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向芷离开后,郁九寒转身打开了家门。
屋子里*的摆设和她离开时一样,也是啊,毕竟只刚过去了一天。
她看到鞋柜上没有易书南的拖鞋,心想难道易书南今天没有去公司吗。
郁九寒打开主卧的门,本来是采光最好的一间卧室,却因为厚重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变得昏暗。床上有一个人影,蜷缩着身体面向墙角,不知是睡了还是醒着。
她慢慢的走过去,听到声响的易书南挪动了一下身体。
“不要过来烦我。”
声音十分沙哑,带着一夜未眠的疲惫。
郁九寒因为她不耐的态度而不爽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听出来是郁九寒的声音,易书南猛地一颤,翻身坐了起来,却再一次愣住。
过了好半晌,她才眨了眨眼,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我以为,我以为你……”
“我怎么可能自己离开,再也不回来啊。”
头一次,郁九寒觉得易书南简直蠢到家了。
“我什么行李有都没有带,现在身上又没几个钱,就这么离开,难道要我睡桥东喝西北风吗?”
“话说啊,就算家里没有安监控,电梯里也有的吧?你到物业查一查就知道了,我是跟白凛果一起走的。你怎么不及时来追我,反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睡大觉。”
易书南看起来有些呆愣,她直勾勾地盯着郁九寒,仿佛要把她的身体看出一个洞来。
“我……”
她抽了抽鼻子,再也压抑不住想哭的冲动:“我没有想到。”
“哈?”
“这么简单的事,你想不到?”郁九寒揪住她的领子,“你不是易书南吗,不是很聪明吗?这么多不对劲的地方,你一个都看不出来?”
“对,对不起。”易书南胡乱道个歉,“我太慌张了,我没想到。我以为你厌烦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仿佛再也不在乎面子什么的东西,一股脑的把心里话颠三倒四的往外掏:“我,我不是去教堂做礼拜的,我只是去见见老师,给她告个别。以后大概也不会再去了,你不是不喜欢吗,我都不会再做了。”
“我给你买了炸萝卜丸子,还有别的东西。放了一晚上可能不好吃了,我们可以一起再去买。如果你不想出门的话,我自己去也可以。”
郁九寒看着从来没有慌乱至此过的易书南,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此刻这个慌张到开始胡言乱语的人身上,绝对不会有什么名为主角光环的东西。
她说了很多,在意识到郁九寒的神色看起来并没有好一点后,悻悻地闭了嘴。
“抱歉,”易书南看起来终于平静一点,“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我已经跟教堂的同伴们告别,如果你也离开我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每日的祷告,周天的礼拜,这些都不再去做后,又应该做点什么呢?
易书南说你告诉我好不好,你告诉我应该做点什么。
“首先,别哭了。”
“好。”易书南擦了擦眼泪。
那么然后呢,以后呢?应该怎么做的好,其实郁九寒也没能下定决心。
上辈子让她执着的事情太多,她钻足了牛角尖,追着别人的步伐做了许多极端的事,连自己的生活都没法享受。
这辈子又多了太多变故,郁九寒感觉自己被牵着鼻子走,她目睹这一切却什么都不能改变,只能随波逐流的承受。
可是现在,看着曾经不可一世的人狼狈不堪的模样,她终于能把握到一丝丝把命运抓在手里的感觉。
既然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做,那就干脆不想了,反正她本来也不是个擅长规划未来的人。
“那么接下来,”郁九寒伸出了手,“学声小狗叫吧。”
易书南把下巴放在了郁九寒手上,因为不好意思,她的脸颊有些红晕,就像喝醉了酒那样。
“汪。”
郁九寒听到了很轻很轻的一声。她笑了起来,不是因为对方的乖顺感到满意,只是觉得这场面太过滑稽。
“之前你的态度可没有那么好,”郁九寒说,“为什么以前对我那么坏,说。”
“因为我从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你。”
“太痛苦了。”
喜欢郁九寒是件很痛苦的事。
顺从自己的心是件很痛苦的事。
幸福更是件痛苦的事。
所以易书南才下意识地否认、拒绝,甚至于迁怒郁九寒。她不敢承担代价,一直以来遵循着教义生活的她,认为这样的事是不可以的,这样的幸福更是有罪的。
郁九寒觉得莫名其妙,她完全理解不来这么别扭的想法。
“既然那么痛苦,我还是干脆走得越远越好了。”
易书南却拉住了她,摇了摇头。
郁九寒忍不住笑了。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真诚,别扭到死不能自洽,一边哭一边干坏事,那么多缺点数都数不过来,这世界上最让人失望的人呢。”
“也没有那么差劲吧。”
“好吧,”郁九寒想了想,“也许没有那么差劲。”
但是果然还是看你不顺眼啊,她这样想着,坐到了床边。
一晚上都没有睡的郁九寒回到了安静的环境里,变得很困。她随意地躺倒了易书南身旁,闭上眼睛。
“我把你小姨的遗物带回来了。”
恍惚间,郁九寒听到了这样的话。
她感觉眼睛有些发热,在经历了那么多事后回到了这间光线昏暗的房间,郁九寒感到了一些安心,还有酸涩的悲伤。
在空调屋里裹着被子,觉得手脚无论怎么摆放都很舒服,这样的机会是难得的。
“等我醒来后会去看的,”她说,“现在,先陪我睡一会儿吧。”
她感到易书南躺在了身旁,从身后抱住了自己。
第97章 向芷个人番外
人这一生都充满了不公。
向芷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点。
因为狗血难看的家庭伦理戏剧,向芷不受母亲喜欢,比她年长三岁的姐姐却能一直跟在母亲身边得到培养。
人们说她的出生就是个错误,可为什么呢?怀胎十月最后分娩生产,哺乳一个婴儿让她逐渐成长,这个过程中有哪个环节是向芷能主动控制的呢。她不过是一个承受者,到头来却被盖上错误的印章。
不过呢,同样没法选择什么、没有做错什么的姐姐,也不该为大人的错误负责,可也因此遭到了她的嫉恨。
人生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向芷没有时间一直抱怨自己的命运,大部分时候她还要生活。她跟保姆住在一起,过着不算富裕也毫不贫苦的生活。
她称呼保姆为母亲,但其实上并看不上这个只有干活还算踏实的女人。
向芷在十三岁那年爱上了悲剧。
她喜欢一切悲惨结局的故事,无论是将美好的事物打破,还是从始至终毫无希望的挣扎,只有悲剧才能留给人刻骨铭心的印象,只有痛苦才能让人对故事念念不忘,只有不甘才能让人对这其实毫无波澜的剧情继续探索。
没有一个人幸福的结局,说不定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她的生活遥相对应,向芷是这么想的。
向芷在十六岁那年第一次谈了恋爱。
她像一个坏学生那样,翻过学校的围墙逃课。跟一帮人一起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讲着粗俗的笑话。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还学会了弹吉他。
在卫生标准绝对不达标的苍蝇馆子后巷,油烟机熏黑了一整片墙,湿垃圾渗出的液体顺着垃圾桶往外流的地方,她踮起脚来,跟早已经忘记了样貌的初恋女友亲吻。
其实,她也瞧不上这个自以为很酷,实际上未来只能进厂打工,只有一张脸还算可以的初恋女友。
但向芷还是同意了对方的告白,只是因为对方眼中的期待太过明显,向芷知道她的确是很喜欢自己。
是真的很喜欢吧,所以才会在她提出分手时哭的那么伤心。向芷看着她的眼泪,觉得这是比所有告白都更能证明她对她的喜欢的证据。
同时向芷还感到了愧疚,如果自己没有答应过告白,如果没有共同经历那么一段还算美好的时光,对方也不会哭的这样伤心。
心痛苦地蜷缩起来,向芷却在其中感受到了一丝快感。
人生如此漫长,如果不来点超乎寻常的刺激,如何才能熬得过去啊。
向芷也不是没有真心喜欢过别人。
十八岁那年,她的亲生母亲终于愿意接她回家。
回到本家的那天晚上,举办了一场慈善拍卖会,参加的人很多。各位贵宾在管家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入场,受邀来报道的小报记者们就没有那么好的待遇,在正午的阳光下集在一起,看着就觉得窒息。
向芷在人群中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是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她们座位挨得很近却不算熟悉,仅仅是搭过一两次话。
向芷对她印象不错,因为她长得很好看,成绩也好,是班上的纪律委员。
在向芷逃课时,纪律委员还记过她的名字。
一时好心,向芷把她叫上了车。
坐在冷气开的十足的保姆车里,纪律委员扶了扶眼镜,还是高中那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谢谢,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
纪律委员是志愿者,来这边派发矿泉水的,这实在是一个辛苦的活计。
她也没想到,高中看不顺眼的经常逃课的同班同学,居然是有钱人家里的大小姐。
向芷想等人员疏散开时就把纪律委员请下车,她没有跟高中同学叙旧的意思。她不想回忆起任何与高中相关的记忆,那只会让她觉得刺痛。
她很不舒服地挪动着脚,高跟鞋和晚礼服,向芷人生中头一次穿戴这些,漂亮的衣服一点都不舒适,磨得她有些心烦意乱。
纪律委员注意到了她的不舒服。
“贴个创可贴会好受一些。”
向芷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看她,却没能反应过来她是什么意思。
纪律委员从口袋里拿出创可贴,示意她把鞋脱下来,然后亲自弯腰,将创可贴贴在她被磨红了的脚趾和后脚跟上。
“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也需要穿不舒服的高跟鞋吗?”
后来,她们在一起了,再后来,她们分手了。
向芷却一直记得这句话。
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也需要穿不舒服的高跟鞋吗?
当然不是,她的姐姐就不用。
衣着打扮的舒适与否成为了阶级的划分,一母同胞的两姐妹有着不同的待遇,这当然是不公平的。
人生就是不公平的,向芷早就意识到了这点。
就像谈恋爱需要两个人的同意,破碎却只需要她单方面的分手。纪律委员再怎么哭着挽回,想想也没有后悔。
她们不可能一直走下去的,向芷清楚的意识到她们之间的矛盾。矛盾还没有爆发,她们还相当甜蜜,这个时候分手的话感情就会成为刻骨铭心的东西。等到一切鸡毛蒜皮的事抹平了心动,她纯洁无暇的感情也要变得一文不值了。
这是向芷给出的理由。
向芷也哭得很伤心,心都要碎了。但她也从这样的悲剧中品味出了另一种味道。
她从不公平的受害者,成为了不公平的施予者。
对方拼命挽留的样子,让她觉得畅快无比。
或许她天生就是一个烂人,乐于玩弄人的感情。
实际上向芷的生活并没有那么糟糕,就算她再怎么控诉不公平,她也是有前集团老总的女儿,就算不受待见不能跟姐姐拥有同样的待遇,也不至于过上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她不用为前途惆怅,可以尽情喝酒享乐人生。可她就是乐意自怜自艾,赚取的漂亮女孩为她流下的眼泪。
尽管,那觉得她可怜的漂亮女孩,连今晚酒水账单的十分之一都付不起。明早宿醉起来,还要忍着头疼赶往下一个打工地点。
很不公平,对吧?
向芷的某一任女朋友说过,你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
是吗?
她是很喜欢想乐没错,但在享乐这么美好的词后面加上一个主义,是不是有点太正经过头了。
向芷只觉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太过漫长,不用一点酒精来助眠,不沉浸在微醺的气氛里亲吻,到底要怎么熬下去啊。
清醒的时候她总是想起姐姐,那个比她年长了三岁,不用穿着不舒服的高跟鞋的女人。
她想起她的母亲,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也会被杀猪盘小白脸欺骗。觉得被欺骗的过去是她的羞辱,于是记恨起因此生下的小女儿。
她想起被她称作母亲的保姆,没什么文化,颤颤巍巍地伺候了她一辈子,最后沉默无声地离开了她。
向芷眨了眨眼睛。
在开到凌晨的酒局上醒来,发现一起玩乐的狐朋狗友也都醉倒了,只有她还醒着,于是向芷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
向芷一直知道自己的身世,并且一直因此愤恨着,但高三那年她才第一次见到了年长她三岁的姐姐。
她没法忍受这样的落差,回去后将怒火发泄在保姆身上,跟她大吵了一架。
她没想到会有那样的结果。
向芷一直不喜欢她的保姆,她嫌弃她没有文化。就算是保姆,有钱人家也会给小孩子请高学历能够双语沟通的保姆,但她的就只是纯粹会干粗活的乡下老妇。
但是在保姆离开后,向芷才感受到了痛彻心扉的悲伤。
如果不曾发生这场分离,她都不会知道她其实也是爱着这位养育她长大的村妇。
分离后才知道有爱,正如面对死亡才知生命可贵,凡事都是对比出来的,向芷喜欢悲剧的原因可能就是如此。
“你醒了?”
原来清醒着的不止她一人,还有她新交的小女友。
“嗯。”向芷摸了摸她的脸,低头吻在她的唇角。
分手时撕心裂肺的感觉,才能让我知道我有多爱你。在被拥抱着得到安慰时,向芷想到的是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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