林木枝干干粝粗糙,有的甚至长满了厚重的青苔。
  路旁的树木迎风招展,深绿幽远,有一种独属于山林旷谷震撼人心的野性美。不过沈锦清却是来采蘑菇的。
  他没太深入山里。
  雨天没人来,山里都是湿润的,野蘑菇疯长。沈锦清拨开湿漉的杂草和枯枝,握住菌柄下方一点,轻轻摇晃几下,只听到清脆的“咔”一声,一朵野松茸就被摘下来了。
  这山里资源真的丰富,要不以前的人都说靠山养人呢。
  沈锦清正捡菌子上头的时候突然遇着几株生姜,生姜倒是常见,但因着他之前发热,家里的生姜给他入药用光了,他打算把这几株姜苗带回家里,找个盆栽在窗台上。
  ,这几株生姜打眼一看,不仔细的容易看成刚长出来的毛竹苗,沈锦清趁手拿了根扁长的树枝把那几株野生姜都给掘了出来,照例丢进篮子里。
  不过惊喜的还在后头。
  沈锦清眼尖,从地上站起来,抬头就看到一抹红,他小心地拨开树枝、绕开挡路的断木走近去看,发现是枝桠横斜的一棵花椒树,艳色的花椒果密匝匝的缀在上面。
  沈锦清大喜,刚才远远看到的时候他就在心里隐隐猜测,没想到真的是!
  而且这棵花椒树背面不远处,还长着成片的花椒树!
  想着花椒那种椒麻的口感,沈锦清忍不住有点泛口水。
  这下可以做很多辣菜了!沈锦清在心里偷乐。
  这一片花椒树在这处密林里显得颇为隽秀,长势喜人。
  沈锦清想,他可以当花椒大王了。
  沈锦清避开花椒上小疙瘩似的油泡,用手捏住果实和树枝之间的那条小柄把花椒果给摘下来,就这么摘了两簇他就停手了。
  他今日带的篮子小,所以不忘初心,还是要采蘑菇的。
  这附近还是平菇和香菇多,沈锦清经常没走几步就能在倒下的枯木上看到一大朵平菇或者香菇,偶尔也能碰到一朵鸡纵之类。
  这些常见的可食用菌菇,大多长得灰灰白白的,虽然不是所有颜色不鲜艳的蘑菇都是无毒的,但丑丑的最令人安心。
  沈锦清也不贪心,美美的把又一朵鸡纵轻轻丢入篮中,看着篮子里大大小小、灰灰白白的小伞帽,心满意足的准备下山。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密林那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叫声,像是野猪哀嚎。
  沈锦清愣了一下,一头鬃毛獠牙、浑身是血的野猪就已经出现在视线里,马上就要冲到眼前。
  他立刻翻身上树,自上而下观察眼前的情况,却不期然对上了一双冰冷肃杀的眼睛。
  这双眼睛的主人,杀过人。
  这是他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好像在那里见过?
  林煜穿着一身粗布短打,出现在沈锦清面前,他力气过人又功夫了得,纵身一跃、手起刀落,竟然就这么把那头半人高的野猪捅死了。
  沈锦清在树上看着,莫名觉得自己身上有点儿疼。
  林煜抹了抹溅到脸上的血珠,抬头看着树上的小哥儿,拧眉:“家里人呢?没教你不要老是往危险的地方跑吗?”他的语气像教训特别顽皮能闹腾的小孩。长兄如父,他父母早已故去,大哥当家,这个家里人当然指的是沈锦华无疑。
  林煜三番四次遇到他都是在一些很危险的地方,也不知道他一个细骨伶仃的哥儿是怎么跑到后山来的,本来就傻,要是被豺狼虎豹吃了怎么办。
  沈锦清不高兴地撇撇嘴,这会儿也反应过来这是溺水时救他的恩人了。
  “有教的,我今天只是在外围采点儿野菇。”虽然救命恩人说话不好听,但沈锦清知道他是为自己好。
  林煜也许没有恶意,只是以这个时代的眼光来看,一个哥儿每次出现不是在水里就是在树上可能,真的危险到让人惊奇。
  “后山很危险,下次还是别来了。”就是来个寻常汉子都可能给野兽一口吞了。
  “我不怕,”沈锦清从三下五除二树上跳下来,“我不会受伤。”
  林煜看的眼皮一跳,又回想起他追着野猪出来的时候,沈锦清看着冷冷清清、柔柔弱弱一哥儿,像猴一样,眨眼就窜上树了。
  至少保命的功夫是有的,林煜想。
  “那随你,”林煜顿了下,又说,“注意安全,不要进深山。”
  林煜这个时候明显感觉到有什么不同了。
  人好像是不那么傻了。
  “我有分寸的,谢谢你。”沈锦清觉得他人挺好的。
  素不相识,却把他从水里救出来,现在又出于好心提醒自己不要进深山。
  林煜尊重他的想法,不再多言,撸了把袖子,打算把死掉的野猪拖下山去。
  林煜生的高大,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眼角有条细微的疤痕,长得剑眉星目、麦色肌肤,这时候拖着野猪,肌肉喷张但毫不夸张,一身肌肉完全是野生来的,不像那些发面馒头花把式,反而浑身透着桀骜的野性美,看得人腿软。
  沈锦清心里一动,拦下他,“你……”
  “这猪肉卖吗?我想要副肋排。”主要是新鲜。
  林煜看他一眼:“我现在拆开卖影响整猪价格。”
  拆开来卖确实没有整猪贵,沈锦清扼腕叹息,又听林煜声线没什么起伏地补充道,“不过我今天猎这头猪是要卖给同村朱屠户的,你现在跟我一去下山去,或许可以让他优先留给你。”
  沈锦清“芜湖”一声,对林煜道:“林大哥,你真是大大的好人。”沈锦清其人,有肉就是哥。
  他突然活泼起来,林煜的目光似乎也下意识跟着浅淡的柔和了一下,但他本就是寡言之人,因此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拖着野猪在前面开路,以防沈锦清不熟悉山林出现什么意外。
  林煜显然是盯上这头野猪很久了,沈锦清跟着他走到山脚,一眼就看到他绑在山下的拖橇了。
  沈锦清见林煜准备把野猪抬到拖橇上,忙把篮子放下,想上手帮忙。
  林煜看了一眼穿着藏蓝布衣,长身玉立、白白净净的沈锦清,又看了眼背部皮开肉绽的野猪。
  场面有点血腥,林煜拒绝了他的帮忙。自己憋了股劲,两手一提就把野猪扔到拖橇上了。
  真的是力大无穷…
  沈锦清早在刚刚看了一路他单手拖野猪就想这么评价了。
  朱屠户家不住村尾,离后山有一段距离,林煜拖着拖橇过去还需要一段时间,沈锦清什么忙都帮不上有点儿过意不去,就在后面帮他推车。
  路过的人都被这头野猪惊呆了,转眼又看见跟在林煜屁股后面推车沈锦清,更呆了。
  虽然林煜打了猎物经常走这条路送去给朱屠户,但像今天这头半人高的野猪还是极为少见。林煜上过战场煞气重,村里少有人与他来往,但是今天他后头居然跟着个小哥儿,那真是让人惊奇了。
  “清哥儿?你这是……”不会真因为林煜救了他两人要结亲了吧。
  几个聚堆闲聊的婆姨和一些没事干的懒汉都是窃窃私语。
  说到底,沈锦清毕竟是秀才弟弟,就算是个傻子也有不少人动了心思想同他结亲,就是他整天整日的不出门,村里人很少见到他。
  而且今天可是听同村的李婶说了,这清哥儿好像是不傻了。
  要真的是这样,这林煜可不就赚大了?煞星还有这福气呢?
  “噢,是林婶婆啊,我在后山正好碰上了林猎户,他答应让朱屠户给我留副肋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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